[法]馬伯樂(Henri Maspero):中國的民間宗教與儒釋道三教

馬伯樂(Henri Maspero,1883—1945),法國著名漢學家、印度支那諸語言專家,被視為法國漢學界第一位道教研究專家,一譯馬斯伯樂,著名埃及學家加斯頓·馬斯伯樂之子,師承漢學名家沙畹。1911年任法蘭西遠東學院(河內)教授,1920年起主持法蘭西學院漢學講座。1926年兼任巴黎大學高等中國研究所教授。1928年赴日本,研究和學。1935年當選法蘭西金石文藝院院士,1944年當選為該院院長。1944年因其子從事反德活動被捕,於集中營病故。一生著述甚豐,涉及領域極廣,漢學主要代表作為《古代中國》,該著是自公元前12世紀至公元前221年統一前的早期中國史,涉及到早期歷史中社會和政治制度、宗教信仰和神話以及文學和哲學學派發展的每個方面,多有獨到見解。

本文原載於《世界宗教文化》,2010年第1期,轉引自中國人民大學近世秘密會社與民間教派研究網站。

譯者胡銳,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

中國神話由多種原始素材共同構成。這顯得比較雜亂:其中除了一些古老的土著神靈外,還有一些源自佛教的神靈(有時扮演著一種出乎意料的角色)、被神話了的歷史英雄、以及道教中的神仙等。這之中沒有任何一種要素對宗教的結構性發展——如最基本的體系化,負有特別的責任。於是,宗教和神話各自為政,分別吸收著在不同時期影響大眾想像力的觀點和人物,既互相抵牾又互相重疊。

人們常說中國有三教:儒教、佛教以及道教。但人們卻不說哪些是道教徒、哪些是佛教徒、哪些是儒教徒,而說每個中國人都是三教的信徒。這是流行於中國的一個錯誤觀點。事實並非如此。中國人並不象我們所想像的那樣更有能耐信仰甚或同時信仰三種不同體系的宗教。佛教徒認為,佛教中不存在操控世界的最高神,神靈都是平凡的存在,能力有限,生死有數,比不上涅盤的佛陀。道教徒認為,道教被一個最高的三位一體的神——三清統治,該神具有人格,全能而永恆。儒家則認為,統治世界的是有智識但無人格的天。儘管三教在體系上涇渭分明,但幾個世紀以來這種分野只表現為一種歷史意義。事實上,人們對三教既不全信也不獨尊,而是逐漸形成了一種帶有三教痕迹,但又與三教不相混同的擁有獨立體系的民間宗教。

儘管如今的三教都談不上所謂的信徒,但仍擁有各自的神職人員:佛教為僧侶,道教為道士和法師,而那個被人們習慣性地誤稱為「儒教」的官方宗教,則是各個級別的官員。這些神職人員被認為是享有特殊權利的人:官員們(並非那些負責宗教事務的特殊官員,而是指宰相、王公、大臣等)按照級別,不僅祭祀官方神靈,還對那些雖然在天上,但其行政級別比自己低的神靈發號施令,這種情況直到1911年才結束;佛教僧侶在所有死人的靈魂問題上享有特權,他們解救遭受地獄酷刑的靈魂,贖其罪過;道教法師則有驅趕邪魔的能力,保佑人們的平安。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在家道士擁有多種驅邪治病的秘方。這些神職人員的責權並非涇渭分明,相互之間也沒有明確的界限。在一些僧侶和道士均可涉足的模糊領域中,儘管他們各自使用的方法不同,但其結果卻相似。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作用還是不同的。另外,將他們界定為各種類別的巫師也是不準確的——這多少含有些貶義。他們應是古代宗教的專業祭司,如祭祀者、招魂人、驅邪師、預言家、醫生等等。他們大都浸淫在與周遭世俗社會相似的鬼神氛圍中。如今,任何地方都能找到一些稱得上嚴格意義上的佛教徒,或效忠官方宗教並專事祭祀的士人,但這種人相對較少。一般情況下,佛教和道教的神職人員和其他人一樣信仰民間宗教,甚至在他們各自的祭祀活動中——儘管在儀式名稱上涇渭分明,或佛或道或儒,但其個人化的詮釋更傾向於民間宗教,而超出了儀式體系本身所規定的宗教意蘊。在這點上已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多樣化傾向:在佛道高級僧侶(甚或那些修習秘法的人)以及一些具有哲學思維、甚至持不可知論的士人那裡,他們都創造出了與各自教義(佛、道、儒)相符的個人體系。同時,由於民間宗教可塑造的柔軟特質,也能包容所有的個體化表達方式。這些個體化表達既不會讓人感覺它屬於民間宗教,同時又不會喪失與原來宗教的聯繫。

