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信用卡一年「白撿」6萬
一直以來,信用卡方式、防不勝防。除了讓商業銀行頭疼不已,也讓準備在POS收單市場「大幹一場」的機構遭遇「滑鐵盧」。近日有媒體報道,監管層欲加快對第三方支付市場的風險管控,或與利用信用卡預授權規則漏洞套現案件頻發有關。
多位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業內人士透露,目前來看,監管層加強監管的態度較為明確,甚至不排除罰沒涉事機構的牌照。專家表示,信用卡套現案件屢禁不止,而徹底解決這類問題,需要包括監管部門、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各參與方的共同努力。
「用銀行錢賺銀行的錢」
「這算是用銀行的錢賺銀行的錢吧。其實以前我也不太懂,但是我們這邊不少商戶都這樣刷信用卡套出現金來,也沒出什麼問題。」鄧佳佳是一名小企業主,從事蔬果批發生意,她的周圍有不少人享受著信用卡套現帶來的「紅利」。
鄧佳佳告訴記者,自己由於和當地農行的業務關係,所以銀行批給她一張80萬元額度的信用卡,在很長一段時間這張信用卡都是「閑置狀態」。後來,經身邊朋友指點,鄧佳佳通過朋友的POS機,把信用卡里的80萬元「刷出來」,利用銀行的錢賺取「無風險收益」。她給記者算了筆賬,自己的信用卡出賬日為每月的22日,信用卡還款日為次月的11日。而她只要在每月的23日刷卡,則這筆刷卡交易則計入次月的賬單中,只需在第三個月的11日之前還清信用卡賬單即可。「這樣算下來,我有將近50天的免息期,然後我將這80萬元的現金購買銀行一個月期限左右的,等理財產品到期後拿回本金和收益,便可以將信用卡賬還上,並輕鬆利用銀行『白給我』的80萬元獲得每月4000-6000元不等的收益,而我這筆錢可以每個月滾動地刷出來,一年相當於白撿5、6萬元呢。」
鄧佳佳並非不清楚自己的行為不正當,但是又無法抗拒「白撿錢」的誘惑。她還透露,為了避免「東窗事發」,他們在進行刷卡套現時,一般不會選擇自家的POS機,而且經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之前有個小企業主就是太貪心了,用自己的卡在自家的POS機上刷,而且刷的比較頻繁。最後『東窗事發』了,信用卡和POS機都被收回了。」
如果說「鄧佳佳們」的套現只是「小兒科」,信用卡持卡人通過向信用卡內存入大額溢繳款,合謀套取發卡銀行額外信用額度,則讓不少銀行防不勝防。2014年初,浙江、福建等省部分持卡人通過向信用卡內存入大額溢繳款,利用預授權完成交易需在預授權金額115%範圍內予以付款承兌的業務特性,與部分支持預授權類交易的特約商戶勾結,套取發卡銀行額外信用額度。
來自銀聯官網的信息顯示,所謂預授權類業務,是指特約商戶向發卡機構取得持卡人30天內在不超過預授權金額一定比例範圍的付款承諾,並在持卡人獲取商品或接受服務後向發卡機構進行承兌的業務。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解釋稱,POS機開通預授權以後可以超限15%。「比如一張信用額度為1萬元的信用卡,持卡人存入100萬元後,信用額度就提升到了115萬元,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利用這個規則,刷出115萬元的額度。」據了解,目前尚無對涉事金額的權威統計,有報道稱涉及金額約20億元,涉事銀行、銀聯等也向公安部門報案。
不少業內人士透露,在江浙地區,利用信用卡套現解決企業短期資金周轉問題,一度非常盛行。近期,不法分子利用POS機專門為人套現,從中賺取傭金的相關案件也屢見報端。不法分子一般會先通過工商部門註冊成立多家公司,然後以這些公司的名義向第三方支付機構申領POS機,並通過製造「虛假交易」達到套取信用卡資金的目的。
「不可能做到零套現」
信用卡套現手法花樣百出讓發卡銀行「叫苦不迭」。面對各方指責,讓進入POS收單市場不過幾年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深感委屈,覺得蒙受「池魚之殃」。
實際上,從線上到線下,信用卡套現和反套現的「戰爭」從未停歇。比如,幾年前不少持卡人利用信用卡給個人的支付寶賬戶充值,從而套得現金,隨後支付寶公司明令禁止信用卡給賬戶充值。在其隨後推出的「掃一掃」二維碼支付渠道中,也只能用借記卡付款,不能用信用卡付款,就是為了防止類似套現事件的發生。
對於類似「鄧佳佳」這類套現手段,多數業內人士無奈稱,「不可能做到零套現」。更有不少第三方支付人士喊冤:自詡風控機制完善的銀行,出了問題後怎能找第三方支付機構「買單」。
