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如何崛起的,中國就是如何沒落的

為今日計,如能以和好牽制二虜(指美國和俄國),乘隙實行富國強兵,開墾蝦夷(北海道),奪取滿洲、朝鮮,吞併南方,然後挫敗美國,制服歐洲,就將無往而不勝……方今急修武備,一旦軍艦大炮大體充實,即可開墾蝦夷……乘隙奪去勘察加、鄂霍茨克,曉諭琉球……責成朝鮮納幣進貢……北則割據滿洲之地,南則佔有台灣、呂宋諸島(菲律賓)……

——吉田松陰·19世紀50年代中期

繼承列祖列宗之偉業,開拓萬里波濤,宣布國威於四方。

——明治《天皇御筆信》

在清朝洋務運動期間,歐美各國群雄並起、走向大力擴張的帝國主義道路之際,中國大陸東北邊也逐漸崛起一個帝國,那就是甲午戰爭主角之一的日本。

日本與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唐朝時就曾派遣唐使來華系統學習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禮儀等等。14世紀以來,日本進入分裂時期(史稱「南北朝時期」),其西南部封建諸侯趁元末明初中國內亂之際,組織武士、浪人、商人到中國沿海剽劫,史稱「倭寇」和「倭患」。後因遭受明王朝的沉重打擊,不敢輕易來犯。

明嘉靖年間,中國朝政逐漸紊亂、衰落,日本社會也進一步分裂為「戰國時期」。日本對華侵擾復活,倭寇勾結中國朝廷和沿海的貪官、奸商、姦細,裡應外合,進行剽劫,成為中國歷史上倭患最為嚴重的時期。

1555年,山東登州衛指揮僉事戚繼光(1528~1587年)調任浙江抗倭。著名的「戚家軍」與俞大猷所部密切配合,1561年平息浙東倭患,1562年平息福建倭患,1564年平息安徽、廣東倭患。1573年張居正出任首輔後,進一步重用名將,消除倭患。

豐臣秀吉時代,日本還兩度大舉侵略朝鮮,都被明朝援軍解危。

鎖國令

日本侵犯中國和朝鮮,自身也未能逃出西方殖民者的侵略。

因羨慕洋貨並為加強統治實力,日本幕府曾積極主張對外開放,甚至獎勵海外貿易。日本列島不僅與東南亞各國有「朱印船」貿易(「朱印船」為領取了幕府頒發的外貿許可證「朱印狀」的船隻),還先後同葡萄牙、西班牙、荷蘭、英國等建立起貿易往來。

通過貿易之門,天主教、耶穌會的傳教活動極力向日本滲透、擴張。1549年葡萄牙人將天主教傳入日本。到16世紀結束,日本全國有15萬天主教信徒,到德川幕府成立的17世紀初期,信徒急劇上升到70萬人。

起初,幕府對西方傳教和貿易活動採取了寬容態度,後來卻逐漸發現,西方傳教活動從幾個方面有意無意地破壞和威脅著幕府統治下的日本國家政治和經濟社會安全:

一、教會宣揚上帝高於一切,對代表上帝的教會、主教甚至神甫的遵從,甚至超越對代表國家政權、實際治理國家的幕府將軍和其他長官的尊重;

二、等級制度實際上更為森嚴的教會,用「人人平等」之類的說教,直接挑戰幕府模式的封建等級制度;

三、殖民者有意無意地使親近西洋宗教的地方封建主(藩)和普通信徒獲得比親幕府更多的商業利益,增強其與幕府分庭抗禮的經濟實力,各藩越來越不遵從幕府號令;

四、更令幕府不安的是,教會和洋商還悄悄為各藩及其武士提供洋槍洋炮,增強其軍事實力,導致武裝反抗幕府統治的事件與日俱增,嚴重威脅到幕府的政權穩定和全國的社會安寧。(洪秀全拜上帝會的發展,與此相似。)

為遏制外來侵害,1613年底,幕府宣布天主教為邪教,下令在全國禁止傳教,並驅逐教會神甫,摧毀教堂,強迫教徒停止信教。1633年以後,幕府先後頒布了5次「鎖國令」。

