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沒有被誤讀!
06-24
彭宇案,沒有被誤讀寫這篇文章,不僅僅是不認同劉志偉書記近日在《瞭望》披露「案件真相」中所持的觀點,更重要的是,南京市政法系統反省的「經驗教訓」沒有找到彭宇案導致道德危機的癥結。四年前的彭宇案已經「成為社會『道德滑坡』的『標誌性事件』」,司法機關理應認真反思這一教訓,但是,劉書記的一番剖析讓人不免失望。如果再不能正本清源,我們的公權力還可能會故技重演、重蹈覆轍。失望之一:混淆視聽,公眾媒體沒有誤讀「彭宇案」。說到「讀」彭宇案,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讀什麼?即公眾和媒體通過"彭宇案件"讀到了什麼?這裡顯然至少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可讀"對象":一個是彭宇案的事實真相,另一個是彭宇案的法院判決書。說到「誤讀」,也同樣有這兩個區別。令人遺憾的是,劉志偉書記的「誤讀觀」把兩個對象混淆了。正如其所言,「彭宇案」只是一個普通的民事案件。案件的事實真相如何,這應是審理法院關注的焦點,也是法官的職責所在。媒體也好,公眾也好,他們不可能坐在審判席上核實案件的相關證據、詢問當事人、聽取雙方的爭辯。自然,孰勝孰負就更不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此案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是基於公眾媒體「讀」了彭宇案的法院判決書。在該判決書中,法官憑其「日常生活經驗」推測認定,彭宇如果是做好事,應該抓住撞倒原告的人;如果是做好事,應該在原告的家人到達後讓原告的家人將原告送往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做此等選擇,顯然與情理相悖」。尤其是法官認為,彭宇主動支付200多元醫藥費一直未要求返還,這不合情理,等等。判決書中的這些判決理由,通俗明白,準確清晰。中文字義再怎麼深奧晦澀,公眾媒體也不至於理解能力如此不濟,會「誤讀」判決書!正是這個"判決",讓公眾和媒體充分、清晰、準確無誤地看到了司法機關審理案件判斷是非的標準,以及司法機關的所謂"情理"的把握尺度。也正是這個"判決",讓公眾和媒體驚呼,這個社會做好人必須有尺度,做的過了頭就會付出代價。社會普通百姓才會覺得如今這個世道好人難做。撞人者應承擔賠償責任,救人者應受到表揚,這是每個人最起碼的良知,也是沒有任何懸念的共識。顯而易見,我們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是活雷鋒。但見義勇為、幫困濟難,無論多寡,都是善莫大焉,怎能列出所謂"尺度"、"界限"?又怎能認定超越"尺度"和"界限"就是"不合情理"?正是司法者潛意識中的"人性本惡"觀念,導致了判決書的這種荒唐推理。它棒殺了人類"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道德底線,束縛進而扼殺了人們做善事的天性,它讓普羅大眾感到迷茫,從而危懼做善事、行俠義。而這,才正是"彭宇案"導致整個社會出現了道德滑坡的癥結所在。失望之二:輕描淡寫,推委司法者應承擔的責任。劉書記在專訪中認為:"法官的這些不恰當的分析推論,迅速被一些關注彭宇案的媒體抓住、放大,引起公眾的普遍質疑與批評。由此不斷升溫的報道將對此案的事實判斷上升為價值判斷,在道德追問中忽略了對事實真相的探究。"如果說劉書記混淆了誤讀對象的"誤讀觀",或許、可能、大概只是無意的,那麼,上述這一經過縝密思考做出的分析和結論,卻更讓人感到驚心怵目、心有餘悸。在筆者意識中,判決書之"惡",源於司法者無知,尚可寬宥;五年後,對其所犯錯誤的定性和此案給整個社會道德風尚造成的惡劣影響,南京方面的"蓋棺定論"遠遠甚於判決書之"惡",無論如何,都難以讓人接受。其一,判決書中,法官不吝筆墨,反覆進行一個人"做好事"的心理和行為邏輯分析,正是試圖闡明判決的理由。正如案件的判決只有對與錯一樣,法官的推理和判斷也只有對與錯,沒有"恰當"與"不恰當"。將司法者的錯誤,尤其是給社會已經造成巨大傷害的錯誤,定性為"不恰當",如此輕描淡寫,充分暴露了南京方面推卸責任的意圖。其二,指責媒體和公眾毫無道理。媒體關注和報道此案,尤其是當此案成為公眾議論熱點的時候,這是媒體人的天職。一切案件判決公開,這是法律調整和引導社會建立良好秩序的主要方式。很多富有警示和教育意義的司法判例,司法機關還必須依賴媒體的宣傳,才能夠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媒體"抓住、放大"此案,"引起公眾的普遍質疑與批評",正是媒體和公眾行使監督權和知情權的意義所在。其三,南京方面推諉責任的最重要的表現是,將此案影響不斷升溫、發酵歸因於公眾關注此案的"價值判斷,在道德追問中忽略了對事實真相的探究"。然而,在這個問題上,公眾和媒體不僅沒有錯,而且完全正確。如前所述,對事實真相的判斷和探究,這是法官的責任。公眾無法取代法官,也沒有興趣理會雙方的輸贏,他們正是要"追問"法官的分析和判斷方法。因為,在這起轟動的案件中,唯有法官的"價值判斷"才對公眾有"借鑒"和"教育"意義。在這裡,隨便說一下,近日個別磚家稱,從專業角度看本案"做的還是不錯的",甚至有磚家認為,法官的分析推論是"畫蛇添足"。無論對錯,法官勇敢寫出自己的想法,都值得我們尊敬!我們不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類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套話。獻媚阿諛的此類磚家比王浩法官還可惡壹百倍!圍繞這篇專訪內容,筆者還有許多失望之處。以後再寫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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