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折扣折讓,規避稅務風險

如何區分折扣折讓,規避稅務風險

李榮江 企業在銷售貨物時經常會發生折扣、折讓業務,財務人員必須弄清什麼是折扣、折讓,區分其性質,才能有效地規避稅務風險。

會計上所說的折扣、折讓,通常分為三種類型,即折扣銷售、銷售折扣和銷售折讓。

折扣銷售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折扣銷售亦稱商業折扣,指銷貨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因購貨數量較大等原因給予購貨方在價格上的優惠(如購買50件,銷售價格折扣10%;購買100件,銷售價格折扣20%)。由於折扣是在實現銷售同時發生的,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定,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時,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徵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外開具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同時稅法規定,折扣銷售僅限於貨物價格的折扣,如果銷貨方將資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於實物折扣的,該實物折扣額不得從貨物的銷售額中減除,應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七項「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計算徵收增值稅。

例如,某商場為佔領市場,在銷售貨物時,採取按銷售價格的5%折扣銷售商品。2012年8月8日銷售給某零售商店一批貨物,該貨物正常銷售價格為200000元(不含增值稅),採取折扣銷售方式銷售,給予5%的價格折扣優惠,貨物發出同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貨款於2012年8月15日由當地銀行轉來。

分析:該企業5%的折扣優惠屬於價格折扣,且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了銷售額和折扣額,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折扣後的銷售額=200000×(1-5%)=190000(元)。

銷項稅額=190000×17%=32300(元)。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222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0000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2300。

銷售折扣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銷售折扣亦稱現金折扣(通常發生在以賒銷方式銷售商品的交易中),指銷售方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後,為了鼓勵購貨方及時償還貨款而協議許諾給購貨方在付款金額上的一種折扣優惠。如企業銷售貨物以30天為信用期限,購貨方在10天內付款的,按貨款的2%予以折扣;在20天內付款的,按貨款的1%予以折扣;若超過了信用期限,視為逾期欠款。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小企業會計制度)。現金折扣通常發生在銷售之後,是一種融資性質的理財行為。因此,現金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例如,某批發企業2012年6月1日賒銷給某零售商店電視機20台,貨已發出,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售價100000元,增值稅額17000元。企業為了及早收回貨款,雙方合同約定:如提前20天付款,按貨款2%予以折扣;提前10天付款,按1%予以折扣;30之內付款的全額付款。

分析:該企業以賒銷方式銷售貨物,並以現金折扣方式給予優惠。購貨方提前支付貨款屬於融資性質的理財行為,其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賬務處理:

1.2012年6月1日賒銷發出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某零售商店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電視機 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00。

2.購貨方於6月9日付貨款,銷售方按售價2%給予現金折扣2000元,實際收款115000元。

借:銀行存款 115000

財務費用 2000

貸:應收賬款——某零售商店

117000。

3.若購貨方在6月底付清貨款,應按全額付款。

借:銀行存款 117000

貸:應收賬款——某零售商店 117000。

銷售折讓的會計和稅務處理

銷售折讓指貨物銷售後,由於因品種、質量等原因購貨方未予退貨,而由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的一種價格上的折讓。銷售折讓應在實際發生時直接從當期實現的銷售收入中抵減(小企業會計制度)。因此,對銷售折讓可按折讓後的貨款作為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如,某企業銷售一批商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售價50000元,增值稅額8500元。購貨方收到貨物後發現商品質量按合同要求不太合格,雖沒退貨,但要求在價格上給予優惠,經雙方協商同意,銷貨方給予購貨方5%的折讓。

分析:銷貨方給購貨方的折讓屬於價格折讓,按照稅收規定和財務規定,可以從當期銷售收入中減除。

折讓額=50000×5%=2500(元)。

賬務處理:

1.商品發出銷售實現時

借:應收賬款 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00。

2.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應收賬款

-2925

貸:主營業務收入 -2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25。

3.實際收到貨款時

購貨方按折讓後的銷售額支付貨款58500-2925=55575(元)。

借:銀行存款 55575

貸:應收賬款 5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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