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主要教派的思想和特點

九世紀中期以後,西藏長期分裂割據的局面,造成各地區政權間的持續鬥爭。佛教勢力與地方封建領主的結合,是藏傳佛教派別產主的主要原因。十一世紀中葉起,隨著地區性經濟的發展,佛教寺院迅速增加並穩定發展,傳承關係得到強化,門戶之見日益鮮明地表現出來。而一些吐蕃貴族的後裔,出家後取得主持寺院的特權,為保證家族的政治經濟利益,他們難免滋長出宗派觀念。此外,當時由各地傳入西藏的印度佛教,顯密俱備,流派眾多,它們自立門庭,各有傳承,「設教佈道,各化一方」;「各標一勝,各樹一幟」,逐漸形成各自的教理和修持方法。總之,藏傳佛教特彆強烈的宗派觀念,主要源於各地寺院與世俗政權相一致的政治、經濟方面的利益衝突,以及各自傳承的教義修持方面的差別。至十五世紀初,宗喀巴改革藏傳佛教,創立格魯派,此後便再也沒有出現過新的教派。這表明政教在西藏已獲得完全統一。

藏傳佛教在歷史上曾先後存在過近三十種教派及支系,其中主要的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格魯派等。現分別予以介紹。

寧瑪派

寧瑪派是藏傳佛教諸教派中歷史最為悠久的一派。該派自稱他們的教法是直接從蓮華生傳下來的,以傳承前弘期所譯的密教典籍為主,要比其他教派的產生早三百年。因為在朗達瑪滅佛時,通過秘密單傳的密教得以部分倖存,所以寧瑪派在早期也採取秘密單傳,具有嚴重的宗法性和苯教色彩,尚未出現寺院組織和系統教義。十一世紀時,素爾家族的三個成員(素爾波且、素爾穹·喜饒札巴、素爾穹·卓浦巴)供奉蓮華生為祖師,依據他入藏時所傳的密咒和伏藏修習為傳承,開始建立寺廟,整理教法,組織活動,逐漸形成一派。這「三素爾」即寧瑪派的實際創始人。當時並無派別之名,在藏傳佛教其他教派形成之後,因該派遵循舊傳密咒,故被稱之為「寧瑪派」。寧瑪,意為「古」或「舊」。又因該派僧侶多戴紅帽,故又被俗稱為「紅教」或「紅帽派」。

在「三素爾」之外,寧瑪派還有兩位重要人物:絨·卻吉桑波和隆欽然絳巴。絨·卻吉桑波精通因明、吠陀和其他典籍,除翻譯密教經典外,還對密典作註疏,撰論著。由他傳承下來的教法「大圓滿法」,是寧瑪派特有的密法。隆欽然絳巴兼通顯密二教,他對寧瑪派密法進行了修訂,並著有大量有關著述,其代表作《隆欽七寶藏論》成為該派僧侶的必讀著作。

寧瑪派把佛法判為九乘,即: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事部(作密)、行部(行密)、瑜伽部(瑜伽密),生起大瑜伽(大瑜伽密)、教敕阿魯瑜伽(無比瑜伽密)、大圓滿阿底瑜伽(無上瑜伽密)。前三乘名「共三乘」,為化身佛釋迦牟尼所說,屬顯密二宗所共修;中三乘名「外密乘」,為報生佛金剛薩埵所說,屬密教諸派所共修;後三乘名「無上內三乘」,為法身佛普賢所說,密教所修最高密法,屬寧瑪派所獨有。

寧瑪派修習密法所依據的根本密典是「十八怛特羅」,它們是《大圓滿菩提心遍作王》、《金剛莊嚴續教密意集》、《一切如來大密藏猛電輪續》、《一切如來遍集明經瑜伽成就續》、《勝密藏決定》、《釋續幻網明鏡》、《決定秘密真實性》、《聖方便絹索蓮華曼》、《幻網天女續》、《秘密藏續》、《文殊輪秘密續》、《後續》、《勝馬遊戲續》、《大悲遊戲續》、《甘露》、《空行母焰然續》、《猛咒集金剛根本續》、《世間供贊修行根本續》。「怛特羅」,本意為「相續」,轉意為「密咒」,這裡指秘密經典。

