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何才能滿足
滿足,一詞,對已得到的感到足夠了。使滿足,完全滿意於一項慾望、渴念、需要或者要求的實現。小的時候,我的要求真的不高,有一件新衣服,甚至小到有一顆糖就真的可以很滿足了。當然,那是我十五年前的事。隨著時間,年齡,身高的增長。一件穿在身上的新衣服,一顆躺在手心裡的糖果真的已經不足以令大部分的人的心得到真正的滿足。高工資,高名牌,高享受……隨著經濟的發展,人的野心似乎越來越高,逐漸不懂得滿足。周圍的朋友一部手機就五千,一雙鞋子就一千,一個手提包就是兩個月的工資。隨著世界的進步,發展,人們的生活真是越來越奢侈。越來越不容易得到滿意。眼光越來越高,虛榮心也愈來愈強。我這個人在別人眼中,不言不語,怪癖,內向。從不擅長多言多語,從來融入不進群體生活,從來都不擅於交際。一直是人群中最安靜,最不擅長表現自己的人。但今天我想將21世紀,我所看到的人、事物,及一直盤旋在我腦中『滿足』這個形容詞關聯在一起。十三歲的時候,我曾因為心理出現陰影而去了鄉下讀書。那時候對於農村的一切都很好奇,無比的興奮。我幫過同學的田裡插秧,幫過同學割菜,和同學去果園偷摘過荔枝。那段時間,我從懦弱的性格變得稍微有些堅強。我也曾去偷摘過路邊的番石榴,也就是在那個時候,認識了十七歲的女孩,寶珍(化名)。我記得她一頭和男生一樣利落的短髮,發質發黃的如同稻草,一看就是沒營養。身上穿著一件很臟,很破的T恤和一條發黃的牛仔褲。她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臟和土,見到她的時候,發自內心的對她湧上一股憐憫,但她那溫暖如同旭日的笑容令我將這種想法從內心裡驅趕出去。當時,樹上有一隻黑乎乎的毛毛蟲爬在我的肩膀上。見到蟲子的那刻,頓感頭皮一陣發麻,嚇得我不禁大叫救命。一來我討厭蟲,二來是因為感覺很臟,發自內的厭惡。但寶珍一點也不害怕的抓起我肩膀的毛毛蟲放在了手掌心裡,朝著我笑說:「其實它很溫和的,沒有什麼可怕的。」不得不說我當時真是發自內心的佩服她,若是平常,我一定將蟲子甩在地上,然後狠狠的一腳踩死。但是寶珍沒有,她將蟲子放生了。雖然這並不是什麼大事,就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但我對她從開始的憐憫已經升華為了欣賞。那就是第一次見面,她甚至連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是我後來問別人才知道。我知道她家很窮,住那種很簡陋的木寮,兩個弟弟,父母住的房子就和城市人住的一個房間差不多大。家人的皮膚都十分黝黑光亮,我知道有很多人都看不起她們家,她的父母,她的弟弟,她的父親,甚至她。但是我沒有,我發自內心的欣賞她!她很早就輟學在家幫忙,下田裡,開著電動載著筐菜去市場,又或者去我三個舅舅的加工廠里打零時工。我三個舅舅都在做葯,平常有許多零零散散的工作可以供那裡的小孩放學後去做工。零時工工資並不高,少得可憐,但至少可以讓他們平常有點零花錢,不用拉下臉去找父母要。因為讀書的原因,再加上一放假就離開鄉下,幾乎不多做停留,所以我平常很少遇見她。第二次見面是在過年,過年家家戶戶都要拜神,那是我第一次在家鄉過年。很熱鬧,很有幸福感。那天夜晚,我和表妹去了神廟,陰風陣陣,黑乎乎的,沒有路燈,那裡有一條河,據說是三年死一個人。不知道怎麼的就那麼邪門,在不久前就剛剛溺水死了一個我見過的二十幾歲的男人。夜黑風高,我和表妹躲在神廟裡突然不敢回家。那時候她踩著單車經過了,她的身高有一米六八,我當時一眼就認出了她,我什麼都沒想的就喚住了她:「寶珍。」她踩著單車停下來,我和表妹從神廟走出來,這害怕鬼的話我不好意思說出口。還是我表妹對她講,我們很怕鬼,能不能讓她送我們回家。她想也沒想就答應了下來,還不時取笑我們沒膽子。那時候我才發現,她的言行舉止都很男生,她說她小的時候經常一個人經過這裡,從來都不覺得害怕。什麼鬼之類的,只要你不做虧心事,你就不會害怕,那都是心理生暗鬼。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我們聊了很多,我隱約從她口中得知了她喜歡我的同桌。我這才發現,原來她真的很男。我小學的時候並不是在這裡讀書,我有一個好朋友就是同性戀,也是這麼的大大咧咧。但是她並不喜歡男生,她喜歡的是女生。這情況和寶珍一樣,所以我不鄙視她,也不瞧不起她。後來,我問了我的同桌,問她對寶珍的感覺怎樣?我的同桌表示一臉的厭惡,並且告訴我,她最討厭那個寶珍,噁心死了。