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宗教與科學關係的複雜性

論宗教與科學關係的複雜性

[來源:《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發布日期:2014-01-01]

  世界著名的英國數學家、邏輯學家和哲學家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的說過,宗教與科學是影響人類的兩股最強大的力量,歷史的未來進程取決於我們這一代人怎樣處理它們之間的關係[1](第173頁)可見,宗教與科學關係是非常重要的。在當今這樣一個所謂的科學時代,我們所關心的是:宗教與科學的關係究竟如何呢?探索正在進行,最後的答案還難以預料,但探索本身也許比答案更有意義,因為它有助於我們更深入地了解宗教與科學的本質和歷史,防止將二者關係片面化和絕對化。  一、宗教與科學關係的不同見解  如果撇開宗教和科學各自龐雜浩繁的具體內容,從總體特徵上我們可以將宗教廣義地定義為對那些被認為是值得寄予終極關切和為之獻身的東西做出反應的一種人生取向。它作為一種多側面的文化現象,既「在體現了特定傳統和理想的人類社團中得到表現,」又是「由各種制度、實踐和信仰組成的複合體。」[2](第11-12頁)而科學則可廣義地定義為:對自然規律加以認識和利用的知識體系、認識形式和實踐活動。科學與宗教各自都具有自己特定的傳統、理想、認識方式和實踐方式。宗教與科學的關係,歷來是哲學家、科學家和宗教學家所關心和爭論的重要問題之一。近年來,關於二者關係的觀點層出不窮,這表明,對於宗教與科學的關係,只有一種觀點、一個聲音的時代己經一去不復返。  簡單說來,宗教與科學的關係可歸結為下列三種基本類型:第一,對立說。這是西方近代的傳統見解,這種見解往往把科學當作批判宗教的最有力武器。羅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就曾指出:科學與宗教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而且科學將最終戰勝宗教。持這種觀點的還有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1844-1900)、杜威(John Dewey, 1859 –1952)、弗羅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和薩特(Jean Paul Sartre, 1905一1980)。這種觀點是十九世紀顯著的思想動蕩特徵之一。甚至到了20世紀末,當英國劍橋大學宣布設立「星橋神學與自然科學講座」(Starbridge Lectureship in Theology an Natural Science)後,即引來一些學者的強烈抗議與譏諷,其中包括《自然》雜誌的主編。[3](P380)著名的牛津生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更是認為神學對人類沒有絲毫的用處,它不可以驗證為真,根本不是一門學科。[4](P41)第二,分立說。從18世紀開始,科學以強大的震憾力在認識領域迫使宗教逐步退讓,而進入19世紀初以來,羅馬天主教會則以順應歷史潮流的方式,在為歷史上受教會迫害的科學家平反昭雪的同時,提出用新的科學成果對傳統神學教義「推陳出新」的主張,以更好地順應和利用科學成果來解釋神學。一些具有改革意識的神學家甚至提出了將宗教與科學的研究對象進行區分、各自在自己獨立的範圍內活動的主張。一批科學家和哲學家也提出放棄科學與宗教全面對抗的論證,主張採用康德的「科學與宗教相互關係的二元論」的思想方式來調和科學與宗教的矛盾。第三,關聯說。持這種觀點的人主張在宗教與科學這兩個不同的領域中尋找共同點。他們雖認可科學對宗教具有批判的權利,卻反對把科學同宗教對立起來和隔離開來。在他們看來,最為重要的是兩者在最普遍的方法論問題上具有共性。