1633年的鎖國令規定:對偷渡出海者處以死刑;旅居海外的日本人限定在5年內回國;告發耶穌教會信徒者賞;將傳教的「南蠻人」(主要指取道東南亞登陸日本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入獄。在1634年重申禁令之後,1635年又頒布禁令,廢止一切特許,嚴禁任何日本人和船隻出海,不準旅居海外的日本人回國。1636年規定將葡萄牙人遷至長崎港內的一小塊人造島上居住,以隔離其與日本人的往來。

教會組織了激烈的反抗行動,在1614年到1635年,就有28萬天主信徒為之喪命。1637年10月,長崎縣島原半島的肥前島原天主教徒煽動社會中下層民眾爆發大起義。第二年正月,幕府在荷蘭海軍的聯合攻擊下,才得以完全鎮壓。

1639年,幕府發表了最後一道鎖國令,允許日本人通過長崎港與中國、荷蘭和朝鮮三國做有限的國際貿易,完全禁止同葡萄牙、西班牙等歐美國家貿易和交往。1780年、1820年,俄國、英國等分別要求通商,都未能實現。也就是說,實際上,鎖國政策竟然為德川幕府時代「各得其所,各安其分」的日本社會贏得超過200年的太平安寧。(1.日本的鎖國令比所謂的清朝「閉關鎖國」政策激進、強悍、持久得多!2.鎖國政策竟然為日本維繫了200多年的安寧。這一點為史學界所嚴重忽視,值得深刻研究。)

開國

到1842年,懾於清朝在中英戰爭中失敗,日本不得不向列強妥協,允許外國輪船在日本個別港口加煤上水。

直接迫使幕府敞開國門的,則是1853年7月抵達日本的美國東印度艦隊司令佩裏海軍准將率領的艦隊。

佩里艦隊到底有多大規模,眾說紛紜(有的資料說是3艘,有的說是4艘,有的說是10艘,還有的說是全美國艦隊的四分之一),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是美國聯邦政府針對日本乃至整個東方世界策劃的一次重大戰略行動。

佩里艦隊的「黑船」,從大西洋繞好望角經上海駛入日本江戶灣浦賀港,要求幕府派官階相當的代表來接受美國總統的國書。佩里拒絕幕府代表讓其轉往長崎登陸的要求,派出三四千名水兵強行上岸,將國書強行塞給不知所措的日方代表。

佩里宣稱,美國總統要求日本政府改變鎖國政策,與美國締結友好通商條約,他第二年將來聽取迴音。這就是日本近代史上著名的「黑船事件」。

佩里艦隊離開後不久,8月21日,海軍中將葉夫菲密率領的艦隊駛抵長崎,要求日本劃定千島和庫頁島為日俄邊界,以及對前往勘察加和美國的俄國人提供方便。這兩個要求都被幕府拒絕了。

美國人很快得知此事,為搶在俄國人之前登陸日本,第二年2月11日,佩里匆匆率領更多的軍艦再次來到浦賀港,並深入神奈川河口停泊。在美國炮艦威懾下,幕府只好籤訂了《日美親善條約》(又稱《神奈川條約》):日本開放下田和函館兩個港口,供美艦補給用;美國在日本設立領事館,享受最惠國待遇。英、俄、法、荷等國也紛紛援引美國先例,先後與日本簽定類似條約。成功施行了200多年的鎖國政策,由此被打破。

1854年,中國人魏源的著作《海國圖志》在日本翻譯出版,並受到比中國更高的重視。第二年,幕府下令各藩進行西式軍事訓練,並在長崎設海軍傳習所,薩摩藩製造出日本第一艘蒸汽輪船。

