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與現象》
編號:B83·2170319·1375 | |
作者:【法】雅克·德里達 著 | |
出版:商務印書館 | |
版本:2010年10月第1版 | |
定價:13.00元亞馬遜7.50元 | |
ISBN:9787100072083 | |
頁數:134頁 |
對於符號,德里達說:「如果一個事件就是指不可替代和不可逆轉的經驗統一性的話,那一個符號就永遠不是一個事件。」「一個『只此一次』發生的符號不是一種符號。一個純粹慣用的符號也不是一個符號。」對於聲音的權利,德里達說:「在表述的交流中驅逐我自身中的與他者的關係。」「驅逐作為後面的、最高的與外在於意義的層次的表達。」可以說,德里達是在《聲音與現象》中,用自己的符號學來解構胡賽爾的現象學。《聲音與現象》共七章:《符號和諸種符號》、《指號和還原》、《作為自白的「意謂」》、《「意謂」和再現》、《符號與瞬間》、《保持沉默的聲音》、和《根源的補充》。
《聲音與現象》:我的言語是「活的」
形而上學的歷史是絕對的要自言自語。這種歷史,在絕對無限顯現為自身死亡時,它是關閉的。一種沒有分延的聲音,一種無書寫的聲音絕對是活生生的,而同時又是絕對死亡的。 ——《第七章 根源的補充》
67.1公斤,當這個夜晚的健走結束,當體重秤上顯示這樣一個數字,我是帶著一種驚喜開始了說話:「終於瘦了,離減肥的目標越來越近了。」說話其實是內心的自我言說,或者只是寫在一張月度體重表上,甚至只是發在了某一個群里,即使言說,即使書寫,即使宣告,其實一切都是自言自語,因為只有我一個人在場,只有我一個人說話,只有我一個人書寫——他們沒有反應,他們沒有對話,他們沒有交流。
和他們沒有交流,卻在對自己交流?這是不是如胡塞爾所說,是「自己再現說話者和交流者」?或者說是不是如胡塞爾所強調的是一種「靈魂的孤獨生命」——一種「無指示的表達」在某種意義上取消了指示,取消了意義。他在《邏輯研究》中似乎也舉證了同樣的一句話:「你瘦了,你再也不能這樣下去了。」也是某人對自己說,在胡塞爾看來,這種和自己說話的「孤獨的話語」,其實並不對自身指示任何東西,因為「主體於自身一無所獲」,他所進行的舉證是:在內心話語中,我與自己毫無交流;我佯作交流,其實意味著我並不需要交流——因為它沒有任何目的性,也就沒有說話,也就只能自己再現說話者和交流者,「在獨白中,各種詞無論如何不能在心理活動的此在的指號功能中為我們所用。因為,這樣一種表述在此沒有任何目的性。有關的活動實際上在同一時刻被我們自身所體驗。」
但是,這種自言自語真的沒有任何目的性?真的不需要交流?真的是無指示的表達?或者說,這真的是一種自言自語?為什麼要在內心對自己說?為什麼要書寫在一張紙上?為什麼還要發到群里?所有一切的表達即使不是為了交流、告知和表現,但是自我這個主體卻獲得了一種所指,甚至我開始設想繼續沿著這條路走下去,我會看見更驚喜的變化,會對自己說更多的話,或者在「靈魂的孤獨生命」中再現更多的說話者和交流者。它在某種意義上是再現,是想像,是去除了所謂的「同一時刻」的無指示表達,反而在尋找一種目的,甚至在獲得一種意義。
