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時性原理:榮格關於神秘現象的一種解釋
1928年的一天,榮格在畫一幅曼荼羅圖時,一邊畫著一邊為它的中國式樣而感到大吃一驚。他剛剛畫完,他的朋友理查德·威廉給他寄來了一篇中國古代道家的論文《金花的秘密》。這一巧合是他事業關鍵時刻發生的一件至關重要的事情,他甚至說這是「第一件使我衝破孤立無援處境的事件。」這只是榮格一生中無數有意義的巧合例子中的一個。在他的自傳中我們可以找到一大堆類似的故事。從科學角度分析時,一種最易找到的解釋是:這只是巧合,可以通過小的概率得以說明。但這種解釋往往不能令人信服。尤其是如果一個人一生中多次經歷類似的巧合時,這種概率解釋就更加缺乏說服力了。榮格本人的經歷使得他無法接受這種巧合論的解釋。他曾寫道:「眾多事情難以預料地湊合在一起,使得視概率為一決定性的因素之觀點,很難成立。」榮格認為,無論是因果性與目的性都不能說明他所體驗到的這類事實。於是,他不得不對擺在自己眼前的現象做自己的理論探討。經過反覆探究、認真思考,並受《易經》的啟發,在為威廉譯的《易經》(英文版)的序中,榮格開始公開提出自己的「共時性」概念。1951年,在埃拉諾斯會議上,榮格關於共時性做了一次簡短的講演。這篇演講經過修訂與增補後,與物理學家沃爾夫岡·泡利的一篇題為《自然與心理的解釋》的文章一起出版了。
榮格為共時性所下的定義是:「在一種內部意象或某人心中突然產生的預感,與一種表達同樣意義的外部事物幾乎在同時出現二者之間的巧合。」或者說「兩種或兩種以上事件的意味深長的巧合,其中包含著某種並非意外的或然性東西」。在很多人眼裡,共時性在榮格的概念中,是一個最抽象、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不過,通過榮格在其它相關的論述中對此所做的進一步探討,我們可以大體明白他對共時性的理解。首先,榮格明確指出共時性現象不符合因果原則。榮格認為,因果的觀點告訴我們一個戲劇性的故事:D是如何呈現的?它是從存於其前的C衍生而來,而C又是從其前的B而來,如此等等。相形之下,同時性的觀點則嘗試塑造出平行且具有意義的契合之圖象。ABCD在同一情境以及同一地點中一齊呈現:一方面,物理事件AB與心理事件CD具備同樣的性質;另一方面,它們又都是同一情境中的組成因素,此情境顯示了一合理可解的圖象。簡單說,因果性描述了事件的前後系列,同時性則處理眾多事件間無因果關聯的契合。那麼,什麼樣的事件可以稱為共時性事件呢?榮格認為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下,心境以及與之相符合的外在事件(多少是同時發生的),兩者相互巧合。但巧合的外在事件是在觀察者知覺的領域之外發生,而且只能在事後驗證。另一種情況下,心境以及與之雖相符合、但卻尚未存在的未來事件相互巧合,這種事件隔著一段時間的距離,而且同樣地也只能在事後驗證。其次,榮格強調指出共時性事件與觀察者的心境很有關係。他認為,這種事件往往在觀察者對其觀察對象有一種強烈的參與情感時發生。就是說,共時性事件的發生意味著:客觀的諸事件彼此之間,以及它們與觀察者主觀的心理狀態間,有一特殊的互相依存的關係。正是由此出發,榮格對《易經》占卜的合理性做出自己的解釋。他認為,易經占卜時,在問者的心態及解答的卦爻間,有種同時性的符應。而為了使同時性事件出現,那麼就需要占卜者投擲硬幣或者區分蓍草時,要想定它一定會存在於某一現成的情境當中,並認定卦爻辭確實可以呈顯他心靈的狀態。在這裡,我們看到了榮格對「心誠則靈」的一種解說。
