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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指要 十、安住真心,降伏妄心

十、安住真心,降伏妄心

——《金剛經》在禪定中的妙用

《金剛經》的全稱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有人說,般若部經典是全部佛法的靈魂,而《金剛經》卻是全部般若部經典的靈魂。《金剛經》的精要,如果簡單地說,它是要我們發菩提心,明真心,伏妄心。是以無住為體,無相為宗,妙有為用,要我們做到三心不住,四相皆空,既破我執法執又不落於空執境界,還要我們能運「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妙用,廣修六度萬行。

為什麼修禪定要學《金剛經》持《金剛經》呢 ?因為《金剛經》是一部禪經。禪是千經所指,萬論歸宗的法門,我們修持佛法,若不修禪定功夫,是很難證道的。禪宗五祖弘忍大

師說過:「自性若迷,禪何可救。不識本心,學法無益。 」《金剛經》就是教我們照自性識本心的。我們運用《金剛經》的圓通妙理,在禪定中行觀照般若,就易於通達實相般若,所以,修定必須持受讀誦《金剛經》。持受讀誦,先要明其理,通其義,然後才能利其行。行又重在心行。

所以,把《金剛經》的要義專列一章。

自從《金剛經》問世以來,它始終閃耀著智慧的光華,照耀著許多人去探求人生的真諦。許多持誦《金剛經》者,因此經而悟道。可以說從普通百姓到帝王將相、學者文人,受《金剛經》的影響者都不乏其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女皇帝武則天,為《金剛經》寫了「開經偈」和「云何梵」,流傳至今,仍然刊在《金剛經》卷首。曾經編纂過《昭明文選》的昭明太子,為《金剛經》分章節,立標題,一直為後世沿用。禪宗六祖慧能大師,因聽到《金剛經》中「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而悟道,故而禪宗一派,六祖以來始終以《金剛經》為其主修經典。達磨祖師西來時,是以楞伽經為印心經典,六祖作如此改動,大約是因為《金剛經》文詞較易為更多的眾生理解,更有利於普度眾生。

從總的來講,《金剛經》是講無相無住的。般若智慧的實際,在於不著相,也就是無相。要做到無相無住,就可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無相之無,不是有無之無,無相是不著相之義。無住,是不住一切相。

《金剛經》的要義,大約可概述為以下幾個方面。

1.發普度眾生之心 發普度眾生之心 (即菩提心 ),就是發親證菩提心之心。這是菩薩成佛的資糧。資糧,是佛家的說法,是指資助和糧食。如人遠行,必依靠糧食以助其身體之需要,修證佛果,也得藉助福德資糧智德資糧以資助自身。如果世間沒有眾生,成佛就難了,因為佛度眾生,眾生也度佛。自度度他,自他不二,因而可以說眾生是菩薩成佛的資糧。眾生之所以難度,是因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遮住了真心。欲破四相,最好的辦法是「大其心」,使心量如同虛空,心就自無系執了,這就是得度了。但,度了眾生,又「實無有眾生得滅度者」。因為有能度之我,就是立了我相,著了我相;有所度之人是立了人相,能所對立,成眾生相。這種見拋不掉,像壽命一樣,叫壽者相。(關於四相,這裡結合經文而作的解釋,是對的。但四相的本義,須作一說明,四相皆依五蘊法而起:我相,於五蘊法中,計有實我,有我之所有。人相,於五蘊法中,計我為人,以別於其餘五道。眾生相,於五蘊法中,計我依五蘊而生。壽者相,於五蘊法中,計我一期之壽命成就而住,若用現代口語來說,就是愛惜自己的壽命,希望長壽。這在佛法中叫「我人四相」。離四相破四相均指此。佛法中還有「智境四相」:一、我相,眾生根據涅槃之理而修持,心有所證,便取其所證,心執著而不忘,認之為我,名為我相。二、人相,比上述之我相進了一步,不復認證為我,但還執有我悟之心,是名為人相。三、眾生相。較前人相又進一步,雖已超過我相人相,尚存了證悟之相,是名眾生相。四、壽命相,比前眾生相又進一步,雖已超過證悟之心,尚存能覺之智,如其命根,潛續於內,是名壽命相。此外尚有「藏識四相」,指心體之生、住、異、滅。「果報四相」指生老病死。 )有四相,就成煩惱,所以應該不住法,不住相,無相無住就可成佛。

