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漆多俊:網路與民主十議(上)

  20世紀末葉開始,人類社會逐漸進入網路時代。中國的網路社會也快速成長。網路正在改變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包括經濟、政治、文化、教育、軍事、社交等等。本文僅就網路與民主的關係,即網路如何促進民主政治發展,談些看法。姑且稱之為「網路與民主十議」。

  一、網路與言論自由  民主乃指國家治理模式是由人民當家做主。人民要當家做主就得讓人民說話,說出自己的意見、利益和要求。言論自由,讓人民意見充分表達,並且得到充分尊重和照辦,是實現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是檢驗該政治體制是否民主的顯性標誌,也是國家政治不出顛覆性大差錯的保障。  中外歷史上,凡實行民主政體的政權,都在法律上尊重並踐行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凡專制獨裁政權則必然嚴加控制。但在各個不同歷史時期所實行的民主政體,由於生產力和科技發展水平不同,其實際生活中人民言論自由的情況有所不同。因為它總要受到當時生產力和科技發展水平的影響,受到交通、意見表達方式和傳播工具與途徑等客觀條件的限制。過去傳統的方式主要是口頭表達、現場表決、文字、報刊及後來又出現的廣播電視等等。20世紀末葉開始,網路時代到來,它引起了言論信息表達、傳播方式大革命。網路較之傳統方式,具有普及面廣、傳播迅速、民眾的各種不同意見可以及時互相溝通、爭辯和討論協商,因而更容易形成較為集中和更接近真理的統一意見,因而更有利於民主決策等特點和優點。  正因為如此,所以當代各民主國家非常重視運用網路以充分有效地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並藉此促進民主政治。  但也有些國家統治者對於網路發展抱著消極、抵觸情緒,對於網路促進人民言論自由和政治民主化的強大作用表現出顧慮重重,甚至十分害怕。他們不是主動適應網路時代新變化調整自己的政策,反而實行各種笨拙的網禁,封鎖境內外他們不喜歡的網站,屏蔽網路言論,甚至打壓網民,特別是其中的大V們。之所以說他們這種做法十分笨拙,首先在於這些人不識時務,硬要同時代發展潮流對著干,其結果只能被碰得頭破血流。其次,即使為了維護自己政治統治,也不能靠堵。網路和言論自由是高壓鍋爐的減壓閥、出氣口,不讓發泄,總會有爆發時候的。何況如今既然已是網路時代,網路無處不在,網路技術不斷翻新,那是禁而不止的,卻更加引起人民的不滿和反抗,這樣的維穩最終是維而不穩。如果當權者連這點常識都不願承認,那就只能叫做「利令智昏」了。  二、網路與民主選舉(兼論民主形式之由直接民主、代議制民主向更高形態直接民主之演變)  在民主體制下,國家主權在民,由人民民主選舉國家領導人,組成公權力部門,代表人民治理國家。而在專制獨裁政體下,國家權力來源觀則為「強力取得說」(誰打天下誰坐天下)或者神授說、繼承說等等。國家機構無需經由人民選舉,或者形式上也以選舉裝門面,而實則由統治者內定。  歷史上民主體制下的選舉也有多種不同形式。概言之,經歷了古希臘雅典城邦國家的選民直接選舉、資本主義國家代議制的間接選舉與直接選舉相結合(如歐美許多國家議會議員采間接選舉,而總統采全民直接選舉)。古時候的直接選舉適合於如雅典那樣的小國、城邦國家,而地廣人多的大國,在交通、信息不甚發達的情況下,是難以實行的。所以後來許多資本主義國家過渡到代議制民主。代議制是民主政治發展新階段,相對以往是民主形態的進步。但其民主程度仍然受到客觀條件的種種限制,存在一些弊端。僅就其選舉而言,為了讓選民了解和信任候選人,每屆選舉都需要安排複雜而長時間的競選活動,耗費大量人力財力。也影響政府正常職能活動。競選大辯論,各候選人、各政黨乃至廣大普通民眾的意見互相對立,難免影響社會團結和諧。而選舉結果未必就十分公正、準確。進入網路時代以後,各種網路工具和途徑則可讓網民足不出戶而全面、及時了解各種信息資料,為透徹了解和準確挑選自己信任的候選人提供更加便捷條件,使選舉活動節約大量成本而能更加民主和有效率。  人類歷史上民主政治形態是發展演變的。