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戰|公務接待,你們做到「三單」俱全嗎?
提示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專註業內 心無旁騖
聲勢浩大,連綿不絕的「三公」經費整治,車改後,公務接待是重頭戲,吃喝風是剎住了,但正常的接待還是免不了的,最難為了我們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們,專門負責擦屁股,吃喝沒份,幹活本份,唉,哪個時期的會計有現在辣么痛苦? --小編感言
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國內公務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那麼在上述活動中發生的接待開支我們記入「公務接待費」。
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實行「三單」報賬制,即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和接待清單。
結算原則上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現在「三單」制報賬,江西等地還納入公務消費監管平台,並對陪同人員、就餐標準等作了預警設定,可以說公務接待費在報銷關口設置了硬性屏障,但實踐中特別是基層單位往往無法全面落實,那麼就根據所了解的一些情況進行梳理分析:
1
無接待公函
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並明確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無公函接待行為一般有:
主要有:1、上級部門以文件形式的考察、檢查、調研、指導等活動,未出具標準公函,發生的接待行為,一般可以以文件替代公函;
2、上級部門私人來訪、招商引資、商務接待、企業辦事、基層彙報、群訪安排等工作,一般囿於身份性質和業務突發性,不具備提供公函的條件,通常是電話通知;
3、有些領導的私人宴請,或是同城部門間的協調交流所發生的接待開支,從一開始它就不具備合規宴請的理由。
第3種情況,擺不上檯面,但絕非不存在,大多單位一般都是違規操作,或小金庫處理、或虛開發票、或抵頂其他承包租賃收入、或在會議費、培訓費中列支等;第2種情況要區分接待的實質,象招商引資、商務接待、基層臨時彙報或遞送材料等其實還可以事後補辦公函,其他不具有公函條件的接待行為,但有證據證明屬於公務行為的,比如信訪記錄、談話紀要等,能給個盒飯標準算不錯了,實踐中常常以接訪記錄替代公函,打打擦邊球,和諧穩定壓倒一切,也不至於上綱上線。
還有些辦公室人員比較精明的,往往通過私人關係讓對方多提供空白公函,以備不時之需。
2
代結住宿費
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定點飯店或者機關內部接待場所安排,執行協議價格。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很多基層單位在上級單位檢查指導、考察調研、評比等期間,為了搞好關係,大多會替對方結算住宿費用,並在單位報銷,雖有明規禁止,但也屢見不鮮,反正是慷國家之慨,另一方面也導致出差人員因為沒有住宿費發票報銷差旅費出現麻煩。
這種情況首先接待單位領導要把握熱情接待,理性操作的原則,接待前應當明確,也容易得到對方的理解,因為確屬公務行為,完全可以回單位報銷,這樣也不至於給自己增加違規風險。
3
陪餐人員超標
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現實中可能對方來了一兩個人,實際上一桌人陪,往往是對方級別高,大家趨之若鶩,更多的可能是主陪人員二三人符合規定,但是司機或臨時性拉壯丁擴充了,如果在餐費限額標準之中,無非添碗加筷,接待清單上也不會犯低級錯誤列出。
4
接待標準超標
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界定私人會所主要有兩點:一是實行會員制的,只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二是只對少數人提供服務,不向公眾開放的。如私企老闆自己搞的四合院、莊園、別墅,並不是自己家,他又不住在那裡,專門用於接待的,只對少數人開放,這就是典型的私人會所。
現在菜單中是不會體現香煙和高檔酒水,但有沒有人偷著吸喝呢?前些年有些單位怕喝假酒,有些為了省點酒水錢,另外批發自帶,現在這樣干這票肯定還會變花樣,地點肯定也更隱藏,比如內部食堂,還有些跑到郊區,宴請範圍則嚴格控制在小圈子,請的和吃的都謹小慎微。
吸收了老畢被人出賣的教訓,誰酒桌上玩相機都會受白眼,野味吃的不如以前那麼張揚了,偶爾為之,大多還是以新鮮食材為主。
如果只是在普通酒店,以我們處級以下人均130元/餐的標準計算,一般不太會超標,但如果規格升檔、陣營擴大、酒水無度,則另當別論,這一點,可能會和定點酒店在菜單上做些文章,超了的餐次補沒超的,或者一餐拆成兩、三餐,私宴變成商務宴請或招商引資接待。
5
送禮品、土特產
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產品等。
八項規定確實也減少了基層不少負擔,以前是吃了還要玩,玩了還要拿,桑拿、泡腳、唱歌、跳舞甚至嫖娼,臨走還要送點紀念品、土特產,影響敗壞,所謂「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在項目審批、資金分配、行政處理上就會有所考量,現在這股風氣明顯消失了,但你要說絕跡,恐怕不太現實,頂風偷偷摸摸的還是有,只不過看風聲的鬆緊。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差旅費管理辦法》中都有一條「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恐怕能這樣做的,都是北京領導的專利,下來考察調研,據說隨從人員會按規矩交一點,並要求開收據,傳為佳話,其他的還真是聞所未聞。
一是來的是領導,他不主動交,你還敢問他要?就算他主動提出,你又敢收?不拿點走都是好的;二反正又不是自己掏錢,也沒見財政、審計、紀檢部門為這個較勁。
所以有人士提出推進公務接待改革就是取消一切招待費,大概除了必要的外事接待外,其他部門單位都不應有此項預算,出差人員自理,不然發伙食補助費幹嗎?這樣最省錢省事,黨風政風也會風清氣正。但這是書生意氣,中國特色很多關係勾兌和協調需要宴席這個較為氛圍相對自由的平台,只有自上而下改革才能真正徹底。
如果哪一天真的取消了,我想首先歡呼喜躍的應該是單位的那些負責接待和報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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