這種觀點以當代美國著名物理學家、宗教學家、社會文化學家巴伯(Ian Barbour)為代表,他巴伯提出了知識的「層次(levels)」的範疇以便把兩種語言聯繫起來,認為當神學語言對上帝所引導的人類人格做出論斷時,並不排除科學有關諸如原子、神經細胞、DNA分子等低級現象有陳述。換言之,這是在全部人類統一體中的一個連續的系列層次,應當由適合於各該具體層次的語言來解決。因此,不論是科學的語言還是神學的語言,都能夠互相交流,這是因為,它們指涉同一個客觀實在和人類的統一體,而無論是科學,還是神學,都是它們的證據。  顯然,宗教與科學的關係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層次的、複雜的。「對抗說」和「分立說」著眼於宗教和科學間的差異,力圖在二者之間構建起相互區分的尺度;而「關聯說」 著眼於宗教和科學間的聯繫,力圖在二者之間建立起互補的橋樑,從而實現二者的整合。這些觀點反映的是不同時代背景下的人們對宗教和科學關係的認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建設性,但是,要全面認識宗教與科學的關係,避免主觀臆斷和猜測,就不得不對宗教和科學關係複雜性的歷史作系統的考察和邏輯的分析。  二、宗教與科學關係複雜性的歷史考察  影響宗教與科學關係的因素包括歷史、哲學、社會、心理等多方面,本文主要從歷史、哲學的視角,由人類認識的發展及科學與宗教不同的認識路線兩個方面來探討宗教與科學的關係。  1.人類前文明時期(30萬年——公元前6世紀)。由於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人類認識能力的低下,無法形成像現代科學一樣的實證知識和相應的實驗手段去探索自然和解釋自然,於是,宗教也就不可避免地成為了人們認識和解釋自然的重要工具。人們在對人生的終極目的、現世與來世、幸福與痛苦、生與死、善與惡等問題進行宗教思考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對自然現象、人與自然的關係等進行思索與解釋。從而在宗教教義和經典文獻中積累了大量的科學材料和觀察證據,特別是在人們力圖通過影響和控制神力來達到某種宗教目的的宗教儀式和巫術活動中,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變革著自然,嘗試著原始意義上的科學實驗活動。就此而言,在各門科學的萌芽時期,其發展過程都不可避免地有一個受宗教誘導的經歷。例如卦相術對於數學、占星術對於天文學、鍊金術對於化學、煉丹術對於醫學、宗教割禮術對於生物學……等等。因此,巫術、占星術和宗教顯然必須同科學的起源一併加以研究。也就是說,在人類智力的早期階段,宗教觀念在人們的頭腦中佔據主導地位,科學知識則在浸透著神秘的、隱晦的、曲折的種種宗教觀念中逐漸積累、生長。  2.古希臘時期(公元前6世紀——公元476年)。之所以選取古希臘(而非古代中國、印度、巴比侖等文明中心)為代表來論述這一時期宗教與科學的關係,是由於古希臘哲學是近代科學的搖籃。「在希臘哲學多種多樣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後各種觀點的胚胎、萌芽。」 [5](第49頁)不僅如此,在以後宗教與科學錯綜複雜的關係中,也都與古代希臘文化有著緊密的聯繫。  古希臘時期人類己經從原始社會進入奴隸社會。這時,基於感受性經驗基礎上的猜想,對於那些感覺得到又把握得住的聯繫逐漸積累成為經驗知識而發展成為科學;而對於那些人們感受得到但解釋不了、掌握不住的現象,人們則會設想其為某種神秘的東西加以崇拜,從而發展出宗教。隨著感性經驗的積累與理性思維能力的增長,在宗教與科學之間產生了哲學,它一方面從科學裡吸取經驗知識,另一方面也會從宗教里領會神話及其關於世界的整體猜想,而在此過程中,又使得經驗知識和宗教觀念抽象化、精緻化。經驗知識以自然哲學形態出現,原始宗教觀念用哲學語言精緻地表達,相互滲透、相互摻雜。