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極端主義: 被異化的伊斯蘭教

宗教極端主義: 被異化的伊斯蘭教利劍反恐05.23 20:29閱讀4245

從伊斯蘭教教義來看,它是主張和平、團結、仁慈和寬容的宗教。但值得注意的是,宗教極端主義作為其中的逆流,無論從歷史層面,還是現實層面,均有程度不同的顯現。

(一)歷史沉痾:宗教極端主義是伊斯蘭發展的「毒瘤」

伊斯蘭教發展歷史上就存在極端主義思想、行為及其派別。在「四大哈里發」時期,有三任哈里發歐麥爾、奧斯曼及阿里均被極端分子刺殺。阿里接任第四任哈里發後,因穆阿維葉不承認阿里的哈里發地位而於657年爆發了隋芬之戰,阿里營壘的主戰和主和兩派矛盾激化,約有1.2萬人離開阿里隊伍出走,被稱為「哈瓦利吉派」,並在661年1月24日暗殺了阿里。該派不但反對統治階層,還反對不贊成該派政治觀點和宗教信仰的穆斯林平民,認為除哈瓦利吉派外,所有穆斯林都是叛教者;將禮拜、齋戒、誠實、公正均視為信仰的組成部分,甚至將「聖戰」視為第六大功修;認為「穆斯林群體中凡不符合自己觀點的就是異端派,從肉體上消滅異端派是他們的宗教責任,從而開創了穆斯林暴力恐怖主義的先河」,使得「哈瓦利吉派的極端主義哲學從此成為穆斯林激進分子的理論源泉。」

此外,早在倭馬亞王朝和阿巴斯王朝期間,「已經出現了有關教義上的『極端派』的名稱」,並有學者提出「真主的精神或本體可以『潛入』人體、真主的旨意能夠『變換』、真主會把某些神權委託凡人(『委權』),或提出伊瑪目靈魂中的神性可以『移居』而代代相傳,或聲稱神人同形同性、人具有神性、人是神靈的化身等極端教義」,直至10世紀才被「最終拋棄。」但在10世紀,因罕百里教法學派與阿巴斯王朝哈里發間圍繞《古蘭經》是天啟還是人造問題上的持續論爭,造成了巴格達的社會騷亂甚至暴亂,尤其是由該派追隨者組成的暴民襲擊什葉派穆斯林、犯罪的遜尼派穆斯林,以及洗劫商鋪、攻擊街頭女藝人,旨在利用下層民眾冤苦來策動社會騷亂,結果遭到政府軍隊的鎮壓,故罕百里教法學派「在伊斯蘭歷史上,被視為反哈里發政權、不斷製造麻煩的群體,一次又一次地遭到政權鎮壓。」如果說阿里時期出現的哈瓦利吉派是「以極端的教義和無情屠殺聞名」、有組織的宗教社團式極端主義的代表,那麼,十字軍東征時期伊斯蘭教中的阿薩辛派不僅刺殺十字軍的王公,還刺殺教內政敵和無辜穆斯林,其極端主義影響更遠。事實上,阿薩辛派是伊斯蘭什葉派伊斯瑪儀派的一個異端支派,歷史上被稱作「新宣傳運動」。哈桑·伊本·薩巴哈自稱為「新宣傳運動的總傳道師」,傳道員在總傳道師的指揮下發動襲擊、掠奪財物、佔領地盤等,因其只講目的而不講手段,甚至一度把暗殺發展成一門藝術,且在伊斯瑪儀派基礎上衍化出了「不可知論」,宣稱歷代先知都是多餘,只崇拜「能將他們活著送進真主花園的」總傳道師,旨在將入會者「從伊斯蘭教義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其暗殺行為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極為深遠。

