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一場血色的噩夢》——重生的希望,或更深重災難的開始

編者按:3月8日,各大媒體及商家都在傳播各種「女生節」話題,騰訊新聞原創團隊發布了融合新聞專題《看見淤青有多難》(下圖),讓家暴受害者終於不再沉默,勇敢地站了出來。

在很多地方,家暴被視為男人「管理」妻子的合理方式而普遍存在,而受害者往往選擇沉默,敢於向媒體公開自己真實處境的受害者極少。

被長期家暴到無法承受之後,她們有的選擇「從3樓的窗戶逃走,失手掉了下去」,丈夫卻見死不救。有的「以暴力行為反抗長期施暴的丈夫並致其死亡。她們因此入獄。」……

「為什麼不離開這段婚姻?」

這恐怕是最令他們感到悲傷和痛苦的問題。離開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困難和風險,不離開是他們的現實選擇。他們最後無奈選擇沉默,而這個社會對於家庭暴力的迷思,會讓他們更加沉默。

全國婦聯在2011年10月21日的一項調查顯示,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佔24.7%,約為「四分之一」。

感謝團隊的努力,這對於那些家暴受害者來說,可能是重生的希望……

也可能是更深重災難的開始——如果我們媒體人(及各界社會正義人士)不持續行動下去的話。

家暴受害者:黃芳

「我真的很害怕,覺得自己特別沒用。」黃芳描述了自己被丈夫施暴時的感受,最痛的不是肉體,而是內心的恐懼。結婚的第一天,她就被丈夫施暴了,第一次被打的時候她選擇了原諒,但是丈夫變本加厲,接近瘋狂。

黃芳展示自己的受傷照片,這是她為數不多留下來的證據。由於周圍的人都勸她要忍耐,黃芳才一直沒有離開丈夫。直到她發現了丈夫吸毒,被丈夫用刀威脅時,黃芳從三樓跳了下去,導致盆骨骨折。目前,她的丈夫已不見蹤影,但黃芳覺得很慶幸,因為她終於脫離的他的魔掌。

家暴受害者:楊希

17歲那年,楊希的男朋友想跟她結婚,考慮到年齡太小,楊希拒絕了,男朋友一怒之下把她的雙眼挖了。更不幸的是,她後來的丈夫對她進行了更極端的施暴,暴打,辱罵,甚至叫她自殺。一怒之下,楊希用斧頭把他殺了,被判12年。

36歲的楊希在此前的十八年中,一直過著非人的生活。為了謀生,楊希學會了推拿,長期的推拿工作,讓她的手已經有點變形。如今,她最大的願望是希望自己的非婚生女兒能上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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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miluing(1) 來自時史洞見

▲音頻:家暴受害者楊希口述

家暴受害者:葉敏

每當想起自己的家暴經歷,葉敏都會失控哭泣,她歷經艱難才從陰影里走出。在葉敏的經歷中,外表光鮮的男性會讓外人對他們施暴的一面難以置信,也正因為如此,大部分受害者選擇沉默。

家暴受害者:崔蘭枝

崔蘭枝69歲的時候,選擇了與丈夫離婚,凈身出戶,幾十年的受虐經歷讓她去意已決。

無人贍養加上病痛纏身,崔蘭枝在寒冬中忍受著關節病的劇痛,一貧如洗的家境以及絕望的人生,她也曾試圖結束自己的生命,然而對於那個向她施暴的丈夫,她說了一句:「我不希望跟他葬在一起。」

崔蘭枝在街頭乞討時,遇到了莫叔,莫叔覺得她可憐,就把她帶回家裡,並盡他所能地照顧著崔蘭枝,也算是給崔的凄涼晚景帶來了一絲的安慰。莫叔的情況雖然十分艱難,但是崔阿姨不會再受到家暴的擔憂。

家暴受害者:程國芳

程國芳二十多年來一直忍受著丈夫的虐待,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丈夫家暴後,她對他已經絕望。一天,趁著丈夫不在的時候程國芳逃了出來,暫時逃離了這場夢魘。

