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七年」女性文學史建構的省思

  就大陸地區而言「,十七年」時期(1949-1966)是中國女性文學發展進程中一個較為特殊的歷史階段。這與當時的社會性質、文化環境、文藝政策及女性地位等諸多因素髮生變遷密切相關。如何恰切地將其納入現代中國女性的文學創作傳統,值得深入地探討。然而,當前有關這一時期女性創作的研究較為薄弱,尤其體現在建構「十七年」女性文學史上的缺失。這種建構的嘗試不僅是已有的全景式的女性文學史中的專章部分,如《二十世紀中國女性文學史》,還包括以歷史線索進行專題探討的論著的相關章節,如《多彩的旋律———中國女性文學主題研究》;既涵蓋宏觀上對現代中國女性文學史的演進過程加以描述的和對「十七年」女性文學的歷史價值以及定位的論文,又包括對這段時期女作家創作的文學史意義進行考察的個案研究。其中,《二十世紀中國女性文學史》的建構完整,基礎性工作紮實,所論述的內容和方式均具有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整體的研究水平。因而,本文主要以《二十世紀中國女性文學史》為批評對象,同時兼及其他的相關研究成果,試圖以這一時期女性創作的小說為中心,重新思考與其文學史書寫有關的一些重要問題,希求豐富既有的文學史敘述和引發研究者們對如何撰寫女性文學史的理論思考。

  一

  囿於舊式的文學史觀念,女性文學史在體例上仍以作家作品論的彙編為主要形式,或是簡單地依據體裁與題材、地域等因素對其思想主題、藝術特色加以歸納,缺少對豐富而顯著的文學現象的開掘與提煉,存在直觀的史的線索而史的特徵不夠明晰,沒有在一種思想藝術動態發展的歷史關聯和創作主體、外部世界、文本、接受者的複雜關係中綜合把握。其歷史分期也基本上依附於革命史或政治史的劃分,儘管這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忽略了應該充分地結合文學自身發展的實際情形進行分期的原則,同時缺乏對一個階段的內部進行細緻的劃分。隸屬其中的「十七年」時期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這類問題。表面上看「,十七年」的女性創作有著鮮明的一致性,但是如果回到歷史的語境下,則會發現建國初那兩年的女性創作與其後的有所不同,50年代中期也發生了些許的變化,1962年前後又存在區別。這種微觀的女性文學發展的歷史演變常常被史家忽視了。

  然而,建構「十七年」女性文學史時,最顯著的缺失體現在史識上,尤其是在處理文學審美特性與性別意識形態的關係的方面需要修正「。女性文學史與其他學科有關性別問題的歷史書寫之間,質的區別即在於其考察對象具有獨特的美學蘊涵。從這個角度說,女性的歷史境遇和性別體驗只有與文學審美融合起來,藝術地呈現出來,才有資格進入真正意義上的女性『文學史』的觀照視野。」[1]但一些學者著意在通識層面的介紹,側重以系統的方式進行梳理,追求全面地呈現女性創作的面貌,儘力將其所發現的這一時期女作家的全部作品不假思索地寫入文學史中。這種意圖的出發點是好的,不過最終常常流為文學史的資料長編。相較其他階段「,十七年」的女性創作在審美特性上的不足非常明顯,公式化與概念化嚴重地導致了思想藝術同質化的特徵。嚴格地來說,一些作品是不應該出現在女性文學史中的。史家不能在文學史中雜亂無章地隨意羅列貼有女作家標籤的文學創作,而應按照性別與審美的雙重價值立場來慎重地判斷、選擇、解釋和描述,注重考察一部作品「給文學史增添了什麼,作出了什麼樣的獨特貢獻,對後來的文學發展有什麼影響」,[2]進而描繪出具有某種內在聯繫的且連貫有序的歷史圖景。