寧瑪派的教法以「大圓滿法」為正傳。大圓滿法分為三部,即心部、界部、教授部。心部偏重於通過直觀心性本空而修持解脫之道;界部主張通過脫離心所思慮的對象而體驗「心性自然本智」;教授部以男女合身修法(所謂「無上瑜伽」)為手段,同時也包含後三乘的全部瑜伽密。三部的核心是教授部。它的理論基礎與漢地佛教占統治地位的「真如緣起」說一致,認為人的心體就本質而言是純凈的,只是因受煩惱、塵垢的障蔽,才生起世俗世界的一切現象。修習的目的,就是要保持心體的本凈空寂狀態。因此,在修持中,就應遠離取捨,雙融無分別智,視生死即涅槃,由此而擺脫各種迷惑,以空虛明凈之心領悟性空之理。其結果,證得萬法皆空,心體與宇宙本體契合,超越世俗認識,脫離世俗生活,使自己的肉體成為金剛鎖身。、這便是修持「大圓滿法」的最高成就。

寧瑪派作為一個教派,其組織比較渙散,教徒分散各地,教法內容也不很一致,有各自的傳承。教徒主要由兩類人組成。一類是出家的僧侶,他們住在寺院,遵守戒律,有嚴密的教階制度和寺院管理制度,相對注重經典和教義。另一類是在家的咒師,他們專以法術和咒術在社會上展開禳災祈福、治病驅邪的活動,既不讀佛經,也不重佛理,有似於本教的咒師。這一類人數大大多於出家僧侶,且在文化落後的群眾中很有影響。

寧瑪派在早期僅有為數不多且規模不大的寺院,未能獲得較大的發展,也未形成完整的、自成體系的、政教合一形式的穩定寺院集團。直至十七世紀,在黃教首領五世達賴喇嘛的支持下,該派獲得了一定的發展。此時,寧瑪派在各地建起了幾座較大影響的寺院;由於沒有中心寺院,該派此後的六個支系,便以各自的主寺為名。它們是:一、多吉扎寺,位於拉薩以南、雅魯藏布江北岸;二、敏珠林寺,位於西藏山南扎囊縣;三、佐欽寺,在今四川德格東北;四、噶陀寺,在今四川白玉縣境;五、貝域寺,在今四川白玉縣;六、西欽寺,在今四川德格縣。

噶當派

藏語「噶」意為「佛語」,「當」意為「教授」、「教誡」;「噶當」,意為一切佛的教說(顯密佛教的經、律、論三藏)都具有對僧侶修行全過程的指導意義。

噶當派的教法源於阿底峽,以阿底峽所著的《菩提道燈論》為基礎。但該派的正式創始人則是阿底峽的弟子仲敦巴。

仲敦巴(1005-1064),出生於富豪之家,曾拜賽尊為師學佛。1045年,去阿里迎請阿底峽,經後藏貝塘返抵拉薩。此後便始終跟從阿底峽學習顯、密二教各種教法。1055年,仲敦巴在聶塘主持阿底峽去世一周年紀念會,並在那裡建立一所寺廟。翌年,他受當雄一帶封建主之請,前往傳教,並在熱振興建熱振寺為根本道場,逐漸形成噶當派。仲敦巴一生未受比丘戒,但他以講經傳法為業,有眾多出家弟子。

仲敦巴去世後,他的三個弟子(博多哇、京俄巴、普瓊哇)分別傳法,形成教典派、教授派和教誡派三個噶當派的分支。教典派注重佛教經典的學習,傳授阿底峽思想,視一切經典為修行的依據,但以阿底峽《菩提道燈論》和「噶當六論」(《菩薩地論》、《大乘莊嚴論》、《集菩薩學論》、《入菩提行論》、《本生鬘論》、《集法句論》)為主。教授派偏重於師長的指導,注意念咒、供佛和靜修,以阿底峽《菩提道燈論》中「三士道」次第見行雙運為主旨,以「四諦」、「緣起」等學說為教授內容,以明「無我義」之正見;通依一切大乘經典,別作《華嚴經》、龍樹《寶鬘論》、靜天《集學論》、《入學論》為主。教誡派注重戒律和修行,主張下自戒律,上至金剛乘法,能在一座中一齊修習,所崇本尊為釋迦佛、觀音、綠度母、不動明王,四本尊與三藏教法合稱為「噶當七寶」。

