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 | 常見乳製品歸類探討
在稅則中包含乳及乳製品的主要品目有:品目04.01至04.06、品目19.01、品目21.05、品目21.06、品目22.02、品目35.01、品目35.02、品目35.04等。如此之多的品目,它們之間有何區別?歸類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本文就此類商品的歸類進行分析和探討,在分析之前先了解一下乳的組成成分及常見的乳製品。
一、乳的成分乳的主要成分有水分、脂肪、蛋白質、乳糖、鹽類以及維生素、酶類、氣體等。
水分是乳中的主要成分,佔87%至89%。乳及乳製品中水分可為自由水、結合水、膨脹水或結晶水。
乳脂肪是由一個分子的甘油和三個分子的相同或不同的脂肪酸所組成,形成甘油三酸酯的混合物。乳脂肪在牛乳中的含量平均為3-5%。
乳糖屬雙糖類,牛乳中約含4.6%,人乳中含量為6-8%。乳的甜味主要是由乳糖引起的。乳糖酶能使乳糖分解生成單糖。乳糖在消化器官內經乳糖酶作用而水解後才能被吸收。由於乳糖水解比較困難,故通常在乳品加工中加入乳糖酶。
含氮化合物在乳中佔3.0-3.5%,其中的95%是乳蛋白質,其他5%為非蛋白態含氮化合物(如氨、遊離氨基酸、尿素、尿酸、肌酸及嘌呤鹼等)。乳蛋白質是乳中最重要的營養成分,包括酪蛋白、乳清蛋白及少量脂肪球膜蛋白。其中,酪蛋白占乳蛋白總量的80-82%,乳清蛋白占乳蛋白質的18-20%。
牛乳中存在著多種酶,來自於乳腺和微生物的代謝產物。乳中的酶主要分為三大類:水解酶(脂酶、蛋白酶、磷酸酶、澱粉酶、半乳糖酶、溶菌酶等)、氧化還氧酶(過氧化氫酶、過氧化物酶等)和還原酶。
牛乳中的維生素有脂溶性維生素(如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維生素K)和水溶性維生素(如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葉酸、維生素B12、維生素C)兩大類。
乳中的無機物主要有磷、鈣、鎂、氯、硫、鐵、鈉、鉀等。
另外,生乳中含有一定量的氣體,其中主要為二氧化碳、氧及氮等。剛擠出的牛乳含氣量較高。正常新鮮牛乳的pH值為6.4-6.8。
二、常見的乳製品
(一)普通牛乳
普通牛乳是以合格牛乳為原料,不加任何添加劑而均質殺菌加工成的鮮乳。
(二)高脂或高蛋白牛乳
高脂或高蛋白牛乳是通過濃縮或添加稀奶油、濃縮乳蛋白等提高產品中脂肪或蛋白質的含量,使得產品營養物質更豐富,口感量多香濃。
(三)強化營養素牛乳
強化營養素牛乳是在新鮮牛乳中添加各種維生素、微量元素或其他營養配料,以增加牛乳的營養成分為目的的產品。
(四)乳粉
乳粉是指以新鮮乳為全部原料,或以新鮮乳為主要原料並添加一定數量的植物或動物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等配料,通過冷凍或加熱的方式除去乳中幾乎全部的水分,乾燥而成的粉末。主要品種又分為:
1、全脂乳粉:以鮮乳直接加工而成的。
2、脫脂乳粉:將鮮乳中的脂肪分離除去後乾燥加工而成的。又根據脫脂的程度分為無脂、低脂及中脂乳粉。
3、加糖乳粉:在原料乳中添加一定比例的蔗糖或乳糖後經乾燥加工而成的。
4、配製乳粉:在原料乳中配以各種人體需要的營養素後經乾燥加工而成的。如嬰兒奶粉、中老年奶粉等。
5、酪乳粉:利用製造奶油時的副產品酪乳製造的乳粉。
6、冰淇淋粉:鮮乳中配以適量香料、蔗糖、穩定劑及部分脂肪等,然後經乾燥而成的。
7、麥乳精粉:鮮乳中添加麥芽、可可、蛋類、飴糖、乳製品等,然後經乾燥而成的。
(五)再制乳
再制乳又稱復原乳,是指以全脂乳粉、濃縮乳、脫脂乳粉和無水奶油等原料,經混合溶解後,製成與牛乳成分相同的飲用乳。
(六)酸乳
酵乳是用乳或乳製品在特徵菌的作用下發酵而成的酸性凝乳狀產品。酸乳中所用的特徵菌為嗜熱鏈球菌與保加利亞乳桿菌。乳酸菌在發酵過程中除將部分乳糖轉化為乳酸外,同時還產生一些遊離的氨基酸和易揮發的脂肪酸等產香物質。
