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朝曆史》東漢劉秀——光武中興

  更始三年(25)夏,在鄗縣南千秋亭五城陌(今河北柏鄉內)即皇帝位。改元建武,改鄗爲高邑,次年定都洛陽,建立東漢政權。之後4年,指揮軍隊鎮壓赤眉等農民起義軍,削平各地割據勢力。在位期間,以「柔道」治天下,採取一系列措施,恢複、發展社會生産,緩和西漢末年以來的社會危機。    建武二年至十四年(公元26~38)頒布6道釋放奴婢詔令,規定戰爭期間被賣爲奴婢者免爲庶人,未釋放的官私奴婢必須有基本的人身保障。建武十一年,連下三次詔令,規定殺奴婢者不得減罪;炙灼奴婢者依法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爲庶人;廢除奴婢射傷人處極刑的法律。恢複西漢較輕的田稅制,實行三十稅一。遣散地方軍隊,廢除更役制度,組織軍隊屯墾。簡政減吏,裁併400多縣。放免刑徒爲庶民,用於邊郡屯田。建武十五年,下令度田、檢查戶口,加強封建國家對土地和勞動力的控制。加強中央集權,對功臣賜優厚的爵祿,但禁止他們幹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書的尚書之權,全國政務經尚書台總攬於皇帝,在地方上廢除掌握軍隊的都尉。種種措施,使東漢初年出現了社會安定、經濟恢複、人口增長的局面,因此劉秀統治時期,史稱「光武中興」。    舉措    統一政權的重建    東漢政權建立後,立即出動大軍渡河南征。首先是掃蕩更始政權在各地的殘餘勢力,然後集中主力鎮壓赤眉軍。建武元年八月,攻取洛陽。這年十月,劉秀由河北至洛陽,遂定都於此。建武二年(公元26年)春天,鄧禹率部到達關中地區,趁赤眉軍撤離長安到扶風(今陝西興平)的時機進入長安。不久,赤眉軍複還長安,擊敗鄧禹軍,迫使其撤出關中。但這時赤眉軍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難:一方面,關中地區的豪族地主結成營壘,負隅頑抗;另方面,關中又接連發生災荒,糧草供應非常困難。赤眉不得已再度撤離長安,決意引兵東歸。不料在東歸途中陷入漢軍的重圍之中。建武三年(公元27年)正月,光武以鄧禹屢戰敗績,乃命偏將軍馮異爲征西大將軍,代鄧禹總統諸軍;又命鄧禹率軍與馮異會合,在崤山(今河南澠池以南)一帶布防,狙擊赤眉軍。崤底(今河南澠池西南)之役,赤眉軍大敗,損失八萬餘人。餘衆十餘萬人南走,在宜陽(今河南宜陽縣西)附近陷入重圍。光武「自將征之」,赤眉忽遇大軍,非常驚震,乃遣劉恭乞降。    鎮壓農民起義後,東漢採取各個擊破的戰略方針進攻南北各地的封建割據勢力。從建武五年至十二年(公元29—36年)之間,陸續消滅掉漁陽的彭寵,南郡的秦豐,梁地的劉永,齊地的張步,盧江的李憲,東海的董憲,漢中的延岑,夷陵的田戎,隴西的隗囂,安定的盧芳和巴蜀的公孫述,重建統一的劉漢封建政權。    爲了鞏固新建的東漢封建政權,光武汲取曆史的經驗教訓,先後採取了一系列加強皇權和緩和階級矛盾的政策措施。    集權於尚書台    光武以優待功臣貴戚爲名,賜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祿,而摘除其軍政大權。光武鑒於西漢前期三公權重,權柄下移,雖設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權歸之於設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揮的尚書台。尚書台設尚書令一人,秩千石,尚書僕射一人,六曹尚書各一人,秩皆爲六百石,分掌各項政務。以下設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書台直接稟陳皇帝,由皇帝裁決。從此,「天下事皆上尚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公)府」;「雖置三公,事歸台閣」,「三公之職,備員而已」。但是到了東漢後期,有權勢的大臣多加「錄尚書事」的職銜,從而權柄再度下移,尚書台又蛻變爲權臣專政的工具。    簡化機構,裁減冗員    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詔令司隸州牧各實所部,省減吏員,縣國不足置長吏可合併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於是「條奏並有四百餘縣,吏職省減,十置其一」。同時,廢除西漢時的地方兵制,撤銷內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職,也取消了郡內每年徵兵訓練時的都試,地方防務改由招募而來的職業軍隊擔任。但是,到了東漢後期,州牧刺史逐漸權重,兼有軍政財大權,地方兵力又逐漸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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