無住有內外兩種功夫。內在的無住,就是內布施,把心內的一切放下。捨得放下,真正

放下了就可算初證菩提了。(布施於此處之義是舍掉放下,有如把錢物施與別人,自己不要了。)外在的無住功夫,是外布施,把身外之物都放下。「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把色相法相一切相統統去掉,遠離諸相。能施之我,所施之彼,和中間布施之物,三輪皆空,諸相不生,則根塵脫落。

如此不住一切相,心量就如虛空一樣的廣大了。

2.修法身《金剛經》講成佛之道,首先是發菩提心度盡眾生,以為成佛的資糧。入手功夫則應修法身。什麼是法身?各宗各派,解釋甚多。簡言之,法身即佛之真身。性宗認為,真如之理性,有真實覺知之相,理智不二,性相不二,故真如亦即法性,真智亦即法性,此理智不二法性,隱為如來藏,積始覺之功,顯其法性,謂之法身。或者說以法性顯現之有為無為一切功德法,成就莊嚴之身,謂之法身。法身有相還是無相,各有說法,但凡夫見不到佛之法身,這倒是確實的。佛之法身,唯菩薩可見,既可見,亦屬有相。當然不可以用凡夫的思維去測知其相狀了。菩薩之見,亦非用肉眼。所以應說法身既有相亦無相。「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微妙凈法身,具相三十二」 (《法華經》 ),此是說法身有相。《涅槃經》說:「是故涅槃名為無相。善男子,無十相故。何等為十,所謂色相聲相香相味相觸相生、住、壞相男相女相,是名十相。 」《大乘同性經》說:「如來真法身者,無色、無現、無著,不可見,無言說,無住處,無相,無報,無生,無滅,無譬喻。 」

對於法身有關知識,作上述簡單介紹。法身無相問題,有,是佛說的,無,亦是佛說的。讀者自去領悟,佛是不會說錯的。

修法身從哪些方面入手呢 ?

(1)破法見離我慢障 實修中,難破的是法見,修持有成,往往因法見而生驕慢心。如果證得某一果位,如果認為我能成道,認為有道可成,這就不對了,這就立起了我人眾生四相。如來自己過去在燃燈佛那裡,於法亦實無所得,心地必如此清凈,才能入無諍三昧。有「無所得心」,十分重要。根據無相這一真理,心中無所執著,無所分別,叫無所得。《涅槃經》說:「無所得者,即名為慧。有所得者,則名無明。」有些修持者,有點感應有點進展,便沾沾自喜,我又得了什麼,見了什麼。其實,還是在無明裡兜圈子。 (向師父談進境請求指點,不屬此例。 )應當明白,有所得心,是取相之心。無所得心,才是無分別智。

佛在燃燈佛所,是證道時的境界,於法實無所得。須菩提證阿羅漢果,也不認為自己有所證有所得,因為那樣又著了我人眾生四相。有能證之我,有所證之果,能所對立,即落凡流,何得言證。經籍上記載佛在燃燈佛所授記的情形,敬錄於此,對修持者明理是很有用的:「海慧當知,菩薩有四,所謂初發心菩薩,修行菩薩,不退轉菩薩,一生補處菩薩。此中初發心菩薩,見色相如來;修行菩薩,見功德成就如來;不退轉菩薩,見法身如來。海慧,一生補處菩薩,非色相見,非功德成就見,非法身見。何以故 ?彼菩薩以凈慧眼而觀察故,依凈慧住,依凈慧行。凈慧者,無所行,非戲論,不復是見。何以故 ?見非見,是二邊,遠離二邊,即是見佛。若見於佛,即見自身,見身清凈,見佛清凈。見佛清凈者,見一切法皆悉