1858年2月,俄國強迫日本簽定《下田條約》,要求開放箱館、下田、長崎三港為對俄商埠。當年6月,美國再次強迫日本簽定《日美友好通商條約》,迫其開放神奈川(後改名為橫濱)、長崎等五個通商口岸;降低關稅,規定出口稅為5%,美國貨的進口稅除酒類為35%之外,其餘絕大多數為5%;美國軍需品在港口卸入美國人看管的倉庫時不納稅(即免稅倉庫);日本可隨意在美國採購軍艦、輪船、大炮、武器及其軍事裝備和必需品。同年7至9月,日本又與俄、荷、英、法等國簽定了類似條約。(西方的侵略條約,往往由一家突破,各家蜂擁而入。)

尊王·倒幕

幕府時代的日本,文明水平實際上比較低下,實行的是中國商周時代的封建諸侯制度,並且等級關係更加嚴格,依次分為將軍(幕府)、大名(藩)、武士、農戶、町人、穢多、非人等。其中,幕府相當於王國的宮廷,是全島的中央政府,將軍則是幕府的主人。但幕府並不直接統治全島,而是由260多個藩分割統治,藩的行政長官為「大名」,大名受幕府管轄。將軍和大名都有家臣,稱為武士,相當於中國古代的食客、家丁,現在所謂的私人智囊團、保鏢、保安、私人武裝。町人是在城市街道間居住和營生的商人和手工業者,即小市民,屬於城市的中、低階層。穢多和非人則是最下等的賤民。

對西方重新開放港口之後,日本迅速淪為列強的工業品銷售市場和原料供應地。1860年到1867年,全國進口增加了13倍,出口只增加了2.5倍,失業者急劇增加。西方人還在日本用白銀套購黃金攫取暴利,使物價飛漲。幕府和各藩、武士則層層向下轉嫁剝削。

在內外盤剝之下,日本社會中下層的生活日益困苦,反抗和起義逐漸增多。1859至1867年,共發生96次農戶起義,1865至1869年內則發生了400多次農戶起義和暴動,全國各地也爆發了大規模的市民暴亂。如同大清帝國太平天國內戰的成因和發展一樣,幕府很快變成眾矢之的,「尊王攘夷」口號下的「倒幕運動」迅猛高漲。

所謂「尊王」,就是尊崇天皇和皇族公卿。所謂天皇和皇族公卿,是公元十二世紀幕府統一全國之前,日本古都京都一帶的老皇族的後裔。幕府與前朝天皇和皇族公卿能在700多年的漫長時期里同時並存,無疑是一個眾多專家學者熟視無睹的政治學和歷史學奇蹟。美國人本尼迪克特的名著《菊與刀——日本文化類型》一書中批露了部分奧秘:「佩里將軍也沒有料到將軍背後還有天皇。美國第一任駐日使節哈里斯(Townsend Harris)於1858年和日本談判第一個通商條約時,也只好靠自己來發現還有一位天皇。」

美國殖民者發掘出了日本天皇,無疑是頒布「鎖國令」的那個實際執政的、「合法」的日本政府的巨大災難。天皇復出的意義,超出了幕府的想像力。「尊王攘夷」運動迅猛發展,幕府大老(相當於攝政王、輔佐大臣)興「安政大獄」進行鎮壓,處死吉田松陰等骨幹人物,也未能平息事態。這時,水戶、薩摩藩等地還先後出現刺殺洋人事件。1863年6月25日,長州藩在下關炮擊美國船隻。8月15日,英國艦隊進攻鹿兒島,發動薩英戰爭。第二年9月,英、美、法、荷聯合艦隊進攻下關。1865年1月,長州藩高杉晉在下關率「騎兵隊」 發動倒幕起義,各地紛紛響應。

1866年8月,「征夷大將軍」德川家茂病死,10月江戶發生暴動。1867年1月德川慶喜繼任「征夷大將軍」。

當月30日,孝明天皇去世。2月13日,年僅15歲的睦仁接天皇位。當年10月,薩摩藩、長州藩訂立討伐幕府的攻守同盟。11月8日,明治天皇密詔長州藩討幕。11月9日,德川慶喜在被誘迫「奉還大政」。1867年12月9日,新政府宣布《王政復古大號令》,廢除幕府,恢復天皇為國家首腦,軍事大權復歸天皇,並奉行共和制度。在第二年1月3日的御前會議上,天皇睦仁(1867~1912在位)宣布改年號為「明治」, 成立由總裁、議定、參與組成的中央政府。西南諸藩倒幕派大久保利通、西鄉隆盛等掌握了新政府實權。

