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有錢了,我就能幸福」,你還在相信這句話嗎?
艾菲的第68篇原創文章
(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標籤:深度思考
剛工作的時候,我常想「等以後每月賺到**錢的時候,我一定會非常幸福。」後來沒過多久,我就賺到了當初設想的那份工資,還記得那時的心情頗為激動,跑到上海最好的商場,給自己和家人買了一堆東西。很快,我又想:「等每月賺到**錢的時候,我一定會更加幸福。」後來,我又做到了,然而我卻失落的發現之前那種極度的喜悅與滿足並未再來。
於是,我開始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更多的金錢是否真能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幸福感?」
Part
1
金錢與幸福的關係到底為何?
讓我們從以下3個研究來看看金錢與幸福的關係。
研究一:
積極心理學之父馬丁·賽利格曼的團隊對40多個國家進行生活滿意度調查發現:購買力強的國家,人民生活滿意度也高;一旦國民收入超過人平均8000美元之後,這個相關就開始消失,財富的增加並不能持續增加生活的滿意度。
研究二:
普林斯頓大學於2015年做過的類似調查中也有類似結果。數據顯示,在美國各個州,年收入7.5W美金是一個幸福的基準坐標,低於它幸福感是隨著收入遞增明顯加強的,但達到這個基準後,幸福感增長的幅度卻並不顯著。
研究三:
世界上有一群經濟學家專門研究幸福指數,稱為幸福經濟學,其中一位有代表性的學者,叫理查德·伊斯特林。他在1974年時曾經發表了一篇轟動世界的文章,他發現了一個非常難以解釋的現象:富人通常比窮人幸福些(代表性事實),但在不同的社會,隨著時間流逝,當國家收入提高時人們並不會隨之感到更加幸福(時間序列事實)。我們把它稱為伊斯特林悖論。
下面這張圖顯示的正是「伊斯特林悖論」,橫軸代表著「感到幸福的人群比例」,縱軸代表的是「人均年收入」(已剔除通貨膨脹影響)。
我們可以看到,從1956年到1998年間,隨時間變化,美國人均收入增長的同時,幸福人群的比例卻沒有變化。
結合三項研究,我們可以看出,幸福與金錢的關係在一個「臨界值」前呈現正比關係(這一點也符合多數人的觀察與感受),然而在這個「臨界值」之後就會變得不再相關。換句話說,貧窮的確會降低人的幸福水平,但在擁有一定收入後,幸福水平的高低就與金錢不再緊密相關了。
Part
2
當收入達到一定數值後,
持續增加並不能給我們帶來更多幸福感?
原因來自於以下2個方面。
原因一:「邊際效用遞減」
「邊際效用遞減」是經濟學中的一條規律,意思是:在一定時間內,在其他商品的消費數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隨著消費者對某種商品消費量的增加,消費者從該商品連續增加的每一消費單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邊際效用是遞減的。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當我們感到十分飢餓時,看到饅頭就會非常想吃。拿起第一個饅頭吃在嘴裡,我們感覺它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事物。但等吃到第10個的時候,我們不但不會覺得好吃,可能還會覺得痛苦,因為吃不下了。所以每一個饅頭帶給我們的效用和滿足感都不相同。第一個饅頭帶來的滿足感和效用最大,然後依次遞減。
將這條經濟學定律用到描述「幸福與金錢的關係」中也非常適用。隨著物質水平的提高,我們發現物質產生幸福感的成本變得越來越高,想要擁有與以前同樣水平的幸福感就得賺比以前多很多的錢。
正如經濟學家Daniel W. Sacks對多國人群所做的統計調查得出的結論:人們對財富是越來越貪婪的。也就是說,不是增加一塊錢的收入,就會增加一塊錢的幸福感。而是財富必須成倍增加,才會產生與以往相同的幸福感。
原因二:幸福是靠「比較」得來的
在「社會心理學」中,有一個「社會比較」的概念,意思是人們在建立自我概念時,常會通過「社會比較」的方法(Social Comparisons)。
所以,「幸福感」常常不是來自我們真實的感受,相反,它是通過與我們周圍「比照群體」的比較而獲得的。當「比照群體」里有人買了更大的房子,我們就會覺得自己的房子不夠用了;當「比照群體」中有人在春節去瑞士玩了一圈,我們就立刻感到自己的雲南之旅索然無味了。當我們擁有比「比照群體」更多更好的時候,我們才能覺得幸福。如果不如他們,我們就會想盡辦法去達到他們的水準,哪怕得到後覺得毫無幸福可言。
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與我們收入相當的人賺多少錢比自己賺多少錢更能讓我們產生幸福感。1998年一項著名研究顯示,相對於每年10萬美金,而其他人賺20萬美金的環境,人們更希望生活在自己每年掙50000美金,而其他人賺25000美金的環境中。
那麼,究竟賺多少錢才能讓我們感到幸福呢?這取決於我們身邊「比照群體」的賺錢水平和生活水準。
於是,這裡就出現了一個悖論:既然所謂「比照群體」指的不是與我們生活相距甚遠的人,而是與我們生活水平相似的那群人。那麼,隨著收入的不斷增加,我們就會不斷提高比較的對象,也就是說我們會將以前的「比照群體」更換成更有錢的一撥同事或朋友。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實際收入是提高了,可我們必須經過比較才能得來的幸福感卻是離得更遠了。
最終,我們發現,如果我們一味以追求財富為目的,就會引發如下後果:
第一,財富帶給我們的愉悅和滿足不如預期。
第二,為了獲得相同水平的愉悅和滿足,我們渴望擁有更多物質,從而最終走上「物質主義」的不歸路。於是,我們會在追求財富的過程中迷失生活原本的目的。當把追求財富凌駕於生活本身的意義之上時,心靈就被綁架了,我們會比以前更加焦躁難耐。結果,花的錢越來越多,而獲得幸福感卻越來越少。
Part
3
如何通過有限的金錢
獲得更多幸福感?
