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譯紅樓時間之謎10
第十章 脂硯齋、畸笏叟辨(上)
□ 道可道非常
第九章提出,要解開「脂硯何人」、「芹系誰子」這兩個死結,現在有了新的材料可作論證的依,所謂「新的材料」就是「《紅樓夢》120回的作者是曹頫」這一定論。第九章還提出,要正確揭示曹雪芹的身份,必須首先對「脂批」作出準確的判斷和分析,確切闡述脂硯齋和畸笏叟的身份。因此,下文將首先從「脂批」的辨析入手。 歐陽健先生《還原脂硯齋》一書主要從版本學和校勘學的角度對全部脂批(包括靖藏本)進行了詳盡和深入的辨析。他發現脂批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脂本上所特有的脂批,一種是大量剽竊有正書局老闆狄葆賢重金聘用的所謂「小說評點家」給「戚序本」所加的評語。歐陽健先生認為,後一種脂批無疑全部是偽造,前一種脂批同樣是作偽,它們是化名「脂硯齋」的偽造者在1921年至1927年炮製出籠的,迎合胡適考證的需要,以偽證來證實胡適的學說,以此牟取暴利。 歐陽健先生的著作當然是一部嚴肅的學術著作,他對於己卯本和庚辰本上的批語大量剽竊、發揮有正本偽造脂批的分析非常有力,可謂事實清楚、證確鑿、論辯詳盡。但是,他對脂本所特有脂批的分析卻有失偏頗。本文並非要對歐陽健先生的大作進行全面的辨析,筆者指出歐陽健先生的分析有失偏頗,是基於以下三點: (1)歐陽健先生立論的一個基本點,就是將「曹雪芹」當作120回小說的作者; (2)歐陽健先生對於某些脂批的內容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分析; (3)歐陽健先生對於小說某些情節作出了錯誤的判斷和分析。 正因為如此,歐陽健先生的「全部脂批作偽論」就缺少了幾處「合法」的論,這就意味著「全部脂批作偽論」不能成立。以下就上述3點舉證分析。
10.1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辨
小說第二十二回寫到賈母為寶釵慶祝生日,命鳳姐點戲,鳳姐素知賈母喜謔笑科諢,便點了一出《劉二當衣》,庚辰本對此情節有眉批:
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1]
其中「聊聊」當為「寥寥」,「怨」當為「悲」,這兩處文字應該是過錄者抄錯了。 歐陽健先生認為這條批語一定是脂硯齋所作,然後指出了這條批語中的「一個常識性錯誤」,他寫道:「『點』,在這裡作指定解,所謂『點戲』,只是在戲單上挑選指定戲目,並不需要專人執筆。」[2]他還引用了小說另外兩個情節和戴不凡先生的論斷來證明「執筆」的荒謬。歐陽健先生進一步認為,如果將這條批語理解成「鳳姐點戲」這段情節是脂硯齋「執筆」增入的,那麼「這就超越了『抄閱再評』,使其躍升為撰書之人,如此曲為彌縫,是不能成立的」[3]。 筆者認為,正是因為歐陽健先生誤將曹雪芹當作了小說的作者,所以他才作出了上述的斷言。試想一下,如果這條批語就是化名「脂硯齋」的曹頫所寫,我們對它又該作何解釋呢? 誠如歐陽健先生所論,在點戲現場有戲單的情況下,鳳姐點戲的確用不著旁人為她「執筆」,從第二十二回所寫眾人點戲的情節來看,看不出有任何人為鳳姐代筆寫下戲名。那麼,「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筆者認為,如果這條批語並非偽造,而是真有其事,則只一種可能:「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並非是說點戲現場的情況,而是在預定戲班時發生的事情。第二十二回寫道:「至二十一日,就賈母內院中搭了家常小巧戲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戲,昆弋兩腔皆有。」(第301~302頁)既然新出小戲是事先預定的,那麼就不能排除一種可能,即鳳姐出於迎合賈母口味的目的事先跟戲班打招呼,預定一些謔笑科諢的戲,讓戲班好好準備著。由於鳳姐不識字,她完全有必要請人執筆寫下自己指定的戲名。小說第二十八回寫到了他人為鳳姐「執筆」的情況:
寶玉吃了茶,便出來,一直往西院來。可巧走到鳳姐兒院門前,只見鳳姐蹬著門檻子拿耳挖子剔牙,看著十來個小廝們挪花盆呢。見寶玉來了,笑道:「你來的好。進來,進來,替我寫幾個字兒。」寶玉只得跟了進來。到了屋裡,鳳姐命人取過筆硯紙來,向寶玉道:「大紅妝緞四十匹,蟒緞四十匹,上用紗各色一百匹,金項圈四個。」寶玉道:「這算什麼?又不是帳,又不是禮物,怎麼個寫法兒?」鳳姐兒道:「你只管寫上,橫豎我自己明白就罷了。」寶玉聽說,只得寫了。(第391頁)
如果在鳳姐點戲時為她「執筆」的脂硯齋就是寶玉的原型人物,就是小說作者曹頫,「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還說得通嗎?完全說的通!這樣一來,歐陽健先生的「全部脂批作偽論」就不能成立了,而且「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這條批語的重要性立刻就顯現出來——它不但透露了有關小說作者的重要信息,而且證明了在脂本特有的批語中的確殘留了貨真價實的脂批。 現在,最關鍵的問題不再是「脂批是否全部作偽」,而是「能不能證明脂硯齋就是曹頫」。
10.2 「仍用《石頭記》」辨
《還原脂硯齋》第四章《脂硯齋與紅樓夢》第二節《脂硯齋對書名的取捨》第二小節《「仍用〈石頭記〉」辨》寫道:
幾乎人人都知道一條「紅學常識」——《石頭記》是《紅樓夢》的原名。這常識是從何處獲得的呢?是脂硯齋自己告訴大家的嗎?不是。脂本一律稱「重評石頭記」,從頭至尾未見有「稿本」或「原本」的標記,書中也沒有任何人的序跋(不論是出作者之手還是評者之手)說明本子的來歷與源流。翻遍所有現存的紅學文獻(包括被當作「脂本系統」的其它版本),唯獨程偉元寫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的程甲本《序》中,有一句「《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的話,在脂本說「出則既明」時,程甲本卻說「《石頭記》緣起既明」,這才是這條「常識」的真正出處。[4]
我們來看一看,脂本中到底有沒有文字說明本子的來歷與源流,究竟有沒有將小說「本名」定為《石頭記》。甲戌本《凡例》寫道:
《紅樓夢》旨意。是書題名極多,《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風月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又曰《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事也。此三名則書中曾已點睛矣。如寶玉做夢,夢中有曲名曰《紅樓夢》十二支,此則《紅樓夢》之點睛。又如賈瑞病,跛道人持一鏡來,上面即鏨「風月寶鑒」四字,此則《風月寶鑒》之點睛。又如道人親見石上大書一篇故事,則系石頭所記之往來,此則《石頭記》之點睛處。然此書又名曰《金陵十二釵》,審其名則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 …… 此書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夢幻識通靈』。」[5]
甲戌本正文第一回又寫道:
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甲戌眉批: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並題一絕云: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 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 出則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 [6]
