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生存論闡釋
工程的生存論闡釋
對工程的反思與追問在21世紀初成為顯學,工程哲學也因此而引起國內外學界的重視,不僅成立工程哲學學會,創辦專門學術期刊,而且已有較豐厚的研究成果,呈現出不同旨趣的研究進路。但要實質性地推進工程哲學的研究,最為根本的首要問題是如何界定和詮釋作為哲學範疇的工程。
工程的生存論界定
基於不同的學術資源、研究理路,我們可以從「自然」、「實踐」、「造物」、「實體」、「技術」、「人」以及人的「建構」活動等多個角度界定工程。但要獲得工程的真意,我以為必須將其與我們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關聯起來,在「為我的」現實世界澄明工程存在的意義和價值。而完成這一任務的必由之路就是訴諸工程現象學和以生存論為解釋原則的工程解釋學,前者能夠讓我們面向事實——工程現象本身,後者讓我們在與本己生存休戚相關的關係中理解和闡釋工程的存在論意義。
正是基於此,筆者主張把對工程的認識論解讀放置在生存論基礎之上,不僅在空間的坐標下界定工程,而且在時間的視野中詮釋工程,凸顯工程作為人的生存方式及其歷史生成性。
狹義地說(實證地看),工程是作為有價值取向的主體,為了滿足其特定需要,以一定經驗知識或科學理論為基礎,以一定技藝或技術為手段,以一定程序或規則為運作機制變革現實的建構性的對象化活動及其成果。廣義地看(在生存論視域下),工程不只是主體的建構與活動成果,而且是以「棲居」為旨歸的「築居」(包含建構和培育),是生存主體籌劃著去存在的能在的生存方式。因而,如果把工程理解為「造物」,這是廣義上的造物,不僅指創造物質產品,而且包括精神產品,乃至社會體制、制度模式的設計與選擇;那麼,「(我)以造物方式『去存在』」集中地表達了工程的生存論內涵和本性。
如此,在空間的坐標下——共時地看,工程在結構上可區分為不同的層次,即以工程意識為先導的「工程行動方式」、「人工世界」和「實存工程」。在工程的現實運行中,三者之間是雙向互動、互為支撐的,共同組成工程活動不可或缺的環節。具體地說,生存主體以前驗的工程文化為根基,以工程意識為先導,以工程方式去存在,進而通過工程行動,組建人工世界,創造各類實存工程。
在時間的視野中——歷時地看,工程是一個歷史範疇,即與人的歷史性生存相關聯的歷史的生成與展開,其縱向結構可分為「自在的工程」(古代工程或農業工程)、「自為的工程」(近現代工程或工業工程)、「自在自為的工程」(後現代工程或後工業工程,也叫反思性工程),分別標誌著順應自然的農業文明、改造自然的工業文明和尋求與自然和解的後工業文明——生態文明。
可以說,工程的生成就是人的生成,人的生成就是工程的生成。因為,當開始以工程的方式創造和滿足生活需要時起,人就與動物區別開,並從自然界中超拔出來。而自人猿相揖,人就以工程的方式去存在,開始了意識在先的培育、養殖與建造活動,即原始的工程。隨著工程活動的複雜性與層級的提升,人不斷地從狹隘的地域中、單一的農業勞作中走出,開闢新的生活空間、新產業、新行業、新職業和新的生活方式。在這一過程中,因工程樣式的變換,人由敬畏自然到宰制自然、再到努力協調與自然的關係,展示著人的本質力量和生存境界的提升,以及人之不斷生成。
工程的生存論本性
按照生存論的解釋原則,上文對工程的界定包含著多方面的內容:
第一,工程的屬人性。工程不只是造物的手段、工具,也不限於造物的功能;它既是人生存的邊界,又是人工世界的腳手架。可以說,人總是以工程的方式存在著,工程的存在恰恰顯明我以我的方式「去」生存;生存構成人類工程的根本維度。正如弗洛爾曼所看到的:「工程的核心在於生存的快樂」(S.C.弗洛爾曼:《工程生存的愉悅》,紐約:聖·馬丁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頁),「凡是把工程和生存對立起來的看法,都是對工程的經驗本質的誤解」(同上,見前言第11頁)。但他局限於討論工程師對他們所作所為的思考與感受。實際上工程師的工程行動不僅關涉工程師自己的體驗,而且關涉整個工程共同體,關涉人之存在的當下境遇。工程對人之生存有本己性,人·工程·生存是互蘊共容的,它們作為相互關聯的整體,直接組建為工程的生存論建構,開顯工程的生存論意蘊。
第二,工程的主體性與聚集性。一方面,工程活動總是有主體的,工程的運行必然體現主體性原則,關涉工程主體的理想、目的、興趣、能力、審美、倫理和利益等問題。另一方面,由於工程活動包含眾多因素,如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以及科學、技術、人文等要素,就客觀地決定了工程的「集成性」(殷瑞鈺語)或整合性、聚集性特徵。如果說狹義的工程界定,更為體現這兩方面特徵的話,那麼廣義的工程理解則從本根上表達了工程的主體性與整體性,因為作為「棲居」的「築居」——工程存在方式不僅使人成為真正的主體,而且在富有「意蘊」的內在關聯中,讓一切在者「在」起來、是其所是。
同時,工程的主體性、整合性和聚集性特徵,也使工程具有了複雜性、風險性。
第三,工程的規定性和架構性。就是說,工程作為實踐的骨架或格,對人之實踐具有規定和架構作用。由於實踐範疇體現了人類物質的感性活動的一般規定性,揭示的是人類特有的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對象性活動和類本性;而工程則是實踐的、歷史的、具體的結構化規定,是實踐的自我規定,倘若離開了具體意義上的工程範疇,實踐就被抽象化了,也就無法徹底貫徹從人類主體的感性活動看世界的實踐哲學原則。
如果說從實踐出發只能看到抽象或一般的「做」的話,那麼從工程出發就能看到具體的或個別的「做」。因為,工程總是具有當時當地性,是異質性思維,即追求個性,表現為「這一個工程」或「那一個工程」。所以說工程不僅具體地規定實踐,而且賦予實踐以面向人的生存的意義和功效。
第四,工程的未來性。工程與未來有密切的關係。從外在關涉來看,工程與未來二者都統一在人之生存這一事實之中。從內在的關涉來看,一是擁有未來的存在者——生存著的人才把工程作為其存在方式;二是工程活動又總是面向未來的行動,其價值承諾是讓人生活得更美好;三是工程活動實際上是植根於未來的。
最後,工程的人文性。這是上述工程特性的集中表達。任何工程都是人類實踐活動,都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真理性與價值性的統一,必然與應然的統一。顯然,工程的內在矛盾本身凸顯了人文和價值要素的主導作用。一般來說,滿足人的正當需要的工程本身就直接表達著人文關懷。
不難看出,工程的確是屬人並為了人的,它不僅組建、規約人之生存的當下,表明、確證人是怎樣的人,而且還在不斷展開自身的過程中使人成為擁有未來的能在。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要把人之生存給工程化。從人就生活在人自己所建造的世界——人工世界、現實世界來說,工程是人最為切近的存在方式。因此,對工程的理解和闡釋也必須回到人之生存的這一事實,自覺進入人的生成與工程生成的解釋學循環,才能洞悉工程的存在論意義,彰顯對工程的應然追問與倫理規範的價值。(中國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張秀華)
《 光明日報 》( 2011年11月1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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