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分支介紹(三)
再來說說藏傳佛教這邊,首先藏傳佛教隸屬於北傳佛教一派,但不同於漢傳佛教以大乘佛教為主,藏傳佛教可謂大小乘兼修。
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不同,它不是光是外來宗教在本地的發展,它是外來宗教與本地宗教合併後的產物。在公元2世紀左右,也就是佛教進入中國的早期(當時還未進入藏區),藏區正處於古象雄王朝時期,古象雄的王子幸饒彌沃如來佛祖(釋迦牟尼佛前世「白幢天子」的師父),為了救度眾生而慈悲傳教了「古象雄佛法」,也就是"雍仲本波佛法」,「雍仲本波佛法」是幸饒彌沃如來佛祖所傳的如來正法,其教派可以簡稱為「本波佛教」或「雍仲本教」。雍仲本教的《甘珠爾》其實就是藏族一切歷史、宗教和文化的濫觴與源頭。
到了公元七世紀,印度佛教傳入吐蕃以後,印度佛教與本波佛教之間各自互相吸收了許多對方的內容而各自得到了發展,因為印度佛教與本波佛教在信仰的本源上是完全一致的(畢竟祖師爺都是一派的)。印度佛教大量吸收了本波佛教的內容,使其能夠更深入地根植於當時的社會並逐漸發展成為了現代的「藏傳佛教」。
到15世紀初格魯派的形成,藏傳佛教的派別分支才最終定型。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後期的格魯派等。格魯派興起後,噶當派則併入格魯派而不單獨存在。
四大教派又可以以顏色進行區分,寧瑪派--紅教、薩迦派—花教、噶舉派—白教、格魯派—黃教。
藏傳佛教的派別差異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於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異於大乘因其主張的教義不同而分派。其派別差異是因不同師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據不同經典和對經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內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眾多派別。以薩迦派為例,因該教派主寺薩迦寺所在地呈灰白色,故得名薩迦(藏語意為白土)。由於該教派寺院圍牆塗有象徵文殊、觀音和金剛手菩薩「三怙主」的紅、白、藍三色花條,故又稱「花教」,這是藏傳佛教的又一特點。
說藏傳佛教不得不說其傳承方式,藏傳佛教的傳承方式既有師徒傳承方式,如寧瑪派、噶舉派、噶當派;也有家族傳承方式,如薩迦派,基本上採用以昆氏家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公元13世紀,噶瑪噶舉派的黑帽系首領臨終時,口囑他將轉世,後人遵循其遺言尋找並認定轉世靈童,從而創立了活佛轉世的辦法,此後各教派先後效法。公元16世紀藏傳佛教格魯派創立,並逐漸形成了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兩大活佛系統。經過中國清王朝中央政府的冊封和認定,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在藏傳佛教中的地位才得以確立。
藏傳佛教信徒一般認為班禪是阿彌陀佛的化身,而達賴喇嘛為觀音菩薩的化身,蒙古可汗是金剛手菩薩的化身,清朝皇帝是文殊菩薩化身。依此說法,達賴喇嘛和蒙古可汗分別是班禪額爾德尼的左右脅侍。
「政教合一」是藏傳佛教教的另一大特點。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多數派別都和一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實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結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贊贊普時初見雛形,至薩迦派時正式確立,其後不斷完善,待格魯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權後而達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時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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