自言自語是一種聲音,在胡塞爾的引用和否定之外,卻在德里達的現象學的還原中,找到了自我支撐起來的意義:「在語言中被製造的。一般語言就是這個。也唯有這個是一般語言。」一種再現,一種想像,就是一種自我的在場,而當語言被製造再現的時候,它其實回到了一般語言的「現象學還原」上,也就是開始了一個「真正的」話語:「『真正的』語言完全有機遇與想像的話語一樣成為想像的,而且想像的話語也完全有機遇像真實的話語一樣真實。」於是,這種「真正的」話語就像走在畫廊里找到了經驗之外那個迷宮的出路:「一個在我們面前發出聲響的名字令人想起德累斯頓的畫廊……我們信步穿行於一個又一個大廳……一幅泰尼埃的油畫……再現一個油畫畫廊……這個畫廊里的畫又再現一些畫,這些畫使人看到一些可以明白的含意。」
發出聲響的名字,讓我們步行於一個又一個大廳,再現一個油畫畫廊,在畫廊里又再現一些畫,一些畫不是在表達,而是讓人看到含意,它是自明的,它是自為的,它「在自身中包含了自己出路的迷宮」,於是這個和經驗無關的世界裡就剩下說話,「要使聲音在走廊里響起以補充在場的光輝。」於是在場的陽光升起,「它就是伊卡洛斯的道路。」它不是經驗,不是表達著的意義,不是絕對的知,所以它不是關閉的,它不是歷史的結束,不是死亡,而這一種「補充在場的光輝」的說話,就是對於現象學的一種補充和完善,「全部現象學的話語已經陷入一種在場的形而上學圖式」,而在拯救之中,反而走向胡塞爾現象學的還原:「對在絕對知的彼岸『開始』的東西來說,聞所未聞的思想是需要的,這種思想通過陳舊的符號的記憶認識自己。」
這不是無限顯現為自身的歷史,不是自言自語毫無交流的形而上學,不是絕對的知,而是一種發出了分延的聲音,而是具有了書寫的可能,而是打開了在自身中的迷宮,甚至在自我逃避中而已能獲得一種確認,就如胡塞爾對於未成形的現象學還原:「他切斷任何被構成的知,強調源於形而上學、心理學或自然科學的假定的不在場是必要的。」但是德里達在胡塞爾的這個論斷中卻看到了現象學還原的問題,那就是胡塞爾對於現象學必然性的論證中,真的消除了形而上學的假設?或者說,他的認識觀念「難道不自在地是形而上學的嗎」?他的現象學所批評的根源「其歷史終結和只是從根源上被恢復的純粹性中的形而上學計劃本身」?
對於形而上學的批評,對於現象學的還原,胡塞爾的目的就是揭露蛻化的、傳統的形而上學是一種「失明」的錯誤和墮落,德里達認為,這種失明存在,「能夠不定地在自身在場的同一性中為了同一性而被重複,即使它並不實存。」也就是說,胡塞爾的現象學就像是一個「原始的、非經驗的、無根基的空間「在不可還原的虛空上面顯現,從這個虛空出發,定義了「在場在理想性的形式中的安全」,也是從這個虛空出發,在場的安全性又自行消失,當在場的理想性只是形式上的安全,當這種安全性又會自行消失,那麼是不是這個虛空本身就是不安全的?而德里達指出胡塞爾的根源就在於,他把邏輯學置於符號的反思之下,符號的觀念先於邏輯的反思,「這個觀念在其上自我調整的符號的本質是從何而來的呢?是什麼東西為規定語言的本質和起源而賦予認識理論以權力?」而且從根本上來說,胡塞爾把傳統的觀念改造成表述的觀念,並沒有消除兩者之間的承續關係,甚至胡塞爾對於現象學的歷史命運的把握中,在對本體論的還原過程證明了古典形而上學的在場,「並且標誌著現象學對於古典本體論的依附關係」。
這種依附關係的出現在德里達看來現象學是不徹底的,或者說,可以被質疑的,「胡塞爾只是在理性的方向上對語言發生興趣,從邏輯出發規定邏各斯,實際上,他從最終目標的普遍邏輯性出發已經規定——並且是以傳統方式——語言的本質。」理想性,純粹語法,在場,對於這些胡塞爾現象學的術語,德里達需要進行另一種梳理和闡述,而最基礎的一個工作是:「形而上學觀念應該得到規定。」而這個規定就需要重新對胡塞爾現象學體系中的的符號「雙重意義」的混淆性進行還原。