從以上引文來看,不但小說的來歷和源流非常清楚,小說本名《石頭記》也可以由「作者自雲」「撰此《石頭記》一書」這句話自然推論出來。庚辰本將引文中「此書開卷第一回也」一段列入了正文第一回,程偉元即使沒有看到過甲戌本,單憑「作者自雲」「撰此《石頭記》一書」這句話也可以得出「小說本名《石頭記》」的結論,程偉元的這個常識恰恰來自脂硯齋的評語,而不是相反。 歐陽健先生對上述脂批的誤讀,還表現在他認為「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這15個字「顯然是後來所添加」,他的理由是:曹雪芹是小說的「最後的定稿人」,「出則既明」四字直承前文「分出章回」,「語意十分連貫」,而「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一句是在「前一句話尚未說完的情況下」「忽從中添加」的。歐陽健先生還引用了郭樹文先生對其判斷作完全肯定和讚賞的評論:「這鑒賞感知敏銳細緻,辨析鞭辟近理。」[7] 可是,歐陽健先生在下論斷時犯了兩個錯誤。第一,他誤認為曹雪芹是小說的作者。由於小說真正的作者是曹頫,那麼曹雪芹就不可能是小說「最後的定稿人」,因此「分出章回」之後當然不能緊接「出則既明」,因為「最後定稿」的情況還沒有說明。第二,正因為歐陽健先生誤認為曹雪芹是小說的作者,所以他沒有認識到「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一句是對小說源流的恰當說明,並非忽然添加,他沒有認識到只有在這一句之後才可能「出則既明」。 由此而論,歐陽健先生對甲戌本獨有的「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一句所作的判斷是錯誤的。進一步說,如果脂硯齋就是曹頫,那麼這一句脂批實在是再恰當不過了,而甲戌本的《凡例》,恰恰就是作者兼評者的序言。
10. 3 「元春是石頭的後身」辨
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寫道:
元春入室更衣畢,復出上輿進園。只見園中香煙繚繞,花彩繽紛,處處燈光相映,時時細樂聲喧,說不盡這太平景象,富貴風流。此時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二人攜來到此,又安能得見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燈月賦》、《省親頌》,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別書的俗套。按此時之景,即作一賦一贊,也不能形容得盡其妙;即不作賦贊,其豪華富麗,觀者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這工夫紙墨,且說正經的為是。[8]
歐陽健先生讀到這一段脂本特有的描寫後,議論說:「最令人詫異的是,脂硯齋有時還將元春看作石頭的後身……此段行文,純從元春的所見所思角度落筆:她先是看到這說不盡的富貴風流,於是『自己回想』起當初在大荒山青埂峰的凄涼寂寞。於是乎,賈元春也成了石頭的後身了,豈不怪哉?……其實,全段一氣呵成,『只見』也好,『回想』也好,『本欲』也好,主語都是元春。庚辰本同回敘元春賜名題詩之後,還向諸姊妹笑道:『我素乏捷才,且不長於吟詠,妹輩素所深知,今夜聊以塞責,不負斯景而已。異日少暇,必補撰《大觀園記》並《省親頌》等文,以記今日之事。』益加證明上段之欲作《省親頌》云云,正是元春的內心活動。」[9] 歐陽健先生在這段議論中又引用兩條既未署名也未標記干支紀年的批語,一條是:「如此繁華盛極花圍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語截住,是何筆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絕?」另一條是:「自『此時以下』,皆石頭之語,真是千奇百怪之文。」