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諸子百家爭鳴 儒墨之爭5 三大分歧
內容簡介:墨子和孟子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都行俠仗義,都反戰愛民,他們的一些觀點看上去也沒有差別。孟子提出善待自家的老人也想到別的老人要善待,疼愛自己家的孩子也想到別人的孩子要疼愛;而墨子的看法是看待別人的國,就像看待自己的國;看待別人的家,就像看待自己的家。這兩種說法很相似,那麼,墨家的兼愛和儒家的仁愛,兩者的區別在哪裡呢?儒墨兩家的分歧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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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也是明顯的。
就說前面那個問題。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與墨子的「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當真一樣嗎?不一樣,很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就在關鍵詞:墨子是「若視」孟子是「以及」。「若視」和「以及」,又有什麼不同?墨子的「若視」,就是把別人看成自己,把別人的親人看成自己的親人。愛自己幾分,愛別人也幾分;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子女幾分,愛別人的父母、兄弟、子女也幾分。一視同仁,人人平等,分毫不差。這也就是「兼愛」。孟子的「以及」呢?就是首先愛自己的親人(老吾老,幼吾幼),然後再由此及彼、推己及人,想到別人和自己一樣,也有父母、兄弟、子女,也應該被愛,這才給他們愛(以及人之老,以及人之幼)。但是,愛自己的親人與愛別人的親人,是不一樣的。愛人,與愛物,也不一樣。孟子說,君子對於萬物,因為它們不是人,只需要愛惜,不需要仁德(君子之於物也,愛之而弗仁)。對於民眾,只需要仁德,不需要親愛(於民,仁之而弗親)。親愛誰?親人,而且首先是父母,即「雙親」。這就叫「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在這裡,愛是有等級、有差別的。越親近的,愛得越深、越多;越是疏遠,則愛得越淺、越少。這就叫「愛有差等」,這也就是「仁愛」。
儒墨兩家的根本分歧便正在這裡。儒家主張有差等的仁愛,墨家主張無差別的兼愛。那麼,是儒家的仁愛好呢,還是墨家的兼愛好?
當然是兼愛好。人人平等,四海一家,天下大同,所有人都得到同樣的愛,所有人也都同樣愛別人。沒有矛盾,沒有怨恨,沒有戰爭,大家都相親相愛,團結互助,親如兄弟,這不正是全人類的共同追求嗎?從席勒、貝多芬的《歡樂頌》,到我們中國的《讓世界充滿愛》,這不正是全世界藝術家歌唱了幾百年的理想嗎?同樣的感受給了我們同樣的渴望,同樣的歡樂給了我們同一首歌。我們需要墨子這《同一首歌》。
但是,事物往往同時有正反兩面。正因為墨家的理想太美好了,我們反倒不能不多一個心眼:這麼好的事,可能嗎?
儒家認為不可能。《孟子滕文公上》記錄了孟子與墨家信徒夷之的一次沒有見面的辯論。這位墨家信徒說,你們儒家不是一再講,古代的聖人愛護民眾就像愛護嬰兒嗎?可見「愛無差等」(因為嬰兒都一樣)。孟子說,嬰兒在地上爬,就要掉到井裡面去了,這不是嬰兒的錯誤(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一個嬰兒眼看就要掉進井裡,任何人都會上前去救。這個時候,處於危險之中的嬰兒是誰家的孩子,已經不重要了。只要是人,就不會見死不救。救這個嬰兒,不是因為「兼愛」,而是出於「天性」,這就是人人都有的「惻隱之心」。天性是道德的基礎,它比禮儀更重要。比方說,禮儀規定「男女授受不親」。但是,如果嫂子掉進水裡了,還不趕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因此,只要是人,都會去救,與性別沒關係,與親疏也沒關係(《孟子離婁上》)。這也不是什麼「兼愛」。比方說,你能夠因為救了嫂子,就說愛嫂子和愛老婆一樣嗎?