如今,程國芳隱藏在一個丈夫找不到的地方,等待著法院離婚的判決。

家暴受害者:王玉梅

王玉梅是一名「同妻」,在她和丈夫的關係中,肢體暴力與毫無交流的「冷暴力」都讓她感到痛苦。

家暴受害者:胭脂

受到家暴後,胭脂回到娘家。然而家人並不支持她離婚,認為她是跟丈夫經常吵架所以變得瘋瘋癲癲。

家暴受害者:凌

凌在婚姻期間經常遭受丈夫的家暴,被趕出家門後凌一個人住在外面。

家暴受害者:許林芳

許林芳站在丈夫的墓前,「原本他是可以老死的。」她有點後悔。丈夫虐待了她那麼久,她從來沒有還過手,也沒有向外界求助,更沒有別人幫助過她。在農村,對丈夫的打罵逆來順受彷彿是一件自然的事情,直到2014年底,在唯一一次反抗中,她掐死了他。

許林芳在憤怒下殺死了丈夫,結束了「家暴」這個長達二十年的恐懼。事後,村民聯名為許林芳求情,法院最終判決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在當時被視為一個反家暴的經典案例。

文化水平低的許林芳在緩刑期間只能靠農活來維持生計,生活的困境讓她感到無力。

許林芳一家仍住在那個事發的危房裡,房子里還掛著丈夫的遺照,家裡的孩子從小就目睹了父親對母親的施暴。丈夫走後,四個子女都需要照顧,重擔壓在了許林芳和大兒子身上、三個孩子還沒上戶口也一直困擾著她。

家暴受害者:夏瑩

2012年,夏瑩的前夫對她第一次實施了家暴,因為一些家庭的爭執,夏瑩在事後讓前夫寫了道歉書,為家暴的事實留下了證據。

「他把2歲的孩子抱走了。」夏瑩崩潰了,她用盡了所有的方式尋找孩子的下落,最終無果。

孩子滿月的時候,他們一家在影樓拍了一套紀念照,結果成為了夏瑩對孩子僅有的影像記憶。前夫帶著孩子從她的視線消失了,她想著孩子沒有了媽媽的照顧就極度心痛,這種冷暴力對夏瑩的精神摧殘更甚。

沉默被逐漸打破

家暴受害者勇敢講述愛情里的瘋狂與毀滅。

年過60的程國芳(化名)趁著丈夫出差,匆忙收拾一點行李就逃走了。她把這個過程形容成「勝利大逃亡」,但事實上,那天的離開十分落魄。她連身份證都忘了帶。

在出逃之前,程國芳猶豫了好幾次。「我珍惜這段婚姻,也捨不得讓孩子在一個單親家庭成長。」

比程國芳年長十多歲的崔蘭枝,她的離家就果斷得多。「結婚39年,打了我39年。」最終,崔蘭枝在2004年出走,在外流浪,靠打零工度日。

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與自己所經歷的這段關係的告別方式,都令人感到驚惶不安。

被持續打了好幾個小時的黃芳最終受不了,選擇從3樓的窗戶逃走。

「想逃命了也顧不了那麼多了。」結果,她失手掉了下去。丈夫第一個出現在她身邊。黃芳躺在地上央求他打120,「他罵了我一句,就跑了。」

在被丈夫多次家暴之後,夏瑩1歲的孩子被前夫帶走,從此在她的世界裡消失。她總會幻想再見孩子的場景,「他肯定已經不認識我了。我也認不出他了。」夏瑩悲傷地說。

他們都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四分之一。

全國婦聯在2011年10月21日的一項調查顯示,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佔24.7%,約為「四分之一」。

在「四分之一」中,陷入絕境的楊希(化名)和許林芳選擇孤注一擲。他們以暴力行為反抗長期施暴的丈夫並致其死亡。她們因此入獄。

幸運的是,司法機關在裁決時,長期遭受家暴被引入考量中。剛毅的制度在家庭暴力面前顯露溫情。

這些家暴受害者,最開始認為自己或許只是那個不幸的人,又誤入了一段不幸的婚姻。小事爭吵最後演變成一場名為家庭暴力的「戰爭」。

▲圖表:關於家庭暴力的傳統誤區

「為什麼不離開這段婚姻?」

這恐怕是最令他們感到悲傷和痛苦的問題。離開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困難和風險,不離開是他們的現實選擇。他們最後無奈選擇沉默,而這個社會對於家庭暴力的迷思,會讓他們更加沉默。

