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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重遠:「巴拿馬革命」醜史揭秘

金重遠:「巴拿馬革命」醜史揭秘 2013-01-11 15:11:20 評論: 字體大小 T T T 19 世紀的美國長期把在中美洲開鑿一條聯結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運河作為自己的國策。在把英國排擠出局後,美國把目標瞄準巴拿馬地峽。1903 年 11 月,推行大棒政策的西奧多·羅斯福藉助法國政客布諾-瓦里亞挑起所謂「巴拿馬革命」,強行將巴拿馬從哥倫比亞分離出去。隨後美國又在巴拿馬地峽開鑿運河,並設立完全由它控制的運河區,將其變為國中之國。巴拿馬人民經過長期艱苦的鬥爭,迫使美國在 1999 年底將巴拿馬運河及運河區全部歸還給巴拿馬。

1903 年 11 月 3 日,美國使用武力,策動所謂「巴拿馬革命」,促成巴拿馬地區脫離哥倫比亞。此後,美國又通過各種高壓手段,在巴拿馬境內強行築成一條完全由它控制的聯結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運河。這一發生在 20 世紀初的歷史事件在美國外交史上頗具代表性,我們不應淡忘。「溫故而知新」,美國在當今國際舞台上的種種表演,其實仍在重複著過去的老路。

與英國爭奪中美洲

在中美洲開鑿一條聯結太平洋和大西洋的運河的構想,早在西班牙殖民統治時便出現過,當時就有多達 20個方案。

美國取得獨立後,對開鑿兩洋間的運河尤感興趣,因為它會使紐約到舊金山的路程一舉從1.4萬海里減少到5000海里,大大有利於美國的交通和商業,因此在1815年便成立了「美國和中美開築大西洋和太平洋之間的運河公司」。美國對於獨佔這條運河一開始便雄心勃勃,國務卿亨利·克萊在 1826 年宣稱:「任何一國都不能獨佔兩洋間的運河」,這顯然是把矛頭指向英國。然而當時英國在美洲擁有不可小覷的經濟實力,自 1822 年至 1826 年,英國先後共向西屬美洲各國貸款 10 次,總計達 2100 萬英鎊;從1825 年至 1827 年,平均每年向那裡輸出的商品價值即達6600 萬英鎊。[1]

所以美國在拉美的行動必須要考慮到英國的利益,在重大問題上和英國共進退。1850 年 4 月,美國國務卿約翰·克萊頓和英國駐美公使布爾沃簽訂 《美國和英國關於聯結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通航運河的專約》,簡稱 《克萊頓—布爾沃條約》,規定兩國不得在中美洲修築運河問題上相互排擠,運河建成後應由兩國平等使用,並保證運河的中立和永遠自由開放。

19世紀下半葉,美國在拉美的經濟擴張勢頭雖仍不如英國,但政治和軍事的影響則日益增長。自 1856 年至1903年間,美國共對拉美實施過50次武裝干涉,其中14次針對巴拿馬地區,規模最大的4次,先後發生在1860、1865、1868和 1873 年。

即使對哥倫比亞,美國也動輒揮舞大棒。1856年4月經過巴拿馬城的一位美國旅客因購買西瓜拒付錢款而與當地居民發生衝突,美國為此竟悍然進行武裝干涉,迫使新格拉納達 (今哥倫比亞共和國) 支付41.2萬美元的賠償費。

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對在開鑿運河問題上與英國妥協的政策越來越不滿意。1880 年,美國海斯總統便稱,未來的運河應是「美國海岸線的一部分」。次年,加菲爾德總統又公開宣稱準備廢除1850年的 《克萊頓—布爾沃條約》。[2]1896年,美國國務卿奧爾尼更正式提出要廢除1850年美英間簽訂的條約。

1900年 2 月 5 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和英國駐美大使龐斯福特簽訂有關在中美洲開鑿運河的新約,但因在某些方面仍限制美方在運河的權利,未被美國國會批准。1901年 11 月 18 日,雙方又簽訂第二個 《海—龐斯福特條約》,迫使英國放棄了《克萊頓—布爾沃條約》。其主要內容有:1.廢除 1850 年條約;2.美國有權在運河區設防;3.除美國外,他國無權管理運河。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為此鼓掌叫好,指出它徹底消除了其他國家軍艦通過運河對美國造成的威脅,同時也使任何國家都無法藉助對運河的管理來滲入南美地區。[3]

目標瞄準巴拿馬

將英國排擠出局後,在中美洲開鑿運河究竟選擇何地,是尼加拉瓜?還是巴拿馬?美國是經過一番長時期的考量的。

巴拿馬地峽位於哥倫比亞境內,長約 720 公里,寬51—181 公里,系美洲大陸最狹窄、最低緩的地段 (絕大部分海拔不超過600 米),從修築運河的自然條件來看,無疑是十分有利的。

