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法律人如何高效學習
首發於無訟 作者何西文
說到學習,這是一個永恆的主題,各行各業都要學習。但由於法律更新速度快,新法規新司法解釋層出不窮,法律人更加要不斷地學習,故在法律行業「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更加突出。學習作為一個非常大的話題,筆者結合自己的經驗拆分為學什麼和怎麼學兩個小話題。
一、學什麼?
關於學什麼,筆者有兩個觀點。
(一)留心、注意收集所需知識
在網路世界,只要留心、注意,就能快速、便捷、高效地得到豐富的理論知識及實踐性知識,並且還可以與全國各地的朋友交流、溝通,相互督促、相互進步。
舉個例子來說,可以關注一些法律行業的公眾號去獲取這些知識信息。比如法律出版社微信公眾號最近發布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公訴部副主任趙鵬檢察官寫作了《刑事出庭修鍊手冊》這本書。因為筆者現在想提升庭審控制能力,當然去參加一次真正的庭審比聯繫一百次都有用,但是如果控制不了參加真正庭審的機會,何不通過能夠控制的了的方式鍛煉庭審能力呢,進而為真正的庭審做準備呢。所以,筆者會去購買這本書,在花不到100元購買此書後,會在庭前努力成為法庭上的控辯高手,在訊問時先聲奪人展現清晰的思路發問被告人,在詢問時風格百變詢問證人等。同時,能夠享受免費參加作者全年直播課程,分享讀書心得、參加線上模擬法庭訓練、旁聽刑案庭審、參加音樂沙龍等活動。也就是通過購買此本書,有可能近距離地與全國優秀公訴人交流、溝通。與優秀的人對話也是這一種學習。
當然,筆者不是給大家推銷此本書,是想給大家交流一個觀點,我們應用心、留意收集這方面的知識。同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盡量少刷微信,少看朋友圈,多看幾本書。
(二)應有體系、系統的學習
不應東一榔頭、西一棒槌。比如說,如果想研究刑法理論,進而解決實踐中的難題的話。在遇到相應問題時,檢索式的方式是一種方法。但是更重要的是,是提前成體系、有規律的學習。有句古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只是在遇到問題時,檢索式的學習。會錯過很過機會,所謂機會總是垂青於有準備的人。在準備中就應體系化學習。體系化學習是指靜下心來看一本書,或者靜下來寫一個專題性文章。實際上,筆者寫作內容的變化,就是朝向體系性的學習。剛開始寫作,筆者主要是刑事案件證據分析類的題目,有物證三步走審查、鑒定意見的2*2審查方法——以槍支鑒定意見為例等。但是隨著辦案的增多,遇到的問題增多,體系化學習的動力更加急迫。所以,將寫作內容放在了專題寫作上。比如:網路犯罪專題、環境污染犯罪專題。當然主要是寫一些焦點問題。這也是一種體系化學習的方式。
二、怎麼學?
大的方向是倒逼自己輸出。實際上,在養成看書的習慣後,如果不倒逼自己輸出,不內化為已有知識,看再多的書也是別人的知識和能力。倒逼輸出的方式包括什麼呢?筆者目前探索出來的是寫作和演講。實際上是所有法律人應具備的文字表達和口頭表達功夫。
美國學者埃德加戴爾教授有個金字塔學習理論,這個理論中提到學習有兩種方式,一是被動學習,一是主動學習。被動學習包括四種方式:一、聽講;二、閱讀;三、視聽;四、演示。通過這四種方式學習保留的知識效果是逐漸遞進的,用耳朵聽講授,知識保留5%;用眼去閱讀,知識保留10%;視聽結合,知識保留20%;用演示的辦法,知識保留30%;主動學習包括三種方式:一、討論;二、實踐;三、教授給他人。通過這三種方式學習,知識保留的效果也是逐漸遞進的,它們比被動學習方式知識保留高很高。分組討論法,知識保留50%;練習操作實踐,知識保留75%;向別人講授相互教,快速使用,知識保留90%。
這個理論同樣適用於法律行業中,練習操作實踐是指寫作,知識保留75%。向別人講授相互教是指演講,知識保留90%。寫作和演講是最高效的學習方式。
(一)寫作方式
為什麼寫作是最好的學習方式呢?
筆者前段時間與做醫療糾紛業務的律師朋友溝通的時候,他提到如果不去寫作,總是感覺自己都懂、都會,但只有寫作的時候,才會發現,原來很多法律法規不知道具體內容,這時候寫作會促使他去查相關的法律法規,這是一種很好的鍛煉業務能力的方式。「寫作的時候,才能看清自己」,筆者非常認可這句話。通過寫作,可以發現自身知識的欠缺點,重要的是在寫作的時候會大量的查閱資料,看到更多的觀點和信息,結合自身已有知識去分析、去論證,在鍛煉法律人法律思維能力的同時,也學習到了更多的專業知識,不是一舉兩得嘛。
說到寫作,筆者的做法是每天看至少一篇刑事判決書,通過運營微信公眾號每天至少發一篇說理性強的刑事判決書督促自己,因為在找說理性強刑事判決書的過程中,不可能一次就找到,需要去看不止一份的刑事判決書,正是通過這種方式讓自己堅持。同時呢,也會在空閑時間去看書,積累寫作素材。也就是通過被動學習積累素材,在看了一定的書籍或者聽了不同的課程後,觀點不斷地碰撞、衝突,到時候就會有通過寫作發出自己聲音的慾望了。
在此,非常贊成南京市李勇檢察官的一句話:「能說、會寫、善思,這三項技能的基礎在於讀書,只有掌握的信息量大,才能出口成章,才能寫出深刻的東西,才能思考出成果。」前面我提到的趙鵬檢察官,已經堅持了10年,每天至少50頁的閱讀和1000字的原創寫作,就連春節、生日都不曾停止,我想正是他這種精神才有了他今天的成就。
(二)演講方式
美國教授金字塔學習理論提到處於金字塔塔尖的學習方式是講授,是演講,屬於主動性學習的最好方式。如果做過一場演講的話,會有深刻的體會,準備演講的過程是一個全方位的學習過程。拿筆者個人的例子給大家舉例,前段時間我去徐州與律師交流如何提高寫作能力。在準備課件的過程中,筆者梳理了執業以來寫過的所有文章,理論分析、實務技巧、辦案札記、執業心得,也梳理了辦過的所有案件,寫過的所有文書。筆者去總結這些法律文書以及律師業餘體裁的寫作規律,同時,還會去網上搜集一些文采極佳的法律人的文章和法律文書,與自己的對比,看有無不同。正是在準備演講的過程中,筆者才有動力去總結寫作經驗,去論證寫作技巧。並且通過實際的與律師交流,筆者的自信心進一步提高。這種方式,不是很高效的學習方式嗎。所以,如果有演講機會一定要抓住,並且不斷地創造演講機會。
最後,讓我們摒棄遇到問題才學習的方式,形成體系、系統化的學習,並且不斷通過寫作和演講倒逼輸出,進而最高效的學習。
推薦閱讀:
※這一年,你讓 Ta 印象最深的幾件小事
※法眼觀察:人為劃分「四等人」的制度,為什麼不長久?
※培養法律人的思維
※最新收藏版:這些期限刑事法律人都得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