幕府對剝奪其全部權利的做法極為不滿,1868年1月,日本爆發了戊辰內戰。英、美、法、普、意、荷6國響應倒幕派的要求宣布「中立」。倒幕派組織的征東軍,在江戶一代的教民和市民起義軍配合下,用從英國購得的武器,迫使幕府於5月繳械投降。此後一年內逐漸鎮壓了本州北部和北海道的幕府殘餘勢力。

明治維新

在倒幕運動前後,新政府多次組織重量級人物組團前往美國、歐洲各國考察,學習「蘭學」。(日本近代史上的「蘭學」,即中國近代史上的「西學」。)

其中,1871年11月7日,明治政府決定派遣由右大臣岩倉具視為特命全權大使,參議木戶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輔伊藤博文、外務少輔山口尚芳為特命全權副使的48人使團,隨行的還有59名華族、士族出身的留學生。這個考察團用一年零九個月的時間考察了12個國家。

日本考察團受到各國——尤其是美國的禮遇,時任總統的格蘭特本人還專門接待了日本使團——雖然美國方面以該使團沒有國書和全權委任狀為由,拒絕與其談判修約事宜。

在「蘭學」的大力推動下,明治新政府大刀闊斧地推出了一系列政治經濟變革舉措,史稱明治維新:

1868年4月,明治天皇發出「御筆信」、《五條誓文》、《五榜揭示》和《政體書》,宣布建立一個以天皇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國家,其中包括甲午戰爭根源的「開拓萬里之波濤,宣布國威於四方」之說。6月,日本建立「七官二局」的太政官制度。「天下權力一切出自太政官……則無政令出自二途之患……太政官之權力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則無偏重之患……立法官不得兼司法官,司法官不得兼立法官。」

1869年,「奉還版籍」。要求各藩大名將領地和戶籍交還給天皇;大名則成為各藩知事,按中央政府的政策要求管理地方行政。(此舉實際上是為發展資本主義而廢除封建領地制度,將大名變成特殊公務員。)

1870年2月,發布大學詔書,全面普及大中小學西式教育。10月,統一兵制,分別效仿英法建立海軍和陸軍。

1871年6月,制定新貨幣條例。8月「廢藩置縣」,取消大名對藩的統治權;將全國劃分為3府72縣(後改為43縣),由中央直接派員管理。(此舉實質是廢除大名對藩已經非常有限的直接管理權,徹底切除藩制尾巴,為資本主義在整個日本島的發展進一步掃清障礙。)10月,廢除穢多、非人稱呼,規定士、農、工、商「四民平等」。

1872年3月,進行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3311萬),承認土地私有權, 廢除土地買賣禁令。12月,廢除陰曆,採用西方曆法;制定國立銀行條例;頒布全國徵兵詔書。

1873年2月,撤銷對基督的禁令;7月,將實物地租改為貨幣地租。

內憂外患·《中日修好條約》·「國防方針」

在倒幕運動時期,明治政府許諾減輕民眾賦稅,維新舉措只是改變了交稅方式,稅負程度卻有增無減,還損害了不少大名和武士的利益;被稱為「血稅」的兵役制度更引起民眾不滿。民謠稱:天朝(指明治君臣)的宗旨是騙人的鬼把戲,許給高天原(天國)說得天花亂墜,其實不幹正經事,人們需要徹底維新。

從1868年以來,日本各地起義不斷。其中,僅官方記載,1873年爆發起義約35起,規模大的一次甚至有幾十萬農民參加。

日本歷史上著名的「戊辰內戰」,以及隨之而來的國內動蕩,引來了窺探已久的「北極熊」。1869年俄軍對樺太島的日本漁場進行騷擾。剛剛完成倒幕運動、立足未穩的明治政權,不得不忍氣吞聲。

