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同性戀,《聖經》明令禁止的13件事(你可能身在其中)(多圖)
卡梅倫作為一名「耶穌基督的忠實追隨者」,聲稱同性戀是「不符合自然的......,是有害的,對文明文化的發展是有不可估量的破壞作用」。他強調,「婚姻在很久以前就被上帝作了定性。婚姻幾乎和地球上的泥土一樣古老,在上帝的樂園裡,亞當和夏娃,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作為伴侶相守至死。因此我不會再去重新談論婚姻是什麼。」
《聖經》這部基督教徒視為經典的著作,已不是第一次被人拿來作為反同性戀者為其辯護的工具。為了說明《聖經》禁止同性戀,大多數人都會提到《利未記》第18章22節,其中寫道:「你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但也有人認為,《聖經》這段內容僅僅是許多古老的宗教教條里的一條而已,已不適合現代社會,因此也沒有必要去遵守。
下面是《聖經》不允許的另外13件事,你犯過裡面的多少條?更正:這個故事的舊版本指出,《馬可福音》10:11-12隻提到離婚,而不是離婚和再婚,並指出如果配偶的一方欺騙了另一方,那麼再婚是允許的。1.紋身
想過在你的二頭肌上紋一個超級人物嗎?《利未記》19章28節: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 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 我是耶和華。 2.剃光頭
《利未記》19章27節:
頭的周圍(或兩鬢)不可剃, 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3.受了外傷或者私處受傷的進了教堂如果你是一個私處受傷的男人,那麼情況真是糟透了。除了遭受侮辱,連天堂都對你關上了大門。《申命記》23章第1節:
凡外腎受傷的, 或被閹割的, 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4. 求神占卜你曾經看過手相嗎?或者你看過自己的星座運勢嗎?《利未記》19章31節:不要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 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沉迷於「流言蜚語」
聽說關於哈羅德的爆炸新聞了嗎?你是不是等不及要告訴最好的朋友你剛看到妮可懷孕了?《利未記》19章16節: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 也不可與鄰舍為敵, 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 6.丈夫打架時女人來幫忙
先生們——如果你捲入爭鬥中,並且預料到妻子會來幫你對付敵人……告訴你個秘密,你最好阻止她別摻和。《申命記》25章第11節——12節:11: 若有二人爭鬥,這人的妻近前來, 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 抓住那人的下體, 12:就要砍斷婦人的手,眼不可顧惜她。 7. 吃火腿三明治
到午餐時間了嗎?《利未記》11章第7節-第8節: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 就與你們不潔凈。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 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凈。 8. 子女們詛咒父母親
現代社會的孩子們,你很難預料他們的嘴裡會蹦出什麼來!但是希望你的孩子別詛咒您,因為《出埃及記》第21章17節說:咒罵父母的, 必要把他治死。
9. 離婚後再婚
按照《聖經》的說法,離婚後再婚是不允許的(除非你的另一半對你不忠):《馬可福音》第10章11-12節:耶穌對他們說, 凡休妻另娶的, 就是犯姦淫, 辜負他的妻子。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 也是犯姦淫了。 10. 在休息時間工作
生活在現如今快節奏的社會,每個人真的是只有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點到下午5點在工作嗎?《出埃及記》第31章14-15節說: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 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 凡在這日作工的,必從民中剪除。 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 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 凡是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 11. 婦女在教堂講話
還去教堂嗎,女士們?《哥林多前書》第14章34-35節: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 以為不准她們說話。 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她們若要學什麼, 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 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12. 吃蝦、龍蝦以及各類海鮮
想吃一大碗爆米花大蝦嗎?《利未記》第11張10-11節:凡在海里、河裡, 並一切水裡遊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 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 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3. 在婚前失去貞操
現代社會,要找到一個保有貞操的新娘是很難得一件事,當然不包括手術之類的。但是《申命記》第22章20-21節說:但這事若是真的, 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 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 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 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 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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