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找工作的潛規則
06-24
在加拿大找工作的潛規則
- 移民到加拿大的都是來自五湖四海,三教九流都有,找工作的目的也不一樣。我剛來的時候在超市擺貨,有個工友很特別:50多歲,幹活兒很賣力氣,精神頭兒足得很,見人總是笑嘻嘻的。時間長了,才知道人家是開著新寶馬來掙每小時7塊2毛5的,家裡面住著超百萬的豪宅。是不是很奇怪啊?仔細觀察,這一類移民並不少,不缺家用,出來打工是一種消遣,排解獨守家宅的寂寞。在BC省移民狀況調查中顯示: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中,投資移民佔3成(近 3000人),家庭團聚2成5,技術移民2成多一點兒。這些人只要不追求奢華,作個普通的老百姓,解決了房子的問題以後,隨便打個工就解決了吃飯的問題。而且由於是低收入家庭,政府在教育醫療等方面的福利很優惠,已經足以保證比在中國活得好了。 還有一種移民在找工上比較瀟洒,就是很年輕的單身或剛結婚不久的小夫妻。家庭負擔不重,租房就不用操心房貸,身體好打什末工都吃得消。最主要是腦筋靈活學得快,語言關容易過,考技術證書也容易。而且轉向快,那個行業容易賺錢就投入,沒有起點和終點的顧慮。這和1.5代移民有些相似,是最有活力的一種類型。加拿大的新移民政策也象這一群體傾斜,比如允許留學生畢業後留在加國工作兩年(除多倫多溫哥華蒙特利爾三大城市以外),而身在加國而且有工作的人申請移民,一年左右就可以批下來了。 找工作比較難的是年屆而立或者不惑的技術移民。當初辦移民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在國內混的不錯,不是技術「大拿」就是管理精英,有房有車有地位。一旦到了加拿大,生活有很大的落差,最明顯的變化是由萬眾矚目到無人理睬,最直接的困難就是找工作難。現在大陸大規模開放移民已經15年了,親朋好友中總會有移民的先驅,所以國內對加國的了解不可謂不多。但是有些東西非親身體驗難以形成感性認知,或因親友諱言而在認知上有不小的偏差。比如出來的都是下決心降低自己的生活標準工作標準的,可是很少有一步降到位的;比如加國找工當中的一些「潛規則」,用中國的生活經歷,甚至美國的生活經歷是無法理解的。我用我的經歷和道聽途說的故事為例子講講,也許不能100%正確,但有個提醒總好過你自己去摸索。 (1)Canadian working experience 加拿大工作經驗 加拿大找工過程中最被人詬病的就是這個,很多人吃了這個苦頭,我最初也是非常討厭這個悖論:沒工作就沒工作經驗+沒工作經驗就沒工作。這似乎是難以破解的命題,很多人理解為用人單位故意刁難。其實不然,這是我有一機會負責招收新員工時才恍然大悟的。 那時候公司派我到Calgary建立一個分廠,我雖然主要負責廠房施工設備安裝質量標準等技術工作,但是因為superviseur是和我一起從 Vancouver調過去的,有什末事情都是我倆商量著來作。在招收新人的時候我們是兩條腿走路的,自己在報紙有廣告,同時也委派職業介紹所推薦。我們對自己來應徵的把關比較嚴格,不僅審查resume而且面試非常認真。本來按照總部的意思,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一律不錄用,但因為我倆都是來加不超過5年,同病相憐吧,所以特別照顧新移民。我曾經和總部人事部的人私下電話請教,她說:僱人責任很大,萬一雇來的不勝任,要有給自己開脫的理由。職業介紹所來的,公司只是試工(一般是3個月),試工期間要付給介紹所錢,權作保費,不滿意可以隨意退人;自己雇的最好有保人(就是內部員工推薦),出了事保人負至少一半兒責任。或者簡歷上有加拿大相關工作經驗,出了事也可以推脫到員工本人。總之:寧可錯過,不能錯用! 剛從國內來的對這種謹小慎微不理解,那是因為:1是國內實際失業率驚人,很多人才在崗位外閑著,無論怎樣處理員工,總有大把合格的人補充;而且加國一旦出現僱員和僱主的官司,最後吃虧的一定是僱主,而在中國一定是僱員。2是國內無論國企還是私企都是採用類似封建社會的用人制度,自上而下管理,現管的權利涵蓋了手下僱員的權利;而加國的人事部不是高高在上的,和技術部門、生產部門都是平級,如果雇錯了人會直接導致人事部門的經辦人捲鋪蓋走人。 了解這些內情自然就有了打破僵局的對策。 1:有人推薦是最好的方法。咱中國移民最聰明,不自覺的都在這樣努力。那些新移民熱衷的ESL/Link班,各種各樣的同鄉會/同學會,甚至旅遊團/BBQ聚會上,新移民都熱衷交換各種信息。而這個火熱的愛好,在找到穩定的工作之後驟然就會消退了; 2:找職業介紹所。這一招兒對找那些技術含量不高的體力工作特別有效,而對專業性強薪水比較高的(每小時20$以上吧)工作就沒什末用。僱主對這種工作是不會相信介紹所能把住關的,一定會自己來; 3:學徒。比如電工、機修工、木工、焊工、CNC操作員、銀行職員、護理員、醫療設備操作員….等等,在各種College都有學習課程,時間一般半年~2年不等。這種課程幾乎都有實習,畢業即意味著有了經驗和能力。 4:工作經驗班。