(七)乾酪
乾酪又稱乳酪,是以乳、稀奶油、脫脂乳或部分脫脂乳、酪乳或這些產品的混合物為原料,經凝乳酶或其他凝乳劑凝乳,並排除乳清後而製得的新鮮或發酵成熟的產品。製成後未經發酵成熟的產品稱為新鮮乾酪;經長時間發酵成熟而製成的產品稱為成熟乾酪。
(八)奶油
奶油是乳經分離後所得的稀奶油,經成熟、攪拌、壓煉而製成的乳製品,其主要成分是乳脂肪。
(九)乳清粉
乳清是生產乾酪或乾酪素時的副產品,乳清總固體占原料乳總干物質的一半,乳清蛋白佔總乳蛋白的20%,通常牛乳中的維生素和礦物質也都存在於乳清中。乳清粉是將乳清乾燥後製得的粉狀物。
(十)煉乳
煉乳是一種濃縮的乳製品,是將新鮮牛奶經過殺菌處理後,蒸發除去其中大部分的水分而製得的產品。
(十一)含乳飲料
含乳飲料是在新鮮牛乳中添加咖啡、可可或各種果汁及食用香料等原料製成的,在風味及外觀上與普通牛乳都有較大的差別。
三、乳及有關乳製品的歸類分析對乳及有關乳製品進行歸類時,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商品的組成成分、加工工藝、加工程度。例如,下面的歸類實例中,同樣是「嬰兒配方奶粉」,或同樣是「冰激凌預拌粉」,因其組成成分不同,而歸入不同的品目。
一般來說,第四章的乳及乳品只包括初級的乳品(又稱天然乳)或經簡單加工,其他章的乳製品均是用第四章的乳品經混合或經進一步加工而成的。
第四章的乳品一般只允許添加糖或其他甜物質。但有些例外值得注意:在天然乳中為保持其天然濃度可以添加少量的穩定劑(例如,磷酸二鈉、檸檬酸三鈉、氯化鈣)及少量抗氧劑或乳中一般沒有的維生素;某些乳品中還可添加少量的化學品(例如,碳酸氫鈉);成粉狀或粒狀的乳品可含有防結素(例如,磷脂、無定形二氧化硅)。
品目19.01的乳製品是指以乳品為基本成分製成的食品,且添加了除糖或其他甜物質以外的成分(若添加可可,其含全脫脂可可要低於5%,否則應按可可食品歸入品目18.06項下),最常見的歸入品目19.01的食品是在奶粉中加入了豆粉。
品目21.05為含有乳或奶油的冰淇淋及其冰制食品;品目21.06為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通常為混合食品),歸入該品目的食品所含的乳品不能構成整個商品的基本成分,否則應歸入品目19.01項下。
品目22.02為含乳的飲料。
品目35.01為從乳中提取的酪蛋白;品目35.02為從乳中提取的乳清蛋白;品目35.04為從乳中提取的其他蛋白質。
上述文字歸納如下:
對於奶粉歸類時,主要考慮其成分,未添加任何物質的奶粉歸入品目04.02項下;添加了糖或其他甜物質的奶粉仍歸入品目04.02;添加了糖或其他甜物質以外的成分,此時要判斷乳品是否構成食品的基本成分,若乳品構成食品的基本成分則歸入品目19.01項下,否則應歸入品目21.06項下。
四、下面介紹幾個歸類實例歸類實例1:芭寇瑪酸奶 W-2-5100-2014-0045
商品描述:該酸奶的成分含量是巴氏殺菌乳85%,白砂糖6%,果肉5%,改性玉米澱粉、濃縮果汁、果膠、食用香料等。生產流程:生牛乳加熱-原料分離-巴氏殺菌-冷卻-奶油勻化-混合勻化(添加配料)-發酵-加熱脫水濃縮-勻化-UHT滅菌-冷卻-包裝。
歸類決定:商品「芭寇瑪酸奶」;規格:150克/杯,草莓、黃桃西番蓮、櫻桃三種口味。該商品為酸乳,改性玉米澱粉和果膠一般是作為酸乳的增稠劑及穩定劑,符合《稅則注釋》對品目04.03的解釋,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芭寇瑪酸奶」應歸入稅則號列0403.1000。
點評:該酸乳中加入了果肉、濃縮果汁、食用香料、改性玉米澱粉和果膠(作為增稠劑及穩定劑),它們並未超出品目04.03的範圍,所以仍歸入品目04.03項下。
歸類實例2:田園無乳糖牛奶 W-2-5100-2013-0016
