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材運用技法之十四】主題五:專題指導:2、到此一游
主題五:專題指導:2.到此一游
【素材概述】
吳承恩當初讓孫悟空「到此一游」時,肯定沒想到若干年後,這四個字會幾次三番地引起軒然大波,這不,「到此一游」又惹事了。
起因是這樣的,2013年5月24日11點多,網友「@空游無依」發微博稱,在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上,看到了「丁錦昊到此一游」幾個字,博主覺得非常無地自容,「我們試圖用紙巾擦掉這羞恥,但很難擦乾淨,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文物呀」。此微博被廣泛轉發,公眾痛批指責,大有不將丁錦昊人肉出來昭告天下誓不罷休的勁頭兒。第二天一大早,就有網友發微博稱,在埃及浮雕上刻畫的人,很可能是南京的一名學生,同時還公布了他的出生年月等個人信息。幾個小時後,丁錦昊的父母致電媒體,向公眾和埃及道歉,同時希望大家能給孩子一個機會,不要打擾到他的學習和生活。
雖已道歉,但事件還在繼續發酵,只因「丟人丟到了國外」「自尊心」大受傷害的國人,便對15歲的丁錦昊發起一輪又一輪的「轟炸」。
【分解透視】錯的是淡薄的法治觀
5月24日,有人在微博上貼出一張照片: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有著3000多年歷史的浮雕上,赫然刻著「丁錦昊到此一游」七個碩大的漢字。
這條新聞出現後的短短几天,幾條與此事不直接相關的新聞也被炒熱,如故宮的遊客刻字、敦煌遊客塗鴉等。其實要在平時,這些新聞也未必少,或者早已司空見慣而不成其為新聞。而這次的「到此一游」被重新炒熱,無非是因為這次事發地點是在埃及,「丟臉丟到國外」而已。
一直以來,「到此一游」在國人的旅遊文化中佔據了相當的地位。古人但凡遊山玩水都喜歡留點字跡,國內各種山水風景都有名人的題字就是明證。當然在人文景觀也照題不誤,只不過門檻稍高——要是名人,興許還能給寺廟題個匾額對聯之類,但若是尋常人等,估計就只能花錢捐個名字了。在《西遊記》里,翻了十萬八千里的孫悟空,也在如來的手上寫了「孫悟空到此一游」。這種風氣流傳到當代,就變成了國內景點隨處可見的塗鴉和小刀刻的歪歪扭扭的刻痕。
人的思想不應受任何外部約束,但是行為卻需要,因為行為能夠實在地影響到他人。要說去過一個地方想留下一些東西留作紀念,這種想法倒也無可厚非。但將其付諸行動就是另一碼事了。旅遊中題字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但是首先必須遵循社會最基本的行為準則,也就是法律。在自然景觀物上刻字雖然有礙觀瞻,但山水終歸不屬於任何實在的利益實體所有,一般也不會很大程度地影響觀賞,尚屬可以容忍;但在人文景觀物上題字,就直接觸及法律問題了。人文景觀本屬人工造物,私自在其上添加新的人工痕迹,對人文價值的觀賞性有很大的破壞性,有時甚至是毀滅性。並且,大多數人文景觀都有現實的所有者,它們是私人或集體託管的財產,塗畫、刻畫人文景觀將直接涉嫌破壞財物。嚴格來說,文物的所有或管理方有權索要賠償。
【點撥】
歸根到底,與其說到處刻字是國人「心中空蕩」,缺乏文化意識,不如說是國人法律意識淡薄,不尊重財產權。要杜絕此類行為。需要人們樹立基本的法治和道德觀念,明白基本的是非,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否則「丟臉丟到國外」的事情,只會一再地發生。
【考場適用】
1.教育
立意點:一個已經上了中學的孩子,當然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作出深刻的反思,但是他背後的父母、老師、教育者,難道不該對此反思,不該對此承擔「教育不力」的責任嗎?
2.責任
立意點:出遊的言行舉止無法都由法律來硬性規定,更多的需要個人的自覺和自律,「管好自覺的嘴,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手」,是我們每個人的權利和責任,也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共同的責任。
3.以人為鏡
立意點:很明顯,以暴制暴培養不出理性的公民。在缺乏限度的不正當乃至違法譴責的過程中,參與的網民自身變成了又一群不理性、缺乏寬容的人。埃及神廟事件為我們反思文明短板提供了借鑒,也為我們檢討自身評判的立場和思維提供了契機。
4.自律
立意點:我們人性中都有齊天大聖天馬行空我行我素的一面,和如來佛理性自律的一面。人人心中都有一個齊天大聖,也都有一個如來佛,請讓自律佔上風。
【實踐活動】
1.搜集三個有關不文明出遊問題的素材。
2.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於700字的文章。
2013年5月16日,在召開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的電視會議上,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指出部分中國遊客的素質和修養不高,常常遭到媒體的非議,有損國人形象,呼籲中國遊客要注意言行,樹立「中國遊客」的良好形象。
要求: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脫離材料內容及含義的範圍作文,不少於700字,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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