因此,孟子認為,墨家的兼愛是十分可笑的,也是沒人相信的。他說,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當真相信愛鄰居的孩子,能夠和愛哥哥的孩子一樣嗎?(《孟子滕文公上》)當然不會。這不需要討論,每個人自己的經驗就可以證明。愛自己的孩子,總比愛兄弟的孩子要多一些;愛兄弟的孩子,也總是比愛鄰居的孩子要多一些。這是常理,也是常情、常識。
這樣看來,孟子的觀點是對的。因為講倫理道德,不能不講人之常情。道德是什麼?是人與人之間行為的規範。這種規範如果不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如果不講常理、常情、常識,就沒有基礎,不能實行,甚至會成為「偽善」。偽善非善。因此,儒家從人皆有之的「親親之愛」出發,來建立他們的道德主張(仁愛),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具有可能性和可行性的。這一輪辯論,孟子贏了,加十分。
但是,前面說過,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道德問題也一樣。孟子抓住了可能性,有他的道理,卻並不等於墨子就沒道理。為什麼呢?因為道德不但要講可能性,還要講超越性。也就是說,不可能不等於不應該。而且,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就在於不是可能,而是應該。如果只講可能,不講應該,就沒有道德不道德的問題了。比方說,眼前有飯菜,大家肚子又餓,要大家吃,做得到嗎?當然做得到,就連阿貓阿狗都做得到。那麼,吃了這些飯,就道德了嗎?顯然談不上。既談不上道德,也談不上不道德。可見道德不能只問「做不做得到」,還得問「應該不應該」。比方說,這些飯是不是不義之財,是不是嗟來之食。如果是,就算再餓,也不吃,這才是道德。也就是說,道德必須具有超越性。
墨子的思路大約就是這樣。在墨子看來,親愛自己的親人,這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這不是「道德」,而是「本能」。所以,講道德,不能只講「親親」。恰恰相反,只有打破了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超越了人人都能做到的「親親之愛」,實現普天之下人人平等的「博大之愛」──兼愛,才真正達到了道德的境界。因為只有兼愛,才體現了道德的超越性。超越性是不能沒有的,所以墨子也對,也加十分。
然而這樣一說,問題也就來了。墨子講超越性,你說有道理;孟子講可能性,你說很正確。那我們到底聽誰的?都要聽。因為道德不能不講可能性,也不能不講超越性。只講可能性,不講超越性,就沒有道德;只講超越性,不講可能性,就不是道德。不是道德是什麼呢?弄得好是宗教,弄不好就是偽善。但無論宗教還是偽善,都不是道德。所以,墨子和孟子都有道理,仁愛和兼愛也都對。如果能夠合起來,就更好。因此我的觀點,是理想講兼愛,現實講仁愛,以兼愛導仁愛,以仁愛行兼愛。這或許是個辦法。
不過這已是後話,我們還是回到當時。當時的情況是什麼呢?是墨家主張的兼愛,孟子認為不可能,墨子也承認很困難,必須有解決的辦法。他辦法也有三個:算賬、恐嚇、集權。或者說,利害的計算、鬼神的嚇唬、君主的專政。正是由於這些解決辦法,又造成了儒墨兩家的三大分歧:功利還是仁義,鬼神還是天命,君權還是民權。
先說第一個辦法。
前面說了,按照人之常情,要想做到兼愛,實際上是很困難的。人們不但做不到,也想不通:憑什麼我愛別人和別人的親人,得像愛自己、愛自己的親人一樣?墨子顯然想到了這一點,他的辦法是和大家算賬。墨子說,現在有人反對兼愛,是因為沒弄清楚兼愛有什麼好處(不識其利),以為吃虧了。其實不然。兼愛不但不吃虧,還有紅利。為什麼呢?因為你愛別人,別人也會愛你(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你幫別人,別人也會幫你(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這樣兩全其美的事,怎麼會是吃虧?相反,你恨別人,別人也會恨你(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你害別人,別人也會害你(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這樣害人害己的事,為什麼要去做(《墨子兼愛中》)?這就是墨子的第一招:利害的計算。
這筆賬算得很清楚,很明白,很有道理。不過這樣一來,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說,兼愛就「成了一種投資,一種為自己的社會保險」(《中國哲學簡史》)。實行兼愛的人不但可以從中獲利,而且很可能還會「一本萬利」。相反,如果不仁不義,則有可能傾家蕩產,賠個精光。因此,仁義不但與功利不相衝突,反倒就是獲得功利的途徑,甚至本身就是功利。墨子的這個觀點,我們無妨稱之為「仁義即功利」。
墨子的這個說法,對於芸芸眾生,或許確有吸引力。但在儒家看來,卻是授人以柄。我估計孟子當時一定在肚子里冷笑:你這是在講道德呀,還是在講功利呀?你這是在講「義」,還是在講「利」?道德不是要有超越性嗎?最重要的,就是超越功利嘛!只有超越了功利的需求(比如不吃嗟來之食,不受不義之財),才能實現道德的追求。所以,儒家的觀點,是「仁義即仁義」,或者「仁義非功利」。儒家認為,仁義就是仁義,它不可能是功利,也不應該是功利。在孟子那裡,義與利,永遠是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打開《孟子》一書,幾乎第一句話就是「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在大多數人心目中,義與利,也是尖銳對立、涇渭分明的。比如見義勇為,就是不計利害;見利忘義,就是不講道德。墨子以利說義,豈非搞笑?
