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婚姻法新解釋,嫁富二代還是找潛力股?

§面對婚姻法新解釋,嫁富二代還是找潛力股?版主按: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表示,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該不動產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判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方,共同還貸款項及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補償。俗話說,「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當今社會房子已經成了談婚論嫁的一個重要條件,很多女孩都要求結婚前男方買房,因為按照以前的規定,結婚後房子就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最高法的這次司法解釋,是否起到改變這種社會風氣的作用?除此之外,對於那些沒有買房但在婚後共同還貸的一方來說,會不會傷不起?[來新華微博 說出你的看法]

一部分為了房子而結婚的女人,算盤打不響了網友「雲舒雲卷」:這條法律告訴女人不要依靠男人,徹底沒用了,除了自強別無辦法。@第一代表:新婚姻法不但在法理上完善了財產歸屬,明確了婚姻雙方的財產,打擊了一些浮躁、想要不勞而獲人的僥倖心理,更有助於維護婚姻的純潔性,是維護婚姻穩定的有效手段,同時可以起到移風易俗、改變社會風氣的作用。網友「白雪公牛」:作為女人覺得這條非常勵志,鼓勵女性獨立,自己買房。為什麼女人結婚一定要從男人那裡得到什麼呢?不是自己的不要,是自己的也不會給別人,挺好。@絲絲的細雨:離婚愈發普遍,法律是偏向孩子歸母親的,那麼原始房子歸父親,再補償母親也有道理。關鍵是補償能否到位,別失了房子,又有孩子負累,叫女方傷不起。

一起還貸的女生傷不起:離婚了,什麼都沒了?@雪俚234:女孩婚後要懷孕生子不能工作,而這代女孩懷孕生子不能工作期間多少人是沒有收入的,因為多數是打工族,經濟上靠老公收入生活,如果老公是對家庭不負責的人,如果-我說的是如果達到離婚程度,女孩可就走投無路,因為男孩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房子是我的你一磚一瓦你別想拿走。男孩離婚沒有成本,女孩不就毀了嗎。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釋不是有助於維護婚姻的純潔性,維護婚姻穩定的有效手段。而是助長了那些想離婚又怕被分房產的人花心,他可以結幾次婚,離幾次婚,應為他沒有成本。這受害的不都是女孩嗎?@心平氣和看今天:按揭只能寫一個人名字,而還貸的時候許多家庭都是夫妻雙方一起努力的,結果最後離婚的還弄個凈身出門的下場。這對沒有買房子的一方很不公平、沒有安全感。@多啦A的夢:這個解釋對那些房本上沒名字,還苦哈哈跟著一起還房貸的人不公平啊,所謂「增值部分」的判斷與補償到了法庭又會演變成一場扯皮戰爭。

婚姻也成了一紙契約,究竟是好是壞?網友「sunbird2002」:當道德範疇的東西最後都變成了法律規範,那就沒有道德可言了,都是赤裸裸的交易,也就什麼什麼道德淪喪之說了,只有合法和非法了。網友「白菜幫」:房子,真是傷感情的一件事;但真感情,也不會在乎房子吧。這條法律提醒了社會是為物質結婚還是為愛結婚的,現在結婚的男男女女現實的有些搞笑。@雪落英:可能若干年後我們中國人看待婚姻也成了一種契約,不知是好是壞。也清醒地告訴中國的女性,一切都得獨立啊。@樹下的菩提:結婚還是離婚,都離不開房子,夫妻間的信任沒有實際的固定資產帶來的安全感強,這是現在社會的悲哀。始終是對感情沒信心、缺乏獨立能力的人,才對婚姻抱有物質上的幻想。網友:靠婚戀捷徑改變人生的觀念催生多少悲劇婚姻?@傾聽lhl: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還是判給一方,看來以後夫妻之間的信任又降低一層。網友「惜心淚」:這條法律帶來的真正影響可能是,現在女的還嫁有首付的男的,到時候女的只嫁給把房錢付清的男的了。不知道又會有多少丈母娘要求未進門的女婿必須全款買房了,現在的男人真可憐。@潘凱樂Painkiller:所以婚前各買各的,沒有的就杯具吧,連陪你一起還貸的人都不會再有了。@陳夏天:如今缺失道德責任感的年代,在感情上需要的是更多維繫和堅守,而不是各自維護利益。網友「我也想信你」:始終覺得婚前財產公證這種東西,很傷感情。但這是時下很流行的做法。可帶著私慾去愛,愛就已經變質了。這樣又何必結婚,選擇融為一體,最後的結果,婚姻只是種負累。@貪睡薄荷-李涵:這年頭靠誰不如靠自己,難道結婚就是為了房子?那些奔著物質去的婚姻本就是扭曲的,女人靠婚戀捷徑改變人生的觀念催生了多少悲劇婚姻?二奶、小三……女人不是弱勢的代名詞。獨立、自強、努力、樂觀,才是改變命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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