民間與體制合力

20年間自下而上推動《反家暴法》的誕生。

對於來自中國的與會者而言,1995年在京郊懷柔縣城召開的那場非政府組織婦女論壇,如同一堂關於非政府組織和婦女運動常識的補習課。

超過3萬人參與了這場論壇。其中,每6個人里,就有5個來自異國。他們和中國的與會者——工人、農民、高校學者、教師、律師和公檢法司各領域的公務員,分享婦女權益保護的經驗與觀點。

在這場論壇和隨後於北京城區召開的世界婦女大會之後,中國與會者探索中國婦女權益保護的路徑更加清晰。

一大批迄今仍活躍在婦女權益領域的人士都曾出現在那裡。他們從1995年走出,帶著對婦女權益保護事業的鬥志,轉身進入21世紀。他們在各自的領域從事女性權益的保護工作,又在諸如推動反家庭暴力立法進程中交匯合力,促成社會的進步。

認知

1988年,王行娟創立彼時還被稱為中國管理科學院婦女研究所(後更名為紅楓熱線)的民間機構,專門研究婦女就業和女性從事性工作的問題。

研究所在1992年開通了一條婦女求助熱線。隨著打進來的求助熱線增多,」夫妻打架」的情況被越來越多地提及,王行娟和她的團隊成員意識到,女性遭受婚姻暴力的問題比想像中的嚴重。

開通熱線的第一年,類似的反映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電話超過60個。1993年,婦女研究所針對投訴女性遭受婚姻暴力的電話增多的趨勢,在北京市對30個城市戶口和30個農業戶口的婚姻暴力受害者進行個案訪談。

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接下這個任務時還是婦女研究所的志願者,同時,她也在中華女子學院任教。

「我沒有想到調查農婦受虐待的情況比調查城市受虐婦女的情況要困難的多,農婦們不認為遭受暴力侵犯是一個問題,他們不願講出自己受虐待的情況,有的拒絕談,有的談了一半,第二天就不想談了。」

那段時間,孫曉梅要訪談30個平谷縣的農村婦女。她幾乎每天都要坐長途車往返在北京與平谷的路上,花上3到4個小時的車程到達目的地,有時車壞在半路上,她只好打道回府。

2個月下來,30個個案訪談完,手頭的錄音磁帶積累了十幾盒。孫曉梅開始一盒一盒地聽磁帶整理手稿。又過了2個多月,她寫的手稿壘了高高一摞,成文超過30萬字。

「那些農村婦女,有些被打得很慘。農村婦女受暴的比例也很高,但所有人都不認為這個事是一個問題。」孫曉梅回憶。

孫曉梅把這些資料交給婦女研究所。此時,30個城市婦女受暴的案例也已訪談完。王行娟看到這些個案,「觸目驚心。」

「家庭暴力足以摧毀她們的人格,讓她們根本沒有自信心,非常的自卑,只能忍受這種暴力的環境。」王行娟描述她所見過的受暴婦女的處境,「把自己放到低人一等,不敢反抗,忍受這個家庭暴力,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她們已經是沒有自尊了。」

這種顯而易見的暴力和它所帶來的傷害卻被那個時代的認知輕易隱形。

「家庭暴力這個詞是外來語。」王行娟說,「在中國人的語境里,它就是夫妻打架。夫妻打架,雙方沒有是非,沒有對錯,也沒有罪。更不涉及人權。」

論壇

1995年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和先期召開的輔助性會議成了中國政府對待家庭暴力問題態度的一座分水嶺。