因此,在古希臘哲學中,既可以找到近代科學的胚胎,也可以找到基督宗教神學的淵源。而後來宗教與科學衝突的「種子」無庸置異地潛伏於此。例如,畢達哥拉斯學派濃厚的神秘宗教色彩對後期科學、哲學、宗教(神學)的關係造成了許多複雜的影響;柏拉圖的神學世界觀後來成為基督宗教神學的主要思想來源。柏拉圖重視數學的思想出隱含在基督宗教文化體系中,這也是構成中世紀以及更後時期宗教與科學複雜關係的一個原因。  3.中世紀(公元5世紀——公元15世紀)。古希臘羅馬的科學成果沒有順利地留傳給中世紀西歐,早期中世紀出現了科學發展的斷層。這時,基督宗教神學得到了全盛發展,成為歐洲全社會佔統治地位的思想。教會教條同時也成為政治信條,聖經詞句在各種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基督教教父、拉丁神學的創立者德爾圖良(Tertullianus,150年-230年)明確指出,基督宗教基本的任務就是對「上帝的認識」(也就是對真理的認識),但這種認識不能依靠哲學的「理性」,而必須依靠「其天性即合乎基督宗教精神的人的靈魂」。教父哲學的最偉大代表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年-430年)認為,上帝至高無上,不僅信仰高於理性,而且理性要依賴於信仰才能存在。[6](第5頁)  在這樣的思想觀念下,凡是與基督宗教神學有衝突的思想均被視為「異端」而遭受迫害,因此,科學的發展無異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約,然而,也不能因此而認為中世紀絕對就是「一片黑暗」。從方法論的角度講,唯名論與實在論爭論的實質是一般與個別的關係,因此,它對後來的哲學思維方法與科學思想方法產生了重大影響。正如丹皮爾(W. C. Dampier)所說:「要發掘埋藏很深的文藝復興後才萌發的現代科學的種子,卻不能不對這場論戰加以研究。」[7](第32頁)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認為:「人的理性通過受造物上升到認識上帝,而信仰則相反,使我們通過上帝的啟示去認識上帝。前者是上升法,後者是下降法,但二者是同一的。無論是超越理性而獲得信仰,或者通過理性獲得對上帝的認識,殊途同歸。」[8](P39)由於托馬斯承認在自然神學範圍內理性與信仰的等價性,從而實際上使理性獲得了相對獨立性,這就為哲學的自身發展留有一定餘地。就此而言,中世紀的科學發展雖然極其緩慢,但並沒有停滯不前,特別是歐洲一些天主教教派有關慣性等問題的研究,突破了亞里士多德物理運動的傳統觀點,為後來伽利略、牛頓力學之建立起到開闢道路之作用 [9](第61頁)從一定意義上來看,中世紀創造了一種智力背景,科學革命的根源的確可以追溯到中世紀。  4.近代自然科學的產生與發展時期(公元16——19世紀)。在整個中世紀,基督宗教神學一直是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基督宗教文化固然有其保守、落後、愚昧的一面,可是,由於基督宗教是以猶太教為基礎、廣泛吸收了古代希臘哲學以及古代羅馬法制的思想糅合而成,同時,它還受到東方(中國、印度)文化、阿拉伯文化的深刻影響,這樣一種雜交文化,相對於單一傳統文化來說,較適宜於新思想的孕育與出現,從而對近代產生深刻的影響。  基督宗教通過受造物認識上帝的觀念鼓勵著中世紀的許多學者把對自然的潛心研究當作基督徒的一種「神聖」責任。而哥白尼(Copermicus,1473-1543)、伽利略(Galileo,1564-1642)、開普勒(Kepler,1571-1630)、萊布尼茲(Leibniz,1646-1716)、牛頓(Newton,1642-1727)等著名科學家都是在這種觀念鼓勵下走上了科學研究的道路。當時,自從奧古斯丁把柏拉圖哲學與原始基督宗教思想結合起來建立基督宗教神學體系之後,理性因素就被引入基督宗教神學。