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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離心開示 大藏寺祈竹仁寶哲著作2

出離心開示----宗喀巴大師寫了以下之偈句:  無出離心無息滅 希求有海樂方法   由貪有樂縛眾生 故先尋求出離心   暇滿難得壽無常 修習能除此生欲  業果不虛輪迴苦 思維能除後世欲   修己於輪迴盛事 不生剎那之希望   晝夜唯求解脫心 起時是出離心生

[禪參八種"有暇"和十種圓滿]****"有暇"禪思八法****(三惡道) 一、"如果我生於地獄中,便會日夜受著不可忍受之極大痛苦,片刻不得休息。在人間,即使我只被針刺了一下,亦已痛不欲生,只會念痛苦而把修持拋諸腦後,何況在地獄中呢?如果我生於地獄,肯定不會修持佛法,只會在受著無比及無休止的痛苦。但因著過往的善因,我現在並不在地獄中,這是何等的大幸!"。。 二、"在餓鬼道中,點滴飲食皆不能得,即使見到食物,也因一己業力而不得進食,這樣的痛苦要忍忍受很多劫之長時間。現在生於人間的我,即使一天不食而不能忍受,在饑渴時更從不會思念修持佛法。如果我生於餓鬼道中,肯定是更加不可能修持佛法的了,只會日夜在瘋狂尋找飲食品。我現在生而為人,是由於過往的善因,這是何其大幸!"。 三、"畜牲連一句咒語也不明白,連最小的善行也不會作,如何會有得脫惡道的機會呢?可幸我因過往業力而並不身處畜牲道中!"。 4、"可幸地,我因著過往善因之力,現在並非生於天界。"。 5、"可幸地我因迥往的善因之力,現在並非生於邊地。" 6、"可幸地我因過往善因,現在並非如此!"。 7、"可幸地我並非生為邪見的人!"。 8、"能遇上佛出生於世,是何其大幸呢!"。

****"圓滿"禪思十法****  如果沒有人身,我們不可能作修持,所以我們先要禪思生為人身的可貴性。  我們再想,若得人身而沒有智力,則亦不能修持,所以具有智力是十分可貴的修持條件。   即使生於人間又具有智力,但若並不生於有佛法的地方,則仍是不可能修持,所以我們要慶幸能生於有佛法之地方。所謂"有佛法的地方",是指有四眾弟子之國土,它有一定的定義。   我們也要禪思自己未曾作五無間罪之可幸,否則就不易修持了。曾自作或叫他人作五無間罪的人,是很難得到佛法上的成就的,因為其罪業力實在太重了。 "五無間罪"是指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及破和合僧,衲估計大家恐怕未至於在此生中曾造下這些極重罪業吧?   我們又要禪思自己現在對佛法生信之可幸。如果並未對佛法生信,是不可能修持的。有關這一個"圓滿",有些論著認為是狹義地指對戒律生信,但一般上這是指對整個三藏佛法生起信心。   第六點是要參思我們幸而生於佛已出世之時代。諸佛是恆常存在的,但因著眾生各別之因緣,佛會示現出世及入滅的情況。嚴格地說,我們並不完全具有這一種"圓滿",但世上仍有很多明師住世,所以我們尚可說是近乎具備了"佛已出世"之"圓滿"。   第七是禪參思惟遇上了佛已說法的時代之可幸。大家不要以為所有示現的佛都會說法,這可是要看當時眾生之因緣的,但我們世界中的釋迦如來在二千多年前已說法。雖然我們未真正遇上佛陀說法之年代,但我們有師長的開示,所以勉強地也可算是具有這一種"圓滿"。   第八種"圓滿"是"法乃住世",這是指世上仍有佛法正弘揚。單只有佛經或有人說法,並不就是"法仍住世"的定義。必須是清凈、無變質及完整的教法及證法仍然弘揚,才可算是符合了"法仍住世"的定義。我們要思惟自己遇上了這一種"圓滿"的希有及可幸,這並非指在意念中想一想而止,必須禪參至心中的確生起慶幸自己遇上了如此希有的機緣才可說是"如法"。   第九"圓滿"是值遇世上仍有修持佛法的人之機遇,這是指仍然有人靠修持佛法得成就之意。這些行者是我們榜樣,如果他們能做到的事,我們必定也做得來。所以,有這些榜樣是修持的人的一個好助緣,我們要思惟自己可幸地生於世上仍有依法修持而得成就之例子的年代。   最後,我們在念中思惟:"我生於世上仍有慈心的人,否則修行人就難以得到修持之助緣了,我是何等的幸運呢!"。這裡所說的"慈心的人",是指施主及任何支持我們修持的人,例如在泰國等地,俗家人每天為僧人備飯,令僧人可以專註於修持生活。如果世上沒有這些善人,修行人的日常生活就要位去一定時間了,所以他們是修行人的順緣,尤其是出家人的修持緣條件。我們要思惟自己生逢世上仍有這些善人的存在之可幸性。