網路時代的到來,由於它對民主選舉制度的極大促進,再加之本文後面還將論述的民主政治體制的其他方面(如民主參與、民主協商、民主監督、政黨制度等)所受到網路時代影響而作出的改進,我們似乎已經可以看到整個民主形態正在和越來越明顯的發展演變趨勢,這就是:在先後經歷古典直接民主和代議制民主之後,人類社會又將進入新的更高層次的直接民主形態。這是一種「否定之否定」。  在西方國家,近幾十年以來,人們在肯定代議制民主的進步和優勢的同時也已經看出代議制民主的各種局限性。有些學者提出了「參與民主」、「協商民主」概念。但起碼本人尚未發現有人論證民主形態將向更高級「直接民主」形態發展演變問題。而在我看來,網路時代的進一步發展,民主形態的這種發展演變趨勢是必然的。  在迄今尚未實行民主政體的國家,當前的任務首先還是實行代議制民主。要充分利用網路所提供的各種便利,切實推行真正的民主選舉,並根據情況從基層做起,逐步擴大人民直接選舉。只有在完善和逐步發展代議制民主的基礎上,隨著今後網路的進一步發展,才能逐步過渡到直接民主階段。這些國家顯然不可能跨越式地過渡到直接民主階段。但是這些國家實行代議制民主的期間肯定比西方國家代議制期間要短得很多,而會緊隨其他國家最終步入直接民主階段。  三、網路與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  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是民主政治體制的固有內涵。網路的發展和普及為民眾廣泛和經常性參與國家管理活動,以及民眾之間、民眾同政府之間進行協商,提供了極大方便。  在不同政治體制下,都可以實行某種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但性質(民眾的地位和主導性)不同。在民主政體,民眾是以國家和社會主人身份參與管理和進行協商的,具有主動性,其參與和協商具有必然性和穩定性,有制度保障,民眾的意見具有權威性。在專制政體,民眾在「民主參與」、「民主協商」中往往是被動的。當權者高興或需要時讓你來參與參與、協商協商,並同時大肆宣傳、標榜他們是如何如何「民主」;不高興或不需要時便把你「忘記」或「簡化」了。甚至對於一些不知趣,積極主動要求參與和協商的「死磕派」採取排斥和打擊,封鎖、屏蔽他們「不適格」的網路言論。可見如果沒有其他民主措施和制度作保障和配合,單純的所謂「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還是很難維繫民主政體的。而民主選舉則更為重要,它是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的基礎和前提。沒有真正的民主選舉,所謂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只會流於形式。  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同本文前面提到的「參與民主」和「協商民主」並非一回事。後者是上世紀70、80年代西方國家出現的重要的民主理論思想。首倡者是基於西方各國實行了二、三百年的代議制民主所陸續顯露出的各種局限性而提出的改進方案。其中也有許多值得重視,對改進民主政治有參考價值的好思想。但無論「參與民主」或「協商民主」,顯然它們都不足以構成同既有的代議民主相併列的新的民主形態。  可是在中國大陸,有些人卻如獲至寶。以為我國當政者既然如此強烈地抵制代議制民主,並將它貼上西方資本主義的標籤,而作為在我國大陸嚴加杜絕的「邪路」,不如接過「參與民主」和「協商民主」口號,作為我國政改的方向。其實這是大繆:其一,該二者只是西方學者提出的僅停留在理論階段的設想,實踐中並無哪一個國家實行之。並且如前所述該理論怎麼說也尚不能構成一種獨立民主形態。它們怎麼能作為我國政改的方向呢?其二,該理論中確實包含著許多有關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的好思想、好建議,其用意在於克服既有的代議制民主較多偏重於選舉民主(環節),而有所忽視在選舉產生政府以後人民對於國家治理的參與、協商和監督。