1850 年,美國即動工建造巴拿馬鐵路,1855 年竣工,全長 75.6 公里,共耗資 740 萬美元,自 1856 年至 1904年,美國便從中獲利 3700 萬美元。

但僅有這條鐵路仍無法滿足兩洋間繁忙的商業往來,因此1899 年在美國專門成立由沃克為首的技術委員會,負責在尼加拉瓜和巴拿馬之間選擇一條可供開鑿運河的路線。比較兩者的優劣,巴拿馬似乎佔有上風,因為未來的巴拿馬運河要比尼加拉瓜運河短 135 海里,通過它只要 12小時,而通過後者則要花上 33 小時。此外巴拿馬運河的兩端均有天然港口,在開鑿費用上,尼加拉瓜運河每年要比巴拿馬運河多花上135萬比索。

然而為向哥倫比亞施加壓力,美國最初曾作出準備在尼加拉瓜修築運河的姿態。此時有一位後來在開鑿巴拿馬運河中發揮過巨大作用的法國政客布諾-瓦里亞驟然來到美國的政壇。1894年,在承包巴拿馬運河開鑿的法國巴拿馬運河公司破產後,工程師出身的布諾-瓦里亞便另組新巴拿馬運河公司,準備繼續在巴拿馬開鑿,但因財政和技術困難,無以為繼,於是便把目光投向美國,親自到美國活動。他深信美國出於自身的利益,定會挑起這付擔子。

布諾-瓦里亞一到美國,就吹噓自己「不是作為一個私人利益的代表,而是為了捍衛一個偉大且崇高的理想,為了科學的真理而工作」。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對他十分青睞,多次讚揚布諾-瓦里亞是一位「很有才幹的人,他有本領知道我們的政府會做些什麼」[4]。

布諾—瓦里亞在美國積極展開活動,很快便組成有律師克倫威爾和參議員漢那參加的關係網。克倫威爾成為新巴拿馬運河公司的顧問,他和布諾-瓦里亞一起在美國國務院和哥倫比亞駐美使團之間扮演中間人的角色,極力推動各方面接受巴拿馬方案。

1902年在國會辯論究竟應選擇哪一條路線時,布諾-瓦里亞修改 1901 年已寫好的小冊子 《尼加拉瓜或巴拿馬?》,並將其出版,斷言應在巴拿馬開鑿未來的運河。同年5 月,馬提尼克有火山爆發,在布諾-瓦里亞鼓動下,《紐約時報》 刊文呼籲人們必須注意尼加拉瓜火山也隨時有可能爆發。同時布諾-瓦里亞又致函所有國會議員,指出尼加拉瓜共有 6 座大火山,其中之一曾在 1835 年爆發,共延續 44 小時,每 6 分鐘噴出的泥沙和石塊就相當於尼加拉瓜運河的工程總量。[5]

布諾-瓦里亞和克倫威爾精心炮製的報告由漢那參議員在參議院宣讀。布諾-瓦里亞還印製了 90 張印有尼加拉瓜火山噴發的郵票分發給 90 位參議員。此時人們固有的對在尼加拉瓜開鑿運河的看法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1902 年 1 月 4 日,新巴拿馬運河公司同意以 4000 萬美元出售全部財產。同年 6 月 28 日,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簽署斯普納法案,規定美國以 4000 萬美元收購新巴拿馬運河公司,並對運河區的治安作出符合美國利益的保障,聲稱將在巴拿馬地峽開築運河,威脅哥倫比亞政府接受美方提出的條件。

1903 年 1 月 22 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和哥倫比亞駐美代辦埃蘭簽訂《美國和哥倫比亞關於通航運河的專約》,又稱 《海—埃蘭條約》,規定哥倫比亞將租給美國橫跨巴拿馬地峽的一條 15 英里寬的地區供建造運河,期限為 99年。美國則以一次付給 1000 萬美元和每年償付 25 萬租金為代價。條約在 3 月 17 日得到美國參議院的批准。

但此約在哥倫比亞卻立即引起強烈的不滿和憤怒的譴責。哥倫比亞的 《未來報》 指出,「這樣等於把一個強國變成一個弱國……在此種情況下,我們的命運將會置於何種境地?為此決不能讓出我們一分的主權,讓出我們一寸的土地。」美國駐哥倫比亞大使波丕雷承認,「毫無疑問,哥倫比亞的社會輿論堅決反對批准這一條約」,並指出,哥倫比亞的報刊「充斥了敵視的文章,激烈批評它的簽約者,尤其是埃蘭先生」。[6]

責任編輯:李歡 來源: 愛思想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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