最後,需指出的是共時性事件作為時空中的契合,蘊含著更多的意義。甚至可以說決定性的因素正是意義,是來自個人的主觀經驗:各種事件以意味深長的方式聯繫起來,即內心世界與外部世界的活動之間、無形與有形之間、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之間的聯繫。正是從意義角度出發,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共時性事件在不同人的經歷中出現或多或少。事實上,共時性事件並不偏愛某個人,而是發生在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中,但正如夢一樣,如果不注意識別它們,它們就仍然是無意義的。對於許多人而言,眾多的有意義的巧合雖然發生過,但卻由於他們缺乏敏銳覺察力而使它們從自己的身邊溜走了。除此外,榮格還提出,同步事件似乎是一種內容更為廣泛的,他稱之為「非因果關係的有序狀態」自然法則中的一個特例。他認為,「非因果關係的有序狀態」這種程式是經常存在並有規律地出現的,而同步事件則是「即時的創造行為,是一種存在於一切永恆中、不時重複其自身的、而且不可從任何已知先例中推論出來的模式的持續創造。」通過以上幾點簡要說明,我們看到的與其說是是對這類神秘現象的解釋,不如說是對此類現象的一種認可性的描述。正如榮格自己承認的那樣「共時性這一詞語其實一無解釋,它只陳述了一有意義的巧合之興起,就其本身而言,此種巧合之發生可說是偶然的,但它既然如此不可能,我們最好設想它是立足於某種法則,或是奠基在經驗世界的某些性質上面。然而在平行的事件間,卻發覺不到因果聯結的痕迹,這正是它們所以具有概然性質的原因所在。在它們之間唯一可以認定,也唯一可以展示出來的環扣,是一種共同的意義,也就是種等價的性質。古老的符應觀即建立在這種聯結的經驗上面。」那麼,共時性事件何以會發生或者說應如何解釋這類現象呢?榮格及其追隨者對此做過謹慎的推測。從分析心理學角度出發,榮格把共時性與自己的原型概念聯繫起來。他認為原型可以在一個人內心中獲得心理的表現,與此同時,它也可以在外部世界中獲得物理的表現。當原型被激活,它就展現出一個心理活力的方面,並出現在一個共時性事件中。或許我們可以認為,當物質和心靈二者契合於一個共時性事件中時,就意味著原型進行了一次自我表白或自我實現吧。
另一方面,在發展共時性概念時,榮格又把它與現代理論物理學的一些發現聯繫起來。他說:「我從肯定方面將它視為一種來自終極的非因果性、來自質子新生的創造性行為。」同時,他還注意到現代物理學揭示出宇宙是一個和諧統一的過程,是相互聯繫的元素所組成的動力網。而這與他所認為的,共時性事件旨在「一切存在形式之間的深刻和諧」的觀念是一致的。按照榮格與他的追隨者的看法,共時性原理——這個從符應、感通、與和諧等荒廢的概念中脫胎而成的現代詞語——的提出一方面可使心靈感應、特異功能以及其他形式的令人困惑的超常經驗獲得某種解釋,另一方面可能會為物理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的研究開闢出一條新的道路。確實,如果共時性原理可以成立的話,我們人類建構知識的基本設定因果律即要受到很大的挑戰。這將意味著,除了用因果性來說明的世界的秩序外,在宇宙中還存在著另一種秩序。其影響無疑將會是深遠的。不過,正如人們可以預料的那樣,榮格共時性概念的提出在當時的科學界引起很大的震動。但他所獲得的卻不是讚揚,事實上他遭到了超乎尋常的批評,科學家對共時性的提出感到憤慨。榮格的大膽涉獵,使他招致種種非議,被指責為神秘主義者。針對這種指責,我們有必要為榮格辯白幾句。首先,我們有必要指出一點:共時性現象很早就給榮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他卻是在多年之後才給出了自己的解釋。這可以證明他對此所持的態度是極其謹慎的。其次,榮格深信「人類自我或曰人類靈魂的某一部分,不受制於時間和空間的法則」,這一信念使得他相信非因果性原則的存在是完全可能的。最後,更為重要的一點在於,就方法論而言,榮格正如他本人所宣稱的:他是一個地道的經驗主義者。他所看得重的是經驗、事實,而把理論看作是說明事實或經驗的一種有效方式。如果一種已有理論不能對事實(尤其是他本人所經歷的)給以可信的解釋,他就會試圖尋找新的可信的理論。正是由於自己生活中神秘現象的反覆出現,並且無法用因果性原則加以解釋,這才促使他發展出自己的共時性原則。可以說,只有當我們把他定位於一位「開通的經驗主義者」時,我們才會找到理解他之探索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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