他們過著各不相同的生活。鑒於官員們的宗教特性,他們不必特別奉行任何戒律,只需在祭祀的前幾天按儀式特性進行或長或短的齋戒。他們也沒有專門的宗教禮服,穿長袍戴官帽,並佩戴錶現其身份的標識即可,如同進行世俗的儀式一般。

一些僧侶在大寺院中過著集體生活,還有一些則被派駐偏僻小廟,但每年都被召回至祖廟三月(每年的四至七月)。落髮和僧衣是僧侶的標誌。佛教戒律為他們規定了僧衣三件套:下裝,類似非洲的纏腰布,從肚臍到膝蓋那麼長;從肩膀到膝蓋的長袍;以及一件被稱為僧伽梨(sanghati)的大衣,即披在外面的無袖長袍。後來,僧伽梨在中國被長袖寬袍的樣所取代。似乎自從中國僧侶的穿著世俗化後,落髮就成為辨認他們的唯一標誌。和天主教祭司服裝的誕生一樣,現代佛教僧侶服飾也起源於一股保守潮流,他們因此保留了古式長袍在胸前交叉的樣式。世俗社會也接受和使用了這一款式,大約在9—10世紀期間,民間衣服領子都圍著脖子裁剪成圓形,沒有領子,紐扣釘在衣服側上方,直到現在都還這樣。祭祀禮服——袈裟,是一種依戒律而制的金線挖花長袍:先將布料裁剪成塊,再按順序一一縫合。人們把它穿在平時的衣服外面,先搭在左肩和脖子上,然後從右腋下面穿過(使右手可自由活動)搭在前胸,上面的一角穿過左胸前的金屬環。在一些儀式上,他們有時還戴著紅漆蓮花冠。

成為正式的佛教徒前有一個或長或短的見習期。候選弟子在佛堂隆重剃度,宣誓皈依佛法僧三寶,並持十戒:即不殺生、不偷、不淫行、不妄語、不飲酒、不塗飾香蔓、不歌舞、不高床(不高座)、過午不食、不沾金銀,方成為沙彌。按規定,正式的皈依儀式在幾年後舉行。所有儀式中最特別的是燒戒疤:沙彌跪在長老面前,人們用漿糊將一小柱燃香粘在他剃光的頭上,香一邊燃燒,他一邊念經禱告,燒至頭皮,頭髮再不生長,形成明顯的印記(戒疤)。僧侶的常規儀式很多:首先是每月初一和十五的悔懺,主要是共讀戒律及集體反省;其他時間的儀式還有每年七月十五給餓鬼施食的盂蘭盆會,以及九十天的結夏安居等。

中國佛教的制度和其他佛教國度倒也大同小異,卻遠沒被嚴格遵守。如過午不食的戒律幾乎從未被執行——即使在初一十五悔懺的日子裡,除了那些因這樣或那樣原因而虔誠奉獻的個人外,中國和尚照樣享用晚餐,與世俗社會無異。僧侶十二戒之一的乞食制,也儘可能地被省略了。他們一般靠寺院田產過活。由於田產是饋贈而非購置得來,他們便認為這也算是靠施捨過活,因而也算合乎戒律。只有少數人,或出於個人的虔誠,或需集資修繕寺廟(多為小型修繕,大修則要開列募捐單),手托佛塔或佛像沿路乞食。據說佛陀禁止僧人呼叫或敲打別人的房門,他們只能通過搖動手杖上端的金屬環宣告自己的到來。這手杖叫棄羅,中國人稱之為「聲杖」,或錫杖。但如今這個工具只用於某些宗教儀式,現在的乞食僧一般通過高聲念經,或邊走邊搖鈴鐺警示周圍的人們。