噶當派雖以顯教為主,但並不排斥密教,而取一種調和態度。在修習次第上,主張先顯後密,並且強調密法只能授給經過考驗的有根器的人。其密教修習以《真實攝論》為指導,此屬於密教四部中仍以顯教教義為基礎的瑜伽部,既與薩迦派、噶舉派等推崇無上瑜伽密有所區別,又與寧瑪派大量吸收苯教成分的做法有很大不同。所以該派在藏傳佛教中享有顯密教法「純凈」的聲譽。

噶當派全部教法的理論基礎是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該論強調,修習佛法要依「三士道」的修行次第,循序漸進;修法者要「發菩提心」,「嚴守戒律」,「修習止觀」,「福慧雙修」。認為只有在以上顯教階段圓滿修持的基礎上,才可轉入密法修持,達到「即身成佛」。

「三士」是對學佛者的分類。一、「下士」,指那些只求今生利樂,不知生死輪迴之苦,不求解脫的紜紜眾生,屬於「人天乘」;二、「中士」,指那些只是追求個人解脫,不想普渡眾生,仍局限於自利之心的人,屬於「小乘」;三、「上士」,指那些既求自身解脫,又願普渡眾生,有自利利他之德的人,屬於「大乘」。與此「三士」相應的修行次第,即為「三士道」。學佛者從學「三士道」,必須先求名師,依照師長指導,再去身體力行,否則難免誤入歧途。有了這一先決條件,就可以從「下士道」起依次修習。

噶當派的主要寺院是拉薩以南的桑浦寺,它於1073年由阿底峽弟子俄·雷必喜饒創建。該寺在第六任堪布恰巴卻吉僧格之後,分為上、下兩院。

噶當派在十一、十二世紀時,曾有很大發展,僧徒眾多,寺院廣布。藏傳佛教其他教派曾普遍受到噶當教派的影響。十五世紀初,宗喀巴在噶當派基礎上創立格魯派(又名新噶當派),原來屬於噶當派的寺院(包括桑浦寺)都歸入格魯派,此後噶當派便不復存在。

薩迦派

藏語「薩迦」意為「灰土」,因該派主寺座落於一片灰白色的土地上,名「薩迦寺」,故其教派即名薩迦派。又因該派寺廟圍牆上塗有象徵文殊、觀音、金剛手三菩薩的紅、白、藍三色線條,故又俗稱「花教」。

薩迦派的創始人為貢卻傑布(1034-1102)。他自小隨父學習寧瑪派教法,後來拜卓彌譯師釋迦益希為師,廣學後弘期所譯密教經典,又從其他譯師學一切顯密教法,而以卓彌所傳「道果法」為主要教法。四十歲時,貢卻傑布在奔波山建立薩迦寺,逐漸形成薩迦派。

薩迦派形成後,經貢卻傑布子孫四代人的經營,日益得到發展。尤其是在四祖貢噶堅贊和五祖八思巴時期,該派進入鼎盛時期。由於該派主寺薩迦寺的住持都由貢卻傑布後裔擔任,教法的傳承也由家族世襲,其他族系不能介入,所以該派世稱「血統傳承」,為貢卻傑布家族所御用。

「薩迦四祖」貢噶堅贊(1182-1251)自幼學習祖傳薩迦派顯密經典教法,並修習因明等大小「五明」。除薩迦教法外,他對噶當派、希解派的教法也很有造詣。他因學識宏富,被人尊為「班智達」,稱作「薩班」(即薩迦班智達的簡稱)。有著作十餘部,其中影響較大的有《正理寶藏論》、《分別三律儀論》、《薩迦格言》等。

十三世紀三十年代,蒙古統治者著手進軍西藏。1240年,元太宗窩闊台之子闊端領兵駐紮涼州。闊端派遣大將達爾汗台吉多達那布率軍入藏,抵達藏北熱振寺一帶。多達那布向闊端建議,根據西藏政治勢力與佛教勢力結合的特點,採取扶植薩迦派的方式,使之協助蒙古進行有效統治。闊端接受建議,於1244年委派多達那布和加曼二人持函入藏,邀請貢噶堅贊去涼州,商談西藏歸順蒙古的問題。1247年,貢噶堅贊抵達涼州,經與闊端磋商,議妥關於西藏歸順的條件,並由他給西藏各地方勢力寫信,勸說他們一起歸順,此即著名的《薩迦班智達致烏斯藏納里僧俗諸首領書》。協議規定了元朝中央對西藏地方的行政管理權力,薩迦派也由此而取得在西藏地區的政治和宗教的領袖地位。