  建構女性文學史的一個重要支撐點是文學作品中所蘊含的女性意識。然而,作為重要理論術語的女性意識,其涵義是豐富而多層面的。一些研究者將女性意識等同於性別意識,因而在建構女性文學史時認為「十七年」時期的「男女都一樣」使得女性意識在文本中或失落、或潛隱、或淡化。偏執地理解這個概念將嚴重地影響著女性文學史家的史觀與史識。實際上「,從女性主體的角度來說,女性意識可以理解為包含兩個層面:一是以女性的眼光洞悉自我,確定自身本質、生命意義及其在社會中的地位;二是從女性的角度出發審視外部世界,並對其加以富於女性生命特色的理解和把握。」「[3]十七年」女性創作缺少的是第一個層面的女性意識,而從第二個層面上來說這一時期並不乏以女性的眼光審視外部世界,並富於女性生命特色的作品。值得玩味的是,時代環境使得女作家們自願或被迫地放逐了內在的自我意識,令人扼腕嘆息,但同時婦女權益被高度重視以及婦女地位的驟然提升使得女作家們深切地感受到歷史上的「第二性」正從邊緣走向中心,她們開始以主人翁的姿態關注社會,以女性的視角打量著身邊的變化。因此,這個時期第二層面的女性意識被極大地加強。女作家心態的新變化影響到其文學創作活動時或可體現著另一種意義上的女性主體性,它與新啟蒙主義話語視閾下強調人性的解放的女性主體性有所不同。史家對它的迴避某種程度上折射出長久以來女性文學研究界對當代女性文學批評的左翼理論資源的忽視。[4]

  史家對「十七年」女性文學史的發展規律缺乏科學的認識,一方面是因為史觀的陳舊和史識的偏執,另一方面則是史料的問題。女性文學研究中的文獻問題一直沒有被提出,但這卻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是影響學科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十七年」的女性創作首先應該具有版本的意識,需要儘可能地找到當年的初刊本或是初版本,不能為求簡易便只把新時期女作家創作的重新結集或再版作為研究對象。因為時代發生了重大變化,作家的思想前後也往往不一致,原初的文本中一些不合時宜的語言可能被刪改。而這種不合時宜的文字恰恰能夠反映「十七年」女性創作的較為真實的情緒。此外,一些再版的文集誤收、誤排、大面積地刪節改動等現象也十分顯著。

  建構「十七年」女性文學史還應該在已有文獻的基礎上展開「輯佚」的工作。這種工作與文獻學的輯佚並不完全相同,不僅僅是爭取發現刊載或出版的新作品,還需要致力於已發現而未被當作女性文學研究的典型文本的重新發掘和已有所研究但尚未研究充分的文本的再解讀。筆者在翻閱研究《紅豆》的論文時,讀到了這樣一段文字「:《紅豆》對江玫革命生涯中愛情遭遇的真實描寫,都是十分動人的。……有些所謂『干預生活』的作品,表現出思想的平庸和色調的灰暗。(例如短篇小說《假日》《(人民文學》一九五七年一月號)描寫新婚夫婦由於丈夫會議多、事務多連假日也不得團圓。對機關開會多是可以諷刺的,但作者立足點不高,花了大量筆墨渲染妻子的寂寞冷落,流露出濃厚的小資產階級個人主義情調。」[5]這篇名為《假日》的短篇小說之所以被批評,是因為花了大量筆墨渲染妻子的寂寞冷落,可是從性別的視角審視,這恰恰具有了女性文學史的價值,遠比被肯定的一些作品更細緻、更深刻地凸顯了女性可貴的自主意識。然而,由於女作家陳布文的作品極少,而且其超前性的女性思想又使得在新的歷史時期、一些女作家創作被重新肯定的語境下繼續遭遇相互交織的男性本位思想與時代話語的合力圍剿。

  這個事例可以引發一種性別與文學批評的思考。從某種意義上說「,十七年」女性文學史中一些文本的經典化的過程與新時期初期文化語境下的平反式的解讀有很大關係。一些研究者提到「十七年」的女性文學就只論及《紅豆》、《百合花》、《青春之歌》等少數的幾篇作品,彷彿只有這幾個文本稍具女性意識。實際上,只要深入地挖掘,便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十七年」女性文學確實有其豐富多彩的一面。諸如在建構「十七年」女性文學史時,史家大多遺忘了一個重要女作家的兩篇作品,即張愛玲在1950-1952年間連載於上海《亦報》的《十八春》和《小艾》。或許相較她以往的創作,這兩部小說被認為是敗筆,但是在「十七年」女性文學史中卻仍是值得認真分析的。