清凈,是中見清凈智,亦復清凈,是名見佛。海慧,我如是見燃燈如來,得無生忍,證無得無所得理,即於此時,上升虛空,高七多羅樹 (注,約為五百多尺 ),一切智智,明了現前,斷眾見品,超諸分別,異分別遍分別,不住一切識之境界,得六萬三昧。燃燈如來即授記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是授記聲,不至於耳,亦非余智之所能知,亦非我惛蒙都無所覺。然無所得,亦無佛想,無授記說,授受想,乃至廣說言無想者。顯是智證而無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語故,當知此中說智之境界,是故言以凈慧眼而觀察故。」佛在經中是在向我們介紹他成佛的心要,那就是不著相,不住相。(所引經文見《大集經大慧菩薩品第五》)

上面提到「無諍三昧」,附帶作一解釋。「無諍三昧」是高層次的禪定 (三昧即定之義 ),能安住於空理境界,人我俱忘,與他無諍,與物無諍。須菩提證得的即是無諍三昧定。

(2)生清凈心 自性真心即是佛土。佛土本來莊嚴,不勞眾生再去莊嚴,如果加上許多修飾品去莊嚴美化,那不是真正的莊嚴。這是說我們應當生清凈心,既能見境無住,又能見境而應,應而不染。染即系縛,住即執著,著即顛倒。有般若智慧的人,體用一如,於無所住中不廢其心。雖生其心,但生亦是不生,外不住六塵,內不住六根,中亦不住六識,所以叫無所住而生其心。心無所住,則名清凈,則名生清凈心。但是應當知道,心本無住,亦無所生。生其心者,非真有心可生,乃是妙用。無所住是表其體,生其心是表其用。

(3)尊正教 教,梵語為「阿含」,意譯為教。「聖人之言,被於下者,在心雲法,法發於言云教。 」(《實用佛學辭典》)明白了教字之義,就易於明白尊正教之義了。尊正教就是要尊重佛所說的經典。經雖為文字,卻非一般文字,是文字般若,悟者以之印自性般若,就非一非二了。能夠「受持讀誦」《金剛經》,就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受是接受,持是執行,成就法身為最上,成就報身為第一,成就化身曰希有。《金剛經》有如此殊勝功德,若不尊重,若不受持讀誦,那就決非智者了。但如來所說法,畢竟性空不可得。不執於佛,不取於法,如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既然是「非」,即不可取。但不偏空,仍存假名,所以「是名般若波羅蜜。」所尊者佛法也,但所謂佛法,即非佛法。

(4)行真供養 修持佛法的人,為感佛恩,常用形式上的鮮花果品珠寶珍奇供養於佛。這不是真供養,因為如來是真法身,不可以取相見,亦不可離相見,眾生所行供養,以見相為供養,就不是真供養。眾生之供養,應以自度成佛,遠離諸相來報佛恩。微塵世界,都不執取,佛之三十二相,亦非正覺性體,同屬於幻,如此圓觀,如此離相,才是真供養大供養。

初學佛法的人,有一些形式上的供養,亦是有用的。供佛拜佛,是在修心,凈心,立正信。佛隨緣加持,隨緣點化,對初學者是有用的,但須明上述之理,不執著在相上。如果越拜越生執著心,今天求財,明天求名,後天求色,那就遠離佛法修持的根本了。

(5)精進 修持佛法貴在精進,菩薩六度就有精進波羅蜜。凡夫修持難於精進,是因貪慾未斷,我執未除,雖然閱讀了佛經,生不起決定心,難入精進之門。那麼,捨身命布施,表明斷除一切貪愛,是不是精進了呢?也不是,因為苦身心而不修菩提,還是有漏。捨身命的苦行,不如受持此經乃至四句偈的福德大。因為成佛的勝因很多,福德也是重要的條件,是不可以執為空的。此經是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但靠自信自悟,不是捐無量七寶可求,也不是舍無量身命可得,只能從精進而得。信心清凈,才能生實相,才能算精進。所說信心清凈,就是絕無絲毫疑惑知見。所說實相,則是非相。從第一義說,一切法無生,即真如實際之相;從世諦說,不入斷滅,乃名實相。實相是假名,即相而離相,即生滅而證不生滅,就是真正的信解受持,是真精進。「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修到離一切諸相的境界,那就是精進之果了。