但是我國某些學者卻錯把人家的「參與民主」或「協商民主」,狹義地當成了「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並在此基礎上以為可以基本維持我國現存政治體制,不需根本性改革。因為他們認為從1949年政權建立時起就已經在強調「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了。今後只要再加強一些便可萬事大吉。這是拒絕改革的託詞,也是自欺欺人的謊言。如前所述,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的基礎和前提條件是民主選舉。如果政府不是真正由廣大民眾選舉的,人民的民主參與和民主協商是得不到保障。我國當權者歷來(包括毛時代)不都是不厭其煩和鄭重其事地號召人民去「民主參與」、「民主協商」嗎?我國不是早就建立了「政治協商」制度嗎?還需要什麼政改呀?由此可見這些學者們的天真和可愛。  四、網路與民主監督和反腐敗  權力有著自我膨脹、濫用和腐敗的天性。必須予以監督。監督有人民監督和權力部門內部監督。在民主政體下,所謂監督主要是指人民的監督。權力內部監督只是人民監督的一種延伸和補充。專制獨裁政體也會存在監督。中國過去毛時代也不能說完全無監督,那主要是權力內部(執政黨內部、政府內部)的監督。結果如何呢?大家都看到了,是失敗的,有時完全失控。可是時至今日,中國有那麼一些人仍然在以「內部監督」拒絕和抵制民眾和社會監督。應該說這不是認識問題了。  歷來的民主政體都重視人民監督,但總受到制度本身缺陷和客觀條件的各種限制,難以盡善盡美。網路時代以後,網路觸角無處不及,才真正實現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給人民對權力有效監督提供了極大便利。權力部門及其個人稍有違規不軌,便能為廣大民眾及時目睹、拍攝和記錄,並在網上揭露和傳播。中共十八大後,「習八條」出來,有人頂風違犯,即被民眾逮住、曝光,就是一例。  近年來,在中國大陸興起的網路反腐異軍突起。網路反腐,是互聯網時代的一種人民監督新形式。它借互聯網人多力量大,操作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風險等特點和技術優勢,使各種網路平台成為了網路反腐的前沿陣地。目前中國大陸已有6億網民、10億多手機用戶、超過3億微博用戶。這些組成龐大網路平台。網路反腐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躍成為了反腐工作中的一支奇兵。  近年來各地出現眾多的「房叔」、「表哥」,大都是民眾通過網路揭發暴露的。中共十八大以來一年多,幾十位高官密集被查處。其中因網路微博揭發後才「東窗事發」的佔大多數。「小滑鼠扳倒大貪官」的例子不勝枚舉。  如今民間網路反腐作為懲治貪腐的新途徑,已經受到新任當政高層的重視和密切關注。雖然當局對於網路言論仍抱有強烈戒心,不敢放手發動網民舉報,害怕失控。因為他們的「反腐」還同其政治派系鬥爭密切相關,打什麼樣的「老虎」,何時打,要服從政治需要。但他們對於符合其需要的網路舉報還是重視的。一旦當局完全真心實意反腐,同民眾完全齊心,網路反腐一定會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當然,包括網路舉報在內的查處腐敗畢竟還只是治標,要從根本上消除腐敗為害,還得從整個制度上作出重大改革,實行民主政治體制。這才是「治本」。  五、網路與政黨制度的演變  西方國家政黨制度伴隨資產階級革命以後建立的代議制民主體制而產生。英國早在17世紀開始出現,美國、法國形成於18世紀。自那時以來,政黨制度便構成近代以來各國民主政治體制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內容。政黨成為國家政治生活中最活躍和骨幹式的政治力量。但政黨制度也是發展變化的。特別是網路時代的到來及其迅速普及和發展,正在引起和不斷加速傳統政黨制度的深刻變化。從總趨勢看,其作用和存在價值必將逐漸淡化,政黨組織將逐漸社會化(即社會組織化),並有可能最終從各國政治舞台中心淡出乃至消亡。