  「十七年」文學中的性愛意識無疑受到政治禁欲主義的極大壓抑,作家們有意無意地迴避著性的話題。研究者普遍認為孫犁塑造的「小滿兒」形象是對當時政治文化的有力反撥,可是無論孫犁內心中多麼偏愛《鐵木前傳》中的「小滿兒」,表面上仍要道出她的放蕩是在「危險的崖岸上回蕩」。但是,天津女作家柳溪的一篇被遺忘的小說《鴨倌陸文駿》比孫犁的小說還要大膽。柳溪塑造了一個與英俊且高大魁梧的單身男子「陸文駿」發生了性關係的田寡婦形象。在一個涼爽而愜意的傍晚,他們在「散發出陣陣沁人心脾的芳香」的葡萄架下動情了。女作家反覆地突顯女主人公的情愛心理。她與陸文駿說話時眼神怯懦、臉上羞紅。她大把地將稀有的白糖撒在精心為他挑選的西瓜心裡,而她心愛的兒子卻只有在生病的時候才能吃上一小口白糖。與陸文駿見面前,她努力將兒子哄睡著,又心慌意亂地打扮了一番,對著鏡子擦粉、抹頭油,將鬢角的一縷黑髮弄捲曲,還在耳邊戴了小花。正是她的打扮引動了陸文駿的情慾,她並沒有反抗他的擁抱。隨後,作者敘述了她的心理「,她驚訝自己這樣的勇敢,這樣的不害羞,這樣的不管不顧」。小說雖然沒有直接描述性愛的場景,但是敘事者以其不無讚賞的口吻講到「,修理葡萄架這件事,使他們倆永遠確定了血肉的關係。」當她想到了自己寡婦的身份時,才因害怕而哭泣,直到得到陸文駿的安慰,她有了安全感,雖然繼續哭著「,可是摟著他的脖子,她把臉貼在他的毛茸茸的胸膛上」。這個篇章的敘事話語充滿了詩意,是「十七年」女性文學甚至整個「十七年」文學中少見的。

  值得分析的是,女作家之所以敢於寫出一個寡婦在違逆道德的狀態下的身體出軌,其敘事動力恰恰在於新時代環境下的階級意義上的女性主體性。在性愛過後的深夜裡,在清涼如水的月光下,在一切都披上了銀色的輕紗時,她感到「痛苦,可是幸福;害怕,可是有樂趣。」這時,她轉眼看見那一座小小的她丈夫生前睡過的窩棚時,她不但沒有內疚,反而是「再也想不起她的丈夫了」。敘事者隨即揭示了女主人公不內疚的合法性「,為什麼要想呢,難道按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給她安排下的那個丈夫給過她什麼幸福嗎?」顯而易見,這個合法性是建立在反封建的婚姻自由的革命話語基礎之上的,因而具有了正義性。

  這種「輯佚」的工作與西方女權主義文學史家的理論倡導和書寫實踐具有某些一致性。肖瓦爾特(ElaineShowalter)在其《她們自己的文學:從勃朗特到萊辛的英國女性小說家》中認為長期以來由男性主宰的評論界對於女性作家的評論是有失準確、支離破碎和充滿偏見的。她聲稱,在其試圖勾勒女性傳統的時候,關注的不僅僅是一向被認為偉大的女性作家,也包括了那些長期以來被忽視的女性作家。惟有如此,我們才能懂得女性是如何在經受偏見、感受負疚、遭受壓抑的情況下開始寫作的。[6](P1-2)這些深入的見解對建構中國的女性文學史同樣富有啟發意義。

