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縱溺愛,等於殺害(轉載)
放縱溺愛,等於殺害(轉載)
古人講:「愛而溺之,既是害之。」這話,一般人能夠理解。但是如果說:「放縱溺愛,等於殺害。」就會有人反感,認為這是聳人聽聞,炸耳刺心之言。但仔細想想,還真有道理。請看《閱微草堂筆記》卷七之第24篇中,記敘的這樣一件事:
有兄弟二人,哥哥名叫張二酉,弟弟名叫張三辰。哥哥去世後,留下一個孩子。弟弟三辰,撫養這個侄兒,十分疼愛。後來還給他買了田產,娶了媳婦。幾乎化完了自己的積蓄,真是竭盡心力了。
沒想到,這個侄兒,由於叔父過份溺愛,他就得意忘形,淫慾橫生,到處尋花問柳,因此得了怪病,醫治無效而死。
這使張三辰的精神,受到很大打擊,忽忽若有所失。鄰居們都稱讚張三辰,對得起他哥哥和侄兒。但是,張三辰得了病,在昏沉之中,喃喃自語說:「真是咄咄怪事!我哥二酉,到閻王殿前,告我殺害了他的兒子,使他絕了後。真是冤枉我了!」
又過了幾天,張三辰的病,漸漸好轉,頭腦也清醒了。他對家人講:「真是我的過錯,我二酉哥在閻王殿上指責我:他的兒子並非不可教誨之人,但你養而不教,放縱他,讓他為所欲為。這樣以來,他膽子越來越大,以至於恣情花柳,得惡疾而死。不是你殺害了他,還怪誰呢?我在閻王面前,無言答對。我悔之晚矣!」張三辰難過至極,便死去了。
紀昀接著寫道:我在己卯年任考試官時,錄取了一位進士,名叫王執信。他請我為他的繼母寫墓志銘,說:「我的母親,生了我和弟弟兩個孩子,繼母生了一個孩子。繼母對這三個孩子,一視同仁。平時飲食衣物,三子無所異。遇有過失,責罵捶楚,亦三子無所異也。」紀昀讚歎道:「賢哉,數語盡之矣!」意思是:這位繼母把三個孩都一視同仁,不分親疏,也不格外溺愛放縱非親生的孩子,這就是賢德。
張三辰的為人,是很仁厚的;張三辰的教訓,又是很深痛的。讓我們從這件嚴酷的事實中,吸取有益的養份,妥善的、精心的來教育孩子。
下面特引古人錦言數則,以奉讀者:
欲高門第須為善;要好兒孫必讀書。(古對聯)
富貴之家,愛子過甚,子所欲得,無不曲從,則刑禍從此至矣。(清代張宏謀)
賢人志士之於子孫,厲以志,不厲以辭;勸以正,不勸以詐;示以儉,不示以奢;貽以言(贈給他處世的警言),不貽以財。(漢代王符)
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已的事業自己干。靠天、靠人、靠祖宗:不算是好漢!(清代鄭板橋臨終時給兒子的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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