精進要在悟上下功夫,要在實修實證上下功夫,再說具體一點,先在加行上下功夫,然後在禪定上下功夫。

(6)忍苦 經中論及忍辱波羅蜜,是在論及精進之後。精進一深入,就須忍苦。修佛法不能停留在口頭講般若,必須勤苦修行。但忍苦也不離般若,佛說他被歌利王節節支解時,若無般若,即生瞋恨;若以支解為苦,即有我人四相。佛於此時,心無所住,遠離諸相 (包括法相 )。心若住於色聲六塵,即名不覺。心有所住,即是有心。心無所住,心不可得,即是菩提。

行忍辱波羅蜜,必先離妄生慧。如果心中有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發可證,那就是住於色了;若心以為無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發可證,也是住於色了。二者都是法我,不離名相。應先明根本,證得本空。如未明根本,只是理論上通達,未能實證,那麼立也不是,不立也不是,立不立都不是。如果證得本空了,就會立亦得,不立亦得,立不立都得。

無慧苦行,是沒有離相的。所謂離相,是即相離相,即眾生離眾生。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執於割股救鴿,投崖飼虎,那就不是般若智用了。

苦行,不是毀身滅智,應以具足智慧為忍苦。離一切相,發無上之菩提心,心無所住,不問環境逆順如何,均能忍之受之,並無苦與不苦,並無苦相與不苦相,如是方是真忍苦。

(7)離寂靜 學佛法的人,未學以前,常常執虛;學法之後,又常偏空,喜歡寂靜,這都不是中道。首先要明白,不可執實,亦不可執有,佛說此法無實無虛,所以應以無住為宗。心無所住,則心光顯現,無所不照。若偏於寂靜,不能發般若之妙用。明無實無虛之理,就抓住《金剛經》一大關鍵。若不內求,即不能成就。佛於燃燈佛前曾供養八百四千萬那由他諸佛,其功德也未足言勝,因為偏於法相,終屬人天有漏之福報,是不究竟的,不如明心見性功德的千萬億分之一。

離寂靜,必得以無實無虛為指導。因為無實,無諸相可得,無眾生可度;因為無虛,就會現起諸相而度眾生。這樣,才能理事雙融,了無障礙,才能轉偏空為知有,不落斷常兩邊。佛法是以通達為主的,喜寂靜的人,難起大悲妙用,妙智難顯,而且會多生習氣。

(8)離喜動 修佛法的人在證道後,易生喜動,自以為有得有證,又執住於法了。毛病在於認為有得有證。那麼應追究一下,能證的是誰 ?所證的又是什麼 ?幻心非我,幻覺也非我,無我則「能」不立,無「能」則「所」自空。這一根本問題解決了。雖不廢所度之眾生,已可不著能度之心了。心空寂了,法也空了。所謂喜動,是從有所證有所得而來,如以般若智慧來觀察掃蕩,即明白「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心空法空,法見亦滅,以菩提心之本來面目,實在是無有少法可得。

這裡雖然講證道時之微細法垢,但其理亦適用於全過程的修持中。

(9)諸法如義 什麼叫諸法如義?就是說,法不可取,法亦不可廢。佛於燃燈佛前授記,是實,但無法可得;非實,則又實有其事。只能用無實無虛而如其義,方無偏執。即體即用,非空非有。不教之教,乃達如如之境。以如義而說法,方不偏於無實,亦不落於無虛。無實無虛,就是諸法如義之本相。佛證得無上菩提,但不執取於法,故得此無得之得。凡夫執有,總認為菩提是有法可得的,二乘偏空,亦落入斷滅之見。正確的知見,應是不可執有而言實,不可偏空而言虛,於一切法,能如其義而通者,即是如來。

3.明四種究竟 佛為聽眾說了四種究竟,必須如此,才能究竟登佛地。

(1)凈土究竟 此為最初發心決定者而說。應先凈其心,心凈則佛土凈。若取於相,則不名莊嚴;若取於法,亦不名莊嚴。不可執有佛土可莊嚴,亦不可執有莊嚴佛土之法,應該人法兩空,通達實相,利己利他,方可名為真菩薩。這裡所說莊嚴佛土,是指清凈身心而言,不是說去把西方極樂世界裝修一番。西方極樂世界黃金鋪地,你就是億萬富翁也「莊嚴」不起啊 !

