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婚姻法最新規定:離婚財產分割,關鍵在於這5點!

【進入我們的頭條,傾聽律師原聲解讀法律熱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大家的婚姻觀念發生了一些變化。因此,近年離婚率不斷攀升,並且在離婚案件中,解除婚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財產和子女的撫養問題成為當事人爭論的焦點,離婚財產的分割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新婚姻法規定了夫妻財產實行共同財產制度,除此之外夫妻財產也可以約定。那麼新婚姻法對於離婚財產分割是如何規定的?其實,你只要知道這五點就好。

一、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二、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但是,這種分配方式並不公平,所以在財產分割時,這一般是最後才考慮的辦法。

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四、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這條法律和其他法律相衝突,所以在執行的時候不用。

五、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在當今離婚的家庭逐漸的增多,在離婚時有孩子的家庭的孩子是第一個問題,不管離婚給你帶來多少財產,都彌補不了孩子內心的傷痕。如果你還有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其他問題,可以通過文末的方式,免費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以上圖片來源於網路,與文章內容無關)

本文版權歸律師幫幫所有

推薦閱讀:

怎樣才能讓夫妻關係保持戀愛中的親密?
最近因為家裡一套新買的房子的問題變成了父母想要離婚的導火索,有以下問題想請專業人士解答?
新婚姻法毀滅愛情
結婚買房將來離婚如何分割(一)——婚前全款買房(3)
2016年離婚830萬人,2017婚姻法新規:離婚時,這4類財產不再平分

TAG:婚姻 | 離婚 | 婚姻法 | 財產 | 最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