符號的觀念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表達的觀念,它是一種純粹語言學的符號,是設定意義的理想性,正是就這種理想性,使得表達性語言和口頭語言存在不可還原的關係;符號的另一個觀念是指號觀念,它並不表達任何東西,並不傳遞所謂的意義。但是符號的這兩種觀念,在胡塞爾看來,總是處在一種「混淆」中,一種觀念加入另一種觀念,一種體系染指另一種體系,而他的現象學還原就是為了實現兩者的「區分」,「這是胡塞爾要作為邏各斯的可能性重新把握的意義的表達和邏輯的純粹性。」所以,為了證明類/種關係的決裂,胡塞爾重新現象學的處境,「在這種處境里,表達不再在這交錯中受到阻擋,不再與指號交錯。」而他把「靈魂的孤獨生活」看成是這種區分的標誌,「但是,諸種表達在它們在其中不再作為指號而活動的靈魂的孤獨生活中還發揮了它們『意謂』的功能。符號的兩種觀念並不因此作為更廣義或更狹義的觀念而絕對地互相關聯。」
純粹語言學、理想性、在場的價值,這些胡塞爾現象學相關的意義,在德里達看來,卻忽視了普遍化的「一般語言」,當胡塞爾說「邏輯意義是一種表達」的時候,他甚至把真理僅僅看做是一種「陳述」,而沒有假設符號的本質統一,「胡塞爾似乎武斷而又急迫地壓制了有關一般符號結構的問題。」在德里達看來,把符號強加給真理,把語言強加給存在,把言語強加給思維,把書寫強加給言語,是一種狹隘論,「符號並不構成真理,而只是賦予真理以意義,只是重新製造真理,使之肉身化。」
符號使真理肉身化,這是一種還原,而還原的本質是從傳統的、古典的形而上學中去除那種依附關係,德里達認為,這需要重新揭示符號的本質,尤其是不傳遞所謂意義的指號觀念,在德里達看來,指號具有內在性,這種內在性使得它依附在表達上,也就是指號的表述意義補充到表達之中,實現表述功能的統一,從而實現了記述意義上上的本質共同體,「指號落入絕對理想的客觀性內容之外,即落入真理之外。」在真理之外,也是製造真理並使之肉身化的一種功能,「表述的意義由於來源於聯想的諸種現象,總是聯繫世界上的一些經驗的存在者,它在語言中就遍及所有經受還原的東西,純敘述性,世俗存在,本質的非必然性,非自明性,等等。」還原而看見了口頭話語最自發的活動,看見了言語最簡單的實踐,甚至看見了表達的權力相互混淆。
但是表述如何走向表達?或者如何實現表達的功能,在胡塞爾看來,表達是承擔意義的符號,「諸種表達是『意謂』的符號」,那麼什麼是表達?為什麼是「意謂」的符號?在胡塞爾那裡,表達是內在化的過程,表達的話語並不需要真正被大聲說出來,而意謂針對的是「理想對象的外在」,但是它卻可以作為「靈魂的孤獨生活」擺脫自我而實現「自在意義」的那個出口,也就是它在「自我旁邊」,卻也形成了一個出口,意謂的東西就是意義,「它為說著的東西和說話者保留著,因為它說它所要說的:明確、清楚而有意識地說。」而手勢、面部表情等非意識、非志願的表述,是一種尚在等待的「意謂」,是潛在的表達。
指號當然具有意謂的功能,但是胡塞爾似乎把表達看成是「一種志願的、堅定的、一部分一部分地意識到的、意向的內在化」的時候,忽視了指號的內在化,從而忽視了意謂潛在的表達意義,甚至將「作為意志的精神逃避純粹精神意向,逃避純粹賦予活力的過程的東西」也從意謂中驅逐出去。在這裡,德里達認為,指號和表達之間的差異僅僅是功能上的,而不是實體上的,也就是說,「任何話語都被涉入一種交流,而且表現著一些體驗,它於是作為指號而進行活動。」