(2)佛知見究竟 肉眼,是凡聖都具有的。天眼,外道也有,非佛獨具。慧眼,具足智慧,能識人之根器夙命,有般若之妙用,外道凡夫皆不可能具有。法眼,通達法要,總持一切陀羅尼門,開佛知見,諸漏已盡,得大方便,融入不二之眼。佛眼,照了諸法實相之眼。前四眼至佛,總名佛眼。五眼俱通,名為道通,通達大道無不悉知。大道就是知自心 (明心見性 ),知自心則知眾生心,同一切不可得。了達一切不可得,是名知見,並知知見亦屬於幻,都名非心,是為佛知見。成就佛知見者,是無上福德性。

(3)色相究竟 具足色身,具足諸相,一定達到內證法身圓滿,通達妙理才能顯現,故如來不可以色相

見,但亦不可以離色相見。若初顯法身,則當圓證不二之境,即山河大地,法遍遍處,無一非我法身。而八十種好三十二相,明知幻化非實,但色空不二,佛亦可具足而有之。未學佛法者,不知法身為何物。初學的人,又以顯法身為菩薩成佛事,不是我能辦到的,因而驚怖。及修至見法身時,又偏執於法身,驚喜如得至寶,反生厭離色身之想,不能通達實相而至究竟。證入法身圓滿者,不立內外諸見,凡諸色相以及山河大地,無一而非實相。這樣,如來亦可不離色相見,如是通達,方可稱為具足。若已修至明心而見實相者,當然已明色相非相,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是如來之理。不偏有亦不偏空,融入不二。

有的人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為由,否定佛菩薩的存在,這是斷滅之見。佛說此語為破眾生之四相,以引導眾生通達實相之途。如果連佛也是虛妄的,悟有何用 ?覺有何用 ?修佛法有何用 ?明心見性有何用 ?當今之世,法弱魔強,許多邪見、邊見、惡見,都打著正法的招牌,蠱惑聽眾,貽誤眾生。修正法者,必須深明般若至理,始可不入歧途而證菩提道果。

(4)說法究竟 對於說法,一些人不理解,為何釋迦牟尼不承認自己有所說法 ?如果認為如來有所說法就是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那麼,這個「不能解我所說」之理指的什麼呢 ?我們知道,法身無形,內證無言之理,外能為眾生說法,體自空寂,不取相而說,亦不離相而說。說法當凈其意,才是真說法者。以為有說法,即著於相,著相就背覺, (佛是覺者 )當然就是謗佛了。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兩皆無心,惟以慧照力,決知其為無法可說,但亦不是無說。說法是以不著念為宗的,「不取於相,如如不動」,這是說法的境界。

佛在涅槃時曾告眾弟子:「謂我曾說法四十九年者非我弟子;謂我不曾說法者,亦非我弟子。」

4.心具足 佛說法至此,仍引聽眾,歸入心地。心地具足,指以下五點:

(1)正信具足 信佛與眾生,體性無二,一切眾生皆同具無上平等正信,所以,不用擔心在未來末世,眾生就不能深信佛法了。因為,眾生本有之佛性,於佛在世時並未增加,於末法時期亦未見減少。若明白此理,現代修持佛法的人,更應精進不懈,直證菩提道果。

(2)正覺具足「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佛肯定地回答說「如是如是」,而且還補充說「乃至無有少法可得」。這裡所說的菩提,不可以用知去知,不可以用識去識,得無所得,叫做正得;覺無所覺,叫做正覺。如有少法可得,即有多、少、高、下之分,就失去平等心了。若認為我有所得,便立了我相。若認為實有菩提可得,又立了人相。人與菩提相對,又立了眾生相。若執此見不舍,如保壽命,又立了壽者相。要知道,一切法都是從覺性流出,而覺性本來具足,不存在得不得的問題,也不存在得多得少的問題。應該明白,所謂法,言妙用則不無,言真實則不有,給它安了個假名叫法,叫菩提。於法要善巧運用,妙觀起修。