 從西方各國政黨產生動因看,當初主要是為了議會和政府首腦的選舉,各黨派都力爭讓本黨成員或贊同本黨基本政策主張的人當選。各政黨為此而在社會上廣泛吸收黨員,建立黨的地方和全國組織。政黨的主要活動圍繞勝選這一中心開展。  以美國為例,尤其明顯地看出,其政黨基本上就是個競選工具,為選舉而存在,勝選以獲得公職是他們的目標。美國的政黨(無論共和黨或民主黨)沒有一個權威領導機構,沒有凌駕於全國各地黨組織和黨員之上,可以發號施令,具有最高權威的「黨中央」,也沒有權傾全黨的偉大黨魁。黨的地方組織結構圍繞國家選舉規則設置。最基層的黨員就是選民。美國的政黨也並無恆定的指導思想。每屆大選來臨,各政黨根據對當時世情國情和民心民意,制定當時競選綱領。  隨著網路的普及和發展,廣大網民可以更加迅速和全面地了解候選人情況及其他各種信息,而不必通過政黨。各候選人也更多地通過網路工具和途徑直接同選民接觸和交流。各候選人組建龐大競選班子。該競選班子同政黨並無密切關係,相反,所屬政黨還往往甘願接受候選人及其競選班子指揮。重要人事由候選人安排,所籌集的競選經費由候選人支配。這樣一來,原來的選舉由政黨包辦就變為候選人個人同政黨合辦,並且個人成分在不斷上升。政黨的作用在逐漸弱化。選舉正在向著「個人政治」方向演變。選民不是在選擇政黨,而是在直接選擇候選人個人。  上述這種趨勢進一步發展,就必然會產生已經持續存在二、三百年的政黨制度今後還是否需要繼續存在的問題。隨著人類社會結構和政治體制的不斷發展進步,今後趨勢會是朝著「小政府、大社會」演變。社會組織(NGO)會越來越發達。今天的政黨有可能逐漸社會化而成為一般性社會組織。  當然,我這裡分析的是一種總趨勢,不是說包括歐美國家在內的各國政黨很快就要弱化和消亡。演變將是逐漸的長期的過程。不過,認識其總趨勢,把握今後演變方向和規律,對於各國積極自覺地推進包括政黨制制度在內的政治體制和社會體制的改革,也是有好處的。  特別需要提到的是,當今世界除了本文上述提到的西方民主國家的那種政黨制度之外,還有一些非民主體制國家所存在的另外一種類型的政黨制制度。這些政黨當初建黨目的就與西方國家政黨不同,是為了革命或民族獨立,是為了奪得政權。革命或民族獨立成功以後,它們成了執政黨。其中有些國家先後實行民主政體,革命政黨踐行「還政於民」承諾,允許多黨平等競爭。這些國家的政黨制制度基本上相同於西方民主國家的政黨制度。  但也有一些國家政黨,在當初革命或民族獨立運動期間雖然也曾向人民信誓旦旦地作出「還政於民」的承諾,但等到自己上台執政以後則背信棄義,長期實行一黨專政的專制獨裁政體。並理直氣壯地宣稱天下是他們打的,該他們坐。他們一黨獨大,不允許其他政黨獨立存在,並取消人民結社自由權,對各種社會組織都實行嚴密監控。他們在對黨外實行專制的同時,對於黨內也實行嚴密控制。設置自中央到地方遍布全國各地和各行各業十分嚴密的黨組織。要求全黨必須服從中央及其黨魁,同中央及其最高黨魁在思想和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不許違反。制定異常嚴格的黨紀律,設置嚴密的監督網路,實行極嚴厲的懲罰措施。黨組織可以忽視黨員的基本人權,於國家法律之外剝奪黨員的人身乃至生命權利。這種政黨制度同民主國家政黨制度相去甚遠,倒是同以往社會各種幫會有著許多惟妙惟肖之處。嚴格地說起來,這些政黨甚至是不能歸於「現代政黨制度」範疇的。  對於後面這種類型政黨制度而言,其今後發展演變和改革的階段性和步驟,首先是按照民主政治和憲政要求建設現代政黨制度,改變一黨專政局面,改革政黨自身組織及其他制度。並且要繼續前進,適應和積極利用網路時代的新特點,逐漸淡化政黨政治,並使政黨逐漸社會化。  [1] 本文原係為作者在2013年11月第五屆法治政府·南嶽論壇的發言稿。全篇有「十議」,今先整理出前5議發表。
來源:共識網| 責任編輯:黃南

推薦閱讀:

網路新詞2015年06月08日 星期一B01 網羅天下
周漢華:網路舉報區分公私?公共事務應在陽光下
網路世界的極品語錄,帶搞笑成份的話
江蘇省高院《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指南2012》(中) | 來源:網路,僅供學術實務研討參考
【網路原創】月容聯集(48)

TAG: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