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文明與印度教文化圈

籠統的說:印度文明的海陸交通發達,極易於與周圍交往,因此常常有大量外族侵入。這樣,就造成了印度民族關係錯綜複雜、印度的語言最多。南亞次大陸的內部地理情況複雜:南亞次大陸北部平坦,有印度河、恆河橫貫,適於農業發展;印度中部有溫德亞山脈橫貫大陸,德甘高原;周圍沿海地區農業發達,適於農耕,但經濟比較落後;南部丘陵、沼澤密布,將地域分割為許多部分。因此,印度次大陸難於統一。印度的人種複雜:達羅毗荼人;來自地中海的白種人族群;來自中亞的具有蒙古人特徵的族群;印度亞利安大多數是皮膚白皙、頭髮金黃,和德意志人有親源關係等等,在印度都有。其中多數是遷居的。 哈拉帕文化 早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印度就有哈拉帕文化,與埃及的發達程度不相上下,但沒有留下記載資料,僅存文字也無法讀解。在公元前1400年左右突然神秘消失,一般認為這種文化的毀滅,和亞利安人(從中亞草原南下的歐洲游牧民族,和德意志民族同源)的入侵有關。但是,也有史學家認為其滅亡毀於核武器。這不僅因為該文化滅絕的突然性、神秘性,還因為那裡的土壤中至今鍰、鈾含量超高。而且,挖掘出來的遺迹,中間地帶一片空白,越向周邊,遺迹越相對完好,還伴有掙扎痛苦的人骨出土。這種說法雖然很詭異,但也很有意思。其實,哈拉帕文化並沒給印度留下什麼。從公元前1400年到18世紀,印度經歷了3個文明時代。這3個文明才給印度以深刻影響,才有了今天的印度。但是,這三個文明有很大差異,並且都沒有完全統一過南亞次大陸。 印度亞利安文明時代 印度亞利安文明時代存在於公元前1400年——7世紀,又被稱作「吠陀文明」(Veda)。在公元前1400年,亞利安入侵以後,他們開始和印度土著人種融合。在政治上,長期保持軍事民主制,直到公元前8世紀,進入農業文明時代,標誌是建立國家。這其間,出現過孔雀帝國那樣的大王朝。當然也有貴爽帝國那樣的強大入侵。但是,畜牧業依然是亞利安人的本業,牛馬依然是其財富的標誌,雖進入農耕狀態,但畜牧業的痕迹依然很重。亞利安創造了著名的:村社制度和種姓制度,以及一些宗教(婆羅門教[以後發展為印度教]、耆那教、佛教)文化。這些都對印度後來的歷史影響重大。 印度教文明時代 印度教文明時代從7世紀到1206年。其開始的標誌是北印度的戒日王(606——647在位)帝國的崩潰,到1206年德里蘇丹國的建立。這個文明的特點是:印度教逐漸興起,取代了在此之前長期佔有很重要地位的耆那教、佛教,並且影響力有過之而無不及。耆那教、佛教被認為是印度商人的宗教,其繁盛和印度商業發展有著密切關係,而印度商業的衰落也導致了耆那教、佛教的沒落。這就牽扯到印度文明的另一個巨大特點:商業的榮衰往往決定帝國的興亡。印度教時代實際上是印度歷史上最混亂的時代,是群雄割據、軍閥混戰的時代,所以,印度教的流派也很多。由於印度教由很多流派,給後來印度發展帶來很大麻煩——因為往往一個教派就發展10餘種語言。這樣可以有幾百種語言同時存在。所以,對於交流、統一都很困難。 伊斯蘭印度文明時代 伊斯蘭印度文明實際上是穆斯林對印度滲透、入侵的結果。該文明時代受中東文明影響很大。眾所周知,穆斯林的擴張性很強:早在7世紀穆斯林就在印度沿海商業城市建立據點,8世紀開始向內陸滲透,11世紀印度北方有突厥、阿富汗人向印度入侵,並伴隨著激烈的戰爭。戰爭的最終結果:德里蘇丹國建立。其後,她又被蒙古人建立的卧莫兒帝國取代。以前的入侵者大都被印度原主民所同化,但是這一次穆斯林的入侵卻使印度教文化無法同化穆斯林。為什麼呢?穆斯林的擴張目的明確:為了聖戰——一手握劍,一手舉《古蘭經》。這是一種極端的種族宗教主義情節,極富攻擊性。而且,穆斯林人數少,印度教信徒多,他們只能依靠極端殘暴的恐怖手段進行統治。這種宗教矛盾延續至今,困擾印度發展。但是,「愚者千慮,亦有一得。」儘管穆斯林壞事做盡,但是穆斯林的統治提高了印度中央集權的程度,而且對經濟得發展有一定好處。在穆斯林統治期間,印度在農業發展水平高的同時,也有發達的工商業,因此,經濟上農、工、商並重。但是,這樣使得印度文明作為農業文明的純粹性差。因此,文明程度就比較低等。但是,對印度教的高壓政策使得階級、民族矛盾與宗教矛盾相結合,使得次大陸的社會和政治面貌更加複雜。以上三個文明在特徵基本沒有變化,屬於長時段。這裡說明一下歷史學裡「時段」的概念。長時段: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持續了長時段不變,起深沉的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中時段:比較大的局勢變化。如:人口、貿易變化。短時段:事件,如:政變、革命、災害。