如上述地由其因而禪參其難得,從而生起珍惜之心。再由譬喻去細思其希有:"瞎眼的龜在一百年一次的浮上海面時,恰巧碰到在無邊海洋上飄浮的金環,這是何等小的渺茫機會!如果想再過一次,是絕對不可能的!但我現在具有的修行條件,卻是比這種機會更加難求!",從而培養珍惜 "暇滿"人身的心。最後,還要禪思:"六道之中,生於三惡道的眾生多,生善道的少,生於人界的則更少。在人間,能遇佛法及有齊十八種條件的人是更少的。"。總而言之,我們必須詳參十八種因緣之可貴之處,並由其成因難作、其本質為希有及其希有性之譬喻,達至對其珍惜之覺受。 思惟"暇滿"是對治懶散的良法。只要真的生出覺受,自然便不敢浪費人生於世俗的事業上,所以它是一個很有推動力量的法門。在成佛之道路上,除了先要依止明師之外,禪參"暇滿"是修持的首步。如果沒有對"暇滿"生起覺受,就沒有甚麼修持可言了。

[禪參死無常]

""念死對初修的人是一種很有力的帶動,對正在修持的人是一種推動,對快要成就人來說則是一種策勵,所以它是一個對修持始、中及後期都一樣重要的念頭。佛經中有云:"獸的足印中以象印為最大;證悟之中以"死無常"之證悟為最有力量!"。 "念死"是指透過禪參"死無常"而生起對它的覺受,令致自己無時無刻如同心中有一聲音在提醒:"你隨時都可能失去這個"暇滿"人身,一失去了最不可能修持,你要趕緊用功呀!時間無多了!"。

怎樣生起"死無常"的覺受呢?我們必須採用"三根九支"的"念死"法門,以令生出"三決定"。

參思第一根,即"死亡是必定會來臨的"。參思第二根,即"死期是不定的"。最後,我們禪參"死時除佛法外無一可以有助於自己",這是第三根。 "念死"是一種最有力的禪參。衲建議你們每天在早上至少想一想"無常",臨睡也如此。卡當派祖師云:"早不念死,早上就浪費了;午不念死,下午就浪費了;晚不念死,晚上就浪費了;一天不念死,那一天就沒有真正的修持可言!"   如果沒"有暇滿"及"死無常"的覺受,我們任何的修持都肯定不會是清凈的,很多人修持佛法,為的是求財、求壽、求名、求利。佛法中當然也有這些法門,但如果只修持這些,則完全談不上依隨佛陀的道路了。佛陀在位居太子時。。。。。。