「薩迦五祖」八思巴(1235-1280),本名羅追堅贊。他幼而穎悟,長博聞思,學富五明,淹貫三藏。1253年,忽必烈聞其名,召置左右,並從受密教灌頂。1260年,忽必烈即蒙古大汗位,封八思巴為「國師」,賜玉印,開創了元朝帝王任命帝師的先例。1264年,忽必烈遷都燕京,在中央設置總制院,掌管全國佛教事務和西藏地方行政事務,命八思巴兼領總制院事,協助中央對西藏的管理。1269年,八思巴奉忽必烈之命,呈上由他依據藏文字母創製的「蒙古新字」(俗稱「八思巴文」)。次年被加封為「帝師」。去世後,忽必烈賜謚號「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輔治大聖至德普覺真智佑國如意大寶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師」。

八思巴之後,其家族和門徒繼續為元朝政府重用,僅被封為帝師的就有十餘人。他們的活動無疑出於各自的政治、經濟利益目的,但在客觀上加強了西藏與中央政權的隸屬關係,密切了民族之間的聯繫。

十四世紀上半葉,元朝開始衰落,薩迦派失去了中央政權的有力支持,逐漸偏安於薩迦一隅。其地位後來為噶舉派所取代。

薩迦派教義的核心是「道果法」,或名「道果論」。認為,修持者若拋棄一切惡業、斷常之見,勤勉修行,就可以斷除所有煩惱,獲得「一切智」,成就涅槃之「果」。根據這一思想,形成三個修行次第。

首先是捨棄「非福」惡業(「非福」,指死後要遭惡報的一類壞事),專心致力於行善,這樣,來世便可以轉生「三善趣」(即人、天、阿修羅)。

第二是破除「我執」(「我執」,指將「我」執為實有的觀念)。轉生「三善趣」並非擺脫輪迴之苦,所以還必須斷除「我執」。「我執」是一切苦惱的根源,破除「我執」,證得諸法「皆非實有」、「一切皆空」,才能徹底超脫生死流轉。

第三是破除「一切見」(「一切見」,指與佛教原理不符合的所有錯誤認識),如「斷見」或「常見」,認識到事物「緣起性空」,既非有,也非無,由此而成為「智者」即真正領悟佛法的人。

依據上述三重程序修持,可以由生死此岸抵達涅槃彼岸。薩迦派將它概括為四句:「最初舍非福,中斷於我執,後除一切見,知此為智者。」這種看法大致沿襲了龍樹中觀派思想。

噶舉派

藏語「噶舉」意為言傳,因該派注重口授密法的傳承,故名。又因該派的遠祖瑪爾巴、米拉日巴等人在修法時沿用印度僧侶身穿白色僧衣的習慣,故俗稱「白教」。

噶舉派有兩大系統。一是由瑪爾巴傳下來的,稱為達波噶舉;二是由瓊波南交巴傳下來的,稱為香巴噶舉。這兩個系統的密法教義均來自印度。因香巴噶舉在十四、十五世紀時已湮滅無聞,因此通常所說的噶舉派指的是達波噶舉。

達波噶舉的創始人達波拉傑(本名索南仁欽),其教法則淵源於瑪爾巴和米拉日巴。

瑪爾巴(1012-1097),本名卻吉羅追,出身系西藏山南洛扎地方的富豪。十五歲起隨卓彌譯師學習佛法,成年後三赴印度、四入尼泊爾,聽講集密等無上瑜伽部密典,並詳細研修「時輪金剛法」、「歡喜金剛法」、「大手印法」等各種密教教法。回藏後定居授徒,獨成一派。弟子眾多,由米拉日巴繼承其教法。

米拉日巴(1040-1123),本名脫巴噶,出生於後藏阿里貢塘(吉隆縣北)地方。歸依佛教後,先從寧瑪派僧侶學「大圓滿法」,未覺滿意。三十八歲時拜瑪爾巴為師,學得全部密法,道行非凡,「即身獲殊勝悉地」。四十五歲開始收徒授法。他用演唱道歌的方式傳教,通俗易懂,頗受歡迎;所著《道歌集》膾炙人口,在藏族文學史上有一定地位。弟子眾多,最著名的是達波拉傑。

