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根會館」有沒有破壞文物
「劉老根會館」對晉翼會館的利用,涉嫌違背「保護為主」、「合理利用」原則,期待有關部門在詳細調查之後,儘快拿出恢復文物原貌的方案,並進行問責。
據《新京報》報道,文保人士曾一智向東城區文委實名舉報———「劉老根會館」涉嫌「破壞文物原狀」,東城區文物部門以「沒有動文物本體」,「只是進行內部裝飾」等說法回復舉報者。而本應受到保護的舉報者,卻接到電話,稱本山傳媒集團的工作人員希望與曾一智見面「溝通溝通」。
「劉老根會館」使用的小江衚衕30號,為東城區文物普查登記項目、掛牌保護院落晉翼會館,屬不可移動文物之列。「劉老根會館」破壞文物原狀,開設高檔會館,是否符合《文物保護法》規定的「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 的原則呢?
先看「合理利用」原則。幾天前,有媒體報道稱會館會員卡最低5萬元,包房晚上消費人均500元;菜式有「首長保健菜」、「梅花鹿鞭」等。這些經營的理念、品位的高下,自有仁智之見,筆者無意多言。但是,使用文物專供富人消費,則似乎有悖文物保護的公益性原則。
近年來,中央提出「文化遺產保護成果必須惠及全體人民」,《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強調「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據此,審批「劉老根會館」保護方案的東城區文委,應當向公眾做出解釋。
再看「保護為主」原則。《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而幾年來國家頒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更是三令五申,要求保護工程「必須確保文物的真實性」。
而在劉老根會館建設中,四合院屋頂加「罩子」、院內挖游泳池、深挖地基建山牆等行為,專家認為已超越了所謂「僅僅是裝飾」,導致文物面目全非。市文物局初步調查後也表示,文保人士的舉報是「實事求是的」。
所以,東城區文委「會館沒有破壞文物本體」的回應缺乏說服力。「劉老根會館」在「進行內部裝飾」時,對文物到底做了哪些改動,這些改動有沒有經過相關彙報審批程序,相關部門應該保證其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
遺憾的是,面對文保人士申請公示的要求,東城區文委卻以「實在沒道理」作回應。舉報人隨後還接到被舉報人本山傳媒集團電話要「溝通」。這不得不令人深思,一些文物部門的官員,是否在替文物說話?
近年來,北京市不斷提出要加強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保護。今年北京市有關部門又啟動了中軸線申遺,晉翼會館恰在中軸線沿線的鮮魚口歷史文化保護區之內。
在這樣的背景下,「劉老根會館」為什麼能如此「裝飾」,而相關文物部門又是如何行使督察責任?期待市文物局在詳細調查之後,儘快拿出恢復文物原貌的方案,並對破壞文物、監管失責的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如此才能捍衛文物保護的嚴肅性。點擊進入更多閲讀>>>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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