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不愛你的人,說什麼都沒用
來自專欄謙之友
一輩子和一個相愛的人在一起
真的是一件幸福而又有趣的事情
如果還沒有遇到
你一定也不要將就
更加不要放低姿態委屈自己
1.
阿君分手了,她給我發來信息,淡淡一句話:他不愛我了,跟他說什麼都沒用,我們就這樣分手了。
我不太懂安慰人,就告訴她,早點分開也好,不是相互喜歡的兩個人,現在在一起,遲早也會分開的。
然後,她問我,為什麼她都付出那麼多,愛一個人卑微到都要忘記自己是誰了,還是得不到對方的愛呢?
我被她問蒙了,一下子竟然不知道怎麼回答她。
大概,我們都跟阿君一樣,在感情裡面,以為自己付出了,以為自己愛一個人了,一定也可以得到對方回應的。
很多人也都願意,再多等一會,說不定今天那個人不愛你,明天就會愛你了呢。
可在我看來,其實那個人愛不愛你,你自己心裡早就已經有一點「B數」了。自欺欺人,只能說明你放不下,或者不甘心。
但這樣愛著一個人,真的太累了。用老薛《其實》裡面的一句歌詞來說,就是:不愛你的人,說什麼都沒用。
2.
阿君是我的一位好朋友,是她倒追的男朋友,追第一次,人家沒同意,第二次,還是沒同意,終於第三次的時候,那個男生有點不耐煩地就順口回了她一句:先試試看吧。
表白成功那天,阿君看似很高興,請了我們幾個好朋友出來吃東西。可回去之後,她給我發來一個信息。她跟我說,我知道那個男生不喜歡我,但現在他是我男朋友了,我一定會有辦法可以讓他喜歡上我的。
但這半年相處下來,事實已經告訴了阿君一個很現實的答案:如果一個人從一開始就不愛你,那後來你再感天動地的表現,在他眼裡都只是討好。
阿君知道那個男生喜歡齊肩頭髮的女孩,相處第六天,就果斷地把自己那頭烏黑齊腰的長髮咔擦一聲就給剪掉了。
知道男生喜歡玩遊戲,就開始找身邊的朋友教他「LOL」、「吃雞」、「王者」。一有空閑時間就找男朋友玩,但總是被男朋友嫌棄技術不好,輸了就怪阿君拖後腿。
阿君喜歡浪漫,平時總會時不時地給男生髮一些曖昧表白的話,會給男生寫情書,也會為了在男生生日那天給他一個驚喜,然後花一個月的時間學刺繡做了一副心形的圖案,上面還有她和男生的名字。
阿君也會每天給男生髮早安晚安,也會提醒他注意休息,天冷多穿衣服。可阿君從來不敢做的一件事,就是像其他女生對自己男朋友那樣,偶爾的生氣,偶爾的撒嬌。因為她怕她這樣做了,男生就會馬上跟她說分手。
阿君做了很多很多的改變,為了得到對方的愛也在儘力討好。可在男生的眼裡,這些都是幼稚的表現。
半年過去了,當初說不愛的男生,一如瀟洒地從未覺得自己有女朋友一樣,繼續搭訕著其他的小姐姐。
半年過去了,當初說愛的阿君,好像還是放不下那個男生,但後來,她也終於學會了看開。
3.
可能真的是長大了,對於感情這件事,越來越不喜歡強求。相較之下,我更喜歡「隨緣」這兩個字。
我跟你說我喜歡你,如果你也恰好喜歡我,那好,我們就在一起吧。
我跟你說我喜歡你,但你並不喜歡我,那麼,我也不會再過分地對你死纏爛打。
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我愛你,也可以愛上其他人。只是在「愛」這件事上,我會傾向於兩個人彼此之間的「相愛」。
當然,兩個相愛的人,有一天可能感情也會變淡,也會沒有了最初在一起的那份炙熱和衝動,也會想著分開了就好。
但不管最終的結局如何,至少兩個相愛的人曾經共同愛過彼此,有過一起最美好的回憶。哪怕真的不幸遺憾告別對方,過程終究是值得回憶的。
不像一個人苦苦掙扎地愛著另外一個人,多少會顯得有些卑微,讓人心生憐憫。
時間越久,也會變得疲乏,一度對自己產生懷疑。最後的結局不用多說,也一眼就看到了頭。
所以,一輩子和一個相愛的人在一起,真的是一件幸福而又有趣的事情。如果還沒有遇到,你一定也不要將就,更加不要放低姿態委屈自己。
4.
很多人都說喜歡老薛的《其實》,這首歌很平淡,緩緩唱來,就像在對一個愛了很久的人,掏心掏肺去訴說最後的一番情話。
這裡面有無奈,有回憶,有妥協,有放下。
就像那幾句歌詞寫的一樣:
隨便找個理由,決定了就別回頭;不愛你的人,說什麼都沒用。
對啊,本來就是這樣,不愛你的人,你怎麼說,你怎麼做,不愛就是不愛,你能有什麼辦法呢?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為自己存留最後一點點的自尊,及時的放手,決定之後就不要回頭。
有些愛,適合繼續,有些愛,也要懂得止步。
也像老薛《剛剛好》裡面的幾句歌詞:
我們的距離到這剛剛好,剩不多也不少,還能忘掉。
記得,要找一個你愛的人,愛你的人,度過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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