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不當言論」也要寬容(200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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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言論」也要寬容邵建【該文章閱讀量:239次】【字型大小:大中小】這是一個令我驚訝的題目《我們對不當言論太寬容了》,它來自6月25日的《廣州日報》。寬容是一百多年來華夏民族最稀缺的價值資源,突然我被這個題目告知,我們不僅「寬容」,而且「太」,這也太讓我驚訝。作者舉了汶川地震後包括范美忠在內的兩個極端表達的例子,然後發表議論:「我的看法是,根本原因在於,在某些方面有些人說話太『自由』了。」作為一個寫作者,且不說在事實判斷上,我的看法和這位作者正相反;在價值判斷上,他所反對的這種「太自由」,正是我所捍衛的人的基本的言論權利。就此項權利言,言論自由就是言論自由,不存在什麼太自由。如果因為「太」而要削減,則必然導致言論自由的取消。言論自由的精義在於什麼樣的言論都可以表達,無論當與不當,社會都不應動用它的力量和權威加以制止。如果做到這一點,這個社會就是寬容的;反之,這個社會非但不寬容,而且極易導致專制。須知,寬容和自由是一對姻親,正如不寬容與專制互為表裡。儘管該文作者不寬容的是「不當言論」,但,在人類的意見領域,「當」本身就殊難統一。很多問題,哪怕就是對正義的表述,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很正常,所謂多元是也。不正常的是一元獨斷,比如仁者見仁,卻不能智者見智,或者相反。這樣的社會是一個輿論一律的社會,它允許了仁者的「當」,便沒有智者的「當」,反之亦然。然而,人類固有的一個毛病:誰不認為自己正當。同樣,認為自己正當,非但不寬容與己不同的言論,甚至還會以「正當」的名義,做出種種令人難以想像的不正當的行為——殷鑒不遠,我們正有過這樣的歷史。因此,當「當」與「不當」的標準難於統一時,言論自由就要求我們必得寬容那些在我們看來是「不當」的言論。在此,讓我們記住胡適的看法:「異乎我者未必即是,而同乎我者未必即非。」進一步,即使一種言論確實不當,比如該文所舉的范美忠「不管母親論」,它依然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社會依然應該寬容這種言論發表(當然社會也可以對其批評)。19世紀密爾《論自由》時說:「作為一個倫理信念問題來講,關於任何教養,無論認為它怎樣不道德,都應當有最充分的宣奉它和討論它的自由。」在密爾看來:「迫使一個意見不能發表的特殊罪惡乃在它是對整個人類的掠奪」。這種掠奪,「對不同意於那個意見的人比對抱持那個意見的人甚至更甚。」因為「假如那意見是對的,那麼他們是被剝奪了以錯誤換真理的機會;假如那意見是錯的,那麼他們是失掉了一個差不多同樣大的利益,那就是從真理與錯誤衝突中產生出來的對於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認識和更加生動的印象。」這樣的表述實在精彩!它是從社會功利主義談言論自由包括言論錯誤的重要。由此可見,言論自由如果排除言論不當,便無從兌現言論自由的意義。「不當言論」也要寬容,其實是在寬容自己,因為我們也難免在別人看來言論不當。當然,一個社會寬容所有的意見表達,並不表示它沒有自己的是非標準。任何意見,你可以認同,也可以批判,這乃是屬於你的言論自由。來源:作者賜稿來源日期:2008-6-26 本站發布時間:2008-6-26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30163張結海:我們對不當言論太寬容了(廣州日報 2008-6-25)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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