18世紀興起的瓦哈比運動,因其「為面對危機卻苦無出路的穆斯林指明了一條道路」,而凸現出伊斯蘭復興運動的共性,但因其「旨在清除伊斯蘭的『內敵』,而不是抵抗非伊斯蘭的『外敵』,主要針對伊斯蘭世界內部的衰退危機,而非因應西歐國家體系的衝擊」等舉措,使得瓦哈比運動並未促進穆斯林的團結,反而由於政治上的部族屬性與宗教上的嚴厲立場,深化了奧斯曼帝國內部以及穆斯林之間的分裂。如18世紀末19世紀初,瓦哈比派將其針對非瓦哈比派穆斯林的「聖戰」合法化,導致了第一波中東暴力浪潮;20世紀出現了瓦哈比派針對阿拉伯國家和以色列當權者的劫機、暗殺和爆炸等事件,且形成了第二波和第三波暴力浪潮,直至「九·一一」事件的發生,這才引起西方國家的高度重視,尤其是「現代瓦哈比派中的一些激進分子公開反對不同宗教、種族間的寬容與和睦,主張通過『聖戰』正本清源,倡導『塔克菲爾』理念,營造出催生激進主義、封閉狂熱的社會環境,在全球推進暴力恐怖事業。」此外,1979年11月,瓦哈比武裝分子以伊斯蘭救世主「馬赫迪」名義攻佔麥加禁寺以反抗沙特王室政權;1979年12月,阿富汗戰爭爆發,本·拉登在美國豢養下開展抗擊蘇聯的「聖戰」。這兩大事件的相繼發生對伊斯蘭復興運動產生了深遠影響,也使得宗教極端主義勢力乘勢泛起:它不僅在個人層面上強調宗教功修(到清真寺做禮拜、齋月封齋、禁酒、禁賭),而且在媒體上開播伊斯蘭節日,傳播伊斯蘭文學,興辦各類伊斯蘭協會,穆斯林學生協會贏得大專院校選舉勝利,「達瓦」宣教運動致力於使非穆斯林皈依伊斯蘭教,還致力於穆斯林社會的「伊斯蘭化」,深化他們的伊斯蘭學識和責任擔當。十餘年阿富汗的抵抗運動使蘇聯最終撤出阿富汗,並促進了伊斯蘭教在該國的全面復興。但當時美國對抵抗組織的援助還起到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後果:推動了極端的伊斯蘭主義從西亞非洲向全球蔓延,且逐步形成了「全球聖戰主義」,並分別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及21世紀形成3次浪潮,尤其自中東劇變以來,「基地」組織的捲土重來與「伊斯蘭國」的乘勢坐大,均表明宗教極端主義全球泛起的不爭事實。

總之,自伊斯蘭教誕生以來就存在極端主義思想、行為及其派別,宗教極端主義也因此成為伊斯蘭發展的「毒瘤」。事實上,從伊斯蘭教義來看,伊斯蘭教主張和平、中正,反對任何形式的極端主義,號召穆斯林在「謹守中道」(《古蘭經》25:67)中「尋求一條適中的道路」(17:110)。可見,宗教極端主義實為伊斯蘭教被異化的產物之一。