基督宗教神學家在糅合早期基督宗教思想與古希臘羅馬哲學時,竭力證明宇宙是合乎理性的,是受一定法則支配的,奧古斯丁指出,永恆之法是上帝的神明和意志,其命令並維持著事物的自然秩序,且禁止事物違背這個法。以托馬斯·阿奎那為代表的經院哲學更是大大提高了理性的地位。托馬斯·阿奎那中指出:有一種永恆之法,即理性,存在於上帝的心中,並統治著整個宇宙。為了要用不變的或永恆的法去解釋多變的自然現象,要求把這種法具體化、精確化,這就導致對自然規律的尋找。由於上帝被基督宗教奉為最高的理性,它的創造物當然也就充分體現著理性。依此思路,不難相信,自然又是可以認識的,自然規律當然是可以尋找到的,而正是「神聖立法者」觀念引導著人們對自然規律的尋找。可見,經院哲學中包含的理性因素為近代科學思維方式的形成作了有力的準備。經院哲學對事物進行因果分析,甚至追求終極原因的思維方式支持並引導著自然科學家從因果關係方面對科學實驗的資料(數據)進行理性分析,從中找出事物的秩序(規律)及終極原因。牛頓《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這種思維方式的潛在結果。此外,當時保持重視邏輯的傳統以及懷疑精神(上帝的存在都需要證明,還有什麼東西不需要進行理性的審視呢?)都對近代自然科學的思維方式的形成產生了重大影響。又由於基督宗教會興辦大校、創立修會(現代學術團體的前身)、建造圖書館及天文台,組織學術著作翻譯、開辦印刷廠等的行為,為科學作為一種社會建製作了有力的準備。可以說,近代自然科學的誕生和發展,離不開當時基督宗教的文化背景。  不過,基督宗教神學對近代科學革命所起的壓抑、阻滯作用也是不能否定的。以地心說與日心說之爭為例,托勒密(Claudius Ptolemaeus,約90年—168年)有關地球是宇宙中心的思想來源於亞里士多德有關宇宙的學說,就此而言,托馬斯·阿奎那在吸取亞里士多德的思想時,也接受了托勒密的地心說。托馬斯的思想體系允許經過自然而通向認識上帝,而在此路上,哥白尼、伽利略、開普勒等發現的不是「日動」而是「地動」,根據「自然真理」與「天啟真理」一致性原理,他們認為自己發現的宇宙圖景才是上帝的真正創造物,由此引起了曠日持久的激烈鬥爭。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說」是科學「反叛」基督宗教神學的旗幟,布魯諾、伽利略對哥白尼學說的宣傳與發展,突出了這個學說反神學的內涵。  總之,16—19世紀的近代歷史時期是宗教與科學激烈衝突的時期。日心說摧毀了以地球為中心、天堂在上、地獄在下的基督宗教世界圖景;進化論否定了基督宗教有關上帝「創世」的說教。衝突的結果:科學節節勝利,宗教步步退卻,其世俗化程度日益加深。  5.20世紀以來是一個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地發展、宗教面臨著更為嚴峻形勢的時期,宗教與科學的關係此時又出現了新的特點。在這樣的情況下,宗教為了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以求自強發展,盡量避免與科學的正面衝突。基督宗教方面表示既反對伽利略時代「科學從屬於宗教」的觀點,也反對啟蒙時代「信仰從屬於科學」的觀點,主張「第三種」解答,即認為:原則上說來,科學與宗教完全不是不相容的,因為它們具有不同的、然而又是互為補充的特殊目的,這些目的是相互獨立的。天主教自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以來已把這種解答變成了自己的做法,力圖把宗教與科學二者調和起來,以實現二者的和諧與互補,強調宗教作為個人道德和價值方面的內容。相應地,宗教對科學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讓步」:羅馬天主教在神學允許的範圍內,公開承認一些人所共知的科學原理,如承認太陽中心說,承認生物進化論(雖然仍然堅持人的精神屬於上帝);並且,主動改善教會同科學家的關係,設法消除與科學界對立的局面。