我想,她也許已經察覺到了,寶珍喜歡她,所以才會說出那樣傷人的話。我的同桌傷寶珍最嚴重的一次我很記得,當時寶珍忍痛買了一本二十元的筆記本送我同桌。我知道到二十元對她來說,就是去我舅舅那裡打兩天的工。這二十元可以說,是她的辛苦錢。更何況她的家庭一點也富裕,二十元可以是他們一家一天的伙食費。但是她買了一本精緻的筆記本送給我的同桌,她遞給我同桌的時候,臉上帶著羞澀,當時我在場。她遞給我同桌的時候,我同桌直接把那本筆記本非常厭惡的扔在了地板上,完全不顧慮她感受的就扭頭走了。我一直站在中立,看著她自尊心受創了還依然帶著微笑的去撿那本筆記本,心疼擦了擦。當時我看著心裡很難受,或許我已經將她當成是朋友,雖然從始至終我都是個看客,旁觀者。我沒有去安慰她,沒有對她說任何一句話。我知道若是我說,只會令她心裡更加難受。她都已經用微笑來面對,我何必來刺破呢?後來我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見過她,聽人說她出去打工了,而我差點就忘記了她!我十四歲的時候,她已經十八歲。我見到她了。她穿著一件粉色的風衣,一條黑色的緊身褲。那是我第一次見到她穿這麼新的衣服,她臉上打了點粉,挺漂亮的。我覺得有些不正常,在表妹口中才得知:她要結婚了!我不知道應該如何去形容我那時的心情,我覺得她很可悲,可憐。那個地方的同齡人都開始嘲笑她,取笑她穿著粉色風衣就要出嫁,取笑她的父母用了八千元便將她嫁給了一個腦袋有點問題的男人。我隨著那些人去她家門口看她出嫁,那是一輛藍色的推土機,打掃的很乾凈。那不大的木寮擺了很多張木頭桌子,上面放了許多食物,飲料。有很多客人在吃飯,談笑風生。她的父母顯然很高興,她的弟弟們也很雀躍,所有進進出出的人都帶著微笑。唯獨我面無表情的站在外面一直小心翼翼的觀察,看她從頭到尾一直掛著微笑,這讓我想起她被我同桌傷害的時候,她用微笑隱藏了自己。那樣的微笑不是發自內心的,她結婚的笑容讓我內心一片壓抑,我當時的心真的很難受。我感覺我好像能看透她,她好像在心裏面哭,表面卻在逞強的微笑。她應該是喜歡女孩子,但卻嫁給了男人。同齡人們嘲笑她,小孩子們嘲笑她,她似乎全部不在意,是真的不在意嗎?我一直觀察著她,觀察著,她真的連一個可以講心事的朋友都沒有,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孤獨的。後來我也聽了一個女的講,她出生的時候,他的父母便將她扔給了她的瘋奶奶養。所以她的腦袋有點問題,沒人喜歡和她一起玩,一直像野孩子一樣。我沒有任何錶態,至少我不認為她的腦袋有問題。或許是生活所逼,又或者是環境所迫。後來,我從我表弟口中聽到了一個關於她弟弟親口說的。他說她姐姐嫁出去了,那男人的家裡給了他們家八千元,他們有錢了,那八千元是他們的全家產。八千元便將她嫁去,她曾有反抗過嗎?這樣的人生,真的就這樣滿足了嗎?當然,這些我得不到答案,我也沒有親口問過她!十五歲後,我已經走出心理上的陰影,我離開前見到了她最後一面。只是隔著遠遠的一瞥,她抱著她剛生的男孩子。她開始留長發,變得有些女人味了,那個時候她十九歲。那就是最後一次見面,我再也沒有見過她,我更沒有回過鄉下。但我沒有忘記過她,一次也沒忘記過。一直都很想寫她,很想將那些問題問出口。若下次回去能有幸見面,或許我會與她如同久違未見的朋友一樣聊上天。今年,我十八歲了。我又想起了她,想到了她是我這個年齡嫁出去的,思考著她曾經是怎麼做選擇的?於是我試著換位思考:結婚?離我是多麼遙遠,一輩子那麼長,我還沒有活夠,我還有很多地方沒有去,我甚至連男朋友也不屑要,我喜歡自由自在沒有束縛的生活,更何況結婚那麼長遠的事情。滿足,人生如何才能夠滿足呢?一部手機五千元,為了和別人一樣,某個人省吃儉用,甚至是蝸居。一部手機五千元,為了和別人一樣,某個人做了老她二十歲、長著滿臉橫肉老闆的情婦。一部手機五千元,為了和別人一樣,某個人拿出連續幾個月做的苦工錢,滿手長著粗獷老繭的手拿著血汗錢進去了大賣場。一部手機五千元,為了和別人一樣,某個人不惜買了仿的最真的山寨版拿出來炫耀。八千元,一個十八歲女孩的一生,滿足了她的家人。五千元,一部手機,滿足了他們那愛攀比的虛榮心。滿足,是否就是用金錢來填滿空虛的心!?為何,不能嘗試去認識一個新的形容詞『知足』?十個人裡面,或許只有四個人懂得知足常樂,懂得真正的享受人生,懂得真正的掌握人生!蔓珠沙華個人圖書館精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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