我們修行的人,必須致力於得到十秘財,這樣才能堅決地修持佛法,不受世間八法所染污。"十秘財"是卡登派的教法,其目的是令行者捨棄現世安樂,它包括了"四依止"、"三金剛"及"出、入、得三事"。"四依止"是----心極法依止、法極窮依止、窮極死依止及死極荒溝依止。"心極法依止"是把心轉向正法,行者要思惟"暇滿"及"死無常",並想著在死時除佛法外一切並無幫助,故此而生一心依止正法的決心。"法極窮依止"是指即使因為修行而要淪為乞丐,亦在所不惜。行者必須培養這樣的決心。"窮極死依止"是指為了修持,即使要犧牲身命亦在所不計,決斷地只一心修持而不理會世間福樂。這是第二點要培養及禪修的態。"死極荒溝依止"是指為了修持,即使面對死後就像荒山中的野狗死時一般地無尊嚴的情況,我們仍一心修持,絕不有一絲為其它顧慮的心。"三金剛"是-----事前無牽累金剛、事後無愧金剛及同行智慧金剛。在這裡,"金剛"一詞乃指堅固不能摧的決心。在我們發心放下一切而入於修持時,親友必會不般悲傷地阻撓,但我們必須堅決地走上修持之路,這種毅然的決心是"事前無牽累金剛"。在我們修行時,可能會被世人視為窮僧人或者是流浪的乞丐(註:法師指過著流浪生活的雲遊僧及瑜伽士等),甚至會百般厭惡我們,但我們都不理會世間的謾罵或譏諷,這就是"事後無愧悔金剛。"我們要想著:"我的目標是要成佛,並不是要得到世俗上之面子。不理他們怎麼說或怎麼對我,都是沒有分別的。"。"同行智慧金剛"是指決絕地厭離俗世貪樂,堅決地修持之意。"出、入、得三事"-----是指為著修持而變得與世俗的人格格不入--"出於人群"、甚至像野狗般無衣無食--"入於狗伍"及一切捨棄俗務而為求成佛--"得到聖位"。

在參修完"暇滿"及"死無常"後,我們必須禪參"因果"及"輪迴之苦",以培養真正的出離心。[禪參"因果"及"輪迴之苦"]

****四因果****(一)業力決定--此即是說有因必定有果。如果你種下了橙的種子,便會長生橙的果實,斷不可能生出一個梨。同樣地,善的業因不可能生長不善之苦果,苦的因並不可能長生福樂之果。這就是"業力決定"之意思。如果你已種了辣椒的種子,縱管你在它的周圍種遍甜菜的種子,最後的收成仍會是辣椒,這辣椒決定不會因你另種甜菜而卻辣性。我們在無始以往輪迴以來,已種下不能收量之業因,即使自今晨起床以來,我們亦已種下數不清的業因,每一個業因都終將結果,這是不能避免或改變的。每一次你生起嗔心,每一次你生起妒忌心,都是種了一個一個的苦因,它們終將結為苦果。我們當然也種了一些善因,但它們卻是廖瘳可數的。在種下苦因以後,即使我們另作一些新的善因,亦不能會免受苦果。善因會另行令我們得受樂果,並不會改變已作之苦因,這就正如種甜菜不會改變辣椒樹的辣性一樣。

  (二)業增長廣大--這是說業力會迅速地變大,一個小小的苦因會帶來報來極大的苦報。如困你殺死了一隻螞蟻,又不會"四力"懺凈,這小小的苦因在幾十天後就變成殺害一個人之惡業力。所以,我們必須戒除了至最微小的惡業,並要修集乃至最微不足道的善業。如果你每天都以利益眾生之心去喂半匙糖粉予螞蟻的話,這看來只是一件小事,卻可以帶來無量的善果。

  (三)所未作業不會遇--在大型的戰爭中或天災人禍中,有些人卻大難不死,在無可能倖免的情況下活過來了,這是因為他們在當時並沒有因此致死之業因。有些人把這些情形視為"運氣",其實這正是業力之定律,未作業因不可能帶來業果。

  (四)已作之業不失壞--不論隔了多久,不論你逃至多遠,己已作之業因始終會成果,即使死亡亦不是一種逃避,你在未來生必定會受到所作之業的果報。

  透過參思上之四點及十白業、十黑業及業力輕重與先後報之教法,我們自然會對因果業力之教法生出敬信,並懂得何者應舍,何者應作等。

****輪迴之苦****應由六道共通之苦及六道各別之苦這兩方面去禪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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