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的文學(二)
【中世紀波斯、阿拉伯文學】
你們現在便宜了,有隻老羊在前面走,我年輕時糊塗啊,沒人可問。
欣賞古典作品,要有兩重身份,一是現代人身份,一是古代人身份,如此欣賞,則進進退退,看到後來,一隻眼是現代眼,一隻眼是古代眼。
藝術的宿命,是叛逆的,懷疑的,異教的,異端的,不現實的,無為的,個人的,不合群的。宗教的宿命,是專制的,順從的,犧牲個人的,積極的,目的論的,群策群力的,信仰的——其實就是政治。【中國古典戲曲和文學】
中國人的民族性,很善說故事。小時候家中傭人、長短工,都會講故事,看去很笨,講起來,完全沉浸在故事裡,滔滔不絕。中國哲學家也比西方哲學家更喜以形象說理,放進很多神話、傳說、寓言,甚至笑話——這或許就是先秦諸子夾著早期的袖珍小說……那時的謀士、策士,進諫皇帝,也要會講故事,否則要殺頭。
中國劇作家的創作觀念是倫理的,寓教於戲。有了這種觀念……兒女情長,長到結婚為止;英雄氣短,短到大團圓……不過是忠孝仁義,在人倫關係上轉圈圈。
在我看來,古代小說是敘事性的散文,嚴格說來不能算小說。直到唐代,真正的小說上場,即所謂「傳奇」。唐人傳奇精美、奇妙、純正,技巧一下子就達到極高的程度,契訶夫、莫泊桑、歐·亨利等西方短篇小說家若能讀中文,一定吃醋。整個明文學,只有金聖嘆是大批評家。領異標新,迥出意表。言人所不敢言不能言。我批評他,是他將人家原文肢解鱗割,遷就己意,使讀者沒有餘地。拿現代俗話說,還是把讀者看得太低。
「封神榜」由姜子牙仲裁,封了許許多多大小角色,依我看,應推哪吒第一。他是尼採的先驅,是藝術家,是武功上的莫扎特,是永遠的孤兒。
《金瓶梅》不然,器官生在身上,還是寫成了人,幾乎是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完成了藝術,《金瓶梅》要靠你自己找出它的藝術。
曹雪芹「好像」讀過叔本華、尼采。為什麼?他熟讀釋家道家經典——佛家的前半段,就是悲觀主義,道家的後半段,就是超人哲學。
我以為《紅樓夢》後半部遺失了,曹雪芹是寫完了的。哪天在琉璃廠找出來,全世界應該鳴炮敲鐘,慶祝多了一個聖誕節。
怎麼會有一天在紐約與你們講七俠五義?人生是很奇怪,沒有一點好奇心是不行的。
說來說去,給大家一個制高點。有了這個制高點,看起來就很清楚。一覽眾山小,不斷不斷地一覽眾山小。找好書看,就是找個制高點。
「風雪夜,聽我說書者五六人,陰雨,七八人,風和日麗,十人,我讀,眾人聽,都高興,別無他想。」我幼時讀,大喜,不想後來我在紐約講課,也如此。【日本古典文學】
抱著原諒的心情去看這些詩,很輕,很薄,半透明,紙的木的竹的。日本味。非唐非宋,也非近代中國的白話詩。平靜,恬淡。
我是日本文藝的知音,知音,但不知心——他們沒有多大的心。日本對中國文化是一種誤解。但這一誤解,誤解出自己的風格,誤解得好。【文藝復興】
中國的聖人教人做好事,自己不做。馬基雅維利叫人做壞事,自己不做。他就事論事的那一套,與理想主義相反。
有人一看書就賣弄。多看幾遍再賣弄吧——多看幾遍就不賣弄了。【十七、十八、十九世紀英國、歐洲、美國文學】
中國很早就有彌爾頓《失樂園》全譯本,我讀後,不覺得很好,後來,我的侄女婿是彌爾頓專家,談了三夜,覺得懂了。要問,問了才懂。帕斯卡另一句,很真切,直刺人心:「那無限空間的永久沉默,使我恐懼。」——這是老子的東西嘛!