但是對不起,這一回我要明確表示贊成墨子。我認為,以利說義,恰恰是墨家比儒家高明的地方,也是墨家比儒家深刻的地方。為什麼呢?因為說到根本,義,就是利。只不過,在墨子那裡,可以稱之為「義」的「利」,不是個人的「小利」,而是全人類、全社會的「大利」,即「天下之利」(《墨子兼愛下》)。天下之利也是利嘛!更何況,人類為什麼要有道德?難道是為了讓大家都權益盡失?當然不是。說到底,還是為了人類的幸福。所以,以利說義,並沒什麼不對,也沒什麼不妥。
可能有人會說,不對!墨子剛才算賬時,講的可不是什麼「天下之利」,而是「愛人者必見愛也」(《墨子兼愛下》)。這可是個人私利。沒錯,墨子是這麼說的,但這也沒什麼不對。什麼叫全人類?什麼叫全社會?什麼叫普天之下?人類、社會、天下,都不是什麼空洞的抽象物,而是由一個個活生生的個人組成的。沒有個人,就沒有社會,也沒有天下。因此,沒有個人的「小利」,也不會有什麼全人類的「大利」。如果有人說,一件什麼事情,對全人類是有利的,但對每個人都是不利的,那這個所謂「大利」就一定是謊言。
其實,利,不但是「義之本」,也是「義之途」,即只有承認功利,才能實現道德。經濟學家張維迎先生講誠信,有個很好的說法。他說誠信就是放棄眼前的小利,追求長遠的大利。他還說,小區里的商店一般不會搞欺詐,因為大家都是熟人,他們也想做長久生意。這是有道理的。實際上,只有承認每個人的合法權益,道德的建設才有必要,也才有可能。比方說,損人利己,是不道德的。捨己為人,是很高尚的。那麼請問,損人利己,損的是什麼?利。捨己為人,舍的又是什麼?還是利。顯然,如果別人沒有利,就談不上「損」。如果別人的利是不受保護的,就沒有什麼「損不得」。同樣,如果自己沒有利,或者這利益原本可有可無,舍他一下,也就沒什麼了不起。可見道德的前提,是承認每個人的「利」。正因為承認這一點,損人利己才可恥,捨己為人才可貴。
因此,我投墨子一票。但同時,也要做一個說明。墨家以利說義,是講根本。儒家以義反利,是講現實。也就是說,在現實生活中,當道義與功利發生衝突的時候,我們應該採取儒家的選擇:為了道義,放棄功利。這是儒墨兩家的第一個分歧:功利還是仁義。
現在說第二個:鬼神還是天命。
墨子算賬以後,大約自己心裡也沒底,便提出了第二個辦法,即鬼神的嚇唬。當然,墨子的「鬼神論」,也是一箭雙鵰,即一方面實現兼愛,另方面批判儒家,因為儒家是主張天命,反對鬼神的。孔子說得很清楚:「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論語堯曰》)他的得意門生子夏也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至於對待鬼神,孔子的態度是敬而遠之,叫做「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其實是不信。這就與墨子剛好相反,墨子是信鬼神不信天命。所以,墨子必須左右開弓,既宣傳「鬼神論」,又批判「天命論」。《墨子》一書中的《非命》上中下,就主要批判儒家的「天命論」;《明鬼》上中下(現存下篇),則主要宣傳自己的「鬼神論」。在這裡,我們先看墨子怎麼講(引文則分別見於《非命》和《明鬼》,不一一註明)。至於如何看待天命,看待鬼神,以後再說(請參看本書第三章第六節和第六章第一節)。
墨子怎麼批判天命呢?第一,墨子說,判斷一種事物是否存在,要看有沒有人看見,有沒有人聽見。有人看見,有人聽見,就存在(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沒人看見,沒人聽見,就不存在(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那麼,從古到今,自有人類以來,有人見過命的樣子(見命之物),聽過命的聲音(聞命之聲)嗎?沒有。所以,天命是不存在的。第二,判斷一種事物是否存在,要看它是否起過作用。起作用,就存在;不起作用,就不存在。那麼,商湯、周武的時候,天下大治,夏桀、殷紂的時候,天下大亂,起作用的是什麼?是這些君主的政治(在上之發政也),天命可是一點作用都沒有。所以,天命是不存在的。第三,判斷一種事物是否存在,要看誰主張有,誰主張沒有。誰主張沒有?成功人士和傑出人才。他們成功,是因為自己的努力,沒有人會說是因為命里有。那麼,誰主張有命?暴君和懶人。暴君亡國,不會說是自己的責任,只會說是命中注定要滅亡(我命固且亡)。懶人受窮,也不會說是自己不努力,只會說自己原本就是窮命(我命固且窮)。由此可見,所謂「天命」,不過是暴君和懶人發明的託詞,其實並不存在。