據悉,在上述信用卡預授權違規套現一事之後,銀聯就召集銀行和從事收單業務第三方支付機構召開專題會議,並進行風險提示;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在內部下發整治信用卡預授權業務的緊急通知。
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直言,無論是刷卡套現還是預授權套現,問題的核心在於商業銀行對於信用卡的管理和預授權POS機的管理機制存在不足。「比如發卡行對於信用卡持卡人身份的核實、消費的核實等都存在『可鑽的漏洞』,而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機構難以做到的。」
不少銀行業內人士也對第三方支付市場的「混亂」提出質疑。一位國有大行人士認為,「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線下收單業務還是比較混亂,有些機構為了搶得市場份額、獲取利潤,對於某些違法的刷卡套現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根據央行的統計數據,目前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198家企業中,獲收單資格的有45家。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線下收益基本來源於在銀行卡交易過程中與收單機構的手續費分成。根據行業不同,費率分別為0.5%至4%不等。手續費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其中「7」歸發卡行所有,「2」歸收單方所有,「1」則為銀聯所有。
或引發第三方支付行業洗牌
據了解,目前具有收單資格的有45家第三方支付機構中,經營範圍為「全國」的有28家,這28家也將在近期變為全國性收單牌照,但業內人士擔心信用卡套現事件或影響相關進度,甚至引發第三方支付行業的洗牌。
近期有媒體報道稱央行「可能近期會發文件,對200多個第三方支付牌照砍一批」,專家和業內人士稱,雖然會否「砍」牌照還難以確定,但是監管層加強監管的態度較為堅決。實際上,央行於2013年7月發布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已經明確,收單機構發現特約商戶發生疑似銀行卡套現、洗錢、欺詐、移機、留存或泄漏持卡人賬戶信息等風險事件的,應當對特約商戶採取延遲資金結算、暫停銀行卡交易或收回受理終端等措施,並承擔因未採取措施導致的風險損失責任;發現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辦法》同時要求,收單機構應當綜合考慮特約商戶的區域和行業特徵、經營規模、財務和資信狀況等因素,對實體特約商戶、網路特約商戶分別進行風險評級。對於風險等級較高的特約商戶,收單機構應當對其開通的受理卡種和交易類型進行限制,並採取強化交易監測、設置交易限額、延遲結算、增加檢查頻率、建立特約商戶風險準備金等風險管理措施。
業內人士認為,線下POS收單市場是一塊巨大的「乳酪」,而各方在分享「乳酪」的同時,更需考慮如何保證其能有序、健康成長。易觀智庫最新數據顯示,2013年全年我國第三方支付機構各類支付業務的總體交易規模達到17.9萬億元,其中線下POS收單和互聯網收單分別佔比59.8%和33.5%。由此推算,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線下POS收單交易規模超過10萬億元,未來這個數字還將持續增長。
首席經濟學家認為,除了監管部門之外,包括發卡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等在內的各參與方需要共同努力,完善相關交易機制和流程。不少銀行業內人士也呼籲儘快修改信用卡預授權規則,但銀聯修改預授權規則必須經相關部門同意。據稱目前工行已於今年1月9日將信用卡預授權確認金額比例參數進行調整,不得超過預授權交易的100%。
另外,不少法律界人士還建議加強對信用卡持卡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制約,杜絕類似的違法刷卡套現行為。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此前聯合發布的《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已經明確,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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