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理解「有些事別人能做但自己不行」,我是這樣做的

如何讓小孩子理解,有些事兒別人能做,自己不能做?

先讓我們來看看,當孩子不理解別人(不懂禮貌)的時候,家長或者看護人通常會怎麼做呢?

1. 說教:很多父母都喜歡採取說教的方式來勸說孩子,比如最常見的『你應該把玩具 / 吃的分給小朋友啊,這才是懂禮貌的孩子,好不好?』,尤其是老人們,特別喜歡強迫 3 歲以下的孩子分享自己的玩具和食物。這些說辭是要求孩子做個好孩子、做個懂禮貌的孩子,其背後的含義是:如果你不這麼做,你就不好、不乖了。這種說教往往令孩子覺得很困惑。而有的女性看護人則喜歡長篇大論地對孩子的行為發表意見,卻不知道孩子早已在長篇大論的說教中迷失了。

2. 恐嚇:這種也很常見,例如『快點把東西收拾好,不然媽媽不要你了 / 走了 / 不愛你了』,或者『你要是不聽話,待會兒你就別想吃飯 / 玩遊戲 / 出門了』,或者『你再不聽話,一會我告訴你爸爸 / 媽媽,看他 / 她打不死你!』這基本是不拿小孩當『人』看,只是作為實驗中的小白鼠一樣給予消極刺激——即使孩子聽話了,也容易缺乏安全感;並且一旦取消了消極刺激 / 懲罰,孩子就容易撒歡地做那些被禁止的事。

3. 命令:這種就更好理解了,例如『把你的東西分小朋友一半!』,『不許說話!』等等。當孩子還沒有發展出自我意識之前(2 歲之前),多半比較聽話,這時候直接用命令的方式可謂簡單粗暴『有效』;但當孩子大一點之後,一味地命令則容易加劇孩子的『逆反』或者『叛逆』,所以我們經常看見有的媽媽在公眾場合抓狂地命令孩子,卻毫無效果,最後變為恐嚇、破口大罵以及出手揍娃。

4. 批評:我們實在是太喜歡批評人了,因為我們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給批評大的。批評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指責別人的不對,例如『你的表現真是太差勁了!』,『你看看,別的小朋友都沒說話,你怎麼就不能安靜一點呢?』這種方式對於自尊心比較強的孩子(或者說在孩子臉皮還沒變厚之前)比較有用,會讓孩子感到內疚、慚愧,但是對於還不能理解別人的想法的孩子,以及習慣了批評的孩子幾乎無效。

5. 孤立:有的家長喜歡在孩子做了不該做的事以後,採取孤立和迴避的態度,讓孩子意識到這樣做是不對的。可是,孤立很容易給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同時也無法真正讓孩子理解為什麼這樣做是不對的。有的家長雖然沒有刻意孤立孩子,但是夫妻意見太一致了——媽媽一開口罵人,爸爸不分青紅皂白就開始打人——沒有人站在孩子的立場去勸解和開導,也會讓孩子覺得自己被孤立了。

6. 表揚:在孩子做得好的時候予以表揚。雖然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做到的很少,因為很多成人以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孩子,覺得『孩子本應如此』,做到了是理所應當的,做得不好才該好好教育。

7. 忽略:曾經在北京的新光天地電梯里,看見有個滿身名牌的年輕媽媽,對於自己孩子的哭泣求饒不聞不問。當時孩子一直哭著『媽媽,對不起!對不起!我知道我錯了!你理一下我好嗎?』可是這位媽媽直接無視了孩子,不為所動。

8. 直接懲罰:這也是很常見的處理辦法了,畢竟很多父母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打一頓,下次就不敢了。

9.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當孩子打人時,家長就打孩子,讓孩子能夠『換位思考』。這種做法對於 4 歲以上的孩子有一定作用,但是對小一點的孩子,只會覺得自己被打了。

10. 啟發誘導:反覆勸導孩子,這樣做對不對,為什麼不對,然後要求孩子複述。這種做法依然是對大一點的孩子更有效。

那些選擇破口大罵或者暴打一頓的家長,其實是在對於自己『沒法管教孩子』的無能感的宣洩。回顧上述處理方法,有助於我們分清自己慣用的辦法是什麼,以及是否有其他溫和有效的替代方案。

下面說回正題。

題主想讓小孩子理解別人,但遺憾的是,小孩子是很難理解別人的,尤其是 4 歲以下的孩子。@zack 西西爸 提到了皮亞傑的認知理論,而在 1978 年,心理學家又提出名為『心理理論』的說法,大意是孩子要到 4 歲左右,才能逐漸了解到自己和別人所感知、所想、所做是不同的。因此,儘管有人提到了需要教會孩子『換位思考』,但卻不一定對 4 歲以下的孩子有效。