  二

  長期以來,人們對「女性文學」概念的理解不盡相同,進而出現了有所差異的評價標準,並導致了對「十七年」女性創作認知的爭議,即「十七年」,有沒有女性文學?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大體上存有三種意見:一是以西方女權主義文學批評為主要理論依據,較為看重女性意識中的自我意識與個性意識,認為「十七年」女性創作「始終不敢正視婦女問題的本質」,「幾乎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女性文學」;[7](P57)二是以女作家的生理性別及其創作實績作為證明,認定「『十七年』不僅有女性文學,而且其成就也很突出。……而且女性化特徵也是實實在在、多姿多彩的」;[8](P48、P62)三是主張將二者結合起來,既承認女性創作整體上呈現出「無性化」特徵,其豐富性和多樣性遭到了國家權力話語的壓抑,又指出了部分創作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女性意識的印記,或是致力於挖掘時代夾縫中女性創作的生存狀態,或是透過文本敘事話語的表層探析潛隱在深層結構中的性別觀念,或是著眼於感受思想主題之外的藝術表達過程中時或於無意間流露出的女性色彩。[9](P100-115;P18-22)相較批評視角單一化的第一種和倉促得出斷語的第二種,最後一種意見以其細緻的文本分析體現出研究的深入。這在某種程度上得益於多種研究方法的引進與運用所起到的開拓研究主體思維空間的作用。

  但看似多樣化的研究方法仍無法有效地避免空洞地談論「女性特質」的問題,或是側重社會歷史學視角,著眼現實中女性地位的提高對文學創作中女性形象塑造的影響;或是基於印象式的閱讀感受,簡單地認定清新明麗、溫婉細膩是女性文學的美學特點;或是從風格題材諸方面歸納出女作家善於寫「兒女情、家務事」的特點;或是依據結構主義批評,總結女性文本的故事模式和敘事方式等。這些研究方法皆有其非常適用的文本,從特定的角度來觀察都能夠自圓其說,但是在建構「十七年」女性文學史時,卻常常會遭到一些質疑,諸如男作家也塑造了大量新社會的女性形象;男作家的敘事描寫也可以十分細膩,抒情方式也有委婉含蓄的;男作家也未必都寫英雄、寫大場面;男作家的創作中既有第一人稱敘事,也有第三人稱敘事,既有內聚焦,也有外聚焦……

  卷帙浩繁的文學創作常常以其豐富性抵抗著研究者的歸納與概括。女性文學史的建構更加具有複雜性,其本質上是一種從性別角度出發對文學與文化關係進行追尋和構建的專題史。它面對的研究對象是範圍清晰卻又較為特殊的一類文學創作。如何明確地突出作為「女性文學」的歷史書寫是其命意所在,也是其特色所系。但是現代中國女性文學從誕生之時起,就是與男性主導的『現代文學』同體共生的。男女作家的經驗很多時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通性和互補性,而非截然兩分、各成一統,更未必處於相互對立狀態。如何在社會文化構成的複雜機制中,對女性文學的歷史進行立體的而非平面的、綜合的而非單向度的敘述,是一個難題。這與西方女性文學史的建構有所不同。西方女性主義文學批評經歷了先「破」後「立」兩個發展階段。女性批評家們先是從性別入手重新閱讀男性中心社會所創造的整個文學世界,激烈地抨擊傳統文學對女性的刻畫以及男性評論家帶有性別偏見的評論;之後才將注意力轉向挖掘、整理女性文學傳統和建構女性文學史。這決定了其在建立女性美學體系時,立場堅定、目標清晰、陣線分明。[10](P155)

  在特定的社會政治文化背景下「,十七年」女性創作整體上更加缺乏鮮明的個性特徵和明顯的性別色彩。想要恰切地建構這一時期的女性文學史可謂難上加難。一個較為可取的方式是在已有的多種研究方法的基礎上引入性別視角下的兩性文本比較研究。在西方女性學者眼中,女性文學史的書寫實際上是一種尋找女性文學傳統的話語實踐。其意義在於「婦女們可以通過閱讀前輩和彼此的作品,一方面增加信心,獲得寫作和生活經驗上的幫助,一方面可以加強婦女的聯繫和團結,幫助婦女團結起來,尋找擺脫父權制文化壓抑的道路。」[11](P84)因而,這種立意在反抗的文學史觀念常常使得女性文學史被機械地理解成只有女性創作才能進入研究視野。然而,鑒於中國女性文學發生與發展的自身特點及其評論與研究發端和拓展的特殊性,現代中國女性文學史的建構應該努力超越潛在的男/女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

