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芝龍:東方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鄭芝龍十七歲時,因家庭生計艱難,偕其弟芝虎、芝豹赴當時中外貿易中心地點之一的廣東香山澳(澳門)依舅父黃程。黃程是個海商,在澳門從事海外貿易。他留下鄭芝龍在身邊做幫手,協助商務。鄭芝龍在商業競爭和利益角逐中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幹,學會經商貿易,到過馬尼拉,並學會了盧西塔語和葡萄牙文。在與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響,接受天主教洗禮,取教名賈斯帕,另名尼古拉,外國人稱他尼古拉·芝龍。
黃程營商置舶,興販東洋,見鄭芝龍能幹,明·天啟三年(1623年)譴其附日本平戶華僑李旦(泉州人)之舶,押送一批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貨物,從香山澳放洋,遠赴日本,僑居長崎。人地生疏,始以「賣履」為業,或兼「為人縫紉以糊其口」。後轉經商,為其舅黃程販賣白糖、奇楠、麝香等物。鄭芝龍從事商業活動和對外貿易,後寄身李旦門下,幫助李旦做生意,成為當時最有勢力的海商李旦的部下,並「以父事之」。李旦資本雄厚,擁有一支船隊,專門從事海外貿易,是當地華僑的首領。李旦覺得芝龍能幹可靠,「撫為義子」,交給一部分資產和船隻讓他到越南做生意,獲大利。不數年,鄭芝龍成為巨賈,常往來中國、日本間,居日華僑,咸推重之。
鄭芝龍集團在掃清海上障礙之後,「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
他利用泉州安平鎮的航海和經商基地,打破官方的海禁,繁榮海市,武裝船隊旗幟鮮明,戈甲堅利,航行於中國沿海、台灣、澳門和日本、菲律賓等東南亞各地之間,充分利用自己的權勢和財力,擴大海上貿易,幾乎壟斷了中國與海外諸國的貿易。鄭芝龍「自就撫後,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往來。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芝龍以此富可敵國。自築城於安平(今晉江安海),海舶可直通卧內,可泊船徑達海。…八閩以鄭氏為長城。」
他以強大的武裝力量和雄厚的資本在國際市場上同荷蘭、日本、南洋各國商貿公司競爭逐角,是官商結合、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代表人物。至南明·唐王政權,也以鄭氏海上力量為支柱,正如鄭芝龍所說:「三關餉取之臣,臣取之海,無海即無家。」
鄭芝龍從事海外貿易,主要是同日本通商。據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城日誌》與《平戶荷蘭館日誌》記錄:崇禎四年(1631年)鄭芝龍兩艘商船從日本長崎載貨物返航泉州安海。崇禎十二年(1639年)駛往長崎的鄭芝龍商船多達數十艘。崇禎十三年(1640年)兩艘鄭芝龍商船滿載黃白生絲及紗綾、綢緞等貨物,運往日本。另據《長崎荷蘭商船日誌》記錄,從1641~1643年(崇禎十四至十六年)間,鄭芝龍運載大量生絲、各類紡織品、黑白砂糖及麝香、土茯等藥物,運往日本,頗受歡迎。
明·崇禎十四年(1641年)夏,鄭芝龍商船22艘由晉江縣安平港直抵日本長崎,占當年開往日本的中國商船總數的22.68%,主要貨物有生絲、紡織品、瓷器等。鄭芝龍與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建立貿易關係。他運往日本的絲織物,有一部分是從澳門購進的,日本的貨物也由他運到呂宋,轉售西班牙。鄭芝龍極力發展海上貿易,經常滿載絲綢、瓷器、鐵器等貨物,駛往柬埔寨、暹羅、占城、交趾、三佛齊、菲律賓、咬留巴(今雅加達)、馬六甲等國貿易,換回蘇木、胡椒、象牙、犀角等。在短短几年內,成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商業貿易的最強競爭對手。
明末,鄭芝龍、鄭成功父子相繼在南安石井建立造船坊,營造軍、商兩用船,年造三五艘,修數十般。由於鄭芝龍集團力量的大幅度發展,對荷蘭殖民者也造成很大威脅,荷蘭船隻一在中國海露面,就為鄭芝龍集團截獲,為此,天啟七年(1627年)還發生一場駐台荷軍與鄭軍的戰爭,結果荷軍敗北。
鄭芝龍剪除群雄,並把海上力量納入地方官府體制,取得制海權,合法掌控東西洋貿易制度的運作。崇禎十二年(1639年),日本襖地鎖國,退出東亞海洋競爭;荷蘭殖民者也不得已與鄭氏達成海上航行與貿易協議,規定荷蘭的對日本貿易,需經鄭芝龍將中國特產運至台灣,轉手之後,方由荷蘭方面運往日本出售。鄭芝龍遂成為東方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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