如果我們的生活並不以追求金錢為首要目的,那我們又該如何通過有限的金錢去獲得更多的幸福感呢?
關於這個問題,積極心理學家索尼婭·柳博米爾斯基給出了幾點建議:
第一,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讓我們感到幸福的是體驗,而不是物質。
同樣一筆金錢,我們是該花在物質上?還是該花在體驗上?
舊金山國立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長遠來看,花錢獲得一段經歷比單純購物帶給人們的快樂更多。
實驗採訪了154名大學生,平均年齡25歲。參與者們回答了一些有關最近消費的問題。絕大部分人的消費經驗都是愉快的,無論是享受了一個過程還是買了一件實物。但是,花錢獲得了一段經歷的那些人的滿意度更高,比如那些花錢吃了一頓飯的人會比花錢買了一件衣服的人感到更開心。原因可能是當我們把錢花在了事情上的時候,通常會有其他人的參與,而和其他人的互動,會讓我們感到更加愉悅。
所以,索尼婭·柳博米爾斯基說:「最幸福的人,是那些最能從所花費的錢中獲得體驗的人。」
第二,把錢用在很多小快樂上,而不是大快樂上。
研究發現,經常性的積極體驗比強烈的積極體驗更有益;分散性的積極體驗比集中的積極體驗更有益。
例如:一位研究人員與英國各個收入階層的人進行了訪談,結果發現,經常小小地放縱一下自己的人,對生活的滿意度更高,比如時不時的組織一次野餐、享受一頓美食。
第三,延遲享受
因為「預期的快樂與體驗預期的事情一樣具有價值。」
例如:在12日歐洲游之前的一個月,熱切期盼的旅行者預期旅行帶來的樂趣明顯超過了實際的旅行體驗。研究人員還在感恩節假期前三天調查了學生們的期待心情,在穿越加州自行車之旅的前三個星期,調查了參與這項活動的中西部居民,他們都從中得到了相同的結論。同樣,對1000名荷蘭度假者的研究也顯示,最大的幸福感來自於盼望假期的到來,這項研究建議我們不僅應該延長期盼的時間,而且應該把假期化整為零。
事實上,除了通過金錢去獲取幸福這一種方法外,我們還可以通過提高審美、提高認知、獲得更多知識與智慧、獲取成就感等其他精神途徑去捕獲和構建生活中的幸福感。
總結一下,我們可以看到:在一定收入之下,幸福與金錢的關係成正比;在這個「臨界值」之上,幸福與金錢的關係就不大了。原因有二:第一是「邊際效用遞減」,第二是「幸福常常是靠比較得來的」。所以,與其將自己的生活目標設定為追求更多財富,不如想想如何在有限的金錢里獲得更多幸福,以及如何通過其他精神途徑去獲取更高價值的幸福與滿足。
想要獲得幸福絕不容易,但也並非毫無可能。這其中的關鍵就在於我們是否真正理解了幸福的定義,了解了幸福的規律,並意識到可以通過改變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為來獲得真正的幸福。
最後,願我們都能獲得真實而持久的幸福。
【艾菲原創幸福系列文章】預告
未來會討論的問題包括幸福的方方面面,目的是與大家一起來探討究竟如何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因為每周只有1-2篇原創文章,「艾菲的理想」很容易就在眾多公眾號里沉沒下去,因此錯過。希望同學們能夠置頂「艾菲的理想」,這樣我們就能一直一起走下去,共同探索充滿了各種美好可能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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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菲的理想
(ID:xiaoyao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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