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錄取歧視或合法?加州擬細分亞裔推行種族法案
今年6月2日,加州眾議院通過了一項新的法案——AB1726,即亞裔細分法案。儘管此前在美華裔通過各種方式對該法案表示了強烈反對和抗議,但最終該法案還是在加州議會上通過。
亞裔細分法案AB1726是指什麼?
簡單地說,亞裔細分法案AB1726是要單獨對亞裔進行的立法,並對美國的亞裔按照不同種族進行詳盡的分類,比如:孟加拉人、苗族、印尼人、馬來西亞人、巴基斯坦人、斯里蘭卡人、台灣人和泰人等。之後按照各個細分後的族裔更加合理地考慮各個亞族裔的實際情況分配教育和衛生方面的資源。 這裡面的潛台詞就是:如果某個細分後的某個族裔佔用的資源不成比例,將會按照比例削減。這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教育資源方面的分配,也就是說如果法案正式通過,今後學校在錄取時就可以名正言順以種族作為參考依據。
實際上,加州已經有明文規定禁止在學校錄取中以種族作為考慮依據。209法案是加州憲法修正案,批准於1996年11月。它禁止州政府機構在僱傭公務員、簽訂公共服務合同和公共教育中考慮種族、性別和族群因素。此法案又稱加州民權提案,此提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公立大學在錄取時參考種族因素的州。但是在2013年,加州參議院卻提出一項加州憲法修訂案SCA-5,公然要求去除憲法中這一禁令,其目的也很明確,就是要限制亞裔在加州大學的入學率。後來,經過廣大華人的聯合反對使得該法案沒有在眾議院通過。但是顯然,這一次的亞裔細分法案AB1726又是眾議院推行種族主義修憲案的另一種方式,這種做法的本質是要為以種族來作為學校錄取考量的做法打開大門。可以說AB-1726提案是赤裸裸的對亞裔對華人的種族歧視,而且是毫無顧忌地歧視。
亞裔錄取歧視一直存在!
實際上,亞裔在美國學校錄取時遭遇種族歧視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2014年,美國非營利團體「公平代表計劃」代表多名亞裔學生提起訴訟,控告常青藤名校哈佛與北卡大學教堂山分校,對亞裔學生入學許可設下較高門檻。
2015年5月15日,一個包括華裔、印度裔、韓裔和巴基斯坦裔的60多個亞裔團體聯盟,向美國司法部和教育部提出行政申訴,聲稱哈佛歧視亞裔申請者,設定比其他族裔更高門檻,利用配額制,將不少優異亞裔生拒於門外。但是,此案最終哈佛大學勝訴!
2016年5月,美國近120個亞裔教育組織聯盟向美國政府提出抗議,該組織認為耶魯大學、布朗大學、達特茅斯學院在錄取過程中對亞裔學生存在種族歧視,要求美國司法教育部對三所學校的錄取過程進行公開調查。我們尚且不論被哈佛等學校錄取的亞裔學生成績是否高於其他種族,但從美國法律一直強調的按種族人口比例或者配額制來分析,美國名校對亞裔的錄取歧視也是顯而易見的。《紐約時報》曾根據美國國家教育統計數據做過一份調查,結果發現,至少在統計上藤校對亞裔的錄取歧視是確實存在的。
上圖是1990-2011年亞裔在藤校錄取比例的時間序列圖,與之對比的是亞裔人口的增長曲線,以及錄取不以族裔為因素表現中立的理工世界名校加州理工的亞裔錄取比例。圖中藤校的曲線基本是保持不變或略低,與亞裔人口的增加毫無相關。然而加州理工錄取亞裔比例與人口增長相一致。由此可見,至少是從統計數據看來,常春藤萌校對亞裔的錄取歧視是明顯存在的。另外近年各種中學學術大賽中獲獎的亞裔比例遠遠高過其他族裔,而這些成績並為能使亞裔在藤校錄取中的比例增加。
拒絕歧視,抗議到底!
加州當地時間8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15至下午1:00,超過二十個組織及上百位支持者於州議會大廈舉行反對 AB 1726 法案集會,呼籲加州州長布朗當該法案送交他的辦公室簽字時,將該法案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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