他認為這兩條批語是「為了『防止』讀者的誤會」(按,指將元春看作石頭的後身),進而得出脂硯齋「顛倒錯亂」的結論。 很遺憾,「顛倒錯亂」的恰恰是歐陽健先生自己。「最令人詫異的是」,「鑒賞感知敏銳細緻,辨析鞭辟近理」的歐陽先生竟然會發出這樣「顛倒錯亂」的議論。 首先,我們能確證這兩條批語的確是脂硯齋所作嗎?正確的答案是「不能」。那麼,我們能確證這兩條批語肯定不是脂硯齋所作嗎?正確的答案是,如果脂硯齋就是曹頫,那麼這兩條批語肯定不是他所作。因為作者本人沒有必要在此自吹自擂,而其他具有相當藝術鑒賞力的評點者則可能對此發出由衷的讚歎。如果脂硯齋不是曹頫,那麼我們無法確證這兩條批語一定不是脂硯齋所作。如果這兩條批語一定不是脂硯齋所作,加批者為什麼要主動防止讀者的誤會呢?難道這兩條批語所作的判斷不能根據小說文本自然而然地得出嗎?我認為,這兩條批語是對小說恰當的評價,也符合我的觀感;而且,單從批語的字面上看不出加批者有任何故意防止讀者誤會的意圖。 其次,不看批語,單看小說文本,我們會將元春誤認為是石頭的後身嗎?至少我不會。在我看來,自「此時」以下的那段文字,恰好表明小說是「石頭」所寫,「石頭」、寶玉以及賈寶玉是「三位一體」的關係,也就說,小說是賈寶玉原型人物的自傳性作品。
10. 4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辨
歐陽健先生對小說情節的誤讀,還表現在對秦可卿死因的分析上。他在第四章第五節《命刪「秦可卿淫喪天香樓」辨》中寫道:
無論從文本解讀、還是邏輯推導的角度看,「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之說都堪稱虛妄的謊言,後世紅學家所做的發揮,尤是遠離版本、文獻的主觀臆斷。揭穿此說的悖謬本質,是使新世紀紅學研究走上健康之路的當務之急。[10]
歐陽健先生還提出,秦可卿是虛腹的小說人物,判斷她的德行和死因等一切問題,依只能是小說文本的敘寫。歐陽健先生不但是這麼說,而且是這麼做的。我非常贊同他身體力行的這個原則和前提。可是,「無論從文本解讀,還是邏輯推導的角度看」,秦可卿一定是因淫導致心理負擔過重而最終上吊自殺的,至於她是否在天香樓偷情或上吊,那是另外一回事。 誠如歐陽先生所論,小說沒有任何一處文字正面敘寫秦可卿的淫亂,所謂可卿「養小叔子」(寶玉)的猜測亦純屬妄誕。可是,秦可卿自縊卻不是出於讀者的「懷疑」,第五回判詞的配圖和第一百十一回鴛鴦上吊的情節明確寫到了秦可卿自縊身亡。 歐陽先生認為,秦可卿自殺是因為精神負擔過重。為什麼會精神負擔過重呢?他的解釋與有正本第十回回後總批類似,他說:
可卿出身貧寒,又是最晚輩的媳婦,因此一言一行,小心謹慎,為人處世,力求圓融,尤氏道:「他可心細,不拘聽到什麼話,卻要衡量個三日五夜才算。」可見精神負擔之重。[11]
然而,「精神負擔沉重」的原因真是歐陽先生所論的「出身貧寒、小心謹慎」嗎?我們來看一看小說文本的敘寫。第七十一回寫到了司棋與「姑舅兄弟」潘又安在園子里幽會時被鴛鴦撞見,第七十二回又寫到司棋因此「精神負擔過重」,一病不起:
忽被鴛鴦驚散,那小廝早穿花度柳,從角門出去了。司棋一夜不曾睡著,又後悔不來。至次日見了鴛鴦,自是臉上一紅一白,百般過不去。心內懷著鬼胎,茶飯無心,起坐恍惚。挨了兩日,竟不聽見有動靜,方略放下了心。這日晚間,忽有個婆子來悄悄告訴他道:「你兄弟竟逃走了,三四天沒歸家。如今打發人四處找他呢。」司棋聽了,氣個倒仰,因思道:「縱是鬧了出來,也該死在一處。他自為是男人,先就走了,可見是個沒情意的。」因此又添了一層氣。次日便覺心內不快,百般支持不住,一頭睡倒,懨懨的成了大病。(第1017~1018頁)