有如上覺者,稱為正覺具足。

(3)正度具足 用大乘佛法去度化眾生,使其證得菩提道果,這種功德,是不能用財施來比喻的。佛度眾生,不著能度所度之念,因此,無有眾生為如來度者。若有能度所度之念,就立了人我四相,就不能名為菩提了。故隨緣度化,不廢假名,所謂凡夫所謂我,都是方便言說,為成此大利於眾生之法施。

(4)正相具足 佛告須菩提,不能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而且專門說了偈語:「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但緊接著佛又告訴須菩提,不要認為佛是因為不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什麼如此說 ?佛的偈語,是破眾生執取佛為有形相,這樣是離開正見不能妙觀如來,故以之破眾生執有之病。但執空也不對,如果離開具足諸相,又何從表現菩提之得與不得呢?菩提非內非外,非相非非相。法身非相亦不離相,法身雖不以取相見,亦不能離相見。偏執於有,自失本體,偏執於空,就落斷滅。有為而不著,有相而不取,有福德而無染。一切諸相,含三十二相與涅槃相,都以妙觀正之,那就是正相具足了。

(5)正行 正行是指不著於行,明白一切行動,乃幻身之動作。如來是妙心,本無來去坐卧生滅之相。凡夫執來去坐卧之相為如來,是不明白來去坐卧之相,乃微塵世界幻化之合相。世間之一切合相,散之為微塵,合之為世界,散合都幻,非有實體,給它一個假名就叫合相。但亦須明白,如來之一生,也是有來去諸相的,合相亦是實相,不可執取,不可言說。今之行住坐卧諸相,亦為一合相,不可執取,不可貪著,是名正行。

5.如是決定 佛在《金剛經》結尾時,鄭重告訴大家,最後應如是決定:諸法本空,無我無法,「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非不取於法,取法而不起法相諸見。不執法相,不廢法相,湛然不動,這就叫不起法相。佛為眾生說法,正為度有,不依有為法,何可入無為?不取有為,亦不廢有為,才是圓滿。重要的是要起妙觀之用,觀境境空,觀心心忘。九種有為,無一非幻,如此始合般若妙理。佛之說法,實非得已。說人我四見,非人我四見,是名人我四見。發無上菩提心的人,對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若執取知見信解,又生法相。佛為人演說,以化身而不住涅槃,演說而不取法相,所以才叫如如,才叫不動。但仍屬從有為下手,化有為為無為,終不廢妙觀之用。綜觀全經,佛以般若妙用教人,由用顯本體,依法成大道,見相知實相,明心見自性,這就是無上甚深微妙法,得之者即得證菩提。但實亦得無所得,證無所證。

《金剛經》博大精深,是六部般若經之精華,簡述其要義,實在是掛一漏萬,不得已而寫,為了幫助修法者尋得登堂入室之門,覓得般若智慧之路,勉力為之。寫本章時,參閱了《王驤陸居士全集》中有關《金剛經》的闡釋,也參閱了南懷瑾先生的《〈金剛經〉說什麼》和宣化上人的有關論述,從大德們的精闢見解中,獲益良多,特示真摯的謝意。