每年加國政府會出資給大量的各種幫助新移民適應新環境的機構,具有Co-op性質的找工作經驗班是對技術移民最有力的幫助。我在Mississauga的一個班學習過,主要作這樣幾件事: A-改變原有的和加國職場不相適應的習慣。比如中國人很靈活,會給自己取一個英文名字,並寫在簡歷上。不要小看這個技巧,在英文法文為官方語言的國家,拉丁文化是主體,掌握各個方面大權的人士多出自他們。而且那些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移民,在相互衝突的時候也是以主流文化作為裁判標準的。例如:依我的經驗,如果一份簡歷上的名字我不能很自信地發出正確地音,我根本不會給與申請人面世的機會。 B-幫助寫簡歷、Cover letter和講解如何cold calling及面試。很多曾經在國內外企工作的白領對此信心滿滿,覺得自己已經完全掌握了西方企業文化的特點,英文水平更是人中翹楚,殊不知正是這些過分自信使自己在最初求職時碰壁。進入中國的外企以美日德為主,加拿大公司很少;而作為美國的近鄰,喜歡處處故意表現與美國的不同,不了解這些特點很可能吃暗虧。比如聊籃球,要是你大讚Steve Nash(生於多倫多的NBA巨星),就會很被推崇;要是你談到2010冬奧會冰球決賽,保不準對方會來擁抱你。(因為加國隊戰勝了美國隊。但別提小組賽,那場加美對抗,加國輸了。)再說英文,在中國的外國人講英文會遷就中國人,久而久之在寫作習慣和發音上都和北美有差別。這些細節稍加註意就能得到糾正,避免不必要的失誤。 C-為學員作擔保並推薦其到接受實習生的工作崗位。這是最重要也是工作經驗班最核心的工作,找到實習崗位的多少是評判工作經驗班的指標。通常都是學員自己找到適合自己的位子,老師幫助和對方聯繫。一旦對方有興趣,你就可以把簡歷發過去,一般會有一個面試的機會。如果對方同意接受(接受這樣的實習生,對方有風險也有好處。風險是新人可能帶來麻煩,好處是不用面試就有可能找到人才。而且政府會有資助,有些公司想利用這個便利。),會和老師商談條件,就是定實習期(一般最長三個月),待遇(可能只給些車馬費)。這樣一來,課程結束的時候你就可以去上班了。實習結束,留下最好(有時會在公司內部別的崗位留下),不能留下也會得到找工作必需的Canadian working experience 加拿大工作經驗。 (2)Over qualify 大材小用 在前一封信里你提到:咱妹夫不作設計總監很多年了,但是作平面設計是能想到最靠譜的技術活了。當時我就想:保不准他求職時會被人家認為 Over qualify 大材小用的。(我還沒敢想你。以你現在北京的職位襯托出來的能力,多倫多各家銀行中能剩有多少個你不能勝任的位子呢?) 我初到多倫多時,找工作第一次面試就是被人家以這個理由拒絕的。當時不服,出來想了10分鐘馬上又進去了,把面試我的那個越南裔女子嚇了一跳。我一點也沒有難為她的意思,我只是想不通:為什末我是電子工程師,怎末會作不了電子器件裝配工?這些技巧我在大學三年級就已經掌握得非常好了。還有,為什末我有電子行業相關工作經驗卻被拒絕了,而旁邊一個大學剛畢業學會計的女生卻被錄用了? (3)資歷認證 (4)Discrimination 歧視 遇到歧視怎末辦?答案是:不怎末辦!能留下干就忍著權當不存在,不能留下就走人到另一個地方。 (5)Networking 關係網 新移民往往陷入一個誤區:team work 團隊精神。有很多這樣類似的故事:某某剛加入一個team,為了表現而賣力工作,可到了要裁掉一個的時候,被team里的其他選手投票踢出局了。所以總結經驗就是:不能比其他team player幹得更好。可是不比別人幹得好,怎能升官發財呢?正確答案是:比別人幹得好是沒錯的。只不過好還是不好,不是你自己判斷的,而是你的老闆來判斷的。聽老闆的話,干錯了是老闆錯了你還是對的;不聽老闆的話,干對了也是你錯了。對還是錯,跟你的實際能力無關,僅僅與你的表現有關。由於受中國文化中 「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一類儒家思想的影響,中國人喜歡動腦筋考慮大事,甚至連總裁的方略都略知一二,可是往往熱情灑過了頭。這一點上阿三就比中國人悟得透,菲律賓人根本就沒思考,人家反而自得其所。 關係網的作用,咱中國人最有發言權。我要說得是:加國企業文化中的關係網,比之中國的,更加有威力更加殺人不見血。英語文化的謀略很深,你看世界上兩個最難管的人群是哪個?印度人和中國人啊。可是印度和香港被英國佬管著的時候,那些人屁都不敢放一個,你看現在鬧騰的。(貌似我這裡有歧視勒。)法語文化就是告密文化,地處大陸卻非常流行小幫派,令我十分困惑。這些關係網我現在能窺一斑卻不能了解,只是給你提個醒。我相信你將來一定會有更好的經驗體會,到時別忘了告知我。(作者:阿里) |
推薦閱讀:
※奧斯卡觀賞指南:一篇文章看懂金像獎的黑歷史與潛規則
※蔣欣激動控訴娛樂圈潛規則:你們在毀這個圈子
※注意避免觸碰,婚姻中的潛規則
※中國駐英使領館提示留英「潛規則」
※你必須知道的職場穿搭「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