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經濟的看法
佛教對經濟的看法
經濟是一門『經世濟民』的學問。人類的生活運作,總括說來,就是一部經濟史。舉凡日常的食衣住行育樂,沒有一項可以離開經濟。經濟與民生息息相關,一個國家如果不能厚實經濟,富國裕民,則慈悲道德也難以獲得重視。因此,春秋時代管仲曾說:『倉廩實,知榮辱。』孔子也說:『富而好禮。』佛教則以實際行動來推行各項社會福利事業,例如北魏的僧祇粟與僧祇戶,幫助政府解決了人民的饑饉;南北朝的寺庫、唐代三階教的無盡藏院,以及歷代所從事的油坊、當鋪、旅店、碾磑業等,都是繁榮經濟、便民利國的福利事業。 經濟是民生命脈之所系,過去原始佛教的行者雖然不重視經濟而輕財富,重清修,追求樸素淡泊的生活,倡導清貧思想,認為簡樸才是修行,淡泊才是有道。然而從大乘佛教的經典來看,例如《阿彌陀經》的極樂世界,黃金鋪地,宮殿樓閣皆為七寶所成,極盡莊嚴堂皇,菩薩莫不寶冠頂戴,瓔珞披身,富貴無比。因此,修學佛法不一定要以窮苦為清高。佛教鼓勵在家信眾可以榮華富貴,可以營生聚財,但要積聚有道,要合乎八正道的正業與正命,如《雜阿含經》說:『營生之業者,田種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只要能將本求利,勤勞賺取,無論是農牧收成,或是經商貿易、企業經營、投資生息所得等,都是佛教認可的經濟營生。 反之,非法所得的財富,例如:竊取他物、違法貪污、抵賴債物、吞沒寄存、欺罔共財、因便侵佔、借勢茍得、經營非法、詐騙投機、賭博淫業、放高利貸等,則為佛教所不許。 佛教對錢財的看法是『非善非惡』,佛教並不完全否定錢財,黃金是毒蛇,黃金也是弘法修道的資糧。根據經典記載,佛教的信眾中不乏大富長者,如須達長者布施精舍、毗舍佉四事供養等,都受到佛陀的讚美。因此,佛教不能過分倡導貧苦思想,因為樸素淡泊用來自我要求是道德,用來要求別人則為苛刻。 財富有清凈的,有染污的;有外在的,有內心的;有一時的,有永久的;有現世的,有來生的;有個人的,有共有的。大乘佛教主張個人可以清茶淡飯,所謂『三衣一缽』、『衣單二斤半』、『頭陀十八物』,但是寺院團體不能不要財富。自古寺院建築,朱檐碧瓦,雕樑畫棟,富麗莊嚴;亭台樓閣、廊院相接,重重疊疊,幽遠深邃,因此有謂『佛門凈土』,佛門其實就是一個清凈莊嚴的世界,一個安樂富有的世界。 佛教不但重視一時的財富,更重視永久的財富;不但重視現世的財富,更重視來生的財富。佛教認為錢財是五家所共有,錢用了才是自己的,所謂『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因此有了財富,還要懂得規劃。《阿含經》四句偈云:『一施悲和敬,二儲不時需,三分營生業,四分生活用。』布施如播種,要有拔濟奉獻的精神。布施財富則要不自苦、不自惱、不勉強、不比較、不計較,要能做到隨喜、隨緣、隨分布施,如此才不失布施的真義。 此外,佛教對於經濟的觀點,首先以『因緣果報』說明財富的獲得,應從培福修德、廣結善緣而來。因此,寺院經濟的管理人要有因果觀念與常住觀念,例如『有權不可管錢,管錢的沒有權』;並且強調『要用智慧莊嚴世間,而不要用金錢來堆砌』;『要能運用財富,而不為財富所用』;尤其本著六和僧團的精神,重視『利和同均』,十分合乎現代人共有、共榮、共享的觀念。這都是佛教經濟觀的特色。 至於佛教的經濟來源,在過去印度佛陀時代提倡供養制度,傳到中國,歷代禪門提倡農林生產,到了近代太虛大師又再提倡工禪合一,現在則有基金制度;未來,以原始佛教的供養制度,結合農禪、工禪生產而發展出適合現代的經濟制度,例如:果菜園林、房租田佃、生產事業、佛書出版、書畫流通、佛像法物、法會油香、經懺佛事、餐飲素食、推廣社教、弘法贊助、參觀門票、慈善服務、安單靜養、互助標會、護法委員等,則為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 金錢是學道的資糧,也是一切佛化事業的基礎。佛學院、禪堂、念佛堂、學校、醫院、電台、雜誌社等,都需要金錢才能推動。所以,金錢並不完全是毒蛇,佛經所謂『凈財』、『善財』、『聖財』,只要能善用金錢來弘法利生,其功德比裝窮學道更大,更有意義,更有智慧。因此,學道並不一定要貧窮才是有道心;若是心裡的貪慾不除,外表裝出苦行的樣子,也不足取法。把金錢用在造福大眾的事業上,用在修學的慧命上,則錢財不是毒蛇,而是凈財。是以佛教應該重新估定經濟的價值,只要是合於正業、正命的凈財,應是多多益善;只要能對國家民生、對社會大眾、對經濟利益、對幸福快樂生活有所增益的事業,諸如農場、工廠、公司、銀行等,佛教徒都應該去做。因為有錢並不可恥,貧窮才會招來罪惡。 佛教不但重視狹義的金錢財富,尤其重視廣義之財,例如:佛法、信仰、慈悲、智慧、健康、歡喜、人緣、自在、慚愧、發心、道德、人格等。這些無形的財富比有形的財富更好。佛教不但重視私有財富,尤重共有的財富,例如:道路、公園、河川等公共設施,以及花草樹木、日月星辰、天地萬物的生態維護,並且主張以享有代替擁有、以智慧代替金錢、以滿足代替貪慾、以思想代替物質,發揮普世的觀念,建設共有的胸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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