《金剛經》能用於社會嗎 ?《金剛經》既然是甚深微妙法,必然涵蓋世間出世間,普被三根,當然可用於社會了。因為若離了世間的人和事,佛法的用處就難於顯現了。

佛法是用來解除人生痛苦和煩惱的。社會上的眾生有沒有痛苦和煩惱呢 ?不但人人有,而且痛苦煩惱還很多。情愛、名利、榮辱、得失無不困擾著人們,《金剛經》就給了我們解除煩惱痛苦的微妙方法,可以說它普被三根,對人人都有用。人們為什麼會生煩惱痛苦 ?其根本的原因是愛執取名相,把虛妄當真實,特別是執我太深,著我相著人相,著眾生相,著壽者相。著相甚深,就像用無數條繩索把自己捆綁起來,不得自在,不得解脫。《金剛經》是專破我執的無上法門,在社會上有廣大妙用。我們知道,佛法中講的「五明」,就與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為什麼要求修佛法的人,要做到五明呢 ?因為世間法和佛法是相通的,無世間法即無佛法。我們了解一下五明的內容:一、因明,是講辯證法,講分別邪正真偽的理,是論理學;二、內明,明自己的心宗佛性,是專講人生內在的學問。內明也是與外明相對而言,其餘四明屬外明;三、醫方明,專指治病救人的醫術醫學;四、工巧明,指一切工藝技術,如聲、光、電、化等等科學技術;五、聲明,指精通語言文字的運用。可見,五明對世人來說,都是息息相通,一明都缺不得的。換句話說,社會眾生是離不開佛法的。因此,有的人指佛法為迷信,實在是無知和淺薄。佛法於社會,就其作用而言,小可以解除煩惱苦悶,大可以使人悟性成佛。

貪慾是人的惡習。作為社會的人,並不明白人類社會是相互依存的原則,只知自私自利,為自己的私利,不惜損害他人,其結果當然是世風日下,社會更為渾濁。而《金剛經》是講普度眾生的,度化眾生還不存這種功德見,就是說,做了好事,幫了許多人,也像沒有做過一樣,不居功,不自以為了不得。這種心量,這種氣質,多麼了不起。如果社會上這種人多了,社會文明豈不是達到高度的凈化了么 ?當然,培養這種崇高博大的心態,是有一個過程的。只要我們有此心愿,遲早會做到。人人心地光明,爾虞我詐就無容身之地了。

佛是很讚許有大心的凡夫,因為心量大,就易於成就。所說大心,有以下四種特性,一、不甘自棄,決信自己可以成佛。有這種心的人,很明白地認識到,佛菩薩都是凡夫修成的,與那些甘於自棄的人大不一樣。甘於自棄的人,總認為自己沒有根器,不知道人人俱有佛性這一真理。二、平等看待眾生。眾生既均有佛性,就都可以修成佛果,因此不輕視任何人。特別不輕視後學。三、魄力膽量勝人,承當力大。此種人,易發大菩提心,以普度眾生為己任。四、不易受法的束縛,心量活潑,除習氣容易。有此四種特性的心態,稱為大心。能否具有大心,先要肯發大心。此種心亦是可以培育的,可以通過修持達到的。

《金剛經》是專門講般若的體和用的。般若這兩個字,所指的義難於盡述。但大體可理解為:「通達世間法,出世間法,圓融無礙,恰到好處,不執取於法的大智慧。」(見《王驤陸居士全集》103頁)。明般若之體,起隨緣應世的用,解決一切苦厄,這就是般若妙用。《金剛經》認為,凡執我人四相的人,是發不起大心的,應先去四相。去四相又必得先去我相。去我相就是不執取,要明白我身不是我,我心不是我。雖然身相心相都有,那是暫時的有,畢竟非實,所以叫無實。因為暫有,故云無虛。執有不對,執空也不對,執非有非空,也未離執。明白這個道理,就知義即是法,根本是空性。世間一切事相,無非都是假名。但又不可廢,不許斷滅,不當作真,不上當。用善巧方便之法去應付一切,行般若妙用,就可以得大自在。所謂事來則應,物去不留,就是般若妙用,無住的妙用。

我們的自性本體是湛然不動的,是無形無相的,我們稱之為實相。實相的妙用是無住的,所以世間一切相,都是從實相里幻出,但相本體是不動不變的。我們修持,先要從我人眾生四相破起。比相細的是四見,即我人眾生四見。四相四見遮住了實相,使我們不能見到實相,所以,佛告訴我們「一切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修持佛法到親見實相時,即可明白,原來一切都是從實相里幻化出來的。盡虛空法界,無非是我的實相,我的佛性,我的妙用,我的大身,人人如是,佛亦如是。無聖無凡,無人無我,一體性空,無彼無此。一切同體,無生無滅。這是真見實相,是用慧見,不是肉眼所見。