商品描述:加工工藝:牛奶混合--進入儲存器--超高溫滅菌--過濾--加入乳糖酶--分解乳糖(分解為葡萄糖和半乳糖)--無菌儲藏--無菌包裝。成分:牛奶99.99%,乳糖酶0.01%;每200ML牛奶含蛋白質6.4G,脂肪6.6G,碳水化合物9.8G(乳糖0G)該款產品是通過酶製劑「乳糖酶」來分解產品中的乳糖,將牛奶中的「乳糖」分解為葡萄糖和半乳糖,使其成為乳糖含量小於0.05%的無乳糖牛奶,而「乳糖酶」在最終產品中已經失去酶活力,無殘留。規格:1升/盒,直接飲用。
歸類決定:該商品已將天然乳中的乳糖分解,不屬於稅目04.01的商品範圍,根據歸類總規則一,「田園無乳糖牛奶」應歸入稅則號列0404.9000。
點評:該商品名稱中含有「牛奶」,但不能按普通牛奶歸入品目04.01,因其成分中已不含乳糖,屬於「缺少天然乳中一種或多種要素的產品」,應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產品歸入品目04.04項下。
歸類實例3:脫脂牛初乳 W-2-5100-2010-0066
商品描述:粉狀,每袋20公斤,食品級塑料袋包裝,其中蛋白質68.7%,(免疫球蛋白25.2%,其他蛋白43.5%),微量元素6.4%,水分4.4%,脂肪2.9%,乳糖17.6%,以上成分均為該初乳粉中天然成分,未經進一步添加。其內含的大量免疫因子,如免疫球蛋白,乳鐵蛋白等,具有免疫調節,改善胃腸道,促進生長發育,延緩衰老等生理活性功能。
歸類決定:所詢「脫脂牛初乳」生產工藝:採用第三次以後液態初乳,經過離心脫脂、攪拌(凝固酪蛋白)、過濾(去酪蛋白、乳白蛋白、乳球蛋白)、反滲透(去乳糖)、超濾濃縮、低溫噴干(採用磷脂塗層法制速溶粉)、調配成標準免疫球蛋白IgG含量(少量添加脫脂奶粉使IgG含量符合標準)、包裝成品。用法:用於添加至提高免疫力的食品中,不可用於嬰兒奶粉中。 根據《稅則》第四章子目注釋一,「改性乳清」是指由乳清成分構成的製品,即全部或部分去除乳糖、蛋白或礦物質的乳清、加入天然乳清成分的乳清及由混入天然乳清成分製成的商品。該商品是以乳為原料,經脫脂、去乳蛋白和乳糖後而得,符合「改性乳清」的定義,屬於稅目04.04的商品範圍。根據歸類總規則一,「脫脂牛初乳」應歸入稅則號列0404.1000。
點評:該商品名稱為「脫脂牛初乳」,但從其成分、加工工藝和用途(用於添加至提高免疫力的食品中,不可用於嬰兒奶粉中)上判斷,已不屬於普通的奶粉,實際卻是「改性乳清」。
歸類實例4:嬰幼兒二段配方奶粉 W2012-001
商品描述:粉狀,由脫鹽乳清粉、脫脂奶粉、混合植物油、乳糖、低聚半乳糖漿、濃縮乳清蛋白、魚油、維生素、礦物質和食品添加劑製成,零售包裝,凈重700克。該產品用水沖調後供6個月及以上的嬰兒和幼兒食用。
歸類決定:依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歸入子目1901.10。
點評:該商品除了第四章的乳品(脫脂奶粉、乳清粉)外,還有第四章不允許添加的成分(例如,混合植物油、乳糖、低聚半乳糖漿、濃縮乳清蛋白、魚油、維生素、礦物質和食品添加劑),已超出了第四章的範圍,所以按「品目04.01至04.04所列乳品以外的其他食品」歸入品目19.01項下。
歸類實例5:安嬰兒A+無糖嬰兒配方奶粉 W-2-5100-2012-0003
商品描述:申報品名為安嬰兒A+無糖嬰兒配方奶粉,美贊臣牌。400克/罐。海關化驗主要成分:植物油、糖漿、蛋白質。企業提供成分主要包括玉米糖漿固體53.62%、精練植物油27.81%、牛奶分離蛋白13.16%、礦物質3.88%以及維生素等。牛奶分離蛋白是經物理過濾去除脫脂鮮奶中的乳糖後,經高溫滅菌、高壓固化及噴霧乾燥而獲得,成分包括天然牛奶蛋白87%(酪蛋白70%和乳清蛋白17%)、維生素和礦物質。
歸類決定:該產品中的牛奶分離蛋白由鮮奶脫脂、去除乳糖等工藝後製得,主要含酪蛋白和乳清蛋白,屬於稅目35.04商品。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所詢「安嬰兒A+無糖嬰兒配方奶粉」應按照其他食品歸入稅則號列2106.9090。