心理學家們曾做過一個實驗,他們向孩子們講述這樣一個故事:小強有一個紙筒,小麗有一個塑料盒,塑料盒裡有一個小球。小麗蓋上塑料盒蓋,離開了房間,這時,小強把球從小麗的塑料盒裡拿出來,放到自己的紙筒里。小麗回來以後想玩小球,會去哪裡找呢?3-6 歲的孩子們回答這個問題的正確概率分別是 25%,38.8%,61.4%,78.3%(王益文,張文新,2002)。也就是說,大多數 3 歲孩子通過故事已經知道了小球改變了位置,而他們認為故事裡的小麗也同樣知道這一點,將「自己的心理」與「他人的心理」混淆了。這是因為大多數 3 歲的孩子心理理論(Theory of Mind)能力還不夠成熟,這種能力能讓個體憑藉一定的知識系統對他人的心理狀態進行推測,並據此對他人的行為作出因果性的預測和解釋。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總覺得和還沒上幼兒園的『熊孩子』溝通起來太費勁兒:明明看起來如此簡單的道理,他怎麼就不明白呢?明明答應了的事,怎麼說變就變呢?

所以,如何讓孩子理解別人,我覺得這是個偽命題,至少對於 4 歲以下的孩子來說,他們是無法理解別人的——連理解自己都略顯困難。所以,需要區分年齡段和個體情況來予以引導。

1. 對於 4 歲以下的小孩子,儘管他們不能理解別人,但你卻可以試圖去理解他們,並從他們的角度出發提出解決方案;這才是最有效的。

先說說我家小萌抓眼鏡這種『不禮貌』的行為。

小萌 8 個月時,覺得眼鏡很新奇、很好玩,應該是一種可以玩的玩具:你看,媽媽都戴在眼睛前面玩了呢!當時,我們的做法是讓他玩一副不要了的平光眼鏡,作為『替代』,滿足他想玩眼鏡的需求,同時又不至於抓掉我的眼鏡。到小萌 11 個月時,他已經了解眼鏡不是玩具了,但是他還是會突然來抓我的眼鏡,一旦觀察到我瞬間激烈的反應,就會咯咯咯地笑。這時,他會覺得『抓媽媽的眼鏡』是一個有趣的遊戲。當時,我們的做法是在他抓掉眼鏡時表現得非常平靜,就像沒有看見他的行為一樣;但是,當他抓起地上的小球時,我們會表現得非常激動和驚喜。很快,小萌就喪失了抓眼鏡的興趣,而是利用其它玩具和我們互動了。到小萌 14 個月時,有一次,他又突然地抓取了我的眼鏡,並且哭哭嚷嚷的,希望我陪他玩耍。此時,『抓眼鏡』對他來說,是引起我注意力的辦法;但顯然,這並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們給了他一個鈴鐺,只要他搖晃鈴鐺,我就放下手裡的事來回應他。小萌 16 個月時,已經不再抓我的眼鏡了。他不僅會幫我尋找『眼鏡到底放哪兒了』,還會幫我戴上眼鏡。

很多時候,在大人看來小孩子『不懂禮貌』的行為,其實是孩子在表達自己訴求的方式——如果根本的需求得到了滿足,又約定好新的表達方式,就能有效地解決這一所謂的問題。

2. 對於 4 歲以上的孩子,需要嘗試讓他們去理解社會規則、別人的感受等,從而形成使其受益終身的『換位思考』方式。

當孩子滿 4 歲以後,心智發展會進入高速增長期。這時可以教給孩子什麼叫『換位思考』,幫助他們了解別人的感受。我覺得有幾種方式是值得推薦的:

(1)預先學習。繪本或者故事正是很好的『預演』方式。例如《David, No!》等繪本裡面列出了很多小孩子調皮搗蛋的行為,和孩子一起讀這類繪本,有助於孩子提前形成約束和規則,從而避免出現上述行為。這類繪本很多,可以買一整套陸續學習。

(2)場景再現。當制止孩子不禮貌的行為以後,等父母和孩子都冷靜下來時,需要重現當時的場景,予以教育。例如孩子在公眾場合大哭大鬧後,可以回家以後由爸爸或者媽媽表演孩子的行為,並告訴孩子:這樣是沒法達到目的,並且會影響到別人的!接下來,注意了,需要進一步教育孩子,詢問『這種做法對嗎?』如果孩子說『對』,那就明確告訴孩子『不對』,並解釋原因——直到孩子能說出『不對』,再予以表揚和肯定。連續幾天進行這樣的場景重現教育,對孩子形成禮貌的行為是非常有幫助的。

(3)以身作則。當孩子具有自我意識以後,會不僅僅『聽』父母怎麼說,還會『看』父母怎麼做:如果父母言行不一,就會讓孩子感到困惑,進而教育孩子時事倍功半。例如,有的媽媽希望孩子不要大吵大鬧,但是教育方式確實拚命喊著,『別哭了!煩死了!別吵了!吵死了!』孩子會想,為什麼媽媽都可以大吵大鬧,卻要求我不能如此?很多父母喜歡言傳,不喜歡身教,是因為言傳很輕鬆,還因為他們從心底認為『我是你老子,我說的話你就該聽,即使我做不到,你也得做到』。這實際上是對孩子的不尊重,也是在毀壞自己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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