道教神職人員不僅包括男性乾道也包括女性坤道,還有世俗的「師公」。乾道和坤道在道教中的重要性遠遠不及佛教中皈依的僧侶。因為皈依道門並不意味著得到救贖,而僅是實踐道教生活的方便之門。道士一般住在廟裡,過著與佛教僧團類似的集體生活。他們的寺廟被稱為 「觀」。「觀」意味「觀看」,據說該詞的來歷可追溯至古代:公元前的幾個世紀(道士對此紀年不確),道教三清之一的「元始天尊」降現入世教人以「道」,後又化身大師「老子」。當時西方虔誠的信徒關長尹喜,建了一個「觀」看。但道士們對此看法分歧:一些人認為是一道神奇的光啟示尹喜聖人將從東邊而來,尹喜這才在路邊搭建了這個「觀望」來往的行人,也因此結識了老子;另外一些人則認為,尹喜是在觀看星象,正是在觀天望星之時,看見一道神奇的光啟示著聖人即將來臨,於是才前往迎接老子……我們只知道,老子決定避世,騎青牛西行而去。尹喜成了他的弟子,在最後分別的時刻,老子將《道德經》傳給了弟子,其中的格言蘊含了真正的深奧的哲理。道教寺廟的名稱正是肇始於這用於「觀察(看)」的「觀」。

道觀中的道士與寺廟中的和尚戒律極其相似。他們有五個基本戒——太上老君五戒,與佛教為在家信徒制訂的規則——不殺生、不食肉、不飲酒、不妄語、不偷盜、不淫行、不婚嫁等如出一轍,此外還有一些從中衍生出來的制度。傳度儀式要求有一定數目的戒籙具足的道士在場,並只能在幾個大道觀中舉行。如包含河北和山東在內的此類儀式,只能在北京附近的白雲觀舉行。籙生皈依「道、經、師」三寶,道長拉著他的手,象徵帶著他邁進宗教的大門。入門後的道士分為三級,本應逐一晉陞,但如今似乎在傳度儀式當天就能一次性完成所有的晉級。道士常見的服飾為一灰色寬袖長袍(有時也是白色的),蓄髮盤髻,並不似和尚那樣剃度。至於儀式用禮服,則是用240張布片縫製而成的袍子,袍子上有十根象徵三太(大熊星座)三星的飾帶,還有一條雲紋腰帶,頭上戴「五嶽冠」,足下登草鞋。

道教一年中的齋慶節日較多。如三會日,或稱三官日,是日天、地、水三官要檢查人行為的好壞,具體時間為一月初七、七月初七和十月初五。另有八天節氣節日,分別為二至、二分以及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八位神仙分別在這些日子裡記錄善行及劣跡。在其中的一個節日里,他們需清修百日,打坐念經,做儀式的時候也不能妄動。另外,他們每月還有十個齋戒曰:初一和初八,拜北斗(大熊星座);十四,拜太一和三官的使者;二十三,拜八仙,等;月末的最後三天則專拜太一。在這些日子裡,他們戒絕酒、五葷(韭菜、蒜、蔥、芥菜、蔥)、奶、發酵奶、以及乳酪。他們用桃竹木浸泡過的水沐浴,並在頭天夜裡的五更時(太陽升起之前)用香熏潔凈衣服。

大多數的道教神職人員都是那些過著世俗生活並談婚論嫁的俗家道士。他們是真正的巫師,父傳子襲,掌握一些藥方,並舉行一些儀式。他們各有所長,通靈、驅邪、治病不一而足。新教徒需舉行入門儀式,各地入門儀式均不同。德格魯特(De Groot)曾在福建參觀並描述過該儀式,儀式的主要活動是「上刀山」。世俗道士中最有名望的領袖是張氏家族,他們擁有一個官方的稱謂——「天師」,該繫世襲自張道陵。張道陵是公元2世紀的人物,在四川鶴嗚山得到了道經的啟示和不死仙方,並據此製成了不死仙丹。據說為保護當地百姓,他繼續在人間生活了幾年,並為解救被妖魔侵擾的蜀國(今四川),親赴崑崙之巔尋找斬妖除魔的寶劍等。最後他服用仙丹白日飛升,同時飛升的還有他的妻子和一眾弟子。

據說張道陵弟子眾多。他讓弟子們交五斗米以充會資。張魯於公元190年建立了獨立的小王國——漢中政權,並在那裡建立了一個真正的教階式教會,統治著精神與世俗生活。教會中,信徒稱為鬼卒,首領稱為祭酒,負責解釋經書並管轄教區;再往上,則是大祭酒;張魯則號「師君」。這些人分別擁有各種各樣的法術和符咒。為治療疾病,他們讓病人懺悔自己的過錯,並將它們分別寫在三張紙上,一張燒成灰敬天,一張深埋敬地,一張沉水敬水。此後,那些病痛不愈的人被視為不虔敬的信徒。另一方面,也有一種魔鬼附身的病痛,主要用來懲罰某些罪人。公元215年,曹操征服了這個國家,摧毀了其行政體系。張魯率眾遷入曹操的首都並得到封號,在那裡又生活了幾年(至少生活到公元220年)並繼續研煉金丹。正是由於張道陵和張魯的記載(儘管其系譜並不完整),張天師的後嗣至今仍聲稱與他們有關。為了紀念這位祖先,他們還在張道陵的出生地天目山(浙江)修建了祖庭府邸。公元748年,張道陵正式得到了「天師」這個官方稱謂。據說,他擁有統治神魔的強大權力;還有人說,他掌握著地方神靈的職位升遷,他的法力和護身符尤其強大,人們因此將他的符印蓋在小孩的衣服上或印在紙上製成項鏈;還有一些地方認為僅憑他一人或他所畫的符就能解除狐妖附體。