因為對家庭暴力等問題研究早,王行娟所在的婦女研究所獲得世界婦女大會非政府組織咨商資格,同時接下了「婦女群體與社會救助」分論壇的籌備工作。

在籌備的分論壇上,王行娟準備把「家庭暴力」這個議題設置進去。

一個有籌備世婦會非政府組織分論壇的負責人參與的會上,某部門的領導不點名批評了她。她坐在會場里,聽到這番言論,嚇得心驚肉跳。

但家庭暴力最終還是成為了這場論壇的主題之一,並引發了關注。

1995年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所達成的《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使得家庭暴力問題在中國開始引起關注。這次大會拉開了中國反家暴立法的帷幕,開啟了反家暴立法的航程。

作為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輔助性會議,非政府組織婦女論壇持續9天,與會者超過3萬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是來自境外的非政府組織和婦女運動人士。在每天幾十個大大小小的論壇上,他們同中國與會者分享關於包括反對家庭暴力在內的多個議題的經驗和建設性的觀點。

「他們告訴我們,如何推動政府立法?如何建立多機構合作的支持系統。他們介紹他們的經驗,講他們如何說服議會的議員們給他們提提案。」王行娟聯想到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實際情況,「跟我們一樣,我們民間組織進不了全國人大,我們就通過人大代表來提案。」

像王行娟一樣,來自中國的5000位參會者頻繁出入其他國家的非政府組織舉辦的主題活動,聽取演講,參與交流。這些與會者來自多個領域:高校學者、教師、律師和公檢法司各領域的公務員。他們關注中國婦女的權益,渴望看到外面的世界。

知名公益律師郭建梅參加這次論壇時,她的身份還是《中國律師》雜誌的記者。她出現在論壇上的理由,原本只是採訪報道論壇上的女律師組的活動。

「自由,民主,激情澎湃,責任,擔當,前瞻,不拘一格的方式。」郭建梅用好幾個關鍵詞來概括那場論壇帶給她的震撼。「他們所倡導的社會理念和責任,還有對全球婦女運動的梳理。所有的東西都是全新的。」

「太有意思了。」擠在人群中的郭建梅想。

離開會場後,她跟雜誌社的領導申請全程參與報道這個非政府組織婦女論壇。她整日穿梭在論壇的分會場,「像瘋了一樣」,什麼主題的論壇都參與。

1996年,湖南省長沙市通過中國第一個反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中國反對家庭暴力立法自地方始。

網路

「中國有沒有專門的公益律師或者非政府組織為女性服務?」一名外國與會者在一場論壇上發問。在場的中國人都不知道如何回應,郭建梅回答說,「《中國有婦女權益保障法》,1992年頒布的。」

「具體怎麼執行?」對方再發問,郭建梅就不知道怎麼回答。1983年,從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後,她先後在司法部和全國婦聯工作過,擔任過《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全國婦聯起草組辦公室主任。

這場對話讓她產生了「成立一個非政府組織」的想法。「給婦女提供法律諮詢,幫她們找律師,代理部分民事案件。」郭建梅說。

她寫了20多封郵件給大會上結識的外國非政府組織的朋友,詢問成立和運作的經驗。世界婦女大會閉幕的3個月後,郭建梅聯合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校友共同成立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

1998年6月,郭建梅在中心召開反家庭暴力的研討會,召集專家、學者、律師和媒體共30多個人參會。她向參會者彙報了辦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30多個「解決不了」的案例。

在討論怎麼辦的過程中,能否成立一個推動反家暴立法的組織的想法在這場會議中被提出。

▲1995年,在北京懷柔召開的非政府組織婦女論壇現場,它是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的輔助性會議。

▲論壇持續9天,超過3萬人參與,他們來自全球各地。其中包括郭建梅在內的中國人超過5000位。

這一年的世婦會後,郭建梅更加關注反家庭暴力的問題,她日後的工作與婦女權益越來越緊密。

「1995年世婦會見證了覺醒的婦女行動起來的巨大力量。世婦會後北京一批參加此次大會的積極分子和婦女非政府組織共同商議,要在中國,為廣大婦女和自己,為推動中國社會性別主流化進程做點事情。」17年後,受邀參加這次會議的學者陳明俠如此回憶。

致力於婦女人權法研究工作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陳明俠在兩場相關論壇上以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為主題做了主旨發言。

