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闖「黃燈」新規必須嚴格公正執行
罰闖「黃燈」新規必須嚴格公正執行
新年元旦起,新交通規則開始執行,不拉安全帶罰分,闖黃燈,罰分,遮擋牌照,罰分。罰分力度大,或6分,或12分,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
執行情況如何?自元旦起,全國各地媒體緊密關注,各地遇罰者頗多,有爭議著不少,特別是對於闖黃燈,有的說難以界定,有的說不習慣,有的說不合理,媒體普遍質疑到難以執行。
我認為,此次交通新規,早該出台,出則必須嚴格執行。酒駕嚴懲執行幾年來,無形中救贖了多少人的性命?!然而,因不拉安全帶,闖紅燈,闖黃燈而導致的死傷交通事故,依然頻發。其根由,主要在於一個「搶」字。行人搶著過馬路,行車搶著過黃燈、甚至是紅燈。此般搶行,概率使然,必遭不幸,則死傷無辜。
公共場所之爭先恐後,為國人根深蒂固之素質弊病。由此,不排隊,不遵守交通規則,幾十年來,至今文明時代,在世界各國面前,實在是一大丑陋。為何不排隊?少數人不排隊,人數漸多,眾人則皆不排隊。少數人闖紅燈,人數漸多,在從眾心理下,皆不遵守。要杜絕此類問題,其實很簡單,令行禁止,嚴格執行即可。
筆者也有多年的駕齡,說句實話,也經常闖黃燈,有時候趕個時間,在黃燈即閃的一剎那,並非減速,卻是加速,為的就是闖黃燈過線,而可以合法地闖過紅燈。需要強調的是,此時此刻,其他橫向馬路上也有人急不可待地看見綠燈即將閃爍,而早已提早前行。一個在闖,一個在趕,兩者必將很可能相撞!不幸之事,就是如此發生的。
根據新交規的規定,黃燈不能闖,紅燈更不能走,則可以徹底消滅上述苟且搶行之事,而可以大量地杜絕不幸事故之發生。
至於闖黃燈難確定,其實不對。如果發生了事故,即使零點幾秒,也可以確定,如果沒有事故,即使你闖了黃燈,沒有被抓現行,也就算你僥倖。法律,為的是明確一個判斷的底線,如果你就想繞著底線跳舞,只能後果自負,而不能說法律無理。
至於說因為黃燈而急剎車導致交通事故,則更是無稽之談。紅燈也必須急剎車,怎麼不說紅燈也如此呢?
至於安全帶,說句實話,我就曾因為安全帶而保了一命。拉上安全帶,發生交通事故後,安全係數比不拉安全帶的要高至少一半以上。上車即拉安全帶,必須,也應該成為國人今後開車的第一習慣。
說到超速,則有另一種情況不得不提。根據筆者經驗,有些地方,有些時候所謂的限速,實在是太慢。應該120的,偏偏限速80,應該80的,偏偏限速60,甚至才40。如此做法,根據筆者經驗,完全涉嫌變相罰款,以圖增加罰沒收入而為。
這次,輿論一邊倒地爭議闖黃燈,我想,很大程度上,估計是因為這個規定給了交警更大更多的罰款的依據。依照當前國情,此種執法不為民,而為錢的事情,不是沒有,而且,還是相當的普遍。
哎,這就是當下中國難辦的事情。很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的事情,都是因為普遍性的,上上下下的,對於法律公德的不尊重而導致的。
為了公共利益,出台合理合情的規定,是必須的,我也是歡迎的。但,的確需要強調一句,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才可以收到效果。否則,若上樑不正下樑歪,中梁不正倒下來,那就是執政者自取其辱。若只須官家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那就是執政者在製造不平等,在製造民怨,在製造不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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