試想一下,作者如此描寫,有沒有「一擊兩鳴」地暗示「秦可卿偷情被人撞見」的用意呢?如果有此用意,那麼秦可卿究竟是與誰偷情,又被誰撞見了呢?小說文本的敘寫是否有足夠的暗示?從小說的敘寫來看,當然可以得出一個恰當的結論:秦可卿與賈珍偷情,被丫頭寶珠撞見,因此「百般過不去,心內懷著鬼胎,茶飯無心,起坐恍惚」,「心內不快,支持不住,一頭躺倒,懨懨的成了大病」。作為一個聰明又心氣忒高、既受賈母寵愛又得眾人尊重的漂亮女人,秦可卿的精神負擔無疑比司棋更加沉重。 第十回寫張太醫論病,張太醫說,如果有「醫緣」,照著他開的方子吃藥,秦可卿應在第二年春分過後就可痊癒。可是,秦可卿不等痊癒,就在當年冬底自行了斷,上吊自殺了。秦可卿為什麼會自殺?小說有沒有暗示她自殺的原因? 第四十四回寫到,賈璉與鮑二媳婦通姦,被鳳姐撞見,鬧了起來,鮑二媳婦第二天就上弔死了。一個「淫婦」尚且有如此強烈的羞恥心,眾人眼中的大好人秦可卿「畏罪自殺」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歐陽健先生認為,正因為「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實屬荒謬,所以甲戌本的批語「命芹溪刪去」和「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卻四五頁」亦屬妄誕[12]。歐陽健先生從各迴文字數量的對比和幾條批語內容的矛盾對「刪去」作了有力的批駁,我亦相信「刪去」之說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持「刪去」論的批語必定是作偽。 但是,從上文的論述來看,「刪去」之說不能成立的根本原因並非在於秦可卿不是因淫喪命,而是在於小說恰恰從多方面、多角度、或明或暗地寫到了這一點。秦可卿的病因、死因以及自殺的動機全部通過小說細節的描寫自然而然地呈現出來。 歐陽健先生認為「刪去」之說純屬荒謬的判斷很恰當,可是他對於並非持「刪去」論的批語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相反卻將它們同樣視為偽造,這是有失偏頗的。對於這些批語,下文將作詳細討論。
10. 5 辨別「脂批」真偽的標準
上文論證了歐陽健先生著作中的幾點錯誤,認為「全部脂批作偽論」不能成立。上文又提出,最關鍵的問題不再是「脂批是否全部作偽」,而是「能不能證明脂硯齋就是曹頫」。筆者由此在本節文字中提出辨別「脂批」真偽的標準。 由於120回《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頫,那麼從一般情理上來看,對小說本身擁有最大發言權的人必定也是曹頫。所謂「最大發言權」,指的是對於小說「最終定稿」的裁決權、對於小說情節和人物原型的最大了解、對於小說創作過程的最大了解,以及對於小說細節處理的最大了解等等。 那麼,在所有的批語之中,究竟有沒有曹頫化名或者不屬名所作的批語呢?這就需要對「脂本」中所有的批語進行甄別。本文考察的脂本批語來自八個本子: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戚序本、蒙府本、列藏本、靖藏本和甲辰本。朱一玄先生主編的《紅樓夢資料彙編》將這八個本子的批語彙集在一起[13],本文即以此為重要參考。 本文提出,辨別「脂批」真偽的標準有以下幾個: 一、批語的內容是否與「小說的作者是曹頫」這一論斷相符合。從現今發現並公開的史料文獻來看,曹雪芹實有其人,並非曹頫所虛擬,也絕不可能是曹頫本人。從署名批語的情況來看,這些批語也絕不可能是曹雪芹所作。因此,如果脂硯齋、畸笏叟真的是與作者曹頫非常接近的人,深知小說的創作內幕,則他們署名或不署名的批語一定不會將曹雪芹當作小說的作者;另一方面,這些批語應該多多少少符合曹頫的個人經歷。 二、批語的內容是否與「現存小說120回是一個整體,續作說不能成立」這一論斷相符合。這就是說,凡是提出與現存後40回情節不相同內容的批語均是後人偽作。 三、批語的內容是否準確、客觀地總結或描述了小說的創作手法。就小說中個別詞句或段落髮出「妙」、「妙甚」以及「千古未有之奇文」等簡單讚歎的批語不屬於此類,它們也不可能是曹頫所批。 以上述三個標準去衡量所有的批語,可以發現:大量既未署名又未標記干支紀年的批語無法確定其歸屬權,但是少量未署名和署名且標記了干支紀年的批語很快可以辨別真偽。
10.5.1 獨特的經歷和情感體驗
小說第十八回寫道:「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第246頁)對此,庚辰本獨有的側批寫道:
批書人領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聲大哭,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為廢人耶?[14]
這條未署名的批語絲毫不讓人懷疑它就是小說作者曹頫所寫,這一方面是因為批語所透露的身份對應關係,同時是因為這條批語在一般讀者不經意的細微處突然迸發出極其強烈的情感。由於「批書人」和「余」是脂硯齋常用的自稱,因此「脂硯齋」就是曹頫的化名。 例如,第四十八回寶釵說薛蟠外出做生意,「只怕比在家裡省了事也未可知」,庚辰本雙行夾批寫道:
作書者曾吃此虧,批書者亦曾吃此虧,故特於此註明,使後人深思默戒。脂硯齋。[15]
脂硯齋在多處批語中將「作書者」與「批書者」相提並論,兩者總是有著相類似的經歷。更為重要的是,「作書者」某些看起來平常的文字往往能引起「批書者」強烈的情感體驗,或者引起後者披露「作書者」的強烈情感體驗。 從情理上來說,這些情感體驗不可能是後人用文字偽造出來的,相反,它們卻正好符合作者曹頫的身份和經歷。本節第一條引文即是如此。又如第三回寫到,王夫人對林黛玉說「我有一個孽根禍胎」,甲戌本對此句有側批:
四字是血淚盈面,不得已、無奈何而下。四字是作者痛哭。[16]
第三回寫到賈寶玉的外貌「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曉之花」,甲戌本的眉批不但解釋了「中秋之月」的用意,還為寶玉這嬌嫩的膚色大動感情:
此非套「滿月」,蓋人生有面扁而青白色者,則皆可謂之秋月也。用「滿月」者不知此意。 「少年色嫩不堅牢」,以及「非夭即貧」之語,余猶在心。今閱至此,放聲一哭。[17]
第十三回寫到鳳姐協理寧國府時曆數府上五大弊端,甲戌本眉批不但將寧國府與自己家並舉,並且為鳳姐所提及的弊端感到悲痛不已,甚至泣血:
舊族後輩受此五病者頗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見書於三十年後,令余想慟血淚盈(按,當為「悲慟血淚盈面」之誤)。[18]
這些批語「知根知底」和「與作者經歷相似、心意相通」的特點,只有當其作者就是曹頫時,才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 甲戌本《凡例》和第一回的文字表明,這個脂硯齋不但能夠代表作者清楚地說明小說的意圖和源流,他還能最後決定小說的「最終定稿」,將小說定名為《石頭記》。誰能夠擁有這種權利?只有小說的作者曹頫本人。 了解了這一點,就可以明白為什麼沒有任何一處脂硯齋的批語指出曹雪芹是小說的真正作者。在按照本文提出的標準可以確定為脂硯齋所作的批語中,「作書人」和「作者」的稱謂絕不可以用「曹雪芹」或「芹溪」來代替,「批書者」嚴格而又巧妙地區分了曹雪芹和作者的關係。例如甲戌本第一回眉批:
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後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文如此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處,觀者丌不可被作者瞞蔽了去,方是巨眼。[19]
這條未署名的批語即便是後人偽造,企圖暗示曹雪芹就是小說作者,這一意圖也是不可以得逞的。因為甲戌本在這條眉批下面的正文中明白地寫到,在曹雪芹批閱增刪後,最後給小說定名的是脂硯齋,這表明,「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只可能是「脂硯齋」所撰,「脂硯齋」才是小說的真正作者。如果這條批語並非偽造,它恰恰能表明曹雪芹並非小說真正的作者,恰恰是脂硯齋「不打自招」地承認自己就是小說的作者。 丁淦先生在《脂硯齋辨》一文中推算了脂硯齋的生年,他所依的是脂硯齋在甲戌年對小說「再閱評過」時所作的一條批語。