天命不存在,鬼神呢?墨子說,當然存在。為什麼存在?第一,見過鬼神的人很多。第二,鬼神起作用的例子很多。第三,主張鬼神存在的都是聖賢。這就是鬼神存在的證據。至於墨子講的那些「活見鬼」的例子,這裡就不講了。
那麼,鬼神為什麼存在?鬼神存在於這個世界,究竟有什麼意義?墨子認為,鬼神存在的意義,就是「賞賢而罰暴」(《墨子明鬼下》)。鬼神無所不在,無所不至,無所不能。他們監督著人們的一言一行,尤其是統治者的所作所為。誰要是實現兼愛,做好事,鬼神就獎賞他,讓他走運;誰要是不兼愛,做壞事,鬼神就懲罰他,叫他倒霉。所以,不要以為鬼神無形,不常出現,就可以為非作歹,仗勢欺人。鬼神對於人間的一切,都了如指掌,而且賞罰分明。因此無論行善作惡,都一定會有回報,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間未到,時間一到,一切都報!
這倒是我們頗為熟悉的說法,問題是怎麼看。我的看法是:墨子的鬼神論,主要是嚇唬統治者的,警告他們收斂一點,不要太過分。這一點要肯定。但是,這種嚇唬,十分靠不住,弄得墨子自己,都差一點鬧笑話。據《墨子公孟》,有一次,墨子生病,他的一個名叫跌鼻的學生就來問他:先生不是聖人嗎,怎麼會生病?是先生的言行有什麼不對,鬼神來懲罰呢,還是鬼神瞎了眼呢?墨子當然不能承認自己不道德,但也不能承認鬼神瞎了眼,便說,我生病,不能證明什麼。人生病的原因多得很。天氣變化啦,工作太累啦,都會生病。這就好比一棟房子有一百個門,你只關了一扇(百門而閉一門焉),那賊從哪個門不能進來(則盜何遽無從入)!
墨子這話當然能夠自圓其說,卻也使自己陷入尷尬。你生病,不是因為做了壞事鬼神懲罰,別人就是,請問這是什麼邏輯?當然,墨子可以說,別人也不一定。因為人生病,可能有上百個原因。那好,既然人的幸與不幸有上百個原因,鬼神的賞罰只是其中之一,哪又有什麼可怕的呢?
這就必須有第三個辦法,即君主的專政。
君主的專政在墨子那裡叫「尚同」。什麼是「尚同」?尚就是上,尚同就是上同,也就是同上,即一切思想、觀念和意見都必須統一於上級,最終統一於上天。這種統一是絕對的、沒有價錢可講的,叫做「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也就是說,上級說對,下級也必須說對。君主說對,臣民也必須說對。上級說錯,下級也必須說錯。君主說錯,臣民也必須說錯。每個人的意見,都必須和上級相同(尚同義其上),不能在下面亂說(毋有下比之心)。這樣,上級就會獎賞(上得則賞之),群眾就會表揚(萬民聞則譽之)。相反,如果勾結下級誹謗上級(下比而非其上),上級就要懲罰(上得則誅罰之),群眾就要批判(萬民聞則非毀之)。這就是聖明天子的「發政施教」(《墨子尚同中》),即天下一統,君權至上,絕對服從,這就叫「尚同」。
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專政。而且,在當時的情況下,這種專政最終是由君主(天子、國君、家君)來實行的。因此我把墨子的這第三個辦法,稱之為「君主的專政」。看來,墨子也知道兼愛在事實上做不到,這才提出「以**行兼愛」。這是墨子的最後一招,而且可能是最管用的一招。但是這樣一來,也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即兼愛與**如何兼容。我們知道,愛,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情感,它是不能強迫的。以**行兼愛,這本身就是一個悖論。更何況,墨子主張兼愛,原本是為了維護人民群眾的權利。尚同的觀念既然是「君權至上」,那麼請問民權又從何談起?這又是一個悖論。正是由於這些問題,儒家和墨家有了第三個分歧,即「君權還是民權」。這是一個最重大的分歧,牽涉到對儒墨兩家的蓋棺論定,我們必須專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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