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婚變啟示錄(我們需要一個好人!)

這兩天,看到王寶強婚變的新聞漸漸走下熱搜榜,我不禁感慨,在短短的幾天內,我們彷彿經了一場靈魂的洗禮,愛情、婚姻、忠誠、命運,考驗著他們,也考驗著我們。

這篇由8則感悟組成的文章,寫給每一個即將結婚或者已經結婚的你。

1、在一個婚戀自由的時代,人們的婚約可以隨時解除,婚姻關係變得極其脆弱。但理論上講,婚戀自由並不能取消婚姻本身所包含的道德義務——即對伴侶的忠誠(至少是身體上的)、對家庭的責任云云。想要自由而拒絕義務,可以同居而不婚,過婚姻形態的生活享獨身主義的輕盈。婚內出軌,顯然違背道德義務,必然為輿論所不容。

2、然而輿論的譴責往往只在婚姻關係被破壞之後才會襲來,婚姻義務在人們心中又只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對義務主體並沒有實質性的約束力。更有一種極端情況:婚姻雙方均不要求道德義務,我准你不羈放浪,你許我風流倜儻,井水河水互不侵犯——這讓婚姻義務顯得更加尷尬。王寶強與馬蓉對婚姻義務的認知及遵守完全背道而馳,一個人不忘初心並不能保證兩個人從一而終。

3、如果婚姻是一項契約,基於人的不誠實等因素,公平的契約少之又少。我們所見到的婚姻,多半是不幸福的。

4、隨著王寶強與馬蓉諸多生活細節被披露,馬蓉似乎嫌棄那個鄉下長大的男人只會翻跟斗,不懂浪漫。這讓人不得不念及一個老生常談的觀點,結婚還得講究門當戶對啊。門當戶對背後,隱含著兩層含義:一是相互理解的價值觀念和成長體驗,二是相差無幾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相互理解才能相互交流,相差無幾才能相互制衡,這些對維持長期的穩定關係至關重要。但若說,只有門當戶對才能擁有幸福婚姻(「門當戶對」作為必要條件),或只要門當戶對就能擁有幸福婚姻(「門當戶對」作為充分條件),便又失之偏頗。「門當戶對」只是一種經驗總結而非科學歸納。很多人厭惡「門當戶對」說,其實是表達了我們對婚姻的美好期望——少一點套路、少一些世俗,多一份真誠、多一絲浪漫。

5、從馬蓉的角度來看,婚姻儼然變成一種商業行為——我出售年輕貌美,換取你的香車豪宅。把婚姻看成商業行為其實是對人的物化(非人化)——人淪為可交換的商品,與各類貨物一樣被劃分為不同檔次,在婚戀市場等候合適的買家,低檔貨被嗤之以鼻,高檔貨被趨之若鶩——人之為人的尊嚴與價值被瓦解。(儘管千百年來這種物化一直存在)

6、出軌大概有兩種,身體出軌和精神出軌。對身心健全的人而言,身體行為是可控的;對任何人而言,精神行為是難以控制的。身體出軌,可以輕易識別,對出軌者批評指責天經地義(馬蓉便受千夫所指)。而精神出軌的情況卻要複雜得多,愛一個人或者不愛一個人你很難掌控,而且愛與不愛界限模糊。作為公共事件的明星出軌,輿論往往會被其中可視的物質現象(比如牽手、合影、親吻等)牽住鼻子,而來不及探討不可視的精神細節。這並不是為馬蓉辯護,而是說婚姻中的精神(感情)問題絕沒有那麼簡單。

7、相較於常人,享受婚姻、戀愛對明星藝人而言更加困難。他們擁有更強的經濟實力,掌握更豐富的社會資源,坐擁無數粉絲的崇拜,接觸的同行(同事)基本都是對異性有著高吸引力的人群,因此,作為普通人的他們需要面對的誘惑、需要剋制的慾望往往比普通人更大。他們又是媒體與公眾目光的眾矢之的,隱私得不到保障,稍不留神就身敗名裂。可以說,明星既是一個光鮮的身份,也是一個殘酷的身份。以王寶強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能在虛浮的娛樂圈維持一貫的淳樸形象,實在難能可貴。

8、在這樣一個堪稱現象級的新聞事件里,我們(大眾)看明星、看眾人,更看到自己。聲援王寶強,是因為通過這個鄉下青年艱難北漂走入上層社會的奮鬥歷程,我們看到了同樣處境艱難的自己獲取成功的希望。憎恨馬蓉,是因為她的市儈與算計讓這個勵志故事變得滑稽、難堪,讓我們(以及王寶強)所秉持的謙卑、勤奮的價值觀被無情嘲弄。不論王寶強真實人品如何,我們所鍾愛的只是哪個「傻根」式(甚至是符號式)的寶寶,因為我們真真切切地需要一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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