這種想法很快演變成行動。陳明俠回憶,在1998年下半年的另一次會議上,成立一個組織的想法再度被議起。會場的人都想到「反對對婦女的暴力」這一議題。它在世婦會上通過的《行動綱領》中被作為十二個關切領域提了出來。

「決心已下,大家立即分頭行動,找錢,找項目,找人……」與會同仁決定通過實證研究的方式,從開展課題入手,推動中國反對針對婦女的暴力運動。「大家商定從各自的工作優勢出發,選定一個具體議題,最終形成我們實證研究的總課題。」

2000年6月,《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問題研究與對策》課題組正式成立並運行。

一時間,來自法學、社會學、婦女學、社工學、醫學、哲學、新聞學、心理學等學科的理論研究、教學工作者,以及婦女工作者、婦女活動家、律師、公、檢、法、司、人大等執法和立法部門的實際工作者,全都集結起來。

3年後,這個課題組正式擴展為中國法學會反對家庭暴力網路。頂峰時期,加入其中的個人成員110餘人,團體成員70餘個。成員單位覆蓋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包括各級婦女組織、地方民政機構、派出所等,也包括一些社會團體和草根婦女組織。

合力

「反 家暴一定是彙集各方力量,不可能哪一個機構,或者某一個方面能夠單獨做到。」馮媛把反家暴網路比喻成一個合作平台,像一張網鏈接各個「關心反家庭暴力事 業」的組織、機構和個人。她在反家暴網路中工作時間超過16年,並於2011年到2012年間任反家暴網路董事會主席。

她本人在1996年發起成立了審視媒體報道中的性別視角的組織,婦女傳媒監測網,並加入到反家暴網路中。在此之前,她是一名從業多年的記者,同樣參與了世界婦女大會和非政府組織婦女論壇的報道工作。

2000年-2001年,反家暴網路開展了一次調查。在中國北部、中部和西部選擇三省九縣市發放了4000分問卷,對其家庭暴力狀況進行了抽樣調查。同時,還對司法人員進行了家庭暴力干預和是否需要家暴立法的1000多問卷的抽樣調查。

▲圖表:中國的家暴到底有多嚴重

「最後發現三分之一左右的婦女遭受過家庭暴力。」馮媛說,調查還針對司法人員的家暴意識的調查。「公檢法人員如何看待家暴?從調查結論來看我們立法當中需要推動的重點是什麼,難點是什麼。」

2001年4月28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首次在國家立法中明確禁止家庭暴力,規定了對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對施暴者的行政處罰。實施家庭暴力還是判決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從此,家庭暴力成為國家法律禁止的行為。

2003年,反家暴網路起草了第一份民間的《反家暴法》專家建議稿。

「那時候反家暴網路的成員利用各自的資源,從各個渠道接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馮媛說。

2005 年8月28日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了多機構合作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預模式。國家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 及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職責的範圍內製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多機構合作的模式為政府部門干預家庭暴力提供了直接 的法律依據。

藉助於體制內的力量,這份專家建議稿遞交到江蘇省婦聯主席的全國人大代表洪天慧手中。洪天慧又組織33位代表就此形成提案,遞交給全國人大議案委員會,隨後得到的反饋是」會認真研究」。

「當時的意思就是希望讓國家注意到反家暴應該立法,而且有了這麼一個可以參考的法律文本。」馮媛說。

反家庭暴力立法第一次以議案的形式進入全國人大的視野。

2006 年12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與各級婦聯合作。」在陳明俠看來,這種民間和體制內力 量的互動合力,在反家暴立法推動過程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反家暴網路遊說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他們合作,把扎紮實實的調研成果和民間的聲音傳 遞給他們,通過他們發聲遞交上去。同時,網路也一直與各級婦聯合作。」在陳明俠看來,這種民間和體制內力量的互動合力,在反家暴立法推動過程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全國婦聯在2008年我聯合國家六個部委共同下發了《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明確了相關部門反家暴工作的職責。同年,它還起草了一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2008年7月,全國婦聯、中央宣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和衛生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對各地各部門開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作出了統一的規範性指導。

