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領域「車馬費」現象

新聞報道要客觀、真實,記者要用好公眾賦予的報道權,這些耳熟能詳認知漸被「媒體尋租」「索要車馬費」等行為取代。 不久,一位微信名為姜淶的前媒體人,在微信朋友圈曬出現公司給某報的信封,就是車馬費,紅包,並說是打發要飯的,在媒體界引起一波輿論探討。在這裡關鍵定義,新聞是否具有有償性。 隨著體制轉型、市場經濟發展,媒體單位失去鐵飯碗,在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營法則主導下,媒體漸趨以謀求經濟利益為先,特別是商業型媒體。在新聞報道中,假新聞、介入性偷拍偷錄、媒體審判等行為時有發生,特別是有償新聞,在報道者與被報道者中,逐漸形成正常化的交易行為。市場競爭加劇,隨著自媒體、新聞網站的興起,傳統媒體逐漸式微,生存壓力變大,記者收入有限,「車馬費」似乎成為救助媒體的一棵稻草,企業單位也樂見其成,寧可拿紅包買宣傳,安消費者的心。 有償新聞更應該是個社會問題,而不是記者個人問題。發生記者拿「車馬費」事件,群眾一般從記者思想上找原因,「新聞道德低下,自律意識不足,是新聞從業者中敗類,拿人們的權利為自己買單」等。我們似乎站在了道德至高點上來肆意評價、指責他人,當我們換位思考,處於記者地位,是否能夠謹守本分。 經濟和道德的兩難性。現在人心浮躁,攀比之風興盛,金錢決定社會地位,工資決定尊嚴。大多數媒體從業者工資水平低,是工薪階層,「車馬費」成為工資有機組成部分,以提升經濟地位來提升社會地位。一般,記者給企業單位報道新聞,企業給報酬,似乎是正常勞動所得,但是媒體機構的特殊性——代替民眾行使輿論監督,發揮公眾影響力,決定它不能以個人經濟利益犧牲公眾利益。 「車馬費」由來已久,民國時期就已存在,又稱為封口費,包括著政治色彩濃厚的官方收買性質,這已不是從培養恥辱感、道德感能解決的事。背靠政府的人民日報,經濟實力雄厚的南方報業集團,報道由事說話,較強可選擇性、可控性,不會讓記者以蠅頭小利,自砸招牌,而小型媒體,在無資本、無靠山情況下,記者要自謀生存,提高收入。所以如何應對車馬費,先解決經濟上的不足,才可談道德上的培養,所以媒體轉型、提供高質量新聞、實現粉絲變現、吸納廣告商等形式來強化經濟資本,拾起恥辱感,以尊嚴的方式獲得收入,應成為當下媒體首要的任務。
推薦閱讀:

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三分鐘新聞早餐(語音版)
TLY| Report for Second Days Report
2月20日新聞匯總
輸進去的是新聞,吐出來的是段子(多圖)
偏方洗頭不出一月頭髮准變黑 -360新聞搜索

TAG:新聞 | 領域 | 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