羅馬教廷於1992年為伽利略公開平了反,鼓勵神職人員和教徒努力學習科學。1936年,梵蒂岡成立了「羅馬教廷科學院」,吸收了不同國籍、不同種族、不同信仰的科學家。教廷科學院和神學院里的現代科學研究人員,特別注意世界科學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利用科學技術成果為宗教世界服務。  從宗教與科學漫長的發展歷史來看,20世紀乃是自古以來最為典型的「宗教對話」之世紀。現代科技發展的巨大影響與宗教自身世俗化的加劇,使人們明確認識到,在一個彼此相關的世界中,人們需要對話而不是獨白,沒有對話就沒有理解,沒有理解就沒有共在,沒有共在就沒有人類的未來和希望。20世紀60年代以來,基督宗教從強調自身各派的「對話」而擴展到宗教與社會、宗教與政治、宗教與哲學、宗教與科學的對話。這樣的轉變是一種進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宗教與科學的正面巨大衝突。  三、宗教與科學關係複雜性溯源  從宗教與科學關係複雜性的歷史考察中我們看到,在一定歷史階段、一定條件下,宗教與科學關係的表現是不相同的,有相容,也有磨擦,有分離,更有對話,二者並非一種簡單的對立、分立或者關聯,而是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從本質上講,宗教是一種以教義、教條為基礎的信仰系統,而科學是一種以實驗、事實為基礎的知識系統,兩者的認識道路有著本質的不同。具體來講,宗教是從信仰出發引出超自然的力量諸如神、上帝、神聖物來解釋各種自然現象,而科學是從觀察實驗出發,利用自然本身的規律性來解釋自然界的現象;宗教以教義作為評判是非的標準,凡不符者都視為異端,而科學是以事實作為檢驗理論真偽的標準;宗教方法是基於教義的推斷與注釋,而科學方法是經驗與理論的結合;宗教主張認識的絕對性,認為其教義是永恆不變的真理,而科學主張認識的相對性,反對認識的絕對化。正是因為宗教與科學在認識道路上的根本區別,才導致了二者在對諸如自然現象進行解釋或說明時,往往發生衝突。這種衝突在科學還處於弱小或依附於神學的權威之時(如人類前文明時期、古希臘時期、中世紀時期早期)表現尚不明顯。但是,當科學逐漸成熟、獨立,並且建立了知識體系時,二者的對抗就會變得不可避免(如中世紀後期、近代、現代)。這正是宗教與科學之激烈衝突發生在16世紀至19世紀的原因。  第二,基督宗教神學體系中的自然神學主張理性與信仰一致,通過認識自然去認識上帝,導致了一定階段、一定條件下,宗教與科學是相容的。在基督宗教的神學體系(如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體系)中,通常包括啟示神學與自然神學兩部分內容。在阿奎那看來,諸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啟示神學的各種命題只能信仰,不能用理性來論證,而諸如上帝之存在等自然神學的各種命題則可以用理性去論證——這一點與科學有相似之處。理性與信仰的一致性、通過認識自然去認識上帝的自然神學主張曾經指引和鼓舞了15-18世紀的許多科學家去從事科學研究。並且,在當時,只要科學家的科學結論與教義不直接發生對抗,基督宗教會對於科學家的研究活動是支持的。這些都表明了宗教與科學自始便存在著的相容性。  第三,科學,作為一種以實驗和事實為基礎的知識系統,從認識的角度看存在著自身的局限性,這就決定了科學沒有充分的力量消除宗教的影響。科學所獲得的知識在一定歷史階段總是有限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訴諸於萬能的神,往往成為解決認識困境的一種簡單而影響深刻的出路。當然,隨著科學的發展,上帝似乎會不斷地被「驅逐」出科學所「證明」的領域。然而,我們也要同時看到,科學雖能夠不斷擴大自己的知識領域,但是,它在擴大知識領域的同時,又會帶來新的,甚至更多的未知領域。