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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不失為一種明智選擇

跳槽不失為一種明智選擇

事業紮實,在一家公司工作太久,對於一個職場人來說意味著什麼?忠誠度高、穩定、腳踏實地?還是不思進取、安於現狀、不懂得抓住新機會?對此,中軒獵頭針對中、高層職場管理者進行調查,其結果顯示:有15.1%的人在五年內沒有換工作;30.7%的人在三年內沒有更換工作;41%的職業經理人在兩年內有考慮新機會的打算(但只有一部分人付諸行動)。

那麼,到底該不該在一家公司待太久?或者說,在一家公司待多久才應該考慮更換工作呢?對於這一問題,中軒獵頭首席顧問羅直認為,「跳槽」一直困擾著職場人。「作為高層管理者,在企業待多久沒有特定的年限,適合自己發展為好。當你進入一家企業時,最大的決定權在於你自己;而當你離開一家企業時,該企業要比你付出更多的成本。」羅直總結道,「做出正確選擇,與企業共同成長,達到共贏才是職場王道,時間不是衡量跳槽的標準。」

一般來說,人們都希望能有一個穩定的單位和職業,而且環境和收入好一些,能夠滿足生活的基本需求,為將來的發展奠定基礎。這在計劃經濟時代似乎是沒有什麼疑問的問題,只要你參加了工作,拿到了「本本」,就有可能終生與這個單位、所從事的職業緊緊連接在一起,由「青發」干到「白頭」,變換、「跳槽」的可能性幾乎是微乎其微。然而,時代發展到市場經濟時代,那種「一大二公」的格局被打破、「終生職業」的體制被改變,單位和職業就不再是固定不變的,隨時都有可能出現換崗、下崗、跳槽的現實問題,人們面臨著新的職業選擇和重新發展的機遇。這是既是一種自然法則,也是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一種正常現象。

假如當我們面臨著單位改革兼并、受到好單位和職業的吸引、能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以及可以實現發展戰略轉移的考驗和機遇時,果斷地選擇「跳槽」,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因為,「樹挪死,人挪活」、「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是自然規律,說不定「跳」出去,就是一片新天地,就充滿新的生機活力,能給我們帶來新的發展和創造。尤其是在國家不包分配、個體可以自由流動的今天,十幾年甚至一輩子呆在一個單位或一家公司的情況已不多見,「跳槽」成了我們職業生涯中的一件平常事,無須談虎色變、大驚小怪。何況十八大報告中說「要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引導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鼓勵多渠道多形式就業」,讓「跳槽」和重新就業有了基本依據和保障。

其實,職業和人生一樣,都要面臨著選擇與放棄。可謂是「人生(職業)之路千萬條,選擇哪條看需要」。「跳槽」也是如此,無論是主動選擇,還是被動選擇,都要看需要、看條件、看時機是否具備與成熟,不能憑主觀想像,更不能盲目從事,「有病亂投醫」,因為「跳槽」畢竟是有風險的,弄不好就要付出代價。所以,職業選擇也罷,跳槽也罷,應該把個人意願與社會需要有機統一起來,最大限度地規避風險,獲得成功。遇到個人意願與社會需要有矛盾時,我們不能只看到「山重水複疑無路」,而應該調整自己的擇業理想,適應現實環境條件,找尋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看準行業、企業背景,找准立足點,重新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的單位和職業,在新的起點上奮力前行,就能發揮出自己的最大潛能,把握機遇,贏得成功,創造人生的輝煌與精彩。

河南省平頂山市湛河區人大 劉選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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