小說第十八回寫到齡官執意不肯出演《遊園》、《驚夢》兩齣戲,己卯本和庚辰本對此都有大段的夾批,其中一句是:「與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於紙上」[20]。 丁先生認為,這條批語作者肯定是脂硯齋,跟其他幾處提及「三十年前」的批語一樣,這條批語也是寫於甲戌年(1754年)。丁先生認為,從脂硯齋「三十年前」就廣歷「梨園子弟」的經歷來看,「三十年前」的脂硯齋大致為「十四、五歲」,因此他大概生於「1709年或1710年,即康熙四十八、九年」[21]。從丁先生的推斷來看,實際上他將脂硯齋的年齡稍微計算小了一些。即使如此,這個出生年份與曹頫的生年也非常接近了。 現在回過頭去看「鳳姐點戲,脂硯執筆事」,是多麼自然啊,這條批語正好表明化名「脂硯齋」的作批語者就是小說主人公賈寶玉的原型人物。因此這條批語也一定是曹頫本人所寫。
10.5.2 脂硯齋對小說準確客觀的描述和總結
前文反覆引用了甲戌本第一回的一則眉批,即:
事則實事,然亦敘得有間架、有曲折、有順逆、有映帶、有隱有見、有正有閏,以致草蛇灰線、空谷傳聲、一擊兩鳴、明修棧道、暗渡陳倉、雲龍霧雨、兩山對峙、烘雲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丌染諸奇書中之秘法,亦不復少。余亦於逐回中搜剔刳剖,明白注釋,以待高明,再批示誤謬。[22]
這一段批語是對小說作者根據現實生活進行藝術改造的手法的形象總結,同時也可以看作是對小說作者隱瞞真實朝代年紀所用手法的比喻式評論。如果回顧一下本文對小說所隱藏的真實朝代年紀的揭示,以及小說作者的種種作弊手法,就可以知道:這段批語的描述和總結非常到位,並不了解作者創作手法的偽造者是絕不可能編出這種文字來的。 對於秦可卿之死,有些批語評論得也很到位,如果對比一下「命芹溪刪去」之類的批語,可以判定前者為真,而後者為假。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前有一段缺損的批語,其中最後一句寫道:「隱去天香樓一節,是不忍下筆也。」[23]既然「不忍下筆」,說明作者沒有寫「天香樓一節」。小說第十三回又寫到,秦可卿死訊傳來,「彼時合家皆知,無不納罕,都些疑心」,甲戌本眉批對此評論道:「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24]這進一步說明,「天香樓一節」是肯定沒有寫的。作者為什麼不寫呢?一個原因是「不忍」,另一個原因在甲戌本第十五回的批語中透露了出來。 第十五回寫到寶玉先前揚言晚上要找秦鍾「細細的算帳」,可是到了晚間,小說又寫道:「寶玉不知與秦鍾算何帳目,未見真切,未曾記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創。」甲戌本對此有一大段雙行夾批:
忽又作如此評斷,似自相矛盾,卻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隱去,則又有何妙文可寫哉?這方是世人意料不到之大奇筆。若通部中丌丌件細微之事俱備,《石頭記》真亦太覺死板矣。故特用此二三件隱事,借石之未見真切,淡淡隱去,越覺得雲煙渺茫之中,無限丘壑在焉。[25]
由於作者就是寶玉的原型人物,因此他不可能不知道寶玉跟秦鍾算的什麼帳目。批語說「似自相矛盾,卻是最妙之文」,評得很恰當。接著,批語解釋了作者如此處理的原因,這個原因也說得很中肯。如果以這個原因來解釋作者不寫「天香樓一節」,也是完全說得通的。雖然上述兩條批語並沒有署名,但從其到位的情理來看,可以認定是脂硯齋所作。 以上論證了「貨真價實」的「脂批」是存在的,「脂硯齋」就是小說作者曹頫的化名。對於其他脂批真偽情況的辨別,以及由脂批考察有關曹頫本人更多的信息,則需要對小說另一位重要的批語者「畸笏叟」作出正確的判斷。
注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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