一方面為獲得與清朝平起平坐的地位,一方面為遏制俄國人,1870年日本向清廷爭取到第一個平等條約。《中日修好條約》第一款道:「嗣後大清國、大日本國信敦和誼,與天壤無窮。即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獲永久安全。」(《甲午戰史》)

1871年12月,山縣有朋、西鄉從道等聯名提出關於國內守備、沿海防禦及軍備的日本軍事新政策意見書,即以後所謂的「國防方針」。主要內容如下:

1.軍事重點逐漸由對內轉向對外。基本是守勢軍備,特別將重點置於沿海防禦。

2.採用徵兵制度,擴大預備兵力,在整頓軍備的同時,完善教育機關以及促進陸海軍的訓練。

3.對付帝俄的東方政策,實為國防當務之急,計劃以俄國為假想敵國,充實對俄軍備。

4.當此北方強敵日益緊迫之際,完善軍備應優先於其他各項政事。

俄國是日本的重大威脅,針對俄國的軍備建設應當優先於其他一切政事。這個政策還成為貫穿明治、大正、昭和三個時代日本陸軍大陸國防政策的基礎。

基於這個政策,1872年,日本廢兵部省,擴張為陸軍省和海軍省。當年末,日本的官兵人數已達到陸軍17096名,海軍2641名。

1873年3月,俄國軍隊再次侵擾日本漁場。不少日本官民主張出兵打擊,可限於國力有限和準備侵犯中國台灣,明治政府不得不再次忍氣吞聲,當地漁民被迫紛紛遷往北海道。1874年3月,日本人實際上已經退出樺太島。第二年5月,日本被迫答應俄方的條件,以樺太島交換千島。

持久有效地防禦俄國東擴,日本政府在1874年大規模向北海道移民,並建立屯田兵制度。

征韓論·侵台灣·占琉球

日本明治政府的擴軍計劃,名義上是防備俄國入侵,但實際上第一次用兵目標卻是在侵佔中國台灣、琉球和朝鮮之間進行選擇。

1872年9月,日本利用琉球漁民在與台灣土著人的糾紛中被殺事件,誘迫早與中國有著宗藩關係的琉球國王接受其「藩王」封號。

其後不久的1873年初,朝鮮釜山爆發反日運動。當年2月,西鄉隆盛、板垣退助等主張「征韓論」,明治政府決定採取行動。剛從西方考察回國的岩倉具視等人認為侵朝時機不成熟,堅決反對。

同年3月,日本當局便派外務卿副島種臣到中國,以質詢琉球漁民事件為名,打探清朝對琉球和台灣的立場。

日本政府經過激烈爭辯,當年10月決定取消侵朝,轉為利用中俄伊犁糾紛和中法越南衝突先行侵佔琉球和台灣,西鄉、板垣等憤然辭職。(這種戰略矛盾,在甲午戰爭中後期再一次凸顯。)第二年(同治十三年)5月,日本政府在美國的策動下,借口琉球船民事件出兵台灣。侵台日軍先是遭到台灣土著的沉重打擊,不久又被清軍包圍,還爆發了瘟疫,不得不接受議和提議。在美國等的大力幫助下,當年10月31日與清廷簽訂了《天津條約》。

西南戰爭·自由民權運動

日本侵台時,國內的反政府暴動仍未熄滅。1874年2月,佐賀地方的士族和熊本縣的「神風連」發動反政府暴動,被鎮壓。西鄉隆盛因「征韓論」辭職後,回到薩摩藩鹿兒島,被各地反對明治維新方面的「自由民權派」推舉為領袖。

所謂「自由民權派」,是相對「尊王派」而言的,主要是受到西方自由主義思想影響的非官僚利益團體和黨派,他們反對「主權在君」的君主集權制度及「欽定憲法」,主張「主權在民」,要求開設國會,頒布國民憲法,以及對外修改不平等條約。