達波拉傑(1079-1153),本名索南仁欽。幼年學醫,造詣很高,故有達波拉傑之稱(意為達波地方的醫生)。出家後,先從噶當派大師甲雨哇等學習噶當派教法。三十二歲拜米拉日巴為師,受金剛亥母灌頂,學得那若巴的瑜伽神心功及大手印法。後又於達波潛心修行多年,並以「大手印」為中心,形成自己的體系,創立達波噶舉教派。1121年,他在達波創建崗波寺,作為本教派的祖寺,傳授門徒。

達波拉傑之後,其門下四大弟子在前後藏分別建寺收徒,形成四大支系,即帕竹噶舉、蔡巴噶舉、拔戎噶舉、噶瑪噶舉。此後,由帕竹噶舉系又分化出八個小支系,它們是:止貢噶舉、達壠噶舉、主噶舉、雅桑噶舉、綽甫噶舉、修賽噶舉、葉噶舉、瑪倉噶舉。

四大支系中影響最大的是帕竹噶舉。

帕竹噶舉的創始人是帕木竹巴(1110-1170),簡稱帕竹,本名多吉傑波,生於西康(今西藏東部)南部哲壠乃學地方。幼年出家,十九歲入藏遊學,遍習噶當、薩迦、寧瑪教法。後來投於達波拉傑門下,修習「俱生和合法」以及「大印法門」。返回西康後,先在察崗傳法授徒,後至山南帕木竹地方,建立丹薩替寺,於此形成帕竹噶舉派。在所著的《噶古釀格》一書中,闡述了他的教法。

1208年,山南的朗拉斯家族扎巴瓊乃奪取帕竹噶舉主寺丹薩替寺的寺主之職,此後該派首領職位便由朗氏家族世襲,被元朝封為「萬戶長」。元順帝至正十一年(1351),其首領絳曲堅贊受封為「大司徒」,以武力取代薩迦派勢力,掌握西藏地方政權。明永樂四年(1406),明成祖封絳曲堅贊的侄孫扎巴堅贊為「灌頂國師闡化王」,賜玉印。至此,帕竹噶舉和朗氏家族的政教合一地方政權達到極盛。

1481年,帕竹政權被其屬部仁蚌巴以武力擊敗,帕竹噶舉也隨之衰落。該派原有的八個小支系中,唯有止貢、達壠、主巴三家流傳下來,其餘五家先後絕傳。

蔡巴噶舉的創始人是向蔡巴。向蔡巴(1123-1194),本名達瑪扎,二十六歲出家,改名尊追扎。先後受學密咒教授、三摩地灌頂、制息術、拙火定等。三十歲時,從貢巴楚臣寧波學習達波拉傑的密法「俱生和合法」,證得「真實義」。1175年,在拉薩東郊建立蔡巴寺,創建蔡巴噶舉。後又在蔡巴寺附近建立貢塘寺。其門徒眾多,分頭建寺,使該派迅速發展。1268年,元世祖忽必烈封首領桑結額珠為蔡巴「萬戶長」,兼掌政教。此後,桑結額珠之子仁欽堅贊赴京朝貢,元世祖賜誥命金印,成為前藏地區勢力強大的三個萬戶長之一。十四世紀後,隨著蔡巴領主的失勢而衰微,乃至絕傳。

拔戎噶舉的創始人是達瑪旺秋,約十二世紀時人,系達波拉傑弟子。他在後藏昂仁地方建立拔戎寺,以此為中心成立拔戎噶舉。該派以密教「大手印法」和顯教「大印境界」為主要教法。寺主由家族世代相承。後因該宗家族內部紛爭,逐漸衰絕無聞。

噶瑪噶舉的創始人是都松欽巴。都松欽巴(1110-1193),本名卻吉扎巴,出生於西康哲雪地區。十六歲出家,除拜達波拉傑為師,學噶舉派教法外,還曾學噶當派、薩迦派和寧瑪派的教法。但以噶舉派的「大手印」和「拙火定」為主要教法。1147年,都松欽巴在昌都類烏齊附近建立噶瑪丹薩寺,標誌著噶瑪噶舉派的形成。其後,又在拉薩西北的堆壠建立粗卜寺,成為該派的主寺。