2009年,當選為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孫曉梅接棒,將反家暴網路和全國婦聯起草的兩份反家庭暴力立法草案整理後,向全國人大十屆二次會議提交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議案。

此後,全國婦聯全力推動《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一是推動形成共識。」全國婦聯黨組書記宋秀岩此前在媒體上表示,全國婦聯參與了全國人大內司委、全國人大 常委會法工委、全國政協社法委關於反家暴法的調研工作,致力於推動形成共識。除此之外,全國婦聯也開展了大量促進地方立法和調研論證方面的工作。「國家層 面,對於反家庭暴力也從不了解到了解,最後到支持。」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如此總結。

「婦聯有一個體系,從上到下,可以全部動起來,全而廣。 非政府組織不容易,力量弱一些,但能在一個點作深入研究。兩個綜合起來就很好。」她把自己視作連接非政府組織、全國婦聯和全國人大的橋樑。「把非政府組織 和婦聯的意見互相傳遞,不給大家造成分歧。也把建議傳給人大。」

誕生

從世婦會上回來以後,孫曉梅對反對對婦女暴力的研究進入了一個新階段。1996年,她基於早期的個案分析發表論文《中國家庭暴力的起因與防治》。

1998 年,孫曉梅在浙江溫州、北京、河北遷西、內蒙古興安盟發放4000份問卷調研反對對婦女暴力的情況,其中就涵蓋了家庭暴力。、有了這些理論基礎,一年後, 作為農工民主黨中央婦委會主任的孫曉梅在九屆四次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黨派提案,《關於反對對中國婦女暴力行為的提案》。這是全國第一份針對家庭暴力、性騷 擾、虐待女童、拐賣婦女兒童和強姦婦女等方面的提案。

「政府必須積極努力批准和執行所有與對婦女的暴力行為有關的國際人權規範和文書。譴責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孫曉梅的這個建議最終得到全國婦聯的回復。

「讓我哭笑不得,等於打出的球,又彈了回來。」孫曉梅把這次經歷總結為「自己經驗不足」。

2011年,她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了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建議。然而,有關方面在給孫曉梅的答覆中強調,目前首要的任務是修法,家庭暴力的內容可以在各種法律中體現。

「我當即表示不滿意,我認為中國有關社會類的法律太少,家庭暴力的立法必須制定。」在2011年底,孫曉梅參加了全國婦聯召開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談會」和全國人大法工委召開的「家庭暴力立法專家座談會」,在會上,她又再度表明了自己的態度。

2011年,全國婦聯和中國法學會相繼遞交《反家庭暴力法》專家建議稿。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反家庭暴力法納入立法工作計劃。 同年10月,反家暴法立法項目論證正式啟動。

2012年,孫曉梅第三次提交有關家庭暴力立法相關的建議。

「加快反家庭暴力法立法進程。」孫曉梅的建議很快收到反饋。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被作為預備項目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2年立法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開展了立項論證工作,全國人大內司委也特別把反家暴立法作為重點議案辦理。」

「這意味著,反家庭暴力法誕生了。」

時間到了2014年,反家暴立法依然被列入的是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二批立法計劃,孫曉梅了解到相關部門對反家暴專門立法的認識也有不一致之處。這部法律何時出台具有不確定性。」

「這一年,我代表許多婦女組織再次提出"關於加快出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議』。」孫曉梅建議,加快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專門立法的步伐,使這部法律能儘快得以出台。國務院法工委在給孫曉梅的答覆中表示,加快反家暴立法的研究工作。

2014年3月,全國婦聯完成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報送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有關部門在深入調研並借鑒地方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同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後,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反家庭暴力法》通過。

「這恐怕是中國第一部自下而上,由群眾運動推動的立法。」反家暴網路共同創始人陳明俠評價道。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

反家暴是全社會的責任

地方多年試點探索多機構合作庇護模式。

儘管如今《反家暴法》中對於反家暴工作的系統性特點和其屬於全社會責任的表述已經足夠明確,但在2000年,湖南長沙是少有的意識到並作出相應法律表述的地方。

2000年3月,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通過第一部反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為的決議》,對家庭暴力的定義、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制止家庭暴力的職責、政策及有關組織、社會團體的職責都作了規定。