再深入下去,是不取法相,不住於法。這是破較為細的四見。一切法,一切見,都是有為法,都如夢幻泡影,什麼法都不住,什麼功德都不住,那麼,心就無系縛了,就得解脫了。我們不住於法,也不離於法。比如走路,每一步都踏在土上,不踏在土上,你就無法走,但路雖在走,卻不能每走一步,都把足下的土挖起來帶上。比如過河,無船是過不去的,船把你渡過去了,你不能把船再背上。

世間萬事萬物,雖都虛幻不實,但它都有個名,姑且叫它名相。這個名相是最害人的,世人千千萬萬,由於我執我見,總在名相上兜圈子,吃盡苦頭。佛為我們想了個妙法,要我們深悟般若無住的妙用,把世間的一切統統為我們點了一下,「是名」,不過是一個名字而已,就這麼簡單。所以在《金剛經》中,多次出現這種句式:「所謂××××,即非××××。是名××××。 」《金剛經》中,這種句式出現了二十三次之多,這決非偶然。佛為破眾生的四相四見,一再地告訴我們,這一切的一切無非「是名」而已,是沒有實相的,不要再執著了。佛用「是名」兩個字幫我們斬斷執著名相之心。這種句式,前不落空,中不落有,後不落斷滅。這是金剛般若的妙用,如果我們能用在人事上生活中,就能無一事不圓滿了。

有的人未能通達般若妙理,執著於四相四見去談般若,往往誤人誤己,斷人佛緣。如有人教誨別人說:一切有相,皆是虛妄,並沒有佛,也沒有西方極樂世界,也沒有觀音菩薩,什麼法身化身統統沒有。由於聽他說話的人也不明般若之理,信了他的話,就不再信佛法了。這是斷滅之見,屬於惡見。錯在哪裡呢 ?錯在執空。不懂得佛的自性本體,雖然無形無相,但又可隨機起用,隨緣顯示。為教化眾生,可以顯三十二種相。修佛法的人,到一定的時候,佛、菩薩都會隨緣示現來點化你,使你見到化身。古往今來都發生過,亦有記載,是可信的。有的甚至會得到某一菩薩的具體指點,教給方法,教給手印,並為修法者解答疑難,這是真空不礙妙有。假如佛也沒有,菩薩也沒有,西方極樂世界也沒有,當然各種佛土也沒有了,那麼佛為我們講了那麼多小乘大乘的修行次第,修行方法,如小乘的四禪八定,菩薩的十地修行,就都成為戲論了,就都純屬多餘了,那還需要修行來幹什麼呢。然而,佛法是步步可證的,所以二千多年來,深受人們的愛戴。

佛說的《阿彌陀經》、《無量壽經》都是講阿彌陀佛的,如果阿彌陀佛沒有,西方極樂世界沒有,豈不等於宣稱佛是大誑語者了么。阿彌陀佛與觀音菩薩,是與東方的眾生有甚深緣份的,他們的名字家喻戶曉,並非始於今日,至少已經有千多年了。漢地佛法的宏揚,與信奉阿彌陀佛、觀音菩薩有極大關係。否定阿彌陀佛與觀音菩薩,如果這種理論能得勢(當然不可能成為主流理論,它畢竟是斷見惡見),那麼,在中國佛法的消亡就為期不遠了。這種斷滅見,危害是很大的,影響於人,造業也是很大的。所以,修持佛法要圓通般若妙理,執有執空、著我相著法相,都不對。

妄談般若的人,以執空者為多,認為自己什麼都空了,什麼佛呀佛境界呀十地菩薩呀統

統否定了(以否定為空 ),空到連修的目標也沒有了,陷入可笑而又可悲的境地。但金錢名利卻又空不掉,這樣妄談般若,是誤人誤己的。還是去掉我慢心,去掉我相法相,去掉我見法見,認真地讀一讀《金剛經》,受而持之,聞而思之,然後認真修行,這方是正道。

《金剛經》的要義及妙用,就談這麼多。佛法貴在明理後實修實證,從而明心見性,證菩提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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