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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基督徒

前不久,一位姐妹告訴我,她參加了一位同事的婚禮時,突然發現共事了幾年的同事原來竟然也是一位基督徒,這使她感慨萬千。耶穌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人。」(太5:15)其實,在我們周圍,類似這樣的「隱形基督徒」不知有多少哩。那麼,他們為什麼自己甘心把「燈放在斗底里」而不讓人知道自己是基督徒呢?1.燈為何放在斗底下?(一) 怕遇尷尬儘管基督徒在當前中國少則也有二千萬,但絕對數目在社會上畢竟還是佔少數。雖然國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得教徒受到社會歧視的可能性大大削減,但人的從眾心理使得不少基督徒缺乏自信,一旦亮明基督徒身分,害怕自己成為「不合群」者,怕自己會被孤立或遇上奇異的目光,怕被人覺得自己是「怪怪的!」商業社會一直被視為是爾虞我詐的地方,怕被同事發現自己基督徒身分後,恐身陷虎穴,成為嘲弄或惡意欺侮的對象。為免尷尬,不吃眼前虧,還是「敵不問,我不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別自找麻煩好。這是不少基督徒的「隱形」的一大原因。(二) 影響工作一般來說,除了一些較特殊的地方,有信仰與沒信仰的人在招工、任職等方面都能被一視同仁。二者也都基本上能做「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彼此尊重」(江澤民語),和睦共處。但也有不少基督徒認為信仰與工作,在某種場合難免會發生衝突,有時你一表明基督徒身分,就意味著在工作機會上會有所犧牲或被歧視。這種情況不能說絕對不會發生。儘管撥亂反正糾正「左」的錯誤已經二十多年,中央也一再強調信與不信者都是小康社會建設的積極力量。但的確存有極少數人對宗教信仰者抱著蔑視之傾響,甚至有的還抱著"宗教是人民的鴉片"的老黃曆在那裡視宗教徒為社會的「異己力量」或「落後分子」,尤其視信了所謂「洋教」的基督徒不順眼或更為挑剔。事實上,目前,絕大多數社會各界對基督徒的誠實、勤奮、盡職、善行、寬容表示極大的肯定,故而有意喜歡與基督徒合作共事,甚至有的主家裡請保姆也要聲明「非基督徒不請」。但也存在與之相左的企業老闆,說:「你們基督徒在這個商業社會裡,這樣做說是違反信仰,那樣行又說與《聖經》不符,星期日還要上教堂禮拜,這樣下去怎麼能在這個競爭性的社會中生存呢?」因此,就很不喜歡有基督徒在其旗下任職,似乎他們存在有礙他手腳的發揮。這一些在現實處境中確實有可能發生的事實,是導致不少基督徒對自身信仰身份承認缺少勇氣的另一原因。(三) 免被拖累事實上,不是每個基督徒都不願表明身份的,而是因為有些自以為是的「基督徒」,他們的信仰素質、文化素質、道德素質實在太不被主流社會所看好,甚至社會上不少人以為你們基督徒都是那些「不是身體有病,就是頭腦有病」的社會「邊緣人物」。很多人掛著基督徒的身分,卻仍活在罪中,品德令人懷疑,人際關係緊張,有熱心沒智慧,所作所為實在令基督的名受損,導致同事對「基督徒」沒有好感。身處這種環境,為了防止被人拖累,有些基督徒選擇作了「卧底」基督徒。堅守信仰,潔身自愛,卻從不坦言自己是「基督徒」,免得被他人瞧不起,弄得自己臉上無光。(四) 無力承擔也有不少基督徒不願公開自己基督徒身份,主要出於自己信心微弱。怕別人今後用基督徒的「高標準、嚴要求」來要求、監督自己,自己又無力承擔這份沉重的責任,無法活出基督徒應有的生活規範。想想還是遲一點公開信仰身份比較「安全」,說不定還可以給自己一點「自由」的空間,犯不著「做人那麼累!」另外,不少基督徒也把在工作崗位作見證視為一份額外的「負擔」。若自己在教會已有事奉,便不想增添事奉的壓力。再者,教會的工作已經力不從心了,要在工作崗位作見證,領人歸主,豈不是百上加斤?難呵!2.燈如何放在燈台上?(一)「不以福音為恥」歷史上有太多的人把信福音看作是羞恥的,因為拿撒勒人耶穌並無高位或富貴讓令人羨慕,而是嘗盡貧寒被人輕視。當年羅馬人若信耶穌就更被人輕視;因為包括耶穌在內的猶太人都是被羅馬人征服的。但保羅沒有這樣認為,他不人云亦云:「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1:16)保羅對信福音沒有絲毫的自卑感,儘管眾人激烈反對,儘管有人不屑一顧,但他卻認定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一個真正對真理有服膺的人,不會認同陳舊的榮辱觀,卻有一份蒙受偉大救恩的榮耀和自信,這樣,我們就不會對自己的信仰身份隱頭藏尾了。(二)「不傳福音有禍」「我不以福音為恥」這句話在原文里是以一個連接詞(gar,for)作開頭,也可譯作「因為我不以福音為恥」,一般來說,這是指前一段陳述的原因,也就是十五節所說的,「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保羅是一個福音的「債戶」(羅一14,直譯),在他裡面有一種「欠債」的沉重感。他所以渴望將福音傳給在羅馬的人,一面來說,是因為覺得「欠債」的沉重;另一面來說,是因為他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且要甘心樂意的來做這事」(林前9:16~17)有人以為信仰是個人私事,公不公開身份是我個人的喜好,別人用不著說三道四。是的,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不但不能批評那些暫不願公開自己信仰身份者信心,卻應當同情並且要理解有些弟兄姐妹在一些特殊崗位或處境中的難處,相信神也會寬容等待。但是我們也要知道,適當場合公開你的基督徒身份是為主見證的一個前提,如果你常有保羅一般的「福音負債感」,你就不會長期心安理得地願意把燈放在斗底里――成為一個隱形基督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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