  當然,有的研究者也會在個別論述中提及男作家的創作,或是以其作為一個參照背景而出現;或是語焉不詳地指出兩篇作品的某一點差異。這種簡單的比附還是遠遠不夠的。史家首先應該謹慎地選擇被比較的文本,一定要能夠較為典型地體現出性別因素在藝術審美創造中的滲透和表現,以及對文本的生產、內在面貌產生的深刻影響。由於性別與文學的關係是複雜而幽深的,絕非一目了然,二者並不構成直接的和必然的關係。[12]因此,史家還需要深入地分析人物的塑造、故事情節的設置、敘事話語和語言修辭等多方面問題,細緻地考察在相同的文化環境中,同樣體裁、同一個題材、類似的故事、同一類型的人物形象何以因為一個有性別的作者而出現了或多或少、或隱或顯的差異,認真總結性別因素怎樣與文學創作特有的想像力、表現力以及敘事結構等各種因素相融合,呈現為具有性別文化意味的審美藝術形態。諸如女作家布文的《離婚》與男作家孫謙的《奇異的離婚故事》兩篇小說同樣是寫進城工作後的男性知識分子與農村妻子婚變的故事,女作家宗璞的《紅豆》與男作家劉澍德的《歸家》兩篇小說均寫到女主人公在愛情和革命事業之間的矛盾選擇,但是在敘事話語層面所呈現出來的性別姿態卻都有著極大的不同。

  在對文本進行比較式的性別分析時,簡單地將作者的生理性別作為衡量作品之依據的批評方式是不可取的,因其帶有機械化的傾向。而將性別視角與敘事學研究的方法結合起來,或可一定程度上避免過分偏重建立在本質主義假設之上的「女性經驗」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值得注意的是,文本所體現的性別特質與作家的生理性別有時確實不一致,尤其是在「十七年」時期的女性文學中,有的研究者通過比較楊沫和孫犁的創作仔細分析過「跨性別」視點運用的情形。[13](P30-33)史家可以從中得到的啟示是建構「十七年」女性文學史時,未必僅僅通過比較來挖掘女作家自覺或不自覺地將女性意識滲透在文本的痕迹,還可以參照男作家的創作來指出女性創作的不足,藉以探析在時代風潮的面前女性的個性體驗是如何被塗抹和包裹的。這種教訓式的反思在一些情況下要比創作經驗的歸納和總結更有價值。

  比較式的性別分析不應是藝術價值高低的判斷,不能僅僅依據一部作品的性別內涵便將其過分地拔高或是全盤地否定,而只需儘可能客觀地呈現其所具有的性別文化內涵。此外,以微觀比較的方法建構女性文學史的部分篇章的嘗試不僅需要注意篇幅大小的問題,還應把握好以女性創作為敘述重點,目的在於探索女作家的性別身份是如何使其人生經歷和精神體驗的性別烙印成為文本所負載的豐富信息的一部分的。因此,女性文學史的書寫實踐便不僅僅是從不同側面來勾勒出百年以來女性文學的基本面貌,更大的價值在於啟發人們從性別角度對文學史及相關文學現象予以關注。這種書寫實踐能夠較好地體現出作為專題史形態存在的性別文學史的內在特徵,有助於避開女性文學史家自說自話的困境,有利於藉助邏輯的力量平和而嚴謹地說理,在學理的辨析中體現建構女性文學史的價值,因此也就更容易獲得學界的充分理解和普遍認同,更好地加強女性文學的學科建設。這才是一種既不失思想文化的超前性又比較具有現實可行性的學術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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