噶瑪噶舉派在藏傳佛教各派中最早採取活佛轉世制度,有黑帽系和紅帽系等轉世系統。黑帽系的實際創始人是噶瑪拔希,本名卻吉喇嘛。1407年,明成祖封黑帽系五世得銀協巴(本名卻貝桑布)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並賜以「如來」名號。其弟子數人先後被封為國師、大國師。紅帽系的創始人是扎巴僧格,至第三世卻欠意希時,得到明王朝賜給的封號和佛像。

噶瑪噶舉派於元、明兩代在康藏地區都曾有一定實力,但自清初起已開始衰落,紅帽系在乾隆後被迫停止傳承。

噶舉派的另一系統香巴噶舉,創始人為瓊波南交(1086-?)幼年時學習苯教教法,後又學寧瑪派大圓滿法,曾多次赴印度、尼泊爾學習梵文和密教教法。因該派寺廟多集中在香地(今西藏南木林縣),故名香巴噶舉。瓊波南交的門徒又建立甲寺和桑定寺,形成香巴噶舉的兩個支派。桑定寺在今浪卡子縣羊卓雍湖畔,寺內除了主持多吉帕姆是女活佛(藏傳佛教唯一的女活佛),其餘全是男喇嘛。格魯派的創始人宗喀巴及其弟子克主傑先後向香巴噶舉僧侶學法。該派於十四、十五世紀後逐漸衰絕。

雖然噶舉派派系複雜繁多,但各派教義大同小異,都屬瑪爾巴和米拉日巴的傳承,以龍樹的中觀論為理論基礎。該派最主要的教法是所謂「大手印法」,顯密兼修。手印指佛陀的真實教法,由佛陀親手印定;大,指佛陀的教法至高無上。它要求修持者從「拙火定」開始,調整呼吸,使身體不畏寒冷,不懼饑渴。由此逐漸做到心住一境,不起分別,無善無惡。然後再集中觀察安住於一境的「心」是在身外還是身內,若是到了無處可尋之時,便已證悟到此心並非實有,達到「空智解脫合一」的境界。這就是成佛。該派的「大手印法」有顯密之分,顯教大手印如上所述,重視修心,利用呼吸控制意識活動;密教大手則重視修身,其最高修法即無上瑜伽密的所謂「雙身修法」,證悟「空性」,達到「即身成佛」。

格魯派

藏語「格魯」意為善律、善規,表示該教教義最為完善。因格魯派是在噶當派教義的基礎上建立的,所以又名「新噶當派」。又因該派僧侶穿戴黃色僧衣僧帽,故俗稱「黃教」或「黃帽派」。這是藏傳佛教中最後興起的、也是最有實權的大教派。它既是西藏佛教全部歷史發展的總結,也為此後的西藏佛教開拓了新的方向,它給西藏的政治統治提供強有力精神支柱,使之最終確立起完備的「政教合一」體制,對西藏社會造成的影響,極其深遠。

格魯派的創始人是宗喀巴。宗喀巴(1357-1419),本名洛桑扎巴,生於青海湟中;藏語稱湟中一帶為「宗喀」,故名。他七歲出家,受沙彌戒,並開始從噶舉派僧侶頓珠仁欽學習藏文和佛經,十年內在顯教經論、宗教儀軌等方面打下堅實基礎。十七歲赴西藏深造,先後在前後藏各地投師求法,在噶當、薩迦諸派大師指導下研習五論、五明,兼通顯密,造詣精深。二十九歲從楚臣仁欽受比丘戒,並開始講經收徒,同時系統學習密宗經典及其註疏,另外還學習薩迦、噶當、噶舉等派的教法。他的學習,不拘一格,不受教派門戶的限制,為此後進行宗教改革和創建新的藏傳佛教思想體系,作了有益的準備。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從整頓戒律入手。由於元朝政府給予藏傳佛教僧侶以許多特權,當時藏傳佛教各派戒律廢弛,教風敗壞。尤其是一些上層僧侶直接參与掌握政治、經濟權力,享有高度特權,他們飛揚跋扈,為非作歹,巧取豪奪,殘害民眾;甚至借修持「密法」為名,霸佔民女,取人心肝。其惡劣行徑,為時人所不齒。《元史·釋老志》記載說,從西藏到內地,上層喇嘛「氣焰熏灼,延於四方,為害不可勝言。」至十四世紀後半葉,藏傳佛教已呈現「頹廢萎靡之相」,引起民眾的普遍不滿,逐漸失去宗教的號召力。

