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立發文挺崔永元,網友提醒小崔「你家這抽屜會不會被盜啊?」
來自專欄影視版權觀察
連日來,崔永元怒懟范冰冰一事持續發酵。昨日,崔永元的「戰友」袁立轉發了《北京日報》的官方文章《小崔手撕范冰冰,稱有一抽屜合同,監管部門不能裝聾做啞!》,並在《北京日報》的官方微博下留言,袁立稱:「合同里有服務費?勞務費?錢拆了很多塊。這樣就可以逃避很多稅了。如果簽的是稅後合同,那合同另一方,上市公司的年報,是怎麼審計合格的?」
有意思的是,袁立在發出此條微博後,還特意進行了置頂,並@了中國證監會辦公廳新聞辦官方微博「證監會發布」,這意思太明顯不過了,意在提醒證監會該出來查一查這其中是不是有問題了。
從5月24日起,崔永元就連續與《手機2》的主演范冰冰及其團隊杠上了。小崔曬出了一大堆「大小合同」,而對方則進行了強烈反擊,聲稱是造謠誹謗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崔永元先是在微博上暗示其拍戲簽訂「大小合同」「4天片酬6000萬」。接著又曬出「大小合同」「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製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金。」
小崔微博所說的是否屬實,我們無法考證,但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根據我國最新《刑法》中第二百零一條規定,【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簽訂「大小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陰陽合同」,顯然是為了避稅。避稅是好聽的說法,其實就是偷稅。如果崔永元說的是真的,以目前當事人的身價來看,情節比當年劉曉慶逃稅還要嚴重得多。
除了《北京日報》對此事進行了報道外,官方媒體人民網也發表了人民網評:「明星片酬為啥屢『限』屢高」,文章稱:「如果暫且放下事件中合同是否真實、是否涉及披露隱私等問題,此次事件之所以能獲得如此高的關注度,焦點還在明星高片酬。」「觀眾對國內明星高片酬的質疑,還在於對明星本身演技和專業的質疑。在國外,明星也獲得高片酬,卻大多有行內約束和專業精神。但在國內,明星拿著高片酬卻大多缺乏演技和專業追求。不少流量明星想著曝光出名,卻忽略了對自己專業的打磨。一些小鮮肉一連接好幾部戲,來回「軋戲」,能完成任務就不錯了,哪管角色和作品。明星,最終還是要拿作品和角色說話的。一邊是影視劇作品乏善可陳,一邊是明星片酬居高不下,自然引來巨大非議。」
對於這次「崔范」大戰,雙方雖然各執一詞,但火藥味確實很濃,不過,網友的支持也是兩大陣營涇渭分明。「崔老師是民族脊樑!」、「小崔就是黑暗中的一盞明燈」、「崔永元,袁立,中國業界良心,必須力挺,為你們點贊!」。
而對於崔永元之前曝光說他家有一抽屜合同之事,有好心的網友也提醒小崔「你家這抽屜會不會被盜啊?」,言外之意你得小心保管好這些「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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