《道教與中國宗教》1987

在古代,官方宗教中擔任祭司的官員、佛教中的僧侶、道教中的道士和世俗法師,在各自實施的儀式中不僅針對不同的人,同時也針對不同的神靈。如果我們嚴格比照每個宗教的教義,則後者在事實上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亞洲神話畫報》「佛教神話」一章中,明確地指出佛教的神為佛、菩薩和羅漢。這裡我就沒有必要再重複了。道教的天尊以佛教的佛陀為模型,仙則以羅漢為範式(儘管「仙」早在佛教傳人前就已出現),它們之間只有很細微的差別。從單純教義的角度而言,官方宗教的神靈與上述神靈毫無共同之點,甚至與道教的二級神仙之間,也存在著難以跨越的鴻溝。

但這些不同的概念糅在一起形成了民間神話。這個過程中,它們各自簡化,或各自在某種程度上統一化。它們身上最精微的特質消失了,只有那些先前已被理解和接受的觀念才能繼續存留。也就是說,大多數的神靈觀念已多少有些走樣。那些被人們稱為佛、菩薩、羅漢、天尊、仙、帝、侯、王等超自然存在是一樣的,除卻他們具有的或多或少的能力外再無更多的區別。當然,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詞語能概括它們,但也唯有這一點方能體現它們在起源和性質上的區別。當然,也有一個描述他們的超能力的詞語,這個詞通常叫做「靈驗」,或「靈」。該詞幾乎適用於任何神靈,從大菩薩到小精靈都行。但只有偉大的佛陀、菩薩、天尊、帝、仙等才能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如佛教中宣稱的「十力」)來達成「靈驗」,如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洞悉過去現在和未來、變化隨心、來去自如等。不同的超能力區分出不同的神靈等級,但它們同時又都被歸於同一且唯一的層次(即靈驗與否)。人們賦予它們不同稱號,這僅僅表明了一種比較模糊的等級。當它們中某位受到公眾青睞而聲名鵲起時,其等級也以某種方式上升,如低級的神上升為菩薩。關帝是官方宗教中最有人氣的神靈之一,民間俗稱關帝菩薩——儘管他的職權與該名號毫不相干。佛教所承認的關帝稱謂只是一個地方神的稱號「伽藍神」,是寺廟及僧侶的保護神;小小的灶神通常被稱為灶王菩薩;太陽和月亮也在禱告中被虔誠的信徒稱為佛陀。但這並不意味著人們把它們當做真正的佛或菩薩。人們並不試圖將某些土著神靈同化成某種形式的菩薩,這種諸說混同的方式以前是存在的(如某些人曾試圖將孔 子說成佛陀的弟子),但到公元8世紀後就消失了。如今,名號的使用只表明了神靈在超自然能力上的簡單區別,這是由其它相關的元素構成的抽象概念,然後再將之賦予那些給人帶來驚喜的神靈。另外,那些源自佛教或道教的同等級別的神靈稱謂也一直交互使用。在日常對話中,將佛寺中的佛陀或菩薩稱為仙(道教的辭彙)的情況並不少見。例如,我們常常聽見人們解釋某地的進香熱潮時說:「這個寺廟裡的神仙非常靈驗」。或許,為了避免這些混淆,應當給他們一個集體名詞如「有超能力的存在」,但更簡單的還是稱之為神。但這個神的概念和我們已經習慣的古代神話中神的概念並不相同。