1877年2月,西鄉及其追隨者高舉「新政厚德」的旗號,發動大規模反政府起義,九州、熊本、土佐等地的武士紛紛響應,人數迅速達到3萬。明治當局得到列強支持,甚至還從清朝政府那裡得到了10萬發子彈。在優勢武器裝備和兵力下,當年9月政府軍擊敗西鄉部隊。在這場戰爭中戰死和被俘後處決的西鄉部隊達一萬人,西鄉隆盛自殺身亡。

明治當局雖然平息了這次「西南戰爭」,但全國自由民權運動卻蓬勃發展。1880年3月,2府22縣的8萬7千多自由民權運動者推選的114名代表會集大阪,成立「國會期成同盟會」。當年11月,該同盟會員發展到13萬人,並不顧政府禁令和壓制,在東京舉行第二次大會。

在隨後的幾年裡,各地自由民權組織,高呼「不流血不能建立自由的基礎」、「建立完整的自由立憲政權」等口號,發表《革命起兵檄文》,佔領警察署和地方法院、進攻兵營、生俘政府官員、搗毀高利貸者的豪宅、焚毀借據。

1881年,明治天皇被迫頒發詔書,許諾制定憲法,並在1890年開設國會。

君主立憲

1882年3月,明治政府派遣伊藤博文一行前往歐洲考察,用了整整一年多的時間向普魯士、奧地利學習、研究君主立憲政治,並重金聘請德國立憲專家赴日本指點憲法起草工作。

1884年,明治政府頒布《華族令》,實行公、侯、伯、子、男五爵制度。其中,甲午戰爭的重要人物伊藤博文、山縣有朋、西鄉從道、大山岩等明治維新精英,均成為全國300多個華族新貴中的伯爵。(重新恢復等級制度!)

1885年12月,當局宣布取消太政官制度,實行內閣制度,並開始著手憲法頒布工作。經過幾年籌備,1889年2月11日,明治政府頒布帝國憲法。憲法規定,「一國之權力,以君主大權為其樞軸」,天皇統治「萬世一系」,「神聖不可侵犯」。天皇可以赦令形式隨意立法。軍隊歸天皇統帥,軍部輔佐其行使統帥權,統帥權不受內閣干涉。對外簽訂條約、宣戰、媾和等外交大權,由天皇獨攬。

1890年,明治政府開設國會,同年7月舉行眾議員大選,11月成立「帝國議會」。日本國會的職權為審議預算、諮詢和表決內閣決定。國會的召開、休會和解散,均由天皇決定。「帝國議會」,由貴族院和眾議院組成。貴族院議員由皇族、華族和「敕任議員」出任。內閣首相和各省部大臣輔佐天皇施政,其成員由天皇決定,內閣首相對天皇而不是對議會負責。參與天皇確定內閣人選的還有十來個「元老」,他們都是明治維新的開國元勛。(近似於古羅馬的元老院制度。)

1888年,日本成立了一個由高官和大臣組成的新機構「樞密院」。憲法規定該院為天皇的最高顧問府,負責有關憲法的草擬和解釋、戒嚴令的發布,以及對外條約等重大問題的諮詢。國會通過的決議,須該機構同意。 樞密院還負責諮詢皇室事務。(明治時代的日本君主立憲制度——尤其是軍制,與日本迅速發動並贏得甲午戰爭關係巨大。當時清朝的體制,名義上是帝制,本當更加集權,但實際上,光緒皇帝及其內閣缺乏政權,更無軍權。所謂封建集權,其實有名無實。日後中國的戊戌變法和袁世凱復辟,都企圖效仿日本君主立憲制,通過加強中央集權挽救國家危亡,均告失敗。孫中山為創建共和制而掀起的辛亥革命,實行「軍政」、「訓政」,也「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治理中國,獨裁專制行不通,中央無權威、軍閥割據更行不通。中國之治,難度遠遠大於日本。)