點評:該商品名稱為「配方奶粉」,但從其組成成分上分析,並不含第四章的乳品,其中的牛奶分離蛋白已是品目35.04項下的蛋白質,不屬於第四章的乳品,所以不能歸入品目19.01項下,應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歸入品目21. 06項下。
歸類實例6:冰激凌預拌粉(酸奶味)
商品描述:產品成分為脫脂乳粉66%、脫脂酸奶粉15%、檸檬酸15%、食品用香精4%,與牛奶或水混合後製冰激凌用。
歸類意見:冰激凌預拌粉(酸奶味)是以乳粉和酸乳粉為基本成分制的食品。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冰激凌預拌粉(酸奶味)應歸入稅則號列1901.9000。
歸類實例7:冰激凌預拌粉(牛奶味)
商品描述:產品成分為葡萄糖漿27.6%、脫脂乳粉25%、葡萄糖21%、氫化植物油16.5%、牛奶蛋白3%、羧甲基纖維素鈉2%、丙二醇脂肪酸酯1.4%、乙醯化單雙甘油脂肪酸酯1.2%、單雙甘油脂肪酸酯1.2%、槐豆膠0.98%、食品用香精0.1%、卡拉膠0.3%,與牛奶或水混合後製冰激凌用。
歸類意見:冰激凌預拌粉(牛奶味)為糖、乳粉等製成的食品。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冰激凌預拌粉(牛奶味)應歸入稅則號列2106.9090。
點評:兩種「冰激凌預拌粉」名稱相似,但因味道不同、成分不同而歸入不同的品目。冰激凌預拌粉(酸奶味)的乳粉(含量為66%+15%)構成了商品的基本成分,所以歸入品目19.01項下;而冰激凌預拌粉(牛奶味)的乳粉(含量只有25%)並不構成食品的基本成分,所以按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歸入21.06項下。
歸類實例8:草莓風味全脂調製乳 Z2015-0011
商品描述:全脂牛奶94.55%、白砂糖5.3%、草莓味食用香料0.1%、日落黃0.05%。加工工藝:原料驗收-殺菌-標準化-原料混合-均質-超高溫滅菌-包裝。包裝規格:250ML/瓶。
歸類決定:根據《稅則注釋》品目04.02的排他條款(二),該產品是添加有香料的含乳飲料,超出了品目04.02的商品範圍。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及六,應歸入稅則號列2202.9000。
點評:該乳品因加入了香料,所以不歸入品目04.02,而按含乳飲料歸入品目22.02項下。
歸類實例9:濃縮牛奶蛋白粉 W-2-5100-2016-0002
商品描述:該商品加工工藝:乳清液體-微濾(過濾)-加入天然全脂乳混合-均質/加熱-超濾(過濾)-調配混合-均質-加熱乾燥處理-噴霧乾燥-濃縮牛奶蛋白粉成品;成分含量:乳清蛋白36%,酪蛋白45%,乳糖6%,脂肪3%,灰分5%,水分5%;品牌:ARLA牌;用於食品的營養強化;規格:20KG/包;外觀為粉末狀。
歸類決定:該商品屬於牛奶製得的一種蛋白質濃縮物,根據歸類總規則一和六,該「濃縮牛奶蛋白粉」歸入稅則號列3504.0090項下。
點評:該商品屬於從牛奶中提取的蛋白質,已不屬於第四章的乳品,應根據其化學成分歸入品目35.04項下。
以上觀點供參考,不妥之處請指正。
參考文獻:李曉東主編,《乳品工藝學》,科學出版社 2011年2月
文:上海海關學院 溫朝柱
編輯、發布:代俊
推薦閱讀:
※《天玉經》探討之四——四經五行二十四龍黃泉
※太極拳之「氣」與「勁」的探討(魏坤梁) 2
※探討:泡妞最重要的是什麼?
※楊公《撼龍經 . 統論》探討
※關於對日本人道德體系的探討!_槑浩仔
TAG: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