由於上述三個文明時代的基本要素是長時段的要素,是穩定的,帶有一種惰性的。所以,我們就會注意到兩種長期性的制度——村社制度與種姓制度。 村社制度及其影響 村社制度源於亞利安人的部落。部落包括許多村落,每個村落為一村社。其間集體主義的原則,所謂「集體」指家族、村社、種姓等狹小集體。村社的土地屬於國家(君主),沒有私有土地。種地農民以村社為單位交納田賦。在村社內,土地的佔有方式上,盛行一種原始社會末期那樣的平等風尚,定期重新分配土地。村民之間維持著一種大致平等。村社往往是自給自足的小社會。各種社會分工全面,只有鹽鐵不能自己生產需要進口。因此,印度的城市沒有多少工業的設施。在經濟上不是一種生產的城市,多為宗教、政治的中心,在經濟上沒有很大作用,但是外向型商業又很發達。村社首領:自治會,5個成員,每年改選。原始的民主,很完善。首領通常是種姓的首領和德高望重的長者。內部結構和管理生活方式來看,是一種很「美妙」的人類生活方式,好象動聽的田園牧歌。但是,實際上印度農民生活很悲慘,來自政府沉重的稅收壓迫和盜匪的侵犯以及戰爭、瘟疫、天災人禍……村社制度面對這些,軟弱無力,有可能在一場戰爭中消滅一個村社。然而,村社的生命力非常強,一個村社的邊界從不改變,村社的家族很少變遷,即使被消滅掉,只要在該地區再度聚集人口,就會又複製出一個新的村社。村社居民對外部變故和中央政府漠不關心,只要能維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即可。馬克思對村社制度抱強烈的鄙視態度:不管看起來是怎樣的使人愉快、對人無害,都會使人成為迷信的奴隸、環境的奴隸,使人無法成為環境的主宰,被束縛於土地上,處於奴性十足的狀態,是東方專制的牢固基礎。但是賽義德(Said)在其《東方學》一書批判了馬克思的觀點:認為馬克思的觀點是西方中心主義的觀念。因為有這種觀念,所以認為東方文化是異己的低級文化。雖然口頭說要拯救全人類,實際上是在鄙視東方文化。以東方文明作為陪襯,來襯托西方文明的偉大。雖然上述言論有理,但是現在也應該警惕有人利用「東方學理論」作為武器對西方的一切進行否定和仇視和排斥的態度,這是很錯誤的觀點,具有反現代性。 印度教和種姓制度 種姓制度(英文為Caste,源於葡萄牙語,原意是膚色)於公元前4世紀紮根在印度。概括地說是社會等級集團的劃分:各階層職業世襲,互不通婚,種族上相對封閉。個人的種姓從屬於父母,永世不得變更。各階層自履行一定職責,要遵守一定規則、保持一定生活習俗。另外,很多種姓有自己的內部劃分,實際上是行業組織,而且各種姓有各自的地方組織。另外,還有一類是被排除在各個種姓之外的——賤民,不可接觸。四階層如下:婆羅門:僧侶,教師。剎帝利:武士階層,負責打仗。吠舍:社會上各階層的人民,有一定身份地位,如:工商業者、地主、牧場主、債主。首陀羅:比較低級的,沒有技術的勞動者。種姓間是封閉的,不可交流的,沒有社會流動的可能性。商人階層在印度社會地位比較低,處於吠舍階層,比較受排斥。那麼為什麼會產生種姓制度呢?這源於印度教。印度本土產生的宗教很多:古婆羅門教、佛教(產生於印度,但在印度之外的中國,經過儒家文化改造,形成了世界性宗教)、耆那教……最後經過不斷演變中和,產生了印度教。印度教由新婆羅門教演變成:是在公元4世紀,吸收了佛教、耆那教,演化形成印度教的。印度教宣傳現實世界虛幻不真,真的只有:「我」(個人精神的體現)、「梵」(宇宙精神的體現),「我」「梵」思想上合一,實際上是同一個東西。印度教的三大主神是:「梵天」、「毗濕奴」、「濕婆」(分別代表著:創造、護持、毀滅);三大綱領:吠陀天啟(人由神創)、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把人劃分為四大種姓也是由印度教開始。此外,印度教教義還主張:善惡有因果,人世有輪迴;人有靈魂,人死魂可入別體;今生的表現(是否虔誠地信奉婆羅門教)將決定來世的生活(存在形態)。印度教最高境界(追求目標):「梵」「我」同一——靈魂可以擺脫輪迴,獲得最終解脫,成為神。達到這種境界的三條途徑:知識知道:通過哲學和思想研究。行為知道:嚴格履行各種宗教、種姓的義務,安分首己。虔誠知道:誠心誠意地拜神。印度教對印度人影響非常大,印度人的人生目標大多是:擺脫輪迴,獲得最終解脫。因此,他們對塵世的事物不關心,甚至有拋棄物質財產的想法,他們認為:只有達到一切淡薄的程度的人,才有前途。所以印度人缺乏上進精神。我想,這就是長期的制度形成習慣,而習慣又形成了民族心態後的結果吧……歷史總是令人唏噓嘆息!--來從吾來,去向吾去。來去之際,無常慟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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