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家庭教育的方法
06-24
幼兒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一、榜樣和示範
家長可針對孩子的實際,講一些英雄模範的故事,把英雄模範的形象和良好的行為作為孩子學習的榜樣。同時,要多為孩子提供具有樂觀、愉快、活潑的性格,勞動積極,辦事認真,對人熱情,善於關心和幫助別人的榜樣,包括以自己的上述行為為孩子作出榜樣。
第二、解釋和說理
要對孩子講解每一項行為準則,使他知道怎樣做,還要結合孩子的理解水平給孩子講道理,要讓他聽懂。家長要有耐心,孩子在太興奮激動時,往往是聽不進道理的,應等他冷靜下來後,再用親切的口吻說道理。
第三、練習和實踐
習慣的養成,有賴於反覆實踐。所以,在要求孩子達到某一項行為準則時,一定要讓他反覆練習、鞏固,並經常採取表揚的方法,促進孩子自覺地鞏固。
第四、表揚鼓勵和批評責備
表揚和鼓勵是一種強化良好行為表現的方法。表揚鼓勵時最好能同時提出進一步要求,使孩子有更上一層樓的目標。批評指責是一種否定的「強化」,可以用搖頭、不高興的態度、否定的口吻、斥責的眼光等表示對某種行為的反對,使孩子知道自己錯了,並迅速改正。批評時態度要嚴肅,要使孩子感到羞愧、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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