我倒想成一本書,書名:《萊辛的危險》。一個人只要高超一點,對人就是危險的——高超太多,危險就大。
法國斯塔爾夫人第一個說出,《浮士德》是寫不好的,真聰明。第二個是海涅,第三個是我——第一個說老實話,第二個說俏皮話,第三個說風涼話。
歌德有格言:回到內心。陶潛的《歸去來兮辭》,就是回到內心。
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我說:「作家不仁,以讀者為芻狗。」這樣天地才能大,這樣才能有偉大的讀者來。最好讀者也不仁——作者不仁,讀者不仁,如此,「仁」來了。
1948年我乘海船經台灣海峽,某日傍晚,暴雨過後,海上出現壯麗景色:三層雲,一層在天邊,不動,一層是晚霞,一層是下過雨的雲,在桅頂飛掠——我說,這就是拜倫。
魯迅《傷逝》中涓生的屋裡,牆上掛著雪萊的肖像。我小時候心目中的詩人,就是雪萊、拜倫、普希金。秀麗,鬈髮,大翻領襯衫,手拿鵝毛筆——那時看到這副樣子,就覺得是詩人,羨煞,卻沒想到「詩」。
那時我在教科書上讀到了勃朗寧的詩,非常喜歡,叫做《花衣吹笛人》。這首詩有寓言童話的性質,但更有詩味。現在想想,我也是那個吹笛人——講世界文學,就是吹笛呀。
奧斯汀太啰嗦,狄更斯太通俗,但我就是喜歡這兩位作家。藝術上前人和後人的關係,是藝術上的天倫關係:前人哺育後人,後人報答前人,成天倫之樂。
哈代的行文非常遲緩,我讀時,像中了魔法一樣。他行文的本領,音樂家應該羨慕:如此長,溫和。讀時,心就靜下來,慢下來。他寫苔絲早起,鄉村的種種印象描寫,無深意,無目的。就是這種行文。
知識學問是偽裝的,品性偽裝不了的。三年講下來,不是解決知識的貧困,而是品性的貧困。沒有品性上的豐滿,知識就是偽裝。
「歷史是更偉大的聖經。」這話也是卡萊爾說的。說得好!我們講文學史,是在講文學的聖經。我們學文學,就是文學的神學。
藝術充滿藝術家的性格,比肉體的繁殖還離奇。維特、哈姆雷特、賈寶玉、於連,都流著作者的血,我喜愛於連,其實是在尋找司湯達——上帝造亞當,大而化之,毛病很多;藝術家造人,精雕細琢,體貼入微。
現代詩,波德萊爾開了一扇門,蘭波開了一扇門。此後,門裡湧出妖魔鬼怪。但波德萊爾和蘭波可以不負責任。
中國從未被西方了解過。太可憐,太神秘。中國,不可能被西方漢學家來了解,還得我們自己來——用他們聽得懂的話,告訴他們不懂的事……西方最缺的就是中國的東西:含蓄,以弱制勝。東方西方要是真的相通,文明才開始。可是要喚醒東方、中國,非得西方來理解。
尼采有哈姆雷特的一面,也有堂吉訶德的一面,我偏愛他哈姆雷特的一面,常笑他堂吉訶德的一面。現在讀尼采看來是太難了——很多人是在讀他堂吉訶德的一面。
要去評價一個偉大的人物,你自己是怎樣一個人物?這是致命的問題。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粗糙是極高層次的美,真是望「粗」莫及,望「粗」興嘆。如漢家陵闕的石獸,如果打磨得光滑細潔,就一點也不好看了。尊重這粗糙,可以避免自己文筆光滑的庸俗。
自從「意識流」寫法和其他種種寫法出現,我都不以為然,不過是將人剖開,細看,說「這是心,這是肺」。深刻嗎?新奇嗎?愛情的深刻,必得解剖腎臟、生殖器,才算真正懂得愛情嗎?——上帝把心肺包起來,是故意的!
文學的最高意義和最低意義,都是人想了解自己。這僅僅是人的癖好,不是什麼崇高的事,是人的自覺、自識、自評。
最近又讀一遍《復活》,實在寫得好。筆力很重,轉彎抹角的大結構,非常講究,有點像魏碑。十足的小說,試以別的小說來比,都會顯得輕佻、小聰明、小趣味。
前面得有古典浪漫,而後現實寫實,才會有唯美象徵。但中國也有人追求過唯美、象徵。何其芳、李廣田、卞之琳、馮至、聞一多、艾青。張聞天翻譯過王爾德,楚圖南翻譯尼采。
我年輕時,常常聽說有人妻出走——中國只有一個真的娜拉:秋瑾。革命,赴死。她是完成了的娜拉。其他娜拉都未完成,中國許多娜拉走過一條路:去延安。
我同意惠特曼的意見:人體好就好在是肉。不必讓肉體升華。所謂靈,是指思想,思想不必被肉體拖住。讓思想歸思想,肉體歸肉體,這樣生命才富麗。
推薦閱讀:
※防禦的巔峰:第一次世界大戰(下)
※兩個女人,一個要讓國家下地獄,一個要讓全世界下地獄!
※人生哲理:周易學的哲學內涵是世界哲學的瑰寶
※美副國務卿炮轟中國:稱美國依然領導世界
※景甜上輩子肯定拯救了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