(二)現實表現:宗教極端主義全球泛起

伊斯蘭極端主義實質上是伊斯蘭政治化的重要顯現,其內涵主要包括:「一是打著伊斯蘭教旗號的宗教極端主義,本質上屬於政治範疇;二是一種極端化的社會政治思潮;三是一種社會政治運動,其目的是通過傳播極端思想採取包括暴力在內的極端手段,重建哈里發國家,使社會生活全面伊斯蘭化;四是它不僅在思想上與伊斯蘭教主張的六大信仰完全不同,而且在社會行為、政治行為上與伊斯蘭教教義有根本區別。」「九·一一」事件後,伊斯蘭極端主義沉渣泛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在民間層面,伊斯蘭教義有被歪曲的情況,造成部分民間伊斯蘭復興運動被引向極端主義泥潭。「道成經典」的伊斯蘭教極為重視《古蘭經》和聖訓等原典解讀,但因伊斯蘭文明闡釋主體的多元化和複雜性,影響了世界對伊斯蘭文明核心價值觀的客觀認知,伊斯蘭核心概念(「烏瑪」、「吉哈德」等)的被誤讀更導致伊斯蘭教義被歪曲,形成穆斯林可通過暴力「聖戰」之捷徑直接「進天園」、建立「伊斯蘭國家」並回到「先知的烏瑪時代」這一極端化的思想意識,由此將伊斯蘭引向極端主義泥潭。這主要體現在:其一,從黑袍、鬍鬚到撕毀身份證等行為方式凸顯部分穆斯林日常生活日趨僵化、保守乃至極端。其二,由地下講經活動屢禁不止到新疆最大清真寺大毛拉遇害等事件均反映出在新疆伊斯蘭教話語權爭奪的激烈與殘酷,極端化與話語權爭奪間形成正相關聯關係,即伊斯蘭話語權爭奪越激烈,極端化程度越高,反之亦然。其三,收聽收看暴力「聖戰」視音頻信息,並出現獨狼式、家族或村落式的隨機性施暴事件。

第二,在精英層面,「聖戰」思想被誤讀,出現伊斯蘭復興思潮滑向政治化與極端化深淵的現象。在伊斯蘭思想史上,三大思想家的聖戰觀對穆斯林精英階層及伊斯蘭復興思潮和運動曾產生重大影響,即哈桑·班納的「建立伊斯蘭國家」的主張、賽義德·庫特布的伊斯蘭極端主義思想、賽義德·毛杜迪的聖戰觀。本·拉登的「3 1」抵抗模式(用聖戰這一種方式抵抗美國、以色列及親美的阿拉伯政府等三方敵人)被世界各地恐怖組織效仿並傳播,其實這是賽義德·庫特布與賽義德·毛杜迪等思想影響的產物。

第三,在組織層面,「基地」與「伊斯蘭國」等暴恐組織的迅速坐大,將伊斯蘭極端主義引向全球。伊斯蘭極端勢力大致可分為3種類型:一是「宣教鼓動型極端勢力,它並不直接從事或很少親自從事罪惡活動,但卻是其他類型宗教極端勢力從事暴恐等罪惡活動的精神支柱及活的靈魂,甚至是種種陰謀的真正策劃者、暴力恐怖活動或民族分裂陰謀計劃的制定者、鼓吹者」,如印度尼西亞的「伊斯蘭祈禱團」精神領袖阿布·巴希爾等。二是「暴力恐怖型極端勢力,它是極端的思想主張、陰謀計劃的執行者,以其實際行動體現其極端主義,使極端主義得以現實化和物質化」,如職業殺手、僱傭軍和亡命徒。三是「民族分裂型極端勢力,它是極端的思想主張、陰謀計劃的實施者,主要從事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活動」,且「以暴力恐怖手段以求達到分裂的目的」,如「東突」分子、車臣恐怖分子等。近年來,受暴力「聖戰」思潮影響且活躍在中亞和南亞的暴恐組織,如「烏伊運」、「伊扎布特」、「哈里發鬥士」、「東伊運」等亦屬此類,尤其是「東伊運」極力將其涉疆暴恐活動納入全球「聖戰」,「伊斯蘭國」組織頭目巴格達迪講話中的涉華、涉疆言論即為明證。當下,約有100名來自中國的極端分子在中東地區活動,敘利亞和伊拉克已成為新疆「聖戰者」的訓練基地,隨著兩國安全形勢不斷惡化,已對中國構成嚴重安全威脅。「東伊運」投身國際「聖戰」已是不爭的事實。

可見,宗教極端主義者是以佈道宣教的名義、背離宗教本身內涵而從事的暴力恐怖、分裂國家等極端主義活動,且已超越宗教問題,體現為政治問題了,使伊斯蘭極端主義的全球泛起成為全球治理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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