就此而言,科學終究難以擺脫宗教的影響。不僅如此,對於如「無限」、「永恆」、「上帝存在」等超經驗領域的問題,科學更是無力消除宗教的影響。即使對於人類的經驗認識來說,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也必然存在許多極限(思維極限、能量極限、觀測極限等),如若試圖超出這些極限,人類又難免會引入「全能全智的上帝」。  第四,科學家對上帝的信仰使得宗教與科學的關係更加複雜化。宗教以信念為人類精神的最高尚的作用,以精神滿足為人生究竟之主鵠;而科學以理智為標準,以理性為權衡。二者在本質上是不相同的。但是,如何解釋有些相信奇蹟的宗教信徒同時又是自然科學家呢?近代科學的先驅者們如伽利略、牛頓、笛卡爾等人大多是基督宗教的忠信徒。直至今日,在數百位的諾貝爾自然科學獎中,又有幾位是徹底的無神論者呢?  正是以上原因造成和加深了宗教與科學關係的複雜性,因此,我們不能籠統地說科學與宗教是絕對對立的,也不能籠統地說它們是一致的。然而,有一點無庸置異,那就是,不論宗教與科學的關係走過什麼樣的蜿蜒曲折的道路,呈現何種複雜的關係,也不管它們彼此之間有過怎樣的疏離和衝突,二者是征服未知和死亡的同一支大軍的兩翼這個事實是必然的。  現代科學己成為人類社會生活的一種決定性的力量,它一路高歌凱進,誘導人類構築起一個完全「屬人」的世界——人類理想的烏托邦。因此,許多人抱有一種堅定的信念,以為科學是萬能的、絕對無誤的,可以解決人類一切困擾和不安。這種觀點,不僅宗教學家、哲學家、倫理學家、政治學家、文學家不同意,就是科學家本人也會極力反對。從一定意義上看,如果科學可以使世界完善,那麼,政治革命、社會輿論和道德規範似乎就沒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如果科學可以滿足人的一切需要,文學的誇張、詩歌的激情、藝術的想像、哲學的沉思呢也會銷聲匿跡。然而,歷史經驗與邏輯判斷都證明科學終究無法取代文學、哲學、藝術、道德、宗教的地位,從而建立新的一統天下。  因此,宗教仍然會保持人類精神生活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向度。以科學的標準來衡量宗教並試圖取消宗教的做法是「不科學」的,因為宗教的意義不以其對科學的態度為轉移——相信上帝,既不能直接增進一個人的科學知識,也不能直接銳化他的商業判斷。過去幾十年人類在核物理學、生物化學、自動控制各方面都取得巨大成就,但人們反而感到生命的深度與品質己成為科技成就與物質享受的犧牲品。自從兩次世界大戰驚人的科技成就向世人展示其巨大「表現力」以來,人類時時刻刻感受到來自於方方面面的源自「高科技」的威脅,人們對科技化世界的烏托邦幻想從此破滅了,從而再度感到,科學文化如果沒有另一個向度即宗教向度,是不可能真正合乎人性的。從一定意義上講,宗教追求聖潔、成聖、脫俗、遺責世俗氣、反對庸俗化、反對過分看重現世名利和物質享受,這種希圖與神溝通、追求聖潔的願望,內蘊著對現世人類所創造的一切價值、制度、思想、物質財富的超脫與批判。因此,對科學主義釀成的積弊,宗教上的求索不失為一種緩解的良藥。為了給科技文明與人文精神的整合提供基礎,人類不能忽視宗教對當代人的生存的意義,不能單方面片面地追求科學烏托邦的實現。  宗教與科學「在獨立存在的關懷層面,每一個都有它自己的問題域,在該問題域的範圍內,它們各自實施著一種自足的各自獨立的自主權或自治權。」[10](第574頁) 歷史己經證明,宗教和科學是影響人類的兩股作用不同的最強大的普遍力量,雖然二者關係複雜,卻是不可替代。可以相信,無論歷史如何發展,宗教與科學都不會壽終正寢,那麼,二者之間的關係還會相應地呈現新的形式、包含新的內容。  【參考文獻】  [1] [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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