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帝六下罪己詔,最終卻自縊
說到明朝崇禎帝,大家都知道大一統的明朝亡在他的手中,雖然後來明朝建立了許多小朝廷,但是根本泛不起什麼浪花來了,那麼崇禎帝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崇禎帝繼位後大力剷除閹黨,勤於政事,生活節儉,曾六下罪己詔,是位年輕有為的皇帝。可惜其生性多疑,無法挽救衰微的大明王朝。
1、崇禎八年(1635)正月,陝西農民武裝暴力團伙突然揮師南下,朝廷匆忙調集各省精兵八萬餘人在中原地區進行會剿。十月初,崇禎帝第一次向全天下頒布「罪己詔」,向天下臣民首次承認朝廷的政策失誤及天下局勢的險惡。
2、崇禎十年閏四月,北方大旱,中原大地、赤野千里、餓殍遍野、民不聊生,而地方官吏仍舊逼糧催科、盤剝百姓,山高皇帝遠,朝廷中樞對於基層吏治的腐敗也是鞭長莫及為此,崇禎帝又下《罪己詔》。
3、崇禎十五年,李自成所部圍困開封期間,黃河堤潰,開封城被滔滔洪水沖毀,導致幾十萬開封百姓無端喪命,十一月,清軍第五次入塞劫掠,深入山東腹地,俘獲人口三十餘萬人丁,殺害官吏數百人。崇禎無奈又下罪己詔。
4、崇禎十六年,李自成、張獻忠建立政權,清軍入關搶劫殺害百姓,崇禎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悲憤地向天下官紳百姓第四次下罪己詔。
5、崇禎十七年,李自成在西安稱帝,隨後大軍即兵臨北京城下,崇禎於第五次下罪己詔。
6、崇禎十七年,崇禎帝舉行了一次家宴,隨後在宮中親自持劍砍殺妻妾、女兒。十九日凌晨,天將曙明,崇禎揩御筆太監王承恩離開紫禁城,登上皇家禁苑煤山,在一株老槐樹下自縊。
崇禎帝上弔死前於藍色袍服上大書:「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前有北宋靖康之恥的教訓,亡國之君下場凄慘,尤其是皇族女眷,估計崇禎帝不想布那樣的後塵,所以在宮中砍殺自己的妻兒,不想她們受到侮辱,他決定自己來終結這一切,崇禎帝自覺無顏面對列祖列宗,自己去了冠冕,披頭散髮。讓逆賊隨意處置自己的屍體,只求不要傷害百姓。
16歲登基的崇禎執政時,明朝處於內亂、外患、地方勢力割據、龐大的文官集團把持朝政,整個明帝國可謂內憂外患,風雨飄搖。崇禎勤儉勤勉,兢兢業業,付出全部的精力與明末龐大的文官集團抗爭,17年來用盡心力意圖復興明室,最終城破自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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