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自殘能維護師道尊嚴嗎?

7月3日,在湖南郴州市九中舉行的暑假典禮上,一男生因沒穿校服被政務處主任何海濱拖到辦公室時引發肢體衝突,隨後家長趕到學校把何海濱從升旗台拖下,由此造成激烈的爭執。7月27日,在調解糾紛的會上,在何老師向家長道歉後,家長拒絕向老師道歉,何大叫一聲:「今天的處理就算是完了嗎?我今天不該道歉啊!」接著從隨身攜帶的黑色皮包內掏出一把多功能折刀,在自己手臂上狠狠割下,當場血流如注。(《中國青年報》8月12日)

綜觀事情全過程,學生、家長及教師都有錯,學生錯在不穿校服,家長錯在不給老師面子,教師錯在教育方法不當。按理說,教師和家長相互道歉是應該的。

我同情和理解何老師的自殘行為,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他只能用這樣一種極端的行為,來維繫僅剩的一點師道尊嚴。從師生關係上而言,何老師向學生道歉並不見得有損教師形象,因為其教育方式確有不當之處;但與家長的關係就不一樣了,雙方都是地位平等的公民,既然雙方都有錯,教師完全可以要求對方道歉。

我能理解何老師的委屈,並且,更願意將他自殘的行為看作是維護整個教師群體的尊嚴和教育的尊嚴。在一些學校,別說師道尊嚴,就連正常的教師管教學生的教育行為,都面臨難以為繼的尷尬境地。只要聽聽何老師教過的學生的感慨就知道:碰見比較難管的學生,一般先考慮的是能管還是不能管,而不是該不該管。

誰了解何老師的委屈呢?出了事,從學校到教育局到社會輿論,首先問責的是老師,承擔全部醫療費用不說,還要向學生及家長道歉,一年之內不能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甚至還要作為反面教材教育師生。四面楚歌之下,老師除了自殘外,還能靠什麼掙回一點師道,不,是人的尊嚴呢?

發生衝突的學生家長之所以表現得如此強勢,蓋因為他深知當今教師所處的權利地位之卑微和無助。不論發生怎樣的師生爭執和校園事故,社會各界往往不分青紅皂白,首先就要拿教師問責,有意無意都會袒護學生和家長一方。校方即使明知教師有理,也會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先給教師一個處罰,再去討好學生和家長;教育行政部門迫於社會壓力,也往往是給學校施壓,寧願委屈老師,也不敢得罪學生和家長。正是在這種輿論傾向的助長下,學生和家長一方變得越來越強勢,教師和學校一方則顯得越來越弱勢。這才有了何老師憤而自殘的極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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