所有的神,無論大小,都是人死後由於種種原因晉級為神的。佛教中有佛、菩薩在過去無數劫運中生死輪迴的傳記,道教也有關於天尊的傳記。以此為模式,人們也為其他的神靈做傳。高等神靈連續不斷地在世間輪迴,才能完成得以晉級的功德,而低級神靈則只需一世即可完成低級別的晉級。城市的保護神(城隍)都有傳記,內中記錄著他們的名字、籍貫以及晉陞的理由。黃河之神生前為公元3-4世紀時的人物,渡河溺水而死。浙江海寧潮的潮神是伍子胥,原為吳國大夫,含冤而死後,遂報復性地每年催發潮水,尤其是都城杭州一帶的潮水。地獄判官則均由生前正直的官吏擔任。廁所是祭拜一位被謀殺的年輕女子的地方。轎神也是一位年輕女子,死在出嫁的路上(轎中)。還有一個比較大的神——關帝,是一位死於3世紀的一場戰役中的將軍。

這些傳說並非一成不變。中國每天都有人變成神。1915年的某日,在河南一個村莊中,一位因孝善聞名的王姓年輕人宣稱:

「前夜見了城隍神,他告訴我因受玉帝召喚將離開,而我將接替他現在的職位。」家人聽後都取笑他。但十日後的一個早晨,他召集全家,給每個人口授遺囑,並禁止家人在其死後為他舉行葬禮和哭泣。午時,他躺下嘆口氣便死了。他的家人按照他的指示,沒有舉行葬禮。鄰居們都很吃驚,風聲傳出,地方官吏對此進行了調查並上報給共和國總統。袁世凱對此很感興趣,指示地方官再做個「新」的調查,然後根據後面這份合他心意的報告,為死者追封了謚號。後一份報告顯示,死者在夢中向多人顯現,人們從此知道他確實成為了城隍。這個故事是1919年那個被奉為神明的死者的親侄子為我講述的,他舅舅去世時他也在場。

神職如同公職:職稱是不變的,但任職人不同且前赴後繼。當人們談到雷公或某城的城隍時,他們說的只是一個職稱,職稱下面的神隨著時代變動不居。那些職務神,上任又卸任,晉級或降級,死亡後再如常人般重新降臨人世。他們中間只有職位最高的神靈,如天尊或菩薩,才不會一再經歷生死輪迴,從而永遠地行使他們的職責。由於他們的功德,他們都被獎勵了不死仙丹,或是西王母果園裡的長生蟠桃。道教就是在這個觀點上孕育出了大眾的神靈。觀音的傳說清楚地表明,甚至連菩薩都無法僅憑功德獲得永恆,還得在死後(表面的),服食長生的蟠桃才行。

大的神靈一般擁有好些廟宇和塑像,但他們無法同時分身於所有聖像之中。神靈同時在幾個地方顯聖的能力無法被理解,儘管傳統上菩薩有這個能力,但除非特殊情況,很難見識到他們使用這一能力。為了賦予每個塑像或畫像以神性,他們挑選了一些正直的靈魂代替自己工作,這些代理者有權享用全部或部分的供品,並向主人報告廟中發生的一切。有時,當一座廟被廢棄後,邪靈便會霸佔遺棄的神像,如果它能吸引到信徒,它就能獨霸供品——直到這個被僭越的廟宇的神靈對它進行制裁。

民間宗教一言難盡,儘管一些基本觀念在中國有基本的共識:但其細節卻處處不同。三個宗教體系的混合併沒有按照相同的方式進行,三教中某一教按各自在當地的狀況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如浙江的大型佛寺在該地區扮演主要角色;首都的官方宗教儀式以及儒家的喪葬儀式則在北方士人觀念中佔優越地位;西部的四川和東部的福建以道教為主等。這些區別從信仰以及不同形式的節日來觀察尤為明顯。就神靈而言,區別不甚顯著,儘管每個神的重要性對此省和彼省都是不一樣的,但神殿中的神靈卻基本一樣,至少說在整個帝國內能達到大概一致。

我選擇這些或偉大或渺小的神靈,是因為它們對我而言是詮釋宗教情感以及當代祭祀中最鮮活的要素,我試圖如普通民眾般正常地描述他們。另外,我們必須記住,這裡它們只涉及神話,但如果有人希望勾勒民間宗教的整體圖景,就還要關注那些特徵未被表現出來的「灰色神靈」,它們通常無人格,但在中國所有時代的宗教生活中都扮演著主要角色,比萬神殿中單獨刻畫的神靈更有意義。

《中國的宗教》1950

道教學術研究

微信:TaoismStudy


推薦閱讀:

圖·高手在民間啊!崩潰了!!!
民間這4種荒謬的八字合婚法,下次可別再信了!
民間盲派技法天元十脈
起得比鳥還早的民間護鳥人
中國民間治癌祖傳藥方

TAG:中國 | 宗教 | 民間 | 儒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