所以當胡塞爾認為內心獨白不是一種交流,「因為我並不需要交流」,德里達卻認為,交流的本質是一個主體的活動被賦予生命力,當他在說話的時候,看起來是說者在尋找聽者,而實際上是聽者製造了說者,「因為他把說者把握為一個並不是散布簡單聲響,而是對他說話的人,這個人用聲響同時完成某種賦予的活動和他向聽者顯示的活動,或者說是他要向聽者交流活動的意義。」而在被製造的說者中,交流也具有了在場的意義,具有了表述的本質,而這種在場使得「意謂」具有了另一種生命力:「純粹的表達性將是一種『意謂』的純粹主動意向,這個『意謂』使一個其內容將要在場的話語富於生命力。」
內心獨白,那些詞不僅再現,問且成為想像物,想像中的再現,超越實在,「因此,這已經是一種現象學的還原,這種還原把主體的體驗孤立為絕對確定性和絕對存在的範圍。」其實,「生命力」這個詞才是德里達需要強調的,它關乎的是「真正的話語」,關乎的是自我的在場,關乎的是重複可能性的理想性——「理想性即重複」也是胡塞爾對存在的規定,所以德里達的發現實際上就是在對胡塞爾現象學的質疑中進行補充。我對自己說話,我在場——不僅是聽者的在場,還是說者的在場,不僅是詞語的在場,還是想像的再現,「把在場設想為先驗生命的普遍形式,就是使我知道,在我不在場時,在我的經驗存在之外,我的生前、死後,現在都存在著。」而這正是現象學的本質要求,「現象學的聲音就是在世界的不在場中的這種繼續說話並繼續面開對自我在場——被聽見——的精神肉體。」
內心獨白,被聽見,這是一種沉默,而沉默的意義就是在「表述的交流中驅逐我自身中的與他者的關係,驅逐作為後面的、最高的與外在於意義的層次的表達」,正是這兩種驅逐,使得現象學在聲音上得以還原,德里達認為,當主體向自己說話的時候,當他對自己說「你是這樣」的時候,它本身就是一種價值化的生產活動,而我的言語是「活的」,它們沒有離開我,即是在場的,所以聲音具有了現象學的價值,也就實現了胡塞爾所說的那種被賦予活力的能指:「這是與我絕對相近的。活生生的活動,就是給出生命,賦予能指身體以活力並把身體改造為『意謂』的表達的活力,就是語言的靈魂,它不與自身分離,也不與它的自我在場分離。」
這是活生生的自我在場,這是生命力的現象學,這是純粹的語言,所以純粹性意味著普遍性,意味著一般語言的還原,「『自言自語』不是一個對自我關閉的內在,它是在內在中不可還原的「開口」,是在言語中的眼睛和世界。現象學還原是一個舞台。」而這種不是自我關閉的「自言自語」,在德里達看來,更是一種對闕如的補充,是對原處自我的非在場,而補充的意義就是讓無限變成有限,變成書寫的差異,「補充的差異在其對自身的原初欠缺中代替在場。」進一步來說,自言自語使自我在場是一種「自為」:「自為將會是一種對自我的取代:是為了自我,而不是自我。」自為的意義就是使我活著,就是讓我成為「意謂」——這樣的一種「根源的補充」,就是把說變成了真正的「意謂」,變成了「要說真的」。
當意義、理想性、對象性、真理、直觀、知覺、表達等觀念在純粹性而普遍性,在自我而自為,在表述而意謂中聯合的時候,「它們的共同模式就是作為在場的存在:對自我同一性的絕對接近,而對為了重複可自由支配的對象,對時間性現在的維持」,而這種在場的存在,這種對自我的絕對接近,這種再現的想像,難道不是真正從古典形而上學的依附中找到了現象學的出口:「理想性形式下的在場的形而上學是一種生命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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