更早之前的1996年,湖南省長沙市通過了中國第一個反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

「中國反對家庭暴力立法正是始於長沙。」學界曾對長沙此舉作出評價稱,長沙之後,各個地方陸續開始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繼而推動國家立法。

這種先行的勇氣直接為地方試點創造配套政策,使得其後在長沙乃至湖南進行的多機構合作試點能夠順利。

2001年4月,長沙市芙蓉區開始試點「零家庭暴力社區」工程。

▲湖南瀏陽市受虐婦女庇護所,據悉從開設到現在已接待70多例受虐婦女的救助

▲湖南長沙的「反家暴全國第一案」,面對家暴事件,當地司法,民政等採取聯動的機制,公安對被告人初始告誡令等措施,防止家暴發生。這為其他地方處理家暴案件提供了借鑒。

▲受虐婦女庇護所內,設置的房間專門用於接待受暴婦女,後者可以居住一段時間,躲避危險。

這樣的模式後來在長沙全面展開。2008年,瀏陽市建立多機構合作干預家暴工作機制。2012年,長沙市率先全國成立「長沙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組」。各部門在政法委的牽頭下,協調、合作干預家庭暴力。

「曾經在四川儀隴縣試點時,警方就會擔憂,很多時候出警,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範。」聯合國婦女署項目官員郭瑞香說,從試點經驗里總結能看出,制定一部國家級反家暴法很有必要。「不然很難進一步推動地方加強反家暴的實踐性的工作。」

「地方反家暴條例或者法規政策裡面,對於家暴的概念,多機構合作的內容,都有提及。但比較籠統。」

2010年開始,包括聯合國婦女署、教科文組織、人口基金和開發計劃署在內的多個機構與全國婦聯、公安部、中國社科院、反家暴網路等合作,在甘肅、湖南和四川的縣市試點多部門合作預防和應對家庭暴力的項目。

2008年瀏陽市建立多機構合作干預家暴工作機制。2012年,長沙市率先全國成立「長沙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組」。各部門在政法委的牽頭下,協調、合作干預家庭暴力。

15年過去,長沙的試點經驗和剛剛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提供了一個窺探反家暴未來藍圖的路徑,多部門合作似乎是預防和干預家庭暴力的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案。

▲圖表:何為「多機構合作」

當一個潛在的家庭暴力案件出現時,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民政部門、衛生部門、教育部門、婦聯、心理和社工等多機構都能提前嗅出危險的氣息。

通過評估篩選,家庭暴力被發現。在隨後開展的幫助行動中,考慮到家暴受害者需求的多元,在合作機制下,還可以及時轉介,跨部門協作。

「實踐證明多部門合作是應對家庭暴力的有效方式。」長沙市婦聯權益部副部長李萬鋒表示。

「這 裡頭借鑒了國外或者台灣地區的經驗。比如說多機構聯席會議,這個就是跟台灣的網路安全會議類似。」李瑩解釋稱,「一個特別是嚴重的家庭暴力案子,你要某一 個部門自己去做下去,很難。因為這樣一個案子它會涉及到各方面,涉及報警、求助、就醫、情感支持、心理輔導、傷情鑒定、庇護、人身安全保護、法律援助等諸 多方面。」

2011年底,李瑩律師發起成立了源眾性別發展中心,致力於幫助受暴的婦女兒童,推動國家的性別平等。源眾建立後,先後在長沙、湘潭和常德與當地婦聯合作,協助開展家庭暴力多機構合作試點。

機構的能力建設隨之成為當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個重點。郭瑞香說,當前,聯合國婦女署和中國政府的地方部門正在合作進行「多機構合作能力培訓」,加強為受害婦女提供支持的服務技巧。

「在試點中去尋找一種可持續、可複製的、以受害者需求為中心的基層多部門合作的反家暴模式。」郭瑞香說,所有的工作都是為了在未來中國反家暴法的實施中,為後者提供有效的方法和良好的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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