侵略朝鮮

侵台失敗之後,日本轉而開始謀劃侵佔朝鮮。兩次重大日朝衝突,都因中國方面及時出兵干預,日本未能得逞。詳見後面相關章節。

攘夷——鹿鳴館——修約

幕府開國之後,與美國、俄國、英國等國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關稅不自主,「租界地」和治外法權,英、法在橫濱設立軍事基地,洋人在日本霸氣十足……使得日本國民怨聲載道,強烈要求「收回國權」。社會各界對不平等條約的強烈反對,是促成幕府垮台的重要原因之一。

明治政府上台後,一方面以天皇的名義對外承認了幕府所籤條約,一方面對內強調將努力修改條約。1869年初戊辰內戰後期,明治政府便正式向美國和荷蘭等國駐日公使提出了舉行修約談判的要求。各國以條約限期尚未滿為由,拒絕談判。1870年1月,日本外務省不得不通知各國,同意在1872年條約到期時再舉行談判。(余:對歐美,日本束手無策!)

由於受到國內輿論的強大壓力,當年十月(陰曆),明治當局決定派外務卿岩倉具視為特命全權大使出訪歐美各國遊說。1871年夏,日本政府照會各締約國,再次提出修約要求。當年8月19日,日本還同夏威夷簽訂了一個相互承認最惠國的平等條約,企圖以此作為與各國修約談判的榜樣。美國政府堅持按國別單獨修約,並以日本是一個「未開化國家」和岩倉代表團的委任狀等「手續不完備」為由,拒絕談判。歐洲各國採取一致立場。英國還要求日本像埃及一樣成立由日本法官和外國法官混合組成的法庭,並要求新增外國人在日本旅遊、沿海貿易、投資等權利。當日方提出以開放內地讓外國人自由旅行、通商為條件,換取廢除治外法權和恢復關稅自主權,甚至同意「會審制」,各國仍不同意。

到1876年1月,日本外務省訓令駐各國公使就恢復關稅自主權進行交涉時,英法兩國由於法德矛盾尖銳,不得不防止俾斯麥發動侵法戰爭,而同意日本要求,撤走橫濱駐軍。

因急於提高日本的國際地位,以適應激蕩的國際政局,日本政府竭力撤銷治外法權,並為此迎合西方所謂的「不開化」、「沒資格修改條約」之說,大搞開化運動。甚至從1881年起用3年時間,開支18萬日元,在東京興建了日本第一洋樓「鹿鳴館」,作為迎賓館.

1886年前後,日本外相井上馨主張「改變攘夷鎖國之感情」,「進化到泰西文明,在亞洲創造泰西文明國同胞之一」,「改善文物制度,俾使我國地位與泰西諸國無大差異」。1887年,首相伊藤博文還專門在「鹿鳴館」舉辦了有400人參加的大型化裝舞會,還在自己官邸舉辦化裝舞會,將「鹿鳴館時代」推向高潮。此類「歐化」、「洋化」鬧劇,毫無成效,成為國際笑柄,並遭到國內輿論抨擊,井上馨被迫辭職。(「鹿鳴館時代」固然是日本政客的拙劣媚洋醜劇,但也顯示出當時日本政治高層為國家、國民利益用心良苦,令人感慨。除左宗棠「舁櫬出關」等極少數人物、事件之外,晚清君臣無此謀國之盡心。)

1888年大隈重信繼任外相後,日本外交政策進行了調整,將法權和通商問題合在一起,按對等原則與各國分別談判。新方案要求提高協定關稅,並將井上方案中的12年治外法權縮短為5年。還特彆強調,條約有效期12年滿後,若事先無新的約定則自動失效。

顯然,大隈方案較井上方案更有利於日方。但由於大隈搞秘密外交,同意在「大審院」(最高法院)中保留外國法官,遭到國內輿論的強烈反對。為此,1890年他被人砍掉了一隻腳。

總之,日本為修約做出了近40年的不懈努力,卻沒有實質性進展——直到甲午戰爭前夕的中日對峙徹底改變日本修約命運。(耗用如此長的篇幅,是為了強調一件事情:1894年7月的《日英友好通商條約》的突兀,及其對甲午戰爭事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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