針對上述狀況,宗喀巴強調,僧侶必須嚴守戒律,獨身不娶,脫離生產;僧侶還必須常住寺院,不得在外滋事。他認為,無論大小顯密之教,一切僧眾在持律上不能有例外。他還利用各種講經機會,詳解戒律細則,並要求自己的門徒率先守戒,以作示範。同時,宗喀巴在號召廣泛修復原有廢舊寺院的基礎上,主張建立起嚴格的寺院組織和管理體制,以便從制度上保證戒律的落實和踐行。

1409年,宗喀巴在明成祖所封「闡化王」帕竹政權首領扎巴堅贊的支持下,在拉薩大昭寺舉辦了一個大規模的祈願法會(傳召大會)。這是一次不分教派和地區的全西藏教徒大集會,參加者有一萬之眾。這次法會,使宗喀巴的宗教改革設想得到充分體現,並奠定了他作為西藏教界領袖人物的地位。法會之後,宗喀巴在拉薩以東的達孜縣境內興建起甘丹寺。甘丹寺的建立,標誌著格魯派的正式形成。除甘丹寺外,格魯派後來又相繼建立起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這些寺院的建成,確保了格魯派的穩定發展。

格魯派創立不久,便與明王朝建立起重要聯繫。永樂十二年(1414),宗喀巴派其弟子釋迦也失赴京朝貢;次年,明成祖封釋迦也失為「西天佛子大國師」。宣德九年(1434),釋迦也失再次進京,明宣宗封他為「大慈法王」。

在宗喀巴去世後,他的弟子們以拉薩為中心,分赴各地傳教,大量建立寺廟。至十五世紀中葉以後,格魯派已成為一個全藏性的、政治經濟實力大大強於其他教派的派別。由於格魯派禁止僧侶娶妻生子,隨著教派的發展壯大,為解決宗教首領的繼承問題,該派仿照噶瑪噶舉派,採取了以靈魂轉世說和寺廟經濟利益相結合為基礎的活佛轉世相承的辦法,於是形成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系統。

格魯派的活佛轉世制度開始於宗喀巴的弟子根敦嘉措。根敦嘉措於1542年去世,他去世後,迎請年僅三歲的索南嘉措作為轉世靈童,於哲蚌寺繼承寺主職位,成為格魯派活佛。明萬曆六年(1578),索南嘉措應邀至青海會見蒙古土默特部落首領俺答汗,出於政治需要,兩人互贈尊號。俺答汗贈給索南嘉措的尊號是「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意為在顯、密兩教方面都有最高成就的、學問如大海一般深廣的超凡入聖大師。索南嘉措是為第三世達賴喇嘛;第一世根敦珠巴、第二世根敦嘉措均屬後來追認。「達賴喇嘛」,系蒙語和藏語的合稱,意為「智德深廣猶如大海能包容一切的上師」。索南嘉措贈給俺答汗的尊號是「咱克喇瓦爾第徹辰汗」,意思是聰明智慧的轉輪王兼汗王。索南嘉措曾向土默特部宣講黃教教義,為該教以後在蒙古民族中的廣泛傳播奠定了基礎。萬曆十五年(1587),索南嘉措受邀進京,並受「朵兒只唱」(執金剛)的封號。清順治九年(1652),五世達賴阿旺·羅桑嘉措赴北京朝覲,受清政府優厚款待。他從內地帶回的金銀,在前後藏新建格魯派寺廟十三所。翌年,他受清廷冊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取得藏傳佛教各派總首領的稱號,確立了達賴喇嘛系統在西藏的政教地位。

「班禪」,意思是「大學者」。以班禪作為歷代轉世活佛的稱號是從第四世班禪即扎什倫布寺主羅桑卻吉堅贊開始的(前三世均屬追認)。明崇禎十四年(1641),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率軍進藏,為了鞏固他在西藏的統治,贈羅桑卻吉堅贊「班禪博克多」稱號。「博克多」,意為智勇雙全。自此,原來西藏地區習慣上用於博學高僧的「班禪」稱號,成了歷代轉世活佛的專有稱號。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正當西藏上層為爭奪六世達賴之位而內鬨不已的時候,朝廷派員入藏,封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正式確立了班禪的地位,以便分權統治。「額爾德尼」,意為「珍寶」。

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轉世系統形成後,代代相傳,同為格魯派教主。在清王朝的大力支持下,格魯派成為藏傳佛教的正統派和西藏地方執政的教派。

清王朝對藏地佛教的支持,是它整個統治政策的組成部分。入關之前,清統治者採取滿、蒙聯合的手段對付明王朝。入關以後,為了鞏固統治,清帝室根據滿、蒙、藏民族相似的文化、宗教、歷史背景,試圖以藏傳佛教激發他們的感情,並通過喇嘛上層控制邊疆地區。如乾隆《御制喇嘛說》碑文所說:「蓋中外黃教,總司以此二人(達賴、班禪),各部蒙古一心歸之。興黃教,即所以曳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護之,非若元朝之曲庇番僧也。」在清室悉心扶植下,藏傳佛教在全國範圍,尤其在蒙藏和三北地區,有相當大的發展。僅據藏地統計,乾隆二年(1737),屬達賴系統的寺廟有三千一百五十多所,喇嘛有三十萬二千五百六十人;屬班禪系統的寺廟有三百二十七所,喇嘛有三千六百七十人。到光緒八年(1882),喀魯派大寺廟有一千零二十六所,喇嘛四十九萬一千二百四十二人。在蒙古地區,情況大體相似。

格魯派的基本教義是由宗喀巴奠定的。宗喀巴曾以隱語詩的形式,宣布自己是阿底峽的繼承者,而他的思想也確實是對噶當派的發展。宗喀巴相當重視宗教理論的建設。他撰寫了大量著作(據說多達一百餘種),其中最重要的是《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對於藏傳佛教中流行的各種異說,他在著作中予以一一批判,並提出自己的思想體系以及修持解脫方法。《菩提道次第廣論》是對阿底峽《菩提道燈論》的發展,書中提出了格魯派的中心教法,即闡明三乘漸次修行之道,立「三士道」,注重「出離心」、「菩提心」、「空性見」三要。《密宗道次第廣論》則以密教為究竟,對密教四部(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的修行次第、儀軌、方法、法器使用等方面作出詳細論述,使密教修持規範化。兩書的哲學理論,以後期中觀學說為主,宗奉緣起性空之說,以此指導顯密二教的修持,比其他教派在教義上顯得更加系統和嚴密。

宗喀巴認為,釋迦如來的一代正法,不外教、證兩種,而一切「教」的正法又攝在經、律、論「三藏」之中,一切「證」的正法則攝在戒、定、慧「三學」之中。因此提倡三藏不可偏廢,必須全修。與此同時,他突出闡揚了「緣起性空」理論。他認為,「緣起」和「性空」是觀察事物的兩個相互依存和聯繫的範疇。一切事物都由因緣和合而起,故是「緣起」;緣起的事物都無自性,故是「性空」。所以,一切事物既是緣起「有」,又是自性「空」;只有同時認識到一切事物的這兩個方面,才是完整的認識。世間一切煩惱都因無明而起,人們只有懂得「緣起性空」的道理,才能克服「無明」,獲得智慧。所以,「緣起性空」實際上是格魯派的理論核心,代表了該派的基本世界觀和認識論。

在修持理論上,宗喀巴又提倡與內地天台宗形式相似但內容不同的止觀並重、定慧雙修的思想。這是針對當時藏傳佛教中普遍存在的止觀偏廢的流弊而提出的。他把瑜伽行派在修「止」中所要達到的「輕安」(輕鬆安適)狀態作為最高境界,認為以修止控制自己的心理活動,達到「心住一境」,即可獲得身的「輕安」;修「觀」在於「依止」如理思維,最後達到「心」與「理」的合一,可以獲得心的「輕安」。止與觀互相配合,由止到觀,由觀到止,由此而增長智慧,證得涅槃。

同時,由於格魯派對於四部密教的一切道次,以歷代相承的教授為依據加以會通,認為顯密一切經論都是修行證果的教授,所以凡藏傳佛教各派所傳的密教教法,在該派中無不兼容並蓄。

藏傳佛教除了上述五大教派外,尚有一些較小的派系。如希解